粥是熱的,冒著帶著米香的霧氣,唐煜正在路邊攤上喝粥。


    他的對麵坐著曾小白,也在喝粥。


    粥很稀,幾乎撈不到幾粒米,味道也不佳,但是鹹菜卻很鹹,所以他們很快就把粥喝完了。


    看來這兩個人都是比較容易滿足的人——至少在吃喝上是這樣。


    他們已到了洪湖。


    這時江南的花已開始飄落。


    唐煜放下碗,數不清第幾次地說道:“你能不能別再跟著我了?”


    曾小白砸吧著筷子頭,道:“不好。”


    唐煜道:“為什麽?”


    曾小白道:“你錢比我多,我可以蹭吃蹭喝;你功夫比我好,關鍵時刻可以保護我;而且找你麻煩的人實在是太多,一路下來,找我麻煩的人反倒會莫名其妙地減少。況且我跟著你有什麽不好?兩個人一起總比你一個人強。”


    唐煜冷冷道:“我不需要。”


    說罷,他便起身離開粥攤。


    從洞庭到鄱陽,他已走了一個月了。


    曾小白斷斷續續、時隱時現地也跟了他一個月了。


    這人是什麽目的?


    唐煜猜了很多,但不能確定。


    他知道這人平時都是幹一些殺手的勾當賺錢。難不成有人花了大價錢雇曾小白殺他?


    不,曾小白幹事有規矩,要殺絕不會拖拉這麽久。


    規矩二字很神奇。一個人若想在江湖上幹點大事,有點名氣,必須得有幾個不可破的規矩。似乎惟其如此,這個人才是可靠的。


    既然不是有人買他的命,那是什麽——唐煜想不出。


    他索性不想了。


    他隻知道,這個人有的時候是有用處的。


    有用處的人,豈非總是比沒用的人讓人持保留意見的時間長些?


    更何況,兩個人確實比踽踽獨行要好。


    即便他早已習慣了寂寞。


    曾小白走在一旁,手裏捧著一把水嫩嫩的櫻桃,一邊吃一邊漫不經心地道:“哎,我說唐兄,今天天氣這麽好,又是大早上的,你板個臉幹什麽?要殺人也等到傍晚再殺唄,早上筋還沒抻開呢,就沾一手血,心情多不好——哪,櫻桃,吃不吃?”


    唐煜不理他。


    曾小白毫不在意,又道:“你身上的傷還沒好呢吧,我看不如這幾天你先養著點,”他隨手扔掉果核,“哎,走走走,你看那邊有條雜貨街,咱們去看看。”


    說罷,曾小白就拉著他走進了橫街。


    洪湖當真是個繁榮的地方,連條小小的雜貨街都賣得這麽熱鬧,這麽琳琅滿目。


    古玩珍寶,胭脂釵鈿,糖偶麵人,長裙短衫……唐煜一路走,一路沉默地看著,他又想到景蘇蘇也是愛來這種地方的。


    不管她的地位如何高,不管她是不是幫主,她總是個女人——女人豈非都是熱愛逛街的?


    想到這裏,他又覺得心裏暖洋洋的,隻恨不得立刻辦完這些事,飛回洞庭那個小閣樓上跟她見麵。


    就在這時,唐煜的腳步突然停下了。


    曾小白回過頭,一句“怎麽了”還沒說完,唐煜的人已躍起!


    他看到了一個人!


    白麵蛇韓霖!


    他躍上屋頂,再一躍,就站到了一個人麵前。


    曾小白在原地讚道:“好厲害的輕功!”想了想,又補了一句,“但沒我厲害。”


    唐煜盯著眼前這個人。


    白麵蛇韓霖是個三十多歲的男人,身上穿著一身青灰色的直裰,頭上係著諸葛巾。他的皮膚又白又細膩,眼角微微上挑,但目光卻冷靜而深邃,嘴唇薄而鋒利,把那點輕佻嚴絲合縫地壓了下去。


    韓霖微笑道:“小兄弟,你好。”


    唐煜道:“我是來殺你的。”


    人群稀裏嘩啦地退開。


    韓霖看了看他腰間的劍,道:“哦?不知你有沒有這個本事?”


    唐煜不再說話,因為他已經拔劍!這就是他的回答!


    一劍刺出,殺氣凜冽。


    好快、好狠的劍!


    韓霖這輩子都沒有見過這麽快的劍。


    但這一劍卻刺空了。


    韓霖側身躲過,劍鋒堪堪擦著他的鼻尖,也許已經削掉了幾根汗毛。


    他的身法也好快!


    也許就是因為他剛才沒有輕視這個青年,他才能活著。


    永遠不要輕視對手,也許也是他的成名成功的法寶之一。


    韓霖平複了一下心情,道:“此地人太多,我們不如去西邊的廣場一決高下。”


    唐煜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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