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之下,兩米寬的轉山小徑上,幾點燈光執著的前行。


    “休息十分鍾,喝水!”


    林哲把水壺遞給了柳慧語,柳慧語順從的接了過來,咕咚咕咚的喝了幾口熱水。


    喝完之後,她把水壺遞給林哲,輕輕的道:“其實你可以騎馬的,不用陪我一起發瘋。”


    卓瑪的辦事能力還行,很快從宿營點中雇傭了兩個向導、幾匹馬,追上了林哲等人。


    夏沫已經被累壞了,林溪也被林哲勒令騎馬。


    所以現在正在步行轉山的,隻有柳慧語和林哲。


    林哲接過水壺自己喝了幾口,淡淡的道:“我跟你一樣,也在為我的家人祈福,願他們無論在什麽地方,都沒有煩惱,都永遠快樂。”


    柳慧語的眼睛眨了幾眨,目光掃過水壺的水嘴,想要皺皺眉頭,但最後卻沒皺起來。


    “走吧!”


    林哲沒有注意到柳慧語的表情,十分鍾一到,就催促著她上路。


    既然你想化解精神上的羈絆,那麽就要接受身體上的摧殘。


    自己兩輩子坐了近二十年輪椅,這不就把好日子盼來了嗎?


    一個專業的戶外達人,可以在十四到十六個小時之內完成轉山。


    林哲一行人走走停停,折騰了整整一夜,當第二天太陽升起的時候,再次抵達了海拔最高處的埡口。


    紅色的朝陽緩緩升起,給不遠處的剛仁神山披上一層耀眼的霞光。


    柳慧語停了下來,對著美麗的景色出神。


    良久之後,她忽然沒頭沒尾的說道:“你能給我伴奏嗎?”


    林哲笑道:“這裏可是海拔五千米,你唱的出來嗎?”


    “試試!”


    “試試就試試!”


    林哲拿出口琴,吹響了《阿刁》的伴奏。


    “心靈羈絆”發動,在同一首歌之中,兩人產生了心靈共鳴。


    阿刁,住在xz的某個地方


    禿鷲一樣,棲息在山頂上


    .........................


    阿刁不會被現實磨平稜角


    你不是這世界的人沒必要在乎真相


    ............................


    命運多舛癡迷淡然


    揮別了青春數不盡的車站


    ..............................


    你是阿刁你是自由的鳥


    五千米的海拔真不是蓋的,林哲吹的口琴還好,但柳慧語唱的《阿刁》,真的是蕩氣回腸、撕心裂肺、上氣不接下氣。


    但就是這不完美的唱腔,卻迸發出了真摯的感情。


    此刻柳慧語唱出的《阿刁》,已經不僅僅是一首歌。


    它是在唱她自己,它心靈的呐喊,它是情緒的釋放。


    就像熱烈的火,焚燒了灰暗的過往,化作一隻自由的火鳥,展翅飛翔。


    一曲唱罷,幾個向導和林溪等人都鼓起了掌聲。


    但是近在咫尺的林哲卻聽到了柳慧語的低語。


    “爸,我會快樂的活下去,但是有罪的,我要他們受到懲罰.......”


    。。。。。。。。。。。。。。


    獅泉縣民族中學。


    幾個孩子站在中學門口,對著遠去的越野車不斷揮手,直到再也看不見了也沒停下。


    柳慧語跟卓瑪的母親商量之後,帶著卓瑪返回了民族中學,按照卓瑪的“情報”,指定了五名因為經濟原因退學的女孩兒,資助她們重新入學。


    對於柳慧語來說幾萬塊錢不算什麽,但是對於不受重視的藏族女孩兒來說,卻是人生中的一次轉折契機。


    “慧語姐,我們現在去哪?波密?芒康?”


    夏沫拍著方向盤,聽著音樂左搖右晃,心情跟幾天前明顯不同。


    “問林老師!”


    “林老師?去哪?”


    林哲轉頭問柳慧語:“回去錄歌?”


    柳慧語點點頭,心想他怎麽又知道了?自己表現的有那麽明顯嗎?


    “那就回家錄歌吧!”


    越野車朝著拉撒開去,柳慧語拿起手機撥了個號碼,跟對麵交代了幾句,詢問發歌的事情。


    但是打完之後,柳慧語的情緒不太好。


    林哲問道:“怎麽了?是不是沒有公司願意給你發歌?”


    柳慧語道:“喬姐建議我過過風頭之後重新簽一家公司,但我不想再簽公司了,寧願找小公司發行。”


    林哲知道喬姐是柳慧語的經紀人,在柳慧語執意上告遭到解約之後,也是受到了很大的影響。


    “你有沒有想過自己成立公司,自己發行歌曲?”


    柳慧語瞥了林哲一眼,平靜的說道:“我並不像你想象的那麽有錢,而且有錢也不一定有用,發行渠道不是一天兩天能打通的。”


    林哲道:“我們可以做一個原創音樂網站,你我共同出資,一人一半。”


    “原創網站?”


    柳慧語想了想,微微點頭:“倒也不是不行,不過虧了錢,你可別賴我。”


    林哲胸有成竹的道:“當然,不過賺了錢你得請我吃飯。”


    大魏朝此時的互聯網產業,跟瀾星的零幾年差不多,剛剛經曆了行業寒冬,還沒有被人發掘出“風口”屬性。


    而音樂網站也是剛剛開始發展,更是因為特殊原因,生存的尤其艱難,像千千靜聽那樣的早期平台還沒出現呢!


    而這個特殊原因就是“版權”。


    大魏朝的版權意識很強烈,對文學作品、音樂作品的版權保護很到位。


    別說是盜版書、盜版唱片了,就是歌手想要翻唱別人的歌曲,都要得到版權方的同意。


    比如說柳慧語發行了《阿刁》,普通人在ktv唱一下是沒問題的。


    但是如果你登台演唱,或者以任何形式獲得了利益,那麽柳慧語就高興了,一封律師函過去,血汗錢統統賠償過來。


    一個音樂平台想要做大做強,那必須要有大量優秀的歌曲充實曲庫。


    用盜版是想也別想,那麽多的優秀歌曲,分屬不同的公司,平台要一家一家的談。


    但是現在各大唱片公司,並沒有看到網上平台的利益,不願意把優秀歌曲授權給網絡平台。


    你問為什麽?


    一張專輯十幾塊、幾十塊,其中就一兩首主打歌。


    而且這一兩首主打歌,還動不動出個“經典版”“珍藏版”什麽的。


    那麽你放在網站上賣,一首歌賣多少錢?


    一塊?兩塊?


    網友就買兩首好聽的歌,其餘的根本不買,那唱片公司發行的唱片還怎麽賣?


    在沒有一個強大的、現象級的音樂平台出現之前,唱片公司不會放下高傲的身段,把自己優秀的歌曲打包賤賣。


    林哲,就想趁著互聯網爆發之前的機會,做一個一統江湖的音樂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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