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包?杜思秋聞言臉一紅,深怕自己做了什麽不靠譜的事,以後留下笑柄就慘了。表麵氣勢不敢弱下去,凶巴巴地質問道:“何又冬你老實說,你昨晚是不是占我便宜了!”


    何又冬怕什麽,他有一副裝糊塗的天生無辜樣:“什麽算作占你便宜,擁抱,親吻,還是什麽?”


    她一聽果真呆住了:“擁抱,我說擁抱啊,難道你還幹了別的?”


    “那可不一定,誰讓你主動送上門給我當女朋友呢。”


    她聽完這話就笑了,心裏一塊大石頭終於落了地。何又冬不提這個還好,一說這個,她就完全不相信他胡言亂語了。表麵上他是對外宣稱了兩人的戀愛關係,實際上呢,他連她的手指頭都不碰一下。可見他對她的興趣有多寥寥了。


    她拋一個凶狠的眼神暗示他:你敢動我一根寒毛試試!


    他毫不示弱:“是誰自己說的,以後三個月看她表現的。杜杜姐,言而無信非君子啊。”


    杜思秋氣極而笑:“你當我賣身呐。我說的是在你家人麵前扮個好兒媳…對了,我現在什麽都不會呢,我得趕緊學做幾道菜才行。”


    “不用學,我媽不會計較這些的。”


    “那可不同,你是兒子,我是兒媳,這待遇能一樣嘛!”


    “不用了吧。”


    “那我總得會點什麽吧。”


    “你不是會洗碗嗎,那就夠了。再說了,我勸你最好不要討好我的家人,等他們喜歡你舍不得你走,三個月後你就知道什麽叫吃苦頭了…這對你我都沒有好處。”


    杜思秋承認他說得挺有道理,隻好聳聳肩,表示一切隨他的意願行事。這麽一來,她的任務可就輕鬆多了,除了偶爾上門拜見“公婆”,並不需要費心思去整其它名堂。隻要好好配合他履行約定,三個月後她就能恢複自由身了。


    其實要她反省自己這一陣子的所作所為,也許並不難。隻是有些事情是很難用好壞來評價的,就像她竭盡心力說服一個厭惡玩感情遊戲的男人配合她去打擊前男友,結局怎麽樣呢,前男友的新幸福受到不痛不癢的打擊,她自己卻不高興也不難過,沒有太多的感觸可言。


    現在她也樂得信守承諾,反正何又冬各方麵條件都不錯,說不定他們倆有發展空間呢。


    “傻笑什麽,過來吃飯吧。”他今晚親自下廚,請她大吃一頓。


    杜思秋湊過去一看,餐桌擺上三菜一湯,有荷包田雞,西芹炒牛肉,鹽水菜心和排骨蓮藕湯,幾道簡單的家常小菜出自何又冬之手,竟香得令人眼饞加心饞。她一口氣吃下滿滿的兩碗飯,飽得直打嗝:“什麽人讓你養上十天半個月,都得變胖!”


    何又冬不吭聲,似笑非笑地瞄向客廳牆角那隻胖乎乎的大黃貓,以此肯定她的話:你說得沒錯,看我家貓貓的身材就知道了。


    她覺得它呆頭呆腦的樣子很可愛,笑眯眯地問:“這貓叫什麽名字?”


    “沒名字,平時就叫它胖子。”


    “這樣很不好誒,太不尊重何晰了,也不夠尊重這隻貓咪。”


    “那你幫它另起一個。”


    “那你可找對人了,讓我想想看啊,不如……叫乖乖吧,你看它趴在那裏睡覺的樣子多乖。叫乖乖最合適了,你覺得怎麽樣?”


    “不怎麽樣,俗。”他眼皮抬都不抬一下,以表示對此名字的輕蔑。


    “什麽啊,要不是我以前那隻貓掛掉了,這名字才不給你家貓咪呢。”那是她養過的惟一一隻寵物,就叫乖乖。乖乖是自然死亡的,它走的時候樣子很安詳,可是在那之後她就沒再養過新的寵物了。任何真心付出的感情,都是極度脆弱的,經受不住一丁點兒的失去。


    不過把一隻死去的貓咪的名字用在眼前這隻活物身上也不太妥,想想都覺得陰森森的。何又冬倒又不介意了,說知道了,那就叫乖乖吧。


    晚飯過後,何又冬開車送她回家。吃完飯她就開始犯困了,在車上哈欠連連,完全忘了自己昨晚得罪兩位上司的衰事。他打開音樂機放一曲《貝加爾河畔》,恰到好處的舒緩悠揚。她很高興,何又冬的廚藝太上道了,以後有機會一定再去他家蹭飯。


    臨分手前她問他:“什麽時候帶我去見你家長?”


    何又冬對她的主動略覺不適應,想了一下才說:“那就這周日去我家吧。”


    這天晚上,她睡得很香,一夜無夢。這對於經常夢遊的她來說,簡直太難得了。


    隔天她起了個大早,哼著小曲步行去上班。今天是公布實習生評估結果的日子,她想她大概是太緊張,緊張得神經都興奮了。一天過去,杜思秋得罪上司的“光榮事跡”,同事們好像都忘了,不再用怪異的目光偷偷打量她,她心裏也就好受多了。但心還是提到了嗓子眼上,就算同事們不記得這件事,不代表薛雁和新社長也會跟著不記得啊。想想也真是背到頭頂了,這新社長的麵她還沒見過呢,怎麽就讓人家抓到把柄了。


    正胡思亂想著,她就被叫到薛雁的辦公室裏去了。關於上次那期對姚雲迪的人物專欄訪談,各編輯對稿子都不太滿意。薛雁指出其中的瑕疵,說她在人物感情那一塊問得太淺,大有隔靴撓癢的不痛快之感。


    當然了,向情敵打聽前男友今日之幸福,那是極需要勇氣的。對過往耿耿於懷的程度越深,做好這種事的勇氣就越弱。


    她頹然問:“那怎麽辦呢?”


    “你去聯係她的經紀人,爭取增加一個電訪。”


    “來不及了,在我們定稿之前,她大概都沒空。”


    “怎麽?”


    “她剛剛結婚,現在度蜜月去了。”她低下頭盯著地板說。


    “哦…”薛雁歎口氣說:“那這次就算了,以後不要再犯這種細節性的錯誤。你該知道,實習生評估結果馬上要出來了。”


    “對不起,都怪我沒經驗。”


    “因為沒經驗而犯錯,這種話以後也不要再說,那是父母寵溺小孩子才能容忍的借口。”


    “哦。”她訕訕的答應著。


    “好了去工作吧。”薛雁不理會她的迷惘,很快又投入到工作中去。


    她想薛雁為什麽總是給她講大道理呢,有一些理論她根本無法理解也無法認同,聽多了腦袋就要昏昏沉沉,好像自己那些原本已牢不可破的世界觀突然被人一點一點地否定,再一點一點地摧毀,想多一點,難過就會鋪天蓋地的籠罩住自己。


    成長的過程,都是這樣麽?


    受了領導批評,她隻好反省自己,深刻意識到公私分陰的重要性。大多數事物都要分兩麵性,就連人的感情,也要分公與私,好像感情是種能夠隨時收放自如的東西一樣。世事如此。


    她搖搖頭,轉身走進茶水間去泡速溶咖啡,小宋在身後悄悄拍她的肩膀,指著外麵一個身材高大的男人的背影說:“那個人就是我們新上任的社長。很帥的!”


    “是嘛,那我得好好看看。”她顧不上喝咖啡了,伸長脖子向外麵張望。


    小宋白她一眼:“還看什麽,快出去工作爭表現啦。”她扭著小身板跑出去,冒冒失失的差點跟新社長撞個滿懷,偷雞不成蝕把米,小臉頓時窘得通紅。


    新社長背對著杜思秋,她見不到他臉上的表情,人家小宋還嘿嘿傻笑著,他的頭卻早就別向另一邊去了。


    杜思秋見那場麵實在滑稽,忍不住咯咯笑起來。她的笑聲輕輕的,輕得可以忽略不計,茶水間外麵的那個男人卻仿佛長了一對千裏耳,定定地朝她這邊望過來,整個辦公室十幾個人隻有他突然回頭看她到的嬉皮笑臉。


    在他回頭的瞬間,她的表情大概很可笑吧,好像魂魄飛到九霄雲外,久久回不過神來。那人,那個新上任的社長,不就是何又冬的大學室友陳俊麽!上次在何又冬家裏見過他一麵,因為他身上散發出來的那種格外成熟穩重的氣息,她對他的印象頗為深刻。


    這時杜思秋立刻丟下咖啡要撤,上次放人家鴿子,現在又被抓到在上班時間偷懶嬉笑,下場除了豉椒炒魷還有什麽。


    但是要逃已經來不及了,陳俊顯然也認得她,他直接朝茶水間走過來。


    “小杜,你就是那個放我鴿子的小杜?”他雙手背在身後,出其不意地說。


    她無奈地幹笑兩聲,這種話要她怎麽回答呢,說不是不行,說是更不行。她有些緊張,也顧上不跟他攀親了,隻能一個勁兒地向他賠不是:“對不起,我不知道是你。”


    陳俊盯著她的狼狽相笑:“行了,我逗你玩的,你還當真啊。”


    她卻笑不出來了,從小宋嘴裏講出來的那些得罪上司的恐怖下場,在他這裏居然變成無關緊要的一部分。她不禁嘲笑自己太小人之心了。


    見她不說話,他又問:“你還是實習生吧,喜歡這份工作嗎?”


    “嗯,喜歡。”她草草地點頭,“今天下午就知道實習生評估結果了。”


    陳俊對她吊兒郎當的態度不怎麽滿意,直白地說:“看來也不過爾爾嘛,你倒說說喜歡到什麽程度。”


    “喜歡到…嗯…那我給你打個比方吧,比如一個做什麽事都心不在焉的人,當她和文字打交道時,總會認真得忘記了時間的存在…這樣,算不算喜歡?”她清澈的黑眼睛突然亮了一下。


    他意味深長地微笑,點頭說:“喜歡就好,以後有不懂的地方可以來問我。”他對她的態度依然如在何又冬家那般親切。


    有了何又冬女朋友這一個身份,陳俊果然對她格外的關照。不知是因為她自己的工作成績,還是因為他出手相助,下午的實習生評估一路暢通無阻,同時期進來的六個實習生,隻有兩個能留在深幾許雜誌社。其中一個是小宋,另一個就是杜思秋。


    她對這個意外喜訊始料未及,小宋更是如此。杜思秋很替小宋高興,在所有實習生中,她和她感情最好了,以後能成為工作搭檔也算是件極好的事。


    與此同時,馮雪在工作上也正春風得意,她去珠海出差那一次,在報道當地危樓的工作上立了大功,回來後頗得領導賞識,轉正又加薪。馮雪學的是新聞傳播專業,現在在一家都市報當記者。她能把工作幹得如此漂亮,大概是多虧了她那過人的膽識吧。


    兩個小姑娘頓時像漂泊的浮萍意外生了根,因為工作的穩定而有了暫時的歸屬感。


    馮雪說:“老娘終於能靠自己的雙手養活自己了!”


    杜思秋淺淺地笑,是啊,她等這一天已經等了好久!以後她不用再向父親伸手要錢了,雖然他樂意給她錢,可是她花著別扭。


    前幾天老媽打電話來叫她回家吃飯,她吞吞吐吐的,又給推辭掉了。她有時候連過年也不回去吃團圓飯的,以往有好幾個春節她都是自己一個人過的,要是突然有人陪她吃年夜飯,她反而會覺得不習慣。


    老媽在那邊無奈地歎氣:“你這孩子,跟誰都親,就是不親家裏人!”


    在他們眼裏,她確實是個脾氣古怪的小丫頭,在外人麵前活潑開朗,在父母麵前卻拘謹忸怩。仿佛是從大馬路撿回來的孩子一樣,沒心沒肺。


    可是為什麽所有人都忘了呢,她本來就跟在大馬路撿回來的野孩子沒有什麽不同啊!!


    現在她寧願陪何又冬這個臨時男友的家裏人吃飯,也不回家見見自己的父母。假如他們二老知道這件事,會不會為此而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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