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無障礙設計麵向的對象包括各種類型和程度不同的行為不便者。


    按照障礙類型可以劃分為肢體障礙者、視力障礙者和語言障礙者。其中,肢體障礙者包括肢體殘疾者、行動不便的老人、行走困難的病人、小孩及攜帶物體者。


    視力障礙者主要是盲人和弱視力者,還包括乘坐輪椅者和小孩,因為他/她們的視線高度較低,以及無法辨認一些標誌的群體,比如文盲等。


    語言障礙者主要是聾啞人群,還包括語言不通者,如不懂中文的外國人,難以用普通話交流的少數民族和說方言的人。


    按照障礙者人群可以劃分為不同程度生理傷殘缺陷者、正常活動能力衰退者和暫時性障礙者。


    其中,不同程度生理傷殘缺陷者包括肢體殘疾者、盲人、聾啞人等;正常活動能力衰退者即老年人;暫時障礙者包括推嬰兒車的母親、傷病患者、攜帶重物者等。


    不同類別的障礙人群對城市交通基礎設施的無障礙需求不盡相同,例如,盲人需要在人行道上專門設置盲道以輔助出行,但是坐輪椅者則需要保證出行路麵的平坦。


    然而,不同類別的障礙人群的需求也存在一定的共性,例如,行動不便的老人與坐輪椅者對於人行道路的需求相似。


    因此,應在充分考慮不同障礙人群的無障礙需求的基礎上,進行城市交通無障礙設計。


    無障礙設計涉及城市交通基礎設施的所有環節,包括建築物、道路、交叉口、車站、車輛、樓梯、電梯等,並且其中某一環節出現問題,將影響相關出行群體的交通出行安全,因此無障礙設計必須是係統、連續的。


    《城市交通設計》3.6.2 無障礙設計的對象 正在手打中,請稍等片刻,


    內容更新後,請重新刷新頁麵,即可獲取最新更新!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城市交通設計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邵春福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邵春福並收藏城市交通設計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