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對方比想象中的,更加礙事。


    一個空有激情與熱血的新人警察官,屢屢在細節上出現紕漏,好幾次都導致自己身處險境。


    讓人不禁懷疑……


    他,是否是敵方派來的臥底?


    ——任由事情這樣下去,遲早會壞事的。


    心中思索著,很快就有了一個,讓對方離開自己身邊的最好辦法。


    而且,是主動離開。


    比起作為一名刑警,整天被問及“什麽是正義”、“渚清前輩,你心中的正義是什麽”……如此哲學高深的話題,不如讓對方將自己的熱情,投入交番中。


    在小小的孩童心中,撒下對於“正義”的種子……對於那個像是愣頭青一樣的孩子而言,應該很樂意去做這樣的事情。


    於是。


    翌日,找到了他。


    直白說道:


    ‘你不適合做刑警。’


    這樣的否定,對於以“搜查一課”為畢生目標的人而言,無疑是當頭一棒。


    尤其是被稱作“搜查一課王牌”的人,作出如此評價……


    感覺世界,仿佛失去色彩。


    隻可惜,意料中的情況並未出現。


    此話一出,對方臉上浮現出的,隻有疑惑、好奇,以及不解。


    ‘為什麽?如果不做刑警的話,那應該做什麽?’


    ‘……’


    這樣的答案,應該在自己心中才對吧?


    難道這家夥,最初選擇成為警察官,隻是因為公務員這個“鐵飯碗”嗎?


    ‘因為……比起刑警,你更適合做一名巡警。待在交番亭內,整天忙著樂於助人……這應該是你喜歡的事情吧?’


    渚清月委婉的說道。


    實際上,與其評價為樂於助人,不如說是“多管閑事”。


    沒有任務需要執行的時候,即便麵對幫忙找走失寵物的請求,也會毫不猶豫的應接……這完全不是刑警的職責範圍。


    可他卻笑著說:‘警察的職責,不就是幫助他人嗎?’


    真是……讓人無法反駁的說辭。


    果然,


    這樣喜歡多管閑事的家夥,應該成為一名巡警,而不是刑警。


    要知道實際上的一課,可沒有刑偵劇中展示出的那麽忙碌,不會每每都麵對什麽大事件。


    ……或許是方才的勸說,的確讓對方意識到,自己不適合作為一名“刑警”。


    因此向管理官提出請求,希望能將自己,分派到人手空缺的交番去。


    無論是哪兒都可以。


    真是……無理取鬧的要求。


    不過,令人詫異的是,管理官同意了這樣的請求。隻是最後,能否如願得到調動,還要人事課那邊協調才可。


    能夠將這樣的麻煩解決,自己不介意在背後,祝他一臂之力。


    因此,在渚清月的順水推船下,對方得以離開警視廳搜查一課,成為東京澀穀片區內,常常騎著白色自行車巡邏的警察——巡警。


    澀穀……


    作為東京23區中,治安排行倒數第二,卻有著“犯罪天堂”稱呼的地方,真不知該應該評價為“好運”還是“倒黴”。


    不過,與自己無關。


    反正自此後,彼此間不會再相見。


    隻是沒想到,對方收拾東西離開的前一天,找到了自己,向身為前輩的自己,請教作為警察官應該具備的品質。


    ——真是難以回應的問題。


    可麵對那滿心期待的目光,以及對於身為前輩的自己,濃濃的信任,也不好做出什麽拒絕的行為,隻好敷衍的給出答案:


    ‘勇氣。’


    這樣說著。


    為了讓自己的說辭,更加有可信力,重複著對“勇氣”進行一遍強調後,接著道:


    ‘作為警察官,不能缺乏一往無前的勇氣。隻要遇見犯罪,就應該全力去阻止,避免更大的傷亡出現。’


    ——這樣,應該算是教科書式的回答吧?


    心裏思索著。


    對方得到這樣的答案後,先是日有所思的點點頭,隨即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像是領悟到了其中的某種真諦般。


    眼中熱情的火情,似乎比從前更加旺盛。


    真是仿佛不知疲倦的家夥。


    心裏評價道。


    之後,一切重回正軌。


    作為刑警的渚清月,繼續著日複一日的工作。


    偶爾發生的事件,成為他表現的機會。仿佛舞台劇的表演,吸引著眾人,令其入迷。


    雖說,按照他的實力,早就可以爬上更高的位置……隻可惜,不懂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道理。


    難以獲得更高層的喜愛,就注定身處不上不下的境遇。


    對此,渚清月本人倒是無所謂。


    披上正義的外衣,很適合對作為“刑警”存在的渚清月,進行形象塑造。


    也容易收獲他人的好感,方便自己將要完成的任務……很難有人去懷疑他。


    就算真有人選擇懷疑,他人也會主動幫助渚清月“清理嫌疑”。


    這種東西……就像是“粉絲效應”。


    利用得徹底。


    可,未曾想……


    幾月後,澀穀區的暴力團雙方,為爭奪地盤一事火拚。


    期間,一名暴力團成員,開槍不慎射中一名警察官……據說,是因為他突然出現在雙方的交界處,才導致被誤傷的。


    事後,雙方暴力團拒不承認,此事是自己所為。


    這是當然的。


    不管如何,被射殺的那人都是一名警察……這可是重罪。


    好巧不巧的是,


    那個時候,正是《暴力團對策法》準備推出試行的時候。


    趁此機會,“殺雞儆猴”,是最高效的做法。


    也是對其餘暴力團的一個警醒。


    於是,原本應該調查的“殺人案”,經過操縱,演變成“暴力團殘殺警察”的惡性事件。


    涉案的杉崗會、東又會……成員均被逮捕。


    原本縱橫東京都的兩大暴力團,也因此被取締。


    隻有部分事發時,有著不在場證明的基層,或是婦女、兒童……才得以幸免於難。


    但……


    自《暴力團對策法》在東京試行後,作為暴力團成員,或是有關係的妻子、兒女,人生並未因此重回正軌。


    生活反而更加舉步維艱,到了難以生存的地步。


    說不上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


    至少對於一般群眾而言,安全的確等到了更有效的保障。


    隻是,為什麽加藤會認定,一切是自己導致的?


    大抵……


    是因為在帶走杉崗會會長,也就是加藤父親的時候,對方看見過自己,所以才會產生“怨恨”這種東西吧?


    唉……


    良久後,渚清月在心中幽幽歎息。


    ——如果當初,杉崗會與東又會火拚的地方,不是在公寓附近的話……大抵,也不會有這樣的因果產生。


    ……


    感謝早點早點w的打賞,謝謝。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柯南之警察使命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麻辣雞絲拌麵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麻辣雞絲拌麵並收藏柯南之警察使命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