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圍牆外,無意中聽見了渚清月,與白石對話的鬆田陣平,驚訝的張大了嘴巴。
心中隨即,湧現出了一股不好的預感。
但,
對於並不知曉對方住址的自己而言,即便想要尋找,也無疑是大海撈針……
等等!
忽然,他想到了一個名為“青柳介”的家夥。
腦海中,頓時浮現出了那個時候,對方曾說過的話語……沒錯,青柳介一定知道小宮醫生目前所居住的公寓地址!
事不宜遲,必須趕快行動。
來不及再繼續聽下去,也顧不上太多,轉身就朝著附近交番亭的方向走去,想要知曉對方現在滯留在警署的拘置所,還是東京都的刑務所。
如果申請見麵的話……
既然關係到小宮醫生的安危,對方一定會毫不猶豫的告訴自己!
鬆田陣平邊跑邊思索著。
咬緊牙關,心裏催促自己再快一些,盡量爭取時間。
說不定遭遇了什麽不測……
但他並不希望是這樣的壞情況。
哪怕是睡過頭,不小心關閉了手機的提示音……這樣的理由,也好過方才做出的最壞打算。
若真是“睡過頭”這樣的理由……
自己也不會因此去埋怨小宮醫生,隻會心裏覺得慶幸——
……
跑離警察學校後,鬆田陣平找到了附近的交番亭。
之前,就是他們的人前來帶走的青柳介,想必肯定知曉對方現在,到底是被關押在拘置所,還是刑務所。
跟蹤,適用於霓虹1958年實行《輕犯罪法》。
根據情節不同,施以免罪、拘留、罰款、拘留與罰款並處四種處罰。
可能會被關1至29天,或是被罰1000至9999日元,也有可能在拘留的同時加上罰款。
再加上住居侵入罪。
根據刑法典,會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
雖說青柳君如今未年滿20周歲,屬於未成年。
但因著已超過14歲的緣故,不再歸於“觸法少年”範圍,同樣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承擔相應責任。
對於犯下的罪行,青柳介供認不諱。
但警察講究是物證。
若沒有充足的證據,去證明對方的確犯下過相應的罪行,也就意味著無法送檢。就算強行送檢,也指不定對方會在法庭上翻供。
到那時,無論是警方還是檢方,都會受人詬病!
嗒嗒、嗒嗒……
嗒嗒……
嗒……
哈、呼、哈……
呼……
心中不停浮現出思緒,腳下的步伐卻並未因此有任何減緩。
他明白,比起糾結於如今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生怕信任根基被動搖,不再自以為是的警察組織,不如早些趕到交番亭,去向對方詢問,得知自己想要的答案。
終於——
下一秒,有著“警視廳府中警察署”、“日鋼町交番”字樣的交番亭,印入眼簾。
與警察學校中,用作實習的象牙白交番亭不同,眼前的日鋼町交番,外體是淺褐色的磚牆,整齊有序的排列著,堪稱強迫症患者的福音。
交番亭前方的大樹附近,停靠著一輛乳白色的自行車。
後備箱上空無一物。
看樣子,負責值班的巡警此刻,就待在交番亭內,並未外出巡邏。
見此情況,鬆田陣平心中暗自慶幸。
隨即,快步進入交番亭,希望能夠從對方口中得知,青柳介現如今的處境——
“巡警先生!”
“請問——”
剛一踏入交番的瞬間,鬆田陣平就迫不及待的開口,想要說出自己的請求。
卻未曾想,坐在木桌前的那人,竟與自己有過一麵之緣。
一時間,不免當場愣住。
原本想要說出口的話語,戛然而止。
中年模樣的巡警先生,身穿著警察製服。麵前的木桌上,有著一桶似乎剛剛倒好熱水的泡麵,還未解開封印。
他原本正悠閑的,看著今日的早報。
因此,麵對鬆田陣平的突然到來,難免被嚇了一跳,差點以為發生什麽大事了。
“……你是,之前警察學校的學員?”
長穀川記憶力,似乎不算太差。
定睛瞧清來人的模樣後,很快就想起了不久前,發生的一件事。
在這個鮮少有事件發生,就連盜竊也屈指可數的地方……一旦發生有人被逮捕的事件,當然是記憶猶新的。
“這麽神色慌張的,是有什麽大事發生了嗎?”
說著,
長穀川摘下了,戴在鼻梁上的老花眼鏡。
邊用手捏著略微有些發疼的鼻梁,邊開口詢問著,想要知曉對方前來的目的。
“我……”
鬆田陣平猶豫了一下。
最終,還是咬牙道出了實情:
“我想知道,青柳介……也就是之前被刑事課帶走的那個人,他現在被關押在什麽地方?我有很重要的事情,需要找到他見麵!”
“……”
聽著鬆田陣平的一席話,正在用眼鏡布,擦拭著眼鏡鏡片的長穀川,手中的動作不由得頓了一下。
片刻僵硬後,很快恢複了常態。
做出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將老花鏡重新戴上,繼續低頭看著購買的早間新聞報。
“作為警察學校的學員,你應該也清楚,有的東西是不能說出口吧?算是我同行的你,應該是可以理解的……所以,很抱歉啊。”
“關於這個,我實在沒有辦法告訴你,無論有著怎樣的理由……”
長穀川說著,語氣逐漸低了下去。
仿佛自言自語一般。
這樣的回答,雖在情理之中,卻也多少令鬆田陣平感到了挫敗。
——時間,就是生命。
他握緊雙拳,心裏滿是不甘,不知該如何去改變對方這樣的態度。
但,與此同時,心裏也萬分清楚,如果真的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回答,對方就無法稱之為一名“稱職的警察官”。
可惡!
該怎麽辦才好……
等等……!
忽然,一個念頭在鬆田陣平的腦海中,一閃而過。
他回想起了事先坐學時,渚清教官曾告訴過他們的經驗之談——
‘作為一名巡警,最重要的就是先了解路況、知曉周邊的環境,同時清楚附近住戶的信息,與對方熟絡。’
‘如此,才能方便日後的工作開展。’
——
注:
觸法少年,指行為觸犯刑罰法令的,未滿14歲的少年(少年法3條1項2號)。
不滿十四歲的少年,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即使做出觸犯刑罰法令的行為,也不受處罰。
圍牆外,無意中聽見了渚清月,與白石對話的鬆田陣平,驚訝的張大了嘴巴。
心中隨即,湧現出了一股不好的預感。
但,
對於並不知曉對方住址的自己而言,即便想要尋找,也無疑是大海撈針……
等等!
忽然,他想到了一個名為“青柳介”的家夥。
腦海中,頓時浮現出了那個時候,對方曾說過的話語……沒錯,青柳介一定知道小宮醫生目前所居住的公寓地址!
事不宜遲,必須趕快行動。
來不及再繼續聽下去,也顧不上太多,轉身就朝著附近交番亭的方向走去,想要知曉對方現在滯留在警署的拘置所,還是東京都的刑務所。
如果申請見麵的話……
既然關係到小宮醫生的安危,對方一定會毫不猶豫的告訴自己!
鬆田陣平邊跑邊思索著。
咬緊牙關,心裏催促自己再快一些,盡量爭取時間。
說不定遭遇了什麽不測……
但他並不希望是這樣的壞情況。
哪怕是睡過頭,不小心關閉了手機的提示音……這樣的理由,也好過方才做出的最壞打算。
若真是“睡過頭”這樣的理由……
自己也不會因此去埋怨小宮醫生,隻會心裏覺得慶幸——
……
跑離警察學校後,鬆田陣平找到了附近的交番亭。
之前,就是他們的人前來帶走的青柳介,想必肯定知曉對方現在,到底是被關押在拘置所,還是刑務所。
跟蹤,適用於霓虹1958年實行《輕犯罪法》。
根據情節不同,施以免罪、拘留、罰款、拘留與罰款並處四種處罰。
可能會被關1至29天,或是被罰1000至9999日元,也有可能在拘留的同時加上罰款。
再加上住居侵入罪。
根據刑法典,會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
雖說青柳君如今未年滿20周歲,屬於未成年。
但因著已超過14歲的緣故,不再歸於“觸法少年”範圍,同樣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承擔相應責任。
對於犯下的罪行,青柳介供認不諱。
但警察講究是物證。
若沒有充足的證據,去證明對方的確犯下過相應的罪行,也就意味著無法送檢。就算強行送檢,也指不定對方會在法庭上翻供。
到那時,無論是警方還是檢方,都會受人詬病!
嗒嗒、嗒嗒……
嗒嗒……
嗒……
哈、呼、哈……
呼……
心中不停浮現出思緒,腳下的步伐卻並未因此有任何減緩。
他明白,比起糾結於如今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生怕信任根基被動搖,不再自以為是的警察組織,不如早些趕到交番亭,去向對方詢問,得知自己想要的答案。
終於——
下一秒,有著“警視廳府中警察署”、“日鋼町交番”字樣的交番亭,印入眼簾。
與警察學校中,用作實習的象牙白交番亭不同,眼前的日鋼町交番,外體是淺褐色的磚牆,整齊有序的排列著,堪稱強迫症患者的福音。
交番亭前方的大樹附近,停靠著一輛乳白色的自行車。
後備箱上空無一物。
看樣子,負責值班的巡警此刻,就待在交番亭內,並未外出巡邏。
見此情況,鬆田陣平心中暗自慶幸。
隨即,快步進入交番亭,希望能夠從對方口中得知,青柳介現如今的處境——
“巡警先生!”
“請問——”
剛一踏入交番的瞬間,鬆田陣平就迫不及待的開口,想要說出自己的請求。
卻未曾想,坐在木桌前的那人,竟與自己有過一麵之緣。
一時間,不免當場愣住。
原本想要說出口的話語,戛然而止。
中年模樣的巡警先生,身穿著警察製服。麵前的木桌上,有著一桶似乎剛剛倒好熱水的泡麵,還未解開封印。
他原本正悠閑的,看著今日的早報。
因此,麵對鬆田陣平的突然到來,難免被嚇了一跳,差點以為發生什麽大事了。
“……你是,之前警察學校的學員?”
長穀川記憶力,似乎不算太差。
定睛瞧清來人的模樣後,很快就想起了不久前,發生的一件事。
在這個鮮少有事件發生,就連盜竊也屈指可數的地方……一旦發生有人被逮捕的事件,當然是記憶猶新的。
“這麽神色慌張的,是有什麽大事發生了嗎?”
說著,
長穀川摘下了,戴在鼻梁上的老花眼鏡。
邊用手捏著略微有些發疼的鼻梁,邊開口詢問著,想要知曉對方前來的目的。
“我……”
鬆田陣平猶豫了一下。
最終,還是咬牙道出了實情:
“我想知道,青柳介……也就是之前被刑事課帶走的那個人,他現在被關押在什麽地方?我有很重要的事情,需要找到他見麵!”
“……”
聽著鬆田陣平的一席話,正在用眼鏡布,擦拭著眼鏡鏡片的長穀川,手中的動作不由得頓了一下。
片刻僵硬後,很快恢複了常態。
做出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將老花鏡重新戴上,繼續低頭看著購買的早間新聞報。
“作為警察學校的學員,你應該也清楚,有的東西是不能說出口吧?算是我同行的你,應該是可以理解的……所以,很抱歉啊。”
“關於這個,我實在沒有辦法告訴你,無論有著怎樣的理由……”
長穀川說著,語氣逐漸低了下去。
仿佛自言自語一般。
這樣的回答,雖在情理之中,卻也多少令鬆田陣平感到了挫敗。
——時間,就是生命。
他握緊雙拳,心裏滿是不甘,不知該如何去改變對方這樣的態度。
但,與此同時,心裏也萬分清楚,如果真的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回答,對方就無法稱之為一名“稱職的警察官”。
可惡!
該怎麽辦才好……
等等……!
忽然,一個念頭在鬆田陣平的腦海中,一閃而過。
他回想起了事先坐學時,渚清教官曾告訴過他們的經驗之談——
‘作為一名巡警,最重要的就是先了解路況、知曉周邊的環境,同時清楚附近住戶的信息,與對方熟絡。’
‘如此,才能方便日後的工作開展。’
——
注:
觸法少年,指行為觸犯刑罰法令的,未滿14歲的少年(少年法3條1項2號)。
不滿十四歲的少年,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即使做出觸犯刑罰法令的行為,也不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