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公館,c12,諾大的別墅,這一晚,依舊沒開燈。
沒開燈或是因為主人的習慣,又或是什麽不重要。
人嘛,或多或少都有那麽點,不為人知的癖好。
比如林寧,這個在物業,保安眼裏深居簡出的富家公子。
這個在舍友眼裏看似人畜無害,實則蔫壞的老四。
這會兒就站在一整麵牆的鞋架前,戴著bra,點著手指,一副念念有詞的樣子。
“既然高跟鞋讓能你開心,那就多穿穿~”
月光下,擦著美甲的手指端,一雙玫瑰粉色粗粒閃粉麵料尖頭高跟,既是給明天上班做的選擇,也是決定。
之所以有這個多穿的決定,一是“她”喜歡,“她”開心。
二是為了在形象上將自己與“她”,更好的做個區分。
畢竟,在人與人交往的第一印象裏,身高,從來都是最直觀的那個。
“莎莎:喂,大忙人,什麽時候帶我去夜宵?”
臨近晚8點的樣子,莎莎來微信時,林寧正在搬家。
準確的將,是將一樓沙發上的鋪蓋,搬至三樓的主人房。
安全無小事,比起客廳,位於三樓,有門有窗有鎖的主臥,無疑更具有私密性。
“林寧:你安排,我聽你的。”
3l,主臥,窗前,回過消息的林寧,默默歎了口氣。
沒等那邊回複,思緒裏,無處不在的“要”女士,又要了。
【叮,男友要吃夜宵,林凝也要】
【任務:林凝要吃夜宵】
【任務要求:不可獨行】
【服裝要求:高跟鞋】
【任務獎勵:抽獎一次】
【失敗懲罰:快樂值-5】
【任務計時:3(時):59(分):57(秒)】
【當前快樂值:25】
微微一怔,看過提示的林寧,本能的皺著眉頭。
就事論事,這突然而至的任務,這不可獨行的要求,很耐人尋味。
是預謀,借任務來攪和我跟她的獨處?
是巧合,因為夜宵,恰好觸發了任務機製?
林寧想了想,更希望是後者,但這世上,最不靠譜的,就是希望。
“林寧:家裏臨時有事,你跟我姐去吧,她剛好也想吃夜宵。”
“林寧:她才回國,沒什麽朋友,幫我照顧好她。”
南二環,移動老家屬院,某宅。
因為兩條他的微信,前一秒還樂嗬嗬的莎莎,肉眼可見的換了副神色。
看著沙發上耷拉著腦袋的閨女,李慧芳笑著搖搖頭。
“說吧,又怎麽了?剛不是說要去吃夜宵嗎?”
“是去吃夜宵,可.....”
再次看了眼手機裏的消息,越看越氣的莎莎,鼓了鼓嘴。
真想發帖問問,誰家談戀愛是這樣樣的。
自己不來就算,還把姐姐派來,還讓寶寶照顧好她,真,氣的胸疼。
“可什麽?給我媽說,媽幫你分析分析。”
“沒什麽,他臨時有事,換人了。”
煩躁的撓了撓頭,不等母親開口,莎莎接著道。
“他姐,就白天見那個,也想吃夜宵。”
“這不挺好嘛,你倆年紀差不多,多聚聚,有問題嗎?”
“當然有啦,寶寶才不想跟她一起吃。”
“傻丫頭,除非你不想跟林寧長處,這個家姐,繞不過去的。”
長姐如母這個詞,放在現在看,或許有麽點誇張。
但在李慧芳的時代裏,長姐,是真的如母。
李慧芳歎了口氣,想起那個為了兄弟姐妹早早輟學勞於家務的大姐。
想起那個為了自己讀書,早早嫁人的大姐。
不知不覺間,李慧芳的眼角,發了酸,泛了紅。
“媽~,你這是怎麽啦?”
眼前的母親,狀態較之前,明顯有別。
看在眼裏的莎莎,一邊說,一邊起身坐至母親身側,挽上母親的胳膊。
“沒什麽,去收拾吧,別讓人等久了,失了禮數。”
“噢,你真沒事兒?”
“有也是那些你不愛聽的陳芝麻爛穀子,去吧,注意安全,晚的話讓你爸接你。”
“好嘞,啵~”
“你,這丫頭,真的是~”
一記寵溺的眼神,送給視線裏親完就跑的閨女。
自說自話的李慧芳,笑著拿過手機,女兒的事兒暫了,愛人那邊,還得哄。
“李慧芳:回來吧,你女兒沒跟林寧出去,跟的是他姐,倆女的。”
院內一角,活動中心。
愛人來微信時,叼著根煙的李大山,正跟一幫老同事打麻將。
眼不見心不煩,一想到女兒大半夜跟別的男人出去,李大山是一秒也不想在家待,是真想攔,又怕女兒為難。
“李大山:真的?確定確定是連女的?確定不是哄我開心?”
“李慧芳:就你閨女那藏不住心事兒的臉,真假我會看不出?”
“李大山:妥。這圈打完就回,這邊才贏了點,直接走不合適。”
“李慧芳:少來,立刻回。”
夫妻多年,愛人什麽性子,李慧芳最熟悉不過。
就拿打牌來講,平手就是小輸,贏了點,就是平手。
另一邊,長安公館。
與在家打扮的莎莎一樣,林寧這會兒也在打扮。
不同的是,較莎莎的略施粉黛,林寧無疑要更複雜得多。
從上到下,從頭到腳,雖不願承認,但事實就是這樣。
即便再怎麽有天賦,也逃不過那句,男女有別。
好比眉宇,莎莎有做半永久,林寧沒有,所以得描眉畫眼。
好比輪廓,莎莎天生麗質難自棄,林寧雖差不多,但差的那點,卻需要靠精湛的手法,去修飾,去遮掩。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不是係統早早給了個化妝的技能,僅化妝品的正確使用方法,就足夠林寧消化不少天兒的。
半小時的擦擦抹抹,梳妝桌前,成功變了個樣兒的林寧,再次檢查了遍妝容。
直到確認沒什麽紕漏後,林寧方才起身去了衣架處。
內衣換了身白色蕾絲華歌爾,鋼圈的設計雖有不適,但曲線明顯。
上身選了件愛馬仕家的絲質襯衫,多錢沒留意,李超越之前送的。
下身,牛仔褲配高跟的穿法,作為參考的孫仙圖集裏,有看到,效果挺好。
包太娘,懶的拎,表太炫,不想戴。
車,秉著低調的原則,林寧選了賓利。
沒開燈或是因為主人的習慣,又或是什麽不重要。
人嘛,或多或少都有那麽點,不為人知的癖好。
比如林寧,這個在物業,保安眼裏深居簡出的富家公子。
這個在舍友眼裏看似人畜無害,實則蔫壞的老四。
這會兒就站在一整麵牆的鞋架前,戴著bra,點著手指,一副念念有詞的樣子。
“既然高跟鞋讓能你開心,那就多穿穿~”
月光下,擦著美甲的手指端,一雙玫瑰粉色粗粒閃粉麵料尖頭高跟,既是給明天上班做的選擇,也是決定。
之所以有這個多穿的決定,一是“她”喜歡,“她”開心。
二是為了在形象上將自己與“她”,更好的做個區分。
畢竟,在人與人交往的第一印象裏,身高,從來都是最直觀的那個。
“莎莎:喂,大忙人,什麽時候帶我去夜宵?”
臨近晚8點的樣子,莎莎來微信時,林寧正在搬家。
準確的將,是將一樓沙發上的鋪蓋,搬至三樓的主人房。
安全無小事,比起客廳,位於三樓,有門有窗有鎖的主臥,無疑更具有私密性。
“林寧:你安排,我聽你的。”
3l,主臥,窗前,回過消息的林寧,默默歎了口氣。
沒等那邊回複,思緒裏,無處不在的“要”女士,又要了。
【叮,男友要吃夜宵,林凝也要】
【任務:林凝要吃夜宵】
【任務要求:不可獨行】
【服裝要求:高跟鞋】
【任務獎勵:抽獎一次】
【失敗懲罰:快樂值-5】
【任務計時:3(時):59(分):57(秒)】
【當前快樂值:25】
微微一怔,看過提示的林寧,本能的皺著眉頭。
就事論事,這突然而至的任務,這不可獨行的要求,很耐人尋味。
是預謀,借任務來攪和我跟她的獨處?
是巧合,因為夜宵,恰好觸發了任務機製?
林寧想了想,更希望是後者,但這世上,最不靠譜的,就是希望。
“林寧:家裏臨時有事,你跟我姐去吧,她剛好也想吃夜宵。”
“林寧:她才回國,沒什麽朋友,幫我照顧好她。”
南二環,移動老家屬院,某宅。
因為兩條他的微信,前一秒還樂嗬嗬的莎莎,肉眼可見的換了副神色。
看著沙發上耷拉著腦袋的閨女,李慧芳笑著搖搖頭。
“說吧,又怎麽了?剛不是說要去吃夜宵嗎?”
“是去吃夜宵,可.....”
再次看了眼手機裏的消息,越看越氣的莎莎,鼓了鼓嘴。
真想發帖問問,誰家談戀愛是這樣樣的。
自己不來就算,還把姐姐派來,還讓寶寶照顧好她,真,氣的胸疼。
“可什麽?給我媽說,媽幫你分析分析。”
“沒什麽,他臨時有事,換人了。”
煩躁的撓了撓頭,不等母親開口,莎莎接著道。
“他姐,就白天見那個,也想吃夜宵。”
“這不挺好嘛,你倆年紀差不多,多聚聚,有問題嗎?”
“當然有啦,寶寶才不想跟她一起吃。”
“傻丫頭,除非你不想跟林寧長處,這個家姐,繞不過去的。”
長姐如母這個詞,放在現在看,或許有麽點誇張。
但在李慧芳的時代裏,長姐,是真的如母。
李慧芳歎了口氣,想起那個為了兄弟姐妹早早輟學勞於家務的大姐。
想起那個為了自己讀書,早早嫁人的大姐。
不知不覺間,李慧芳的眼角,發了酸,泛了紅。
“媽~,你這是怎麽啦?”
眼前的母親,狀態較之前,明顯有別。
看在眼裏的莎莎,一邊說,一邊起身坐至母親身側,挽上母親的胳膊。
“沒什麽,去收拾吧,別讓人等久了,失了禮數。”
“噢,你真沒事兒?”
“有也是那些你不愛聽的陳芝麻爛穀子,去吧,注意安全,晚的話讓你爸接你。”
“好嘞,啵~”
“你,這丫頭,真的是~”
一記寵溺的眼神,送給視線裏親完就跑的閨女。
自說自話的李慧芳,笑著拿過手機,女兒的事兒暫了,愛人那邊,還得哄。
“李慧芳:回來吧,你女兒沒跟林寧出去,跟的是他姐,倆女的。”
院內一角,活動中心。
愛人來微信時,叼著根煙的李大山,正跟一幫老同事打麻將。
眼不見心不煩,一想到女兒大半夜跟別的男人出去,李大山是一秒也不想在家待,是真想攔,又怕女兒為難。
“李大山:真的?確定確定是連女的?確定不是哄我開心?”
“李慧芳:就你閨女那藏不住心事兒的臉,真假我會看不出?”
“李大山:妥。這圈打完就回,這邊才贏了點,直接走不合適。”
“李慧芳:少來,立刻回。”
夫妻多年,愛人什麽性子,李慧芳最熟悉不過。
就拿打牌來講,平手就是小輸,贏了點,就是平手。
另一邊,長安公館。
與在家打扮的莎莎一樣,林寧這會兒也在打扮。
不同的是,較莎莎的略施粉黛,林寧無疑要更複雜得多。
從上到下,從頭到腳,雖不願承認,但事實就是這樣。
即便再怎麽有天賦,也逃不過那句,男女有別。
好比眉宇,莎莎有做半永久,林寧沒有,所以得描眉畫眼。
好比輪廓,莎莎天生麗質難自棄,林寧雖差不多,但差的那點,卻需要靠精湛的手法,去修飾,去遮掩。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不是係統早早給了個化妝的技能,僅化妝品的正確使用方法,就足夠林寧消化不少天兒的。
半小時的擦擦抹抹,梳妝桌前,成功變了個樣兒的林寧,再次檢查了遍妝容。
直到確認沒什麽紕漏後,林寧方才起身去了衣架處。
內衣換了身白色蕾絲華歌爾,鋼圈的設計雖有不適,但曲線明顯。
上身選了件愛馬仕家的絲質襯衫,多錢沒留意,李超越之前送的。
下身,牛仔褲配高跟的穿法,作為參考的孫仙圖集裏,有看到,效果挺好。
包太娘,懶的拎,表太炫,不想戴。
車,秉著低調的原則,林寧選了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