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了嘴巴的目暮十三,好半天才終於回過神來。


    他連忙輕咳了一聲,順便拉回了其他人的思緒。


    “這位先生,你說的十分有道理。既然如此,那就請大家好好配合一下,將事件發現前,是否有什麽異樣發生,都一一說出。如此一來,才好早日找到真凶。”


    “容我拒絕。”


    然而,冬棗卻是率先出聲,拒絕了目暮十三提出的請求。


    並道:“群眾並沒有義務,必須協助警方調查。


    雖然一般大家都覺得,必須要協助警察調查,但並沒有這種規定。即使拒絕協助調查,也不會有任何懲罰。


    警察先生,我說的對吧?”


    說著,他抬起頭來,看向了目暮十三。


    這話,使得目暮十三額頭不禁冒出了些許冷汗。


    真想拿手帕趕快擦一擦。


    但為了不讓對方瞧出自己的緊張,他隻能輕咳了一聲,佯裝鎮定的說道:


    “這位先生,你說得沒錯。


    如果拒絕協助調查的話,我們也的確沒有什麽辦法。


    可如果是傳喚調查,前往警署的取調室,進行調查的話,就隻能選擇乖乖配合了。”


    “當然,這是肯定的。


    不過被詢問的人,可以要求律師在場,以免警方誘導式詢問。


    畢竟,如果本來無罪的人,要是在警方誘導式詢問下,被定為有罪的話,可就麻煩了。


    黑的說成白的,白的說成黑的……如此顛倒黑白,不論是非的做法,在日本警察的曆史上,可並非沒有過書寫。”


    “除此外,還有一點就是,在被詢問的過程中,被詢問人可以保持沉默。


    如果采取暴力手段,試圖讓被詢問人開口的話,可能會被認為是‘屈打成招’。


    這樣不正當的審訊,被詢問人可以提起刑事訴訟,或損害賠償請求。


    警察的暴力和謾罵,屬於‘特別公務員暴行、虐待罪’(刑法第195條第1項)。


    當然,我想身為警察官的警察先生,一定對於這點,是再熟悉不過的了。


    所以,為了避免擔憂的情況發生,還是請先將現場進行勘察,找出任何除死者外的dna作為證物,再進行詢問吧。


    大家的時間都很寶貴的。更別提參加完法事後,天色已晚,大家都趕著回家睡覺去了。”


    冬棗說著,將手插進了褲兜內。


    邊轉身邊說著:“如果沒有其他事的話,在下就先告辭了。”


    完全不像是在詢問目暮十三意見的樣子,而像是在通知他,自己將要做某件事了一般。


    雖然在自己的辦案生涯中,不是沒有見過囂張的相關人員。


    但囂張成這樣,還囂張得有理有據的,自己還真是頭一次遇見。


    “這個人到底是什麽來曆啊……”


    目暮十三望著對方離去的背影,自言自語似的說出了這樣一番話來。


    像是在好奇般。


    “這……”


    堆擠在一起的人群,你看看我,我望望你。


    全都紛紛搖頭,一臉茫然的樣子,像是完全不認識對方一般。


    “什麽?!你們這之中就沒有一個人認識他嗎?”


    目暮十三大吃一驚,難道那人是憑空出現的不成?


    “這……我們也的確是今天第一次,見著那人。根本不知道他什麽時候,來到的島上。”川島英夫說著,其他人也都紛紛點頭同意。


    看樣子,並非是在說謊。


    難道說……


    目暮十三用大拇指摩擦著下巴,好似在思索著什麽。


    根據在警校時期學習的理論知識來看,大部分凶手,都有在作案後,重新回到現場的可能。


    擔憂自己是否留下了痕跡,擔憂是否被發現了,自己就是真凶。


    當然,也存在著截然相反的可能。


    為了看愚笨的警察們,在現場中忙碌,卻怎麽也找不到有關自己的絲毫罪證。


    像是無頭蒼蠅般,撞來撞去,始終不得要領。


    這樣的情景,令人身心愉悅。


    再加上對方看似有理的表麵下,藏著挑釁警察的真實目的,令目暮十三在此刻終於恍然大悟,對方就是傳說中的——愉悅犯!


    “快、快!快把他找回來!”


    反應過來的目暮十三,連忙讓一旁的警員迅速行動,將“逃離”現場的冬棗給帶回來。


    以防對方就此“潛逃”,再也抓不回了!


    …


    夜晚,20點25分。


    冬棗坐在大廳沙發上,目暮十三就坐在他對麵的沙發上,同他“大眼望小眼”。


    “那個……咳咳,冬先生,你還是說句話吧?”


    “……”


    冬棗抬頭看了他一眼後,便又立馬低下頭去。


    用自己的沉默,來對警方無禮的行為,表示控訴。


    並在心裏琢磨,要不要等回到東京之後,聯係律師對其進行起訴,並向警視廳提起精神損害賠償。


    畢竟,無罪的自己被當作嫌犯一般對待,甚至在最初,還一副認定了自己就是“真凶”的模樣,真是著實令人有些不爽。


    “那個……”


    目暮十三正欲開口,繼續說些什麽,來挽回現在的尷尬局麵時。


    公民館內的廣播喇叭,突然響起了稍顯歡快的鋼琴聲——


    “這、這是?”


    目暮十三抬頭望向掛在柱梁上的喇叭,有些不明白究竟發生了什麽。


    做法事,需要播放這種音樂嗎?


    “《升c小調第十四鋼琴奏鳴曲》的第二樂章……難道說!”


    冬棗似乎想到了什麽。


    他連忙站起身來,朝著廣播室的方向尋去。


    第二樂章時長僅2至3分鍾。


    該樂章篇幅短小,主題簡短(四音固定音型),有多次重複;較為平靜、優美,充當前後兩樂章之間的橋梁作用。


    李斯特稱之為:兩道深邃的鴻溝間的一朵小花。


    “嗒嗒、嗒嗒……”


    匆匆的腳步聲響起,冬棗憑借著自己敏銳的耳力,很快便上了二樓,尋找到了作為廣播室的房間。


    伸手推開房門後,便看見了這樣一番景象——


    隻見黑岩辰次麵目猙獰著,倒在廣播室的調音控製台上。


    他的背上,插著一把尋常可見的切片刀。


    整個刀身都沒入了黑岩辰次的身體,隻留下了木質把柄,還露在外麵,讓人可以猜測出,凶手所使用的作案凶器。


    第二樂章的鋼琴樂,仍在繼續奏響著。


    但廣播室內,並沒有鋼琴的痕跡。更何況這樣一間狹小的廣播室,根本不足以容納下巨大的鋼琴。


    也就是說,方才冬棗在大廳所聽見的鋼琴聲,隻不過是錄影帶所播放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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