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一個帶著“後花園”四個人進來。


    他依舊是上次在《樂隊》的那副打扮,那個模樣。


    小眼睛低頭看人的白臉大胡子,戴著灰色漁夫帽,破的,t恤上畫了好些玩意,但反過來穿。


    舌劍四五十分鍾的演出很猛烈。


    吉他要麽是在轟鳴,要麽像刀鋸著銼子。


    貝司在跳舞,還有劈裏啪啦地solo。


    鍵盤詭異、囂張。


    主唱東奔西走地叫著。


    幾個人都一身的汗。


    馬一個另類的t恤粘在身上,印出他因為瘦而突出的肋骨。


    老五把橫在麵前的古箏移了一下。


    孟時站了起來,焦從、褚樂他們依舊坐著。


    之前在《樂隊》的時候,舌劍和孟時相互介紹過了。


    所以馬一個指著自己帶過來的而飛,說,“這是後花園的主唱,而飛。”


    然後依次介紹:“鼓手裕成、吉他手白川、貝斯張聰。”


    演出沒有開始前,幾人就見過,但是馬一個還沒來得及介紹就被焦從按住了。


    孟時走了幾步,伸出手,說:“孟時,秦川主唱、吉他手,老五弦樂,焦從鼓手,褚樂鍵盤。”


    而飛連忙伸手和他握了握,說:“久仰大名,久仰,久仰。”


    而飛穿了一件深灰色的外套,很長,長到幾乎跟鞋麵齊平。


    黑色的卷發亂紛紛披散在兩肩,好似給他蒼白的臉加了一個黑框。


    孟時說:“我想過不了多久,你們會比老馬紅。”


    而飛四人今年才組的樂隊,連馬一個為什麽要帶著他們出來演出都不知道。


    聽孟時開口就是這麽一句,人都僵住了,不知道該說什麽。


    馬一個小眼睛耷拉著,看不出情緒。


    現實中馬一個話很少,如果說話也是慢吞吞。


    好似演出的時候,那個噴薄狂躁繞著場地亂走,雙手抱著話筒目露凶光的人,跟他沒有半點關係。


    焦從樂了,搖著頭說,“那確實,馬一個,一個被時代甩在身後的人罷了,還在玩批判那一套。”


    秦川在早幾年就脫離了這類風格,轉向了純音、人文方麵,而孟愈遠他們更是早二十年就開始鑽研“靈魂”。


    所以焦從多少有點瞧不上舌劍。


    馬一個是烏路木齊出生的漢人,但受老崔的影響很深。


    “舌劍”的音樂總是帶著緩慢的前奏和扭曲的噪音。


    當馬一個的身體舒展開來,雙手抱拳握住話筒,用小眼睛審視觀眾或樂手的時候,就像隨時會從身體的任何一個地方掏出凶器,衝殺上去一樣,很有攻擊性,也很容易點燃什麽。


    現在他正用這種眼神看焦從。


    孟時回頭瞄了一眼焦從。


    焦從便把到了嘴邊的髒話咽了回去。


    焦從這輩子隻服過兩個人。


    現在一個在天上看著他,另一個站在他的麵前。


    好像時刻都有憤怒需要宣泄的他,現在隻有孟時才能真正的讓他平靜下來。


    老五也不行,老五隻能讓他克製。


    這可能和焦從是第一個高喊孟時名字的人有關。


    這是一種宿命感,形而上的東西,沒有理由。


    孟時讓舌劍和後花園幾人坐下,說:“批判不是怨恨的反應,而是一種積極生存模式的主動表達,它是進攻但不是複仇,是某種存在方式天然具有的侵略性,是神聖的邪惡,沒有它,完美則無法想象。搖滾是愛與和平,舌劍是必然要存在的形式。舌劍刺耳嗎?刺耳就對了。”


    馬一個的小眼睛睜的快要裂開,但沒有說話,他不是那種善於表達的人。


    而飛幾人則定定的看著孟時。


    聞名不如見麵,見麵勝似聞名。


    太特麽牛逼。


    不和孟時麵對麵,永遠不知道他究竟是怎樣的人啊。


    這番話形容在這個時代依舊保持攻擊性的舌劍,太恰當不過了。


    “好!說得好!牛逼!”焦從猛地一拍手,大聲說,“馬個,這不給我孟哥磕一個?”


    說實話,他沒怎麽聽懂,但這不妨礙他給反應。


    孟時給抽煙的幾個丟了煙,說,“這是德勒茲的《尼采與哲學》,我一個高中畢業,身在紅旗下,長在春風裏的臭弟弟,懂個錘子批判,愛與和平。”


    焦從不以為意,說,“反正就是牛逼。”


    孟時沒理他,看著而飛,說:“你們做樂隊想賺錢嗎?”


    而飛在孟時的目光中,艱難的點了點頭。


    2019年了,哪還有那麽多提供憤怒的土壤,有愛就完事了。


    孟時把煙點了說:“其實你們已經掌握了財富密碼。”


    他在眾人疑惑的目光中,掰著手指說:“歌名要長,主唱要害羞要溫柔,說話聲音要小。混響要很大,或者節奏很好蹦。整體氛圍要浪漫,或者勵誌,要夢幻,要文藝。歌詞要簡單,最好有大海。不需要發完整專輯,現場也不一定強,但隻要符合以上條件,門票上線就一定能秒光。”


    而飛感覺孟時說的這些,像是端著機關槍,往他身上掃射,一時之間,如坐針氈,如芒刺背,如鯁在喉……


    褚樂噗呲一下樂了,“艸,這也太真實了,馬一個剛才在台上跟犯病一樣,把人家小姑娘都嚇蒙圈了,哪有他們招人喜歡。”


    孟時對而飛說:“《我的身旁是一扇亮了又暗的窗》寫的真挺不錯。”


    焦從說:“但是致敬《兩天》有點過分了。”


    一直沒說話,低頭擺弄古箏的老五,突然說:“你特麽別把自己的標誌加在別人身上,一首歌寫出來,有人喜歡,就是好歌,哪怕隻有一個人喜歡,不停地聽,就夠了,你喜歡的音樂,就是最好的音樂。”


    這不像一個四十多歲,膚色黝黑,身材魁梧,幾天沒刮的光頭,鬢角處支棱著斑白“毛刺”,如同悍匪一般的搖滾人,能說出來的溫柔話語。


    但老五就是這樣一個人。


    老五除了喜歡讓人給他拚夕夕砍一刀,再沒別的毛病。


    孟時使勁的拍了拍老五的胳膊,對而飛說,“沒錯,你喜歡的,就是最好的,不要在意所謂的圈內人的評價。”


    而飛使勁的點著頭。


    馬一個慢慢的說:“秦川現在就焦從不像個人,就像馬卡剛才唱的,他是在屋簷下躲避陽光反射的黃狗……”


    孟時說:“焦從是我哥。”


    馬一個沉默。


    焦從冷笑:“馬個,你應該慶幸自己有神經病,不然你跟早上那小子一個下場。”


    焦從一再挑釁,馬一個身邊的人坐不住了。


    孟時熄滅煙,說:“給我個麵子。”


    有些緊張的氣氛,沉寂了下來。


    外麵傳來一陣小提琴的聲音。


    麥子很倔強地頂著數千觀眾對“藍蓮花”的召喚,選擇演唱自己的歌。


    而且是不適合現場演出的歌。


    小提琴帶來的歐洲古典風格,或者說電影配樂風格混入了渾濁的鼓聲中,它幾乎就要過量,但在過度煽情之前,恰到好處地停止了。


    麥子猶如一隻精靈,開始吟唱凡人聽不懂的歌謠。


    很迷幻,但觀眾不喜歡。


    因為舌劍熱起來的廠子,逐漸轉冷。


    孟時環視四周,沒有發現自己想要的東西,對樓上喊:“梁經理,有能打譜的本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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