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漸暗,蕭風忍不住苦笑起來。白天看著太陽,勉強還能分辨方向,到了晚上,就隻能靠身上攜帶的指南針了。


    好在指南針這東西在宋代就已經很接近現代版了,到了元代又得到了很大的改進,鄭和下西洋時,船舵上就鑲嵌著很精巧的指南針。


    蕭風掏出身上的指南針,借著星光看了看大概的方向,繼續往前走。他得趁著夜晚多走一些路。到了白天一熱,就更難走了。


    那隊騎兵帶著俺答汗的屍體回去後,蒙古各部族一定會混亂,群龍無首,以戚繼光的能力,控住局麵不成問題。


    隻是戚繼光派的人馬在這茫茫草原上能不能找到自己,那就很難說,所以自己不能坐以待救,必須繼續往大同方向走。


    何況,要是那幫騎兵所言非虛,這地方真有野狼群出沒,自己最好還是離俺答汗和自己的兩匹死馬越遠越好。


    死馬的血腥味會引來野狼群的,而野狼群若是規模像那些騎兵說的那麽大,那麽兩匹馬很可能不夠吃,自己剛好是餐後甜點。


    蕭風走著走著,就聽見身後遠處的草叢中傳來了唰唰唰的聲音,在風吹草葉的聲音中顯得格外響亮,讓人毛骨悚然。


    蕭風不敢動了,他伏在草叢中,拿起望遠鏡,遠遠地看向後方。


    一群灰色的草原狼,像泥石流一樣衝倒了一排牧草,奔襲而來,先是在遠處的俺答汗的死馬旁停下來了。


    多少條狼?蕭風數不清,但他感覺至少有三百條以上,怪不得那些騎兵如此恐懼。


    這樣的狼群,別說一百個騎兵,就是三百個,一對一,也未必就能贏。因為這是在半人高的草原上,狼幾乎可以算是隱形的。


    狼群對付騎兵時其實是忽略馬上的騎手的,它們的鬥爭經驗是針對馬匹的。野狼群和野馬群在遠古時期就是天敵。


    野馬群中的兒馬,也就是成年公馬,在自然界中幾乎是無天敵的存在,一對一的情況下別說野狼,就是豹子也不是對手。


    老虎應該能打贏兒馬,但問題是,野馬群是草原上的動物,從不會出現在有老虎出沒的地方,所以這種假設意義不大。


    但狼群會襲擊野馬群中的小馬和母馬,它們中的一部分會被踩死,但它們在被踩死前會用鋼牙利爪劃開野馬的肚子,那也是野馬最脆弱的部位。


    肚子被劃開,野馬就等於已經死了,它們會在奔跑中踩碎自己的內髒,成為野狼群的美食。


    所以每次野狼群捕獵野馬群,都會是一場慘烈的廝殺,狼群如果有更好的選擇,它們一定會選擇牛羊,而不是野馬。


    但這種廝殺的記憶,被狼群一代代傳承下來,到對付人類騎兵的時候,依然能派上用場。


    狼群此時已經將俺答汗的馬一掃而光,連細一點的骨頭都沒有留下,隻剩下幾根腿骨和頭骨。然後它們聞著血腥味又找到了蕭風的白馬。


    吃白馬的時候很多野狼受傷了。因為白馬被射得像刺蝟一樣,對狼群來說就像是一條有很多刺的魚,一不小心就會被紮傷。


    但野狼們還是排除了困難,將白馬吃得幹幹淨淨,幾隻被斷箭紮傷了喉嚨的狼每人搶了一大塊肉,把斷箭往下噎一噎,這是老狼們教的辦法,雖然未必正確。


    沒吃飽的狼群繼續嗅著鼻子尋找著,希望找到另一匹不知為何倒下的馬匹。但它們聞到了不同的味道。


    更香,更嫩,更白,更讓群狼興奮。所以某些犯罪分子被稱為色狼,確實是有原因的。


    蕭風伏在草叢中,看著鼻子嗅地,逐漸逼近的狼群,心裏暗暗叫苦。他摸了摸自己懷裏的彈藥,隻剩下十顆左右了。


    當初為了演得更像,裝子彈的包袱皮都扔掉了,剩下的子彈揣進了懷裏,預備著刺殺俺答汗,最多預備著和騎兵們拚命,可真沒預備過要對付狼群啊……


    狼群越來越近了,領頭的狼王猛然停住了腳步,將頭抬起來,用鼻子在空中大力地嗅著。


    蕭風緩緩端起了槍。後現代的狼群是很害怕火藥味道和爆炸聲的,有時候一槍就能嚇走一群狼。


    但蕭風很懷疑明朝的狼是否對火藥有這種自覺性,畢竟後現代的狼有爺爺教他們。


    人類有一種棍子,能打出巨大的響聲,那玩意很厲害,能把你打死,所以你聽見那個響聲,聞到那種味道,就跑吧!


    但明朝的狼恐怕還沒機會得到這種素質教育,它們的爺爺隻見識過弓箭和大棒子,它們無知者無畏。


    但不管這匹古代狼群的受教育程度如何,蕭風都沒法再耽擱下去了,因為領頭的狼已經發現了他。


    隔著草叢,狼王綠油油的小眼睛,發出了色眯眯的光,直盯盯地看著蕭風,伸出舌頭流著口水,果然和流氓沒什麽兩樣。


    砰!不等狼王發出興奮的嚎叫,蕭風的槍先響了。狼王像被迎麵打了一記重拳,碩大的灰色身體淩空飛起來,重重砸在了地上。


    這一聲巨響加上火藥刺鼻的味道,讓狼群陷入了短暫的恐慌。但奈何狼群沒文化,對火藥沒有起碼的尊重,發現狼王莫名暴斃後,反而被激怒了。


    好幾條狼逼了上來,但狼群是比較狡猾的,也比較謹慎,它們並沒有一下子就撲上來,這也給了蕭風換彈藥的時間。


    然後蕭風端著槍,對準一個最蠢蠢欲動的家夥,又開了一槍。


    有一條狼倒下了,狼群的學習能力很快,它們立刻盯住了蕭風手裏的火槍,蕭風的槍口指向哪條狼,哪條狼就連連躲閃。


    但這片刻之間,狼群已經把蕭風團團圍住了。蕭風一邊上彈藥,一邊忍不住苦笑。


    想不到自己穿越回來的這一世,跌宕起伏,波瀾壯闊,鬥敗了無數強敵,最後竟然在草原上被狼群給吃了!


    也不知道自己算是死了幾次了,但不管是幾次,變成狼糞後再想複活,隻怕是難如登天了。


    狼群終於按捺不住,撲了上來,蕭風一槍撂倒一頭狼,然後來不及再上彈藥了,左手將槍橫過來,擋住了一張流著口水的大嘴。


    堅硬鋒利的狼牙咬得槍管嘎嘎直響,蕭風右手一揮,繡春刀淩空將狼頭砍斷,狼的身子在地上翻滾,狼頭兀自不服氣地咬在槍管上。


    蕭風用火槍當盾牌,繡春刀橫砍豎劈,空中血雨紛飛。狼群像灰色的濁浪一般撲擊著蕭風,蕭風就像旋渦中的一葉扁舟,隨時會被淹沒。


    蕭風的體內有疑似極樂神功和俞大猷的霸道內力,反應極快,力量大而持久,因此才能勉力支撐。


    但饒是如此,小半個時辰後,蕭風也已經渾身是汗,氣力漸漸衰竭。


    因為狼群實在太狡猾了,它們之間的配合極其精妙詭異,絲毫不亞於武林高手擺下的陣法。


    蕭風的動作越來越慢,身上的傷痕也越來越多,雖然還沒被咬倒,但野狼的利爪已經將他身上的青衣抓得一條條的,就像根柳如雲徒弟刀下的蓑衣黃瓜。


    遠處傳來了隱隱約約的馬蹄聲,不是一匹,而是一群,但馬蹄聲中沒有任何雜音。


    沒有旗幟迎風招展的聲音,沒有馬靴和馬鐙摩擦的聲音,也沒有馬鞍發出的咯吱咯吱的聲音,更沒有人的喊聲。


    這是野馬群,它們也被這片長勢最好的草地吸引而來。明知這裏可能有野狼群,但幹旱的草原讓它們不得不鋌而走險。


    此時狼群已經殺紅了眼,根本無視遠處的野馬群。它們大概隻有一個念頭:幾百條狼殺不了一個人,以後在這片草原上不用混了!


    蕭風的身邊橫七豎八地躺滿了狼屍,群狼也徹底發瘋了,它們從來沒遇到過這麽恐怖的人類,以一己之力單挑整個狼群!


    蕭風被空中飛濺的狼血迷住了眼睛,兩條胳膊也酸軟得快抬不起來了。他抬起頭來,看著滿天的星光,認命地停止了揮刀的動作,發出一聲長嘯。


    這長嘯聲壓住了狼嚎,讓群狼為之一震,但僅僅隻是一瞬間的停頓,隨即更加凶猛的直撲上來!


    一道黑影如同離弦之箭般,從野馬群的最前麵射了出來,直奔蕭風和狼群而來。野馬群天性使然,毫不猶豫地跟著頭馬狂奔而至。


    狼群雖然沒打算去獵殺野馬群,但也絕沒想到野馬群竟然敢主動靠近,畢竟你們是吃草的,老子是吃肉的啊!這簡直是倒反天罡!


    猝不及防的狼群,被野馬群的狂奔的鐵蹄踢飛踩扁了很多,但野狼畢竟是最靈活最狡猾的殺手,它們立刻散開到兩邊,不敢正麵阻擋馬群的衝鋒。


    蕭風睜大眼睛,看著狂奔而至的野馬群,一馬當先的頭馬,骨架粗大,雖然並不肥壯,但高大威猛,鐵骨錚錚,一身黃毛在星光下迎風飛舞。


    “老黃?你混進野馬群了?還混成頭馬了?”


    不等蕭風細想,黃驃馬已經衝到了麵前,連速度都沒減,卻偏頭看向蕭風。蕭風心領神會,用盡最後的力氣騰身躍起。


    黃驃馬馱著蕭風狂奔而去,身後的野馬群呼嘯而過,鐵蹄翻飛,幾匹高大強壯的兒馬跟隨在隊伍的最後麵,防止狼群的突襲,猶如一陣風般刮過草原,迅速遠去了。


    損失慘重的狼群一陣憤怒而傷心的嚎叫後,漸漸平靜下來。它們沒有去追野馬,因為沒必要。


    獵殺野馬是為了吃飽肚子,現在這個問題已經解決了,滿地的狼屍足夠它們吃飽了。沒錯,狼雖然不會獵殺同群的夥伴,但當夥伴戰死或病死後,它們並不會浪費掉。


    吃飽喝足之後,狼群開始了分析總結的會議。會議主要圍繞著狼王之死,以及那個人掉落在地上的這根堅硬古怪的大棒子展開。


    最後,狼群中最德高望重的七匹老狼發表了看法。


    以後凡是遇上拿著這種會發出巨響,會冒出濃煙,會發出刺鼻氣味的大棒子的家夥,大家都要躲得遠點。


    這樣的人類是很可怕的,一個人就能幹掉我們很多狼。所以這個知識要廣而告之其他狼群,並一代代地傳下去。


    從此,狼群中開始流傳關於一個拿著火槍的人類的恐怖傳說,並且一代代地流傳了下去。


    後世沒知識的人類,愚蠢的以為狼群怕的是火槍,其實……


    蕭風趴在黃驃馬的背上,因為沒有馬鞍和馬鐙,他隻好揪著它的鬃毛,防止自己滑落下去。


    野馬群狂奔不止,蕭風擦了擦臉上的狼血,發現指南針也丟了,也不知道現在是往哪個方向跑了。


    野馬群中間停下了幾次,休息、吃草,然後繼續奔跑。


    這就是草原野馬的生活方式,它們一生都在自由的奔跑中度過,沒有任何捕獵者能讓它們停下奔騰的腳步,直到死亡。


    對於頭馬背上多了個人,成年野馬們視若無睹。野馬雖然不允許人騎乘,但它們也並不鄙視願意馱著人奔跑的同類,不會覺得它們是非法運營。


    但一些小馬很驚奇,它們跑到黃驃馬的身邊,歪著頭看著老大背上的這個人類,不知道為何打架最厲害,跑得最快的老大會願意馱著這麽個玩意兒。


    其中一匹小馬,有一身桀驁不馴的黃毛,骨架粗大,跑得極快,後背上一樣的鐵骨錚錚。


    休息和奔跑持續了一整夜,天光放亮之際,一道雄偉的城牆出現在遠處的天邊。大同城,遙遙在望。


    野馬群在草原的盡頭停下了腳步,蕭風試探著拍了拍黃驃馬的脖子,黃驃馬親熱的用頭蹭了蹭蕭風的手,卻一步也不肯再往前走了。


    蕭風明白了,他翻身下馬,輕輕撫摸著黃驃馬已經長得很長很長的鬃毛,卻說不出一句話來。


    黃驃馬伸出舌頭舔了舔蕭風的手,轉過頭去向草原深處飛奔而去,野馬群跟在它身後,踩著海浪一樣的草原奔騰而去,像一道遠古的傳說漸漸消失在光陰之中。


    “老黃,你天生就是當野馬的料!你要自由自在的活著,要多娶老婆,多生孩子啊!”


    當蕭風出現在大同城下的時候,城牆上的仇鸞差點掉下城牆去。他連滾帶爬地衝下城樓,生怕慢一步蕭風就不行了。


    不怪仇鸞害怕,實在是蕭風的造型太嚇人了。他常披的白袍已經不見了,青衣被撕得一綹一綹的,被一層層暗紅色的血粘在身上。


    臉上的血用袖子抹了兩把,勉強讓仇鸞認出了他的模樣。全身上下還比較完整的就是一根腰帶,腰帶上斜插著一把沒有了刀鞘的繡春刀。


    這個造型,和蕭風平時倜儻瀟灑,仙風道骨的樣子實在是天差地別,如果不是仇鸞對他實在太熟悉,換個人都未必敢給他開門。


    “蕭大人,你這是……這是……打了敗仗嗎?戚繼光呢?他不會是……”


    看著仇鸞提心吊膽的樣子,蕭風揮手製止了他的腦補。


    “戚繼光打贏了,我跟俺答汗打了個賭,也打贏了。以後草原上沒有大汗了,因為到處都是大汗。”


    仇鸞鬆了口氣,但蕭風的造型和他說的話實在是相去甚遠,讓仇鸞不得不再追問一句。


    “俺答汗同意了?他願意作為草原上的大汗之一嗎?這可是很難得啊……”


    蕭風點點頭:“他死了。先進城吧,我洗個澡,戚繼光應該很快就會帶著各位大汗來大同了。


    他們在草原上找不到我,一定會到大同城來看個究竟的。我在城牆上亮個相,剩下的事兒就交給你們了。”


    果然不出蕭風所料,當天晚上,戚繼光和各部族的首領就來到了大同城下。


    部族首領們一路爭吵得很厲害。有的認為俺答汗死了,自然打賭就是輸了。


    而另一派認為打賭中的輸贏,隻牽涉蕭風的生死,與俺答汗死不死沒關係。


    “蕭風若死了,自然是沒能回到大同,他自然就輸了,與俺答汗死不死無關。若是蕭風輸了,那麽大明以後就不能再幹涉草原的事兒!”


    “你不想讓大明管草原的事兒,糧食怎麽辦?還有,你是不是對我們的部族有不良之心,想當第二個草原大汗?”


    “大明不能幹涉草原的事兒,不代表就不能賣給咱們糧食啊!這豈能混為一談?”


    “你倒是想得美,不讓人家管你,人家憑什麽賣給你糧食?看你長得漂亮嗎?”


    “我雖然長得漂亮,但這與賣不賣給我糧食無關!”


    所有的爭吵,在蕭風登上大同城牆的那一刻全都停止了。蕭風一身青衣白袍,迎風飛舞,風采奪人。


    因為距離很遠,沒有望遠鏡的城下部族首領們,看不見蕭風臉上的疲憊,隻能聽見他平靜的聲音。


    “各位大汗,我贏了!大家都是對著長生天起過誓的,誰若敢違背誓約,長生天定會降罪!


    到時,就別怪大明替天行道,請長生天為我們作證!”


    蕭風手中扣著的一張符紙在身後輕輕一揮,瞬間燒成了灰燼。他的臉色也蒼白了許多。


    天空中猛然響起一聲晴天霹靂,猶如長生天發出的回應。大明士兵還好,畢竟聽蕭風的事兒聽得多了。


    草原各部族首領,卻沒見過這等陣勢。他們見到蕭風贏了賭約,大多已經決定認賭服輸,一小撮比較頑固的,也被這雷聲嚇壞了。


    長生天,不可欺啊。就算長生天可欺,似乎大明的替天行道也更可怕,所以還是算了吧。


    “蕭天師,我等願意遵守誓約,和平共處,以大明為尊!若有人妄圖稱霸草原,我等當與大明共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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