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百天約定
我的100天約定愛情 作者:忘天辰耳榴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赫元硬是把我按在了沙發上。這小子哪兒來的這麽大勁兒呀!
“你覺得對不起我?”
“嗯?嗯……”
“真的感到對不起我?”
“嗯!”
“真的感到慚愧嗎?”
“嗯!”
我漸漸地不耐煩起來。赫元坐在了地上用詭異的目光凝視著我。什麽呀,完全是求婚時擺出的那個po嘛。
“隻是拿來幾碗炸醬麵就想要我原諒你?”
“嗯?那個……不是已經向你道歉了嗎?”
“如果說這還不夠呢?”
“那……那麽……你要怎樣?我要怎麽做你才肯罷休?”
他奸詐地笑了起來,那詭異的笑容使我一陣緊張。
“如果你肯做這些,我不但可以恢複你家店鋪的生意,還可以在那基礎上提高一些營業額。”
“什麽?真的嗎?要我做什麽?”
“100天要做的事情。”
“100天?”
“嗯,名字叫什麽來著?”
“淩……淩瀟。”
赫元不知去哪兒拿了張白紙和一支簽字筆過來。他開始在平整的紙上寫著什麽。搞什麽鬼呀?
“你在做送外賣的工作吧?”
“嗯。”(明知故問)
“每天都要做嗎?”
“嗯。”
“嗬……原來如此……那麽……”
赫元咬著筆帽兒正琢磨著什麽,過了一會兒又飛快地寫了起來。到底在搞什麽鬼呀?
“給,契約書。”
赫元把自己寫好的東西推到了我的眼前,我呆呆地接了過來。
申赫元與淩瀟兩者之間自願訂下以下100天的契約
第一條:[契約的目的]
讓賢世彬重新回到申赫元的身邊。
第二條:[報酬]
申赫元為淩瀟免費提供一個兼職生。
第三條:[獎賞]
契約滿期後淩瀟可以繼續和章宇鎮交往。
第四條:[義務]
淩瀟聽從申赫元的一切命令指揮。
第五條:[解約]
此合約一旦簽定絕對不可解除。
為了證明以上合約,本合約共製訂兩份,各自簽完字後每人保管一份。
2003年3月27日
姓名:申赫元
姓名:淩瀟
“這……這是什麽呀?”
我張大了嘴巴。不,這是在做什麽呀?
“正如你看到的,我要和你簽這份契約。”
“什麽契約?一點說明都沒有誰會傻呼呼的簽這東西呀!”
“性子也夠急的。這不正要解釋給你聽嗎?”
我咽了口口水慌張地看著他。
“我和女朋友分手了,不,放下自尊心地說是被甩了。被我們學校經營學科的章宇鎮……”
看來這家夥還不知道自己因為有名氣這消息早已傳遍學校了。
“是被那個章宇鎮的臭小子搶走的。我,不可以沒有世彬。不管用什麽手段我都要再把世彬搶過來。所以需要你的幫助。”
我被赫元下一句話嚇得張大了嘴巴,一時說不出話來。
“你去勾引章宇鎮。”
哈……哈哈……一臉無奈的我隻知道傻笑。
“你……真是……嗬嗬……那也叫話嗎?”
“當然,以你現在的樣子,章宇鎮連瞟都不會瞟你一眼。但是我卻能把葫蘆變成西瓜。”
葫蘆?嗬,就你長得好看,高興了吧。我果斷地拒絕了他的要求。
“這不可能。這是根本就不可能實現的事。非常抱歉,你還是找其他人來幫你吧。”
“臉蛋稍稍長得有模有樣的心都太傲,根本就不會做這種事。”
“我也不做。”
“那麽你的店鋪?”
“……”
卑鄙的家夥,混蛋!竟讓我陷入進退兩難之境。
“正如契約書上所言,我會找個後輩來代替你送外賣的工作,是一個非常喜歡騎摩托車的人。”
“我們家沒有錢請兼職生。”
“當然,不給工錢也沒有關係。那個我來解決。”
赫元仔細地端詳著我那微微繃起來的臉。
“怎麽樣?算不上是吃虧的契約吧?想要和章宇鎮交往的女孩可不止一兩個呀!能和那麽帥的男孩交往可不是一件壞事哦!老實說如果不是我,你怎麽可能有機會交那麽帥的男朋友呢?”
我已對一次次打擊我自尊心的申赫元沒一點好印象了。
“同意了?”
真沒轍了。已經沒有任何選擇的餘地了。想到要拯救飯店,我有氣無力地同意了他的要求並在契約書上簽了字。
“太好了,那麽明天見吧,你手機號是多少?”
“我沒有手機。”
“什麽?最近就連初中生都配了手機……”
“初中生有沒有配手機我不清楚,反正我沒有。”
“那麽,明天什麽時間在哪兒見麵呢?你幾點下課?”
“12點。”
“ok,那麽12點我在學校正門前的‘羅忘什’等你,下課後直接過來。”
“2點開始我還要送外賣。”
“那麽明天就派那個後輩去。”
就這麽,我無奈地簽了這份既荒唐又可笑的契約。這個世界上怎麽可能會有這樣既荒唐又稀奇的事呢?
但是這件既荒唐又稀奇的事情正在我身上發生著。
“你覺得對不起我?”
“嗯?嗯……”
“真的感到對不起我?”
“嗯!”
“真的感到慚愧嗎?”
“嗯!”
我漸漸地不耐煩起來。赫元坐在了地上用詭異的目光凝視著我。什麽呀,完全是求婚時擺出的那個po嘛。
“隻是拿來幾碗炸醬麵就想要我原諒你?”
“嗯?那個……不是已經向你道歉了嗎?”
“如果說這還不夠呢?”
“那……那麽……你要怎樣?我要怎麽做你才肯罷休?”
他奸詐地笑了起來,那詭異的笑容使我一陣緊張。
“如果你肯做這些,我不但可以恢複你家店鋪的生意,還可以在那基礎上提高一些營業額。”
“什麽?真的嗎?要我做什麽?”
“100天要做的事情。”
“100天?”
“嗯,名字叫什麽來著?”
“淩……淩瀟。”
赫元不知去哪兒拿了張白紙和一支簽字筆過來。他開始在平整的紙上寫著什麽。搞什麽鬼呀?
“你在做送外賣的工作吧?”
“嗯。”(明知故問)
“每天都要做嗎?”
“嗯。”
“嗬……原來如此……那麽……”
赫元咬著筆帽兒正琢磨著什麽,過了一會兒又飛快地寫了起來。到底在搞什麽鬼呀?
“給,契約書。”
赫元把自己寫好的東西推到了我的眼前,我呆呆地接了過來。
申赫元與淩瀟兩者之間自願訂下以下100天的契約
第一條:[契約的目的]
讓賢世彬重新回到申赫元的身邊。
第二條:[報酬]
申赫元為淩瀟免費提供一個兼職生。
第三條:[獎賞]
契約滿期後淩瀟可以繼續和章宇鎮交往。
第四條:[義務]
淩瀟聽從申赫元的一切命令指揮。
第五條:[解約]
此合約一旦簽定絕對不可解除。
為了證明以上合約,本合約共製訂兩份,各自簽完字後每人保管一份。
2003年3月27日
姓名:申赫元
姓名:淩瀟
“這……這是什麽呀?”
我張大了嘴巴。不,這是在做什麽呀?
“正如你看到的,我要和你簽這份契約。”
“什麽契約?一點說明都沒有誰會傻呼呼的簽這東西呀!”
“性子也夠急的。這不正要解釋給你聽嗎?”
我咽了口口水慌張地看著他。
“我和女朋友分手了,不,放下自尊心地說是被甩了。被我們學校經營學科的章宇鎮……”
看來這家夥還不知道自己因為有名氣這消息早已傳遍學校了。
“是被那個章宇鎮的臭小子搶走的。我,不可以沒有世彬。不管用什麽手段我都要再把世彬搶過來。所以需要你的幫助。”
我被赫元下一句話嚇得張大了嘴巴,一時說不出話來。
“你去勾引章宇鎮。”
哈……哈哈……一臉無奈的我隻知道傻笑。
“你……真是……嗬嗬……那也叫話嗎?”
“當然,以你現在的樣子,章宇鎮連瞟都不會瞟你一眼。但是我卻能把葫蘆變成西瓜。”
葫蘆?嗬,就你長得好看,高興了吧。我果斷地拒絕了他的要求。
“這不可能。這是根本就不可能實現的事。非常抱歉,你還是找其他人來幫你吧。”
“臉蛋稍稍長得有模有樣的心都太傲,根本就不會做這種事。”
“我也不做。”
“那麽你的店鋪?”
“……”
卑鄙的家夥,混蛋!竟讓我陷入進退兩難之境。
“正如契約書上所言,我會找個後輩來代替你送外賣的工作,是一個非常喜歡騎摩托車的人。”
“我們家沒有錢請兼職生。”
“當然,不給工錢也沒有關係。那個我來解決。”
赫元仔細地端詳著我那微微繃起來的臉。
“怎麽樣?算不上是吃虧的契約吧?想要和章宇鎮交往的女孩可不止一兩個呀!能和那麽帥的男孩交往可不是一件壞事哦!老實說如果不是我,你怎麽可能有機會交那麽帥的男朋友呢?”
我已對一次次打擊我自尊心的申赫元沒一點好印象了。
“同意了?”
真沒轍了。已經沒有任何選擇的餘地了。想到要拯救飯店,我有氣無力地同意了他的要求並在契約書上簽了字。
“太好了,那麽明天見吧,你手機號是多少?”
“我沒有手機。”
“什麽?最近就連初中生都配了手機……”
“初中生有沒有配手機我不清楚,反正我沒有。”
“那麽,明天什麽時間在哪兒見麵呢?你幾點下課?”
“12點。”
“ok,那麽12點我在學校正門前的‘羅忘什’等你,下課後直接過來。”
“2點開始我還要送外賣。”
“那麽明天就派那個後輩去。”
就這麽,我無奈地簽了這份既荒唐又可笑的契約。這個世界上怎麽可能會有這樣既荒唐又稀奇的事呢?
但是這件既荒唐又稀奇的事情正在我身上發生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