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李清瞳,沈歡揚了揚手中的豆漿包子。


    “我正準備給你送早餐呢,看見他們摔倒了,就過來看看。”


    “摔倒?”李清瞳擺明不相信。


    沈歡急忙又走到兵哥麵前,笑道:“這位朋友,你摔著了沒?要不要我扶你們起來?”


    好和善的樣子。


    兵哥心頭一個激靈,趕緊手忙腳亂的爬了起來。


    “不用不用。”


    笑話,叫他幫忙?給他十個膽子都不敢啊,剛才他可是已經徹底領教過了。


    一群小混混兒趕緊掙紮著狼狽而逃。


    沈歡腆著臉的走到李清瞳麵前,把豆漿包子遞了過去,“喏,這是我才給你買的早餐,還熱乎著呢。”


    李清瞳伸手接過。


    沈歡笑嘻嘻道:“清瞳,你怎麽起這麽早啊,反正周末又沒什麽事情,女生多睡覺會變得更漂亮的。”


    李清瞳白了他一眼,“你什麽時候這麽油嘴滑舌了。”


    “呃,有嗎?”沈歡撓了撓頭,左看右看。


    李清瞳小口咬了一下包子,看了眼旁邊還愣著的林芳琴,“這是你同學嗎?”


    剛才沈歡大展神威,把兵哥他們打得屁滾尿流,林芳琴仍處在失神狀態。


    以前,她一直都是眼高於頂的驕傲樣子,從來沒正眼瞧過沈歡這種普通的小角色,但是現在。


    她怔怔的看著沈歡,湧起一股奇怪的感覺。


    他變了,就像完全換了個人。


    難道說,是我看走了眼?


    這時,沈歡也回過頭來,見她還沒走,微皺了下眉頭。


    見他神色有些不悅,林芳琴驚醒過來,心中一慌,忙道:“沈同學,你們慢慢聊,我先走了。”


    說完,她急忙低著頭進了校門。


    心中的感覺還很異樣,但她已經不敢多說什麽了,自己得罪他那麽深,他沒和自己計較,已經是格外的手下留情了。


    而且,那個女生好漂亮啊,沒想到他居然還認識這麽漂亮的女生。


    李清瞳的清純絕麗,也讓林芳琴自慚形穢。


    看著林芳琴離開的背影,李清瞳眼睛忽閃忽閃,“沈歡,你這同學挺漂亮的嘛。”


    沈歡輕輕一笑,以前,他也覺得林芳琴很漂亮,甚至還有過一些亂七八糟的幻想,不過現在嘛,他已經繼承了紫羅天尊的衣缽,又看到了她那麽不堪的一幕,他心中就隻有濃濃的不屑了。


    外表光鮮,內裏糟粕,這樣的女生,就隻有一個字,俗。


    他笑道:“她哪叫漂亮啊,我認識一個女生,比她漂亮不知多少倍呢。”


    李清瞳輕輕吮了口豆漿,“是不是喲?你又在哪裏認識了什麽漂亮的女生?”


    沈歡故作歎了口氣,“唉,那是很久以前了,我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我就知道,我這輩子是完了,後來,我和她一起上小學,初中,每一天…哎,輕點,輕點,清瞳,我錯了我錯了。”


    沈歡裝模作樣,話還沒說完,背上就傳來一陣刺痛,他連忙討饒。


    李清瞳重重的掐了他幾下,“好你個沈歡,學壞了是不是。”


    她懶得再理這個滿嘴跑火車的家夥,抬起腳向前走去。


    沈歡小心翼翼的跟在她屁股後頭,嘿嘿傻笑。


    從小學一年級到現在,十年,李清瞳和他的關係一直都很好,並沒有因為他出生貧寒而歧視他。


    隻是,她真的太耀眼了。


    以前,她對他的好,沈歡都隻敢埋在心底,能和她做朋友,已經是很幸運的了,他從來不敢再奢求其他。


    但是,現在。


    看著前麵的女生,沈歡胸中豪情萬丈。


    李清瞳,我,沈歡,有能力,為你做任何事情啦…


    ……


    “清瞳,你這麽早起來是要幹嘛去啊?”


    街上,沈歡屁顛屁顛的跟著李清瞳。


    時間才七點過,山區小縣城的生活節奏悠閑,加上是周末,街上依然很冷清。


    “我想去人民公園跑步。”吃完了早餐,李清瞳順手把袋子扔進垃圾桶。


    她和沈歡的老家七仙鎮,是慶縣最偏遠的一個鄉鎮,每天隻有四班車,單程都要兩個多小時,所以她每個月也隻回去一趟,其他時間都是在學校裏。


    沈歡道:“學校裏不是有運動場嗎?”


    李清瞳撅了撅嘴,“我哪兒敢在那裏跑啊,跑著跑著就有好多吊尾巴,甩都甩不掉,煩死了。”


    沈歡恍然大悟,李清瞳長相實在太出色了,沒有男生不會被她吸引的,有幾次去運動場跑步,跑著跑著,身邊就圍起了一大群男生。


    誰叫她魅力太大呢,女生太漂亮了,也是一種苦惱吧。


    慶縣縣城不大,青廣河穿城而過,把城鎮分成兩半。


    慶縣中學在城這頭,人民公園在城那頭。


    中間連著一座橋。


    快要到橋頭的時候,一輛白色現代小轎車靠了過來。


    慶縣地處山區,經濟不是很發達,能買得起車的人,也算得上牛逼了,沈歡就經常看到,有些人開著車到校門口來勾搭女生,成功率還蠻高的。


    車窗打開,一個年輕男子探出頭,“嘿,李清瞳。”


    他們好像認識?


    李清瞳看了那人一眼,皺了皺眉,沒有甩他。


    車子停住,跳下來五個人,都是十八九歲二十出頭的樣子。


    幾人攔住兩人,那男子道:“李清瞳美女,這是要上哪兒去啊?”


    李清瞳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吳俊,麻煩你讓開。”


    那叫吳俊的男子沒有動,“美女,我是真心想和你交朋友的,今天就是專門來找你的玩的呢,反正你今天也不上課,就一起出去耍啦。”


    幾個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李清瞳身上,至於她身邊的沈歡,則直接被無視了。


    實在是太普通了。


    李清瞳道:“我朋友陪我,就不勞煩你了。”


    吳俊看了眼沈歡,嗤笑道:“小子,該幹什麽幹什麽去吧,這裏沒你的事了。”


    沈歡輕輕一笑,“這句話該我來說才對吧。”


    “嗬,看不出來,小子還挺有脾氣的啊,那行,那就借一步說話吧。”


    吳俊冷笑,其他四個男的馬上站過來,圍住了沈歡。


    李清瞳一把把他們推開,怒視著吳俊,“你們要幹什麽?”


    吳俊笑道:“美女,你放心啦,我們隻是想和他談談人生談談理想而已,該讀書就好好讀書,不要在外麵亂跑啊。”


    李清瞳大聲道:“我警告你,你要是敢欺負他,我跟你沒完。”


    吳俊擺了擺手,“不會的啦,老五,你們帶這位哥們兒去那邊談談。”


    一個人馬上推了下沈歡,“哥們兒,借個地兒說話吧。”


    李清瞳頓時急了,沈歡的情況她是了解的,就一個山旮旯裏出來的普通男生,而吳俊他們人多勢眾,一看就不好惹。


    怎麽辦怎麽辦?


    情急之下,李清瞳張開雙手,把沈歡護在身後,就像保護小雞仔的雞媽媽,瞪著吳俊他們,怒道:“你們要幹什麽,我跟你說,你們要是敢亂來,我就報警了。”


    見著這幅場景,吳俊幾人全都無所謂的笑著,看向沈歡的目光充滿了不屑。


    一個大男生,縮在人家女生後麵,真是孬種。


    吳俊這群人,都已經沒有讀書了,平日裏幾個人糾集在一起,仗著人多,張狂跋扈,像沈歡這樣的普通學生,完全就沒放在眼裏過。


    而且沈歡現在的樣子,白t恤,牛仔褲,運動鞋,雖然很幹淨,但也可以看出是洗過很多次了。


    穿成這樣,家裏肯定也沒什麽背景。


    李清瞳這麽漂亮,和他站一起,完全就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兩人的關係想來也普通得很。


    既然這樣,還怕什麽。


    要是他不識趣,打就是,他還敢對自己怎麽樣不成?


    順帶自己還可以在李清瞳麵前顯擺顯擺,裝裝酷。


    吳俊看著沈歡,冷笑道:“小子,聽不懂人話是不是,我們還有事情要和李清瞳美女說呢,你杵在這兒幹啥呢?”


    因為李清瞳護著沈歡,吳俊也不好再動手,於是想把沈歡嚇走。


    要是其他人,或許還真會害怕,可惜他的算盤明顯打錯了,現在的沈歡,又豈是幾個小混混兒就能嚇倒的?


    沈歡輕笑搖頭,拍了拍李清瞳,示意她寬心。


    然後站到吳俊麵前,“哥們兒,你是不是覺得你很牛逼?”


    “喲嗬。”


    吳俊先是一愣,隨後幾個人哄然大笑。


    “小子,挺有脾氣的啊。”


    沈歡搖了搖頭,突然一拳打到吳俊額頭,吳俊仰麵倒下,接著沈歡又向後一腿,直接把老五踹飛,側身一耳光,扇在另一人臉上,將那人扇趴下去,然後五指一張,印在另一個人胸口,那人蹭蹭蹭連退數步,摔了個四仰八叉。


    最後剩那個小混混兒都還沒反應過來,瓜兮兮的站在哪裏,這才發現自己的同夥已經倒完了。


    沈歡都懶得看他了,走到吳俊麵前,翻了翻白眼,“我說哥們兒,要打就打,囉裏吧嗦那麽多幹啥啊,裝逼有意思不?”


    吳俊躺地上喘著粗氣,剛才腦袋黑了一下,現在才回過神來。


    看著沈歡,他顫聲道:“你,你,你你想幹什麽?”


    沈歡撇了撇嘴,丟了句,“孬種。”


    都懶得把他們當回事,一群小渣皮,幾個人扭在一塊,就覺得牛逼上天了。


    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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