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在木板床上合衣躺下,很快睡著。她太累了。


    雖然以前她也參加過戶外徒步,但是“隊友”不一樣。


    方育、春紅太能走了!而且速度很快。為了不拖後腿,她努力跟上,一路沒有歇息。


    她的體能不算差,但是跟方育、春紅一比,她覺得自己好弱。


    不知睡了多久,她被屋外的說話聲吵醒。


    “我這些,你給多少錢?”


    一個男人的聲音。


    “五十文。”


    春紅的聲音。


    “才五十文!”男人拔高聲調:“他那個比我這個也多不了多少,你都給了七十文。”


    “他那個比你這個好。”春紅道。


    “再加點。”


    “不能加了,就五十文。要賣就賣。”


    “好吧好吧。”男人妥協。


    然後又是一個女人的聲音。


    “你看看我這個,給多少錢?”


    “兩百文。”春紅道。


    “兩百文!要是拿到縣城去賣,至少能賣三百文!”女人對價格不滿意。


    “那你就拿到縣城去賣啊。來回一百多裏地。”春紅道。


    “再加點,兩百文真的太少了。”


    “兩百二十文。最多隻能這個數。”


    “再加點,兩百四十文?”


    “兩百二十文。你看我們東西那麽多,都背不下了。”


    春紅跟女人討價還加。


    陳曉狐疑的從床上起來,走出屋外。看見五六個村民圍著春紅,提著籃子背簍。


    “你醒了。”


    方育抱手站在門口,看見陳曉出來,跟她打招呼。


    “這是在幹嘛?”陳曉問。


    “之前普大姐去換錢,找不開,春紅就提議用東西抵。這個小丫頭真會精打細算,一點都不吃虧。”


    方育嘴角噙笑,饒有趣味看春紅與人討價還價。


    “普大姐?”


    “就是這家女主人。”


    “哦。那麽她現在是……?”


    春紅旁邊站著普大姐,兩人好像是一齊向村民買東西。


    方育道:“我給春紅的碎銀,稱過有一兩二錢,值一千二百文。之前她跟普大姐談好,我們在這住一晚上給九十文錢,吃的另算。買雞、加上買衣服,七七八八總共六百多文。我本來說不用找了,但這小丫頭不願吃虧,要把剩下的錢換成東西。”


    “買衣服?”陳曉疑惑。


    方育瞧了她身上一眼。


    “你這身衣服,還有我身上的衣服,都應該換一換。入鄉隨俗,我們這身衣服太惹眼了。”


    陳曉深以為然。


    方育這身裝束好歹是這個時代的服裝,隻不過看起來不像普通人。


    而她自己這一身,完全是“外星人”。


    想到自己身上的衣服,陳曉趕忙躲回屋內。


    方育也跟著進屋,說道:


    “飯菜早做好了,我想著讓你多睡一會。現在讓普大姐擺飯吧?”


    “好。”


    方育去叫普大姐擺飯,春紅還在外麵跟村民討價還價。


    陳曉問:“不是找不開錢嗎,春紅拿什麽付給人家?”


    普大姐一邊上菜一邊道:“她跟人家先記個數,到時候他們來找我拿。”


    然後又道:“我家男人和孩子去縣城了。等他們回來就有文錢了。”


    “哦。”


    陳曉還是不明白。普大姐找不開錢,不是應該用她家的東西抵嗎,怎麽是跟其他村民買。


    不過這不重要,這是她們的事。她問方育:


    “你幫我買的衣服多少錢?”


    方育挑了挑眉:“怎麽,你要給我錢?”


    “是的。”


    “你身上有錢?”


    陳曉沉默了一下。她空間裏有黃金、白銀,還有許多可以換錢的東西,她的確有錢。但是“露富”似乎不太好。於是道:


    “我會想辦法還你。”


    “你有什麽辦法?”方育笑問。


    “這個……”


    陳曉正想著編個什麽由頭,春紅走進屋裏。


    她有些不好意思說道:


    “方大哥,你還有沒有錢?借我三百文。”


    “怎麽了?”方育問。


    春紅有些囁嚅道:“有個村民,背來個蜂巢,想要五百文錢賣給我,但是……我們隻剩下兩百文了……”


    隨即她又道:“那個蜂巢背到縣城,至少可以多賣五十文。”


    她跟村民買這些東西,是要背到縣城去賣。


    這個村子距離縣城五十多裏,村民去一趟縣城不容易。如果帶的貨物不多,去一趟縣城,還不如在這裏賣給春紅。


    春紅他們村子裏常有人來收購山貨,這種“中間商”賺錢的道理她是懂的。


    曾經她也想做“中間商”,但是沒有錢。做這門生意至少要有幾千文錢,而她手裏一文錢都沒有。平常她在家裏紡麻線,都是她娘拿去賣,賣得的錢也是她娘收著。


    方育道:“文錢沒有,碎銀倒是還有,隻是這樣一來,我擔心你背不動。”


    春紅眼睛一亮:“背得動背得動,我能背一百多斤。”


    方育道:“我們可不幫你背喲。”


    春紅連連擺手:“不用不用,我自己背得動。”


    方育摸出碎銀,拋給春紅。


    “謝謝方大哥!”


    望著春紅歡天喜地出去,陳曉忽然覺得,之前似乎有點小瞧春紅了。以為她隻是個逃婚的小丫頭,沒想到小丫頭挺聰明。


    不過想想也是。一個勇於逃婚,並且逃成功、在山裏幾天幾夜都沒把自己餓死的人,不會是個憨姑娘。


    陳曉低頭吃飯,想著用什麽東西來抵扣衣服的錢。


    她現在身上有的,就打火棒和折疊刀。


    打火棒不值錢,折疊刀又太值錢。這兩樣東西都不合適。看來得進趟空間找件合適的,或者等到了縣城,兌換一些這個世界能用的錢。


    方育望著埋頭幹飯的陳姑娘,嘴角微勾,突然冒出一句:


    “以後你跟著我吧!我養你。”


    陳曉驚詫抬頭,用看傻子的眼光看著他。


    “要不我跟著你,我給你當牛做馬。”方育又補了一句。


    陳曉看他玩笑表情,不作回應,低頭繼續吃飯。


    春紅和普大姐在外麵收完山貨,進來吃飯。方育後麵給的碎銀子還沒稱重,不過在買完蜂巢之後肯定會剩下好幾百文,兩人商量著一會去村長家稱銀子,然後去哪家哪家問問,還有什麽山貨可以收。


    這些事情與陳曉無關,她沒有刻意聽。


    春紅征詢方育的意見,方育說由她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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