灶君誕一過,宋歡就經常發現康氏會經常到村頭張望,過不了多久又會回家,如此反複已經有兩三天了。


    臘月二十六


    宋歡從山上下來,剛巧碰到正準備往回走的康氏,喊道,“嬸兒。”


    康氏心不在焉,剛才壓根就沒看到宋歡,聽到了宋歡的叫聲,她這才回過頭來,“小宋這是剛從山上下來?”


    宋歡點點頭,“嬸兒是有什麽事兒嗎?”


    康氏歎了一聲,滿臉擔憂,“大郎已經去城裏好一段日子了,之前說是灶君誕那日就會回來,可現在都二十六了,他還沒回來,我這不是怕他出什麽事兒嗎?”


    宋歡說道,“估計是有什麽事耽擱了吧?”


    康氏搖頭,“哪裏能有什麽事兒?同村的李大郎都已經回來了,問他,他說大郎說有事兒要幹,讓他先回來。你高叔去城裏找人也找不到,這死孩子有什麽事也不知道提前回家說一聲,讓家裏人幹著急!”


    宋歡和傅淵之原本計劃著明天去城裏置辦年貨,就說道,“大郎是在哪個地方找的短工?明日我們去縣裏幫您再看一看,找一找。”


    康氏想了一想覺得也好,然後就告訴了宋歡一個地址。


    翌日,宋歡和傅淵之來到高大郎打短工的地方,那裏的管事說二十四那天就結束了。


    宋歡說道,“康嬸說縣城也沒有他們的親戚,那他應該沒地方可去啊。”


    傅淵之看著來來往往的行人,說道,“可是被什麽事絆住腳了。”


    傅淵之說罷就拉住一個急匆匆往前跑的人問道,“這位小兄弟,你們這麽急是要幹什麽去?”


    被拉住的小兄弟打量了傅淵之和宋歡一眼,然後才說道,“縣令大人開始審案了,我們大家夥都去瞧熱鬧呢!”


    小兄弟說罷就想離開,耐不住傅淵之繼續追問,“小兄弟可知是什麽案子?”


    小兄弟搖頭,“這我就不知道了,聽鼓聲一響,那不就是有案子了?”


    馬上就要過年了,這時候有案子,大家夥去瞧個熱鬧,過年大家吃飯也有談資了。


    小兄弟不想耽擱,再晚點去就占不到好位置了。


    傅淵之和宋歡對視一眼,宋歡試探性問道,“不然我們也去看看?”


    按照套路,指不定能在最熱鬧的地方有意想不到的收獲。


    傅淵之點頭。


    兩人到的時候已經開審了,宋歡努力看清裏麵的人,心頭一陣失落。


    裏麵沒有他們要找的高大郎。


    宋歡放下背簍,看著衙門口擠作一堆的人,“怎麽辦?”


    傅淵之說道,“先等等吧。”


    這裏人多,仔細看,就能把小半個縣城的人看到。


    一個十幾歲的少年不會定在原地不動,他們在街上漫無目的地找也未必找得到。


    他若是真遇上什麽事,在縣衙外等著,碰上的幾率反而是最大的。


    如此兩人就在縣衙外等著,因為公堂需肅靜,裏麵縣令和堂下之人的聲音能夠清晰傳入耳。


    驚堂木啪的一聲巨響後就傳出來縣令的說話聲,“你是李三?”


    “小人是李三。”


    “你可知本官找你何事?!”


    李三想著自己並沒有犯什麽事,並不是很害怕,說道,“小人不知。”


    縣令說道,“日前本官收到公文,說塘城最近抓到了一個在塘江中搶劫的強盜,供認有一同案犯,住在我越城,其姓名、住址、相貌均指向你,你可還有什麽說的!”


    李三一聽,麵色大驚,連忙磕頭,不住大喊冤枉,“小人冤枉啊!小人根本不會駕船,也從未去江中搶劫啊!”


    縣令大人一拍驚堂木,厲聲說,“大膽盜賊,尚敢狡辯,你未搶劫,為什麽別人說你參加了?你屋裏還藏著劫來的各種財物!趕快一一招供!”


    那位李三這才知道厲害,嚇得直哭,為了洗清自己急忙將自己家中財產一一列了出來。


    幾丈布是自己家裏婆娘織的,稻穀若幹是田地裏收的,有錢若幹,是鄰居張四還來贖契的。


    縣令大人聽了,一一記下,然後說,“你說的可都是真的?”


    李三連忙點頭,“是!小人說的都是實話,千真萬確的啊!”


    縣令大人嗯了一聲,說道,“傳張四!”


    李三這時還沒有意識到這事背後真實的原因。


    他看見張四,滿眼希冀。


    縣令大人看著張四說道,“李三所說的八十兩,是否是你還給他的贖銀?”


    張四說道,“是!”


    李三很感動,以為這事兒能揭過了,誰知道,縣令大人又突然說道,“那你為何之前不承認這是張四還的八十兩銀?”


    “張四是不是幫你做假證了?!”縣令大人聲音突然又淩厲道。


    張四一聽,連忙伏地,嘴裏大聲說道,“小人沒有!小人沒有啊大人!”


    李三一聽也急了,這是還沒洗刷自己是同犯的罪名呢,隻連忙把之前賴張四的銀錢事情交代出來,“今年年初,張四家的二郎玩耍時從坡上摔了下來,摔成重傷,為了給二郎治病求醫,張四將他房屋契約以九十兩典給了我,說好了今年年尾贖取。”


    “這不,二十二那天到了約定日期,張四來還錢,隻是他手裏隻有八十兩,說過幾天他媳婦兒把銀錢借回來了就再把剩下的十兩銀子還給我。”


    縣令大人問向張四,道,“後麵的十兩銀子還了嗎?”


    張四立馬回道,“二十四那天就去還了,隻是……”


    張四看了眼垂頭臉紅的李三說道,“隻是,李三卻不肯將房契退給小人,還說從未收過小人之前還的八十兩銀子。”


    李三為了洗清同犯的罪名也承認下來,“是,是的。小人,小人,一時鬼迷了心竅,所以就……”


    縣令大人見事情已經判清楚了,直接讓李三將房子契約文書還給了張四。


    原來在李三賴賬後,張四一氣之下告了官,並把事情緣由告訴了縣令。


    縣令大人確實也收到了公文,隻是對方並不是李三而已。


    縣令大人這一招出來,就把事情理清,而李三此時也看出來了,哪裏有什麽同犯,不過是詐他而已,目的就是把契約還給張四而已。


    縣令大人剛準備退堂,便有人趁著衙役沒反應過來衝進公堂,嘴裏大喊青天大老爺為他做主。


    宋歡和傅淵之此時也看清楚了,這來人不就是高大郎!


    宋歡想,她都準備離開去買年貨了,這人就這麽出來了?


    還真是瞎貓碰上死耗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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