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天佑三十三年至三十五年,天佑朝吏治敗壞,各製度的破壞使得天下百姓置身於水深火熱之中。


    其中以鹽課尤甚。


    天佑三十三年,江寧府府尹李郢被下獄,凡與李郢有過交往的一百餘文人,皆被收執下獄,汙為黨人。


    天佑三十四年,都烏等朝臣上表為李郢申理,李郢與“黨人”們雖獲釋,卻被勒名於府,終身禁錮不用。


    這次的黨錮之爭,以牢脩告奸為導火索,兩王一侯的爭端徹底搬上明麵。


    ——記《天佑史書》延和癸卯年丙辰月


    辛亥年


    壬辰月(五月)


    朝廷先後給百姓帶來了兩個不好的消息。


    第一個是加賦。


    加賦的名義是遼東戰事緊急,軍餉不足。


    每畝加賦三厘五分。


    一文=十厘


    雖說這種是臨時性的,事畢即止。


    但這戰事會維持多久,百姓豈會知道,隻知道大家又得勒緊褲腰帶過日子了。


    第二個就是糧價漲了。


    有戰事,物價就會上漲,其中當然就包括糧價和鹽價。


    糧鋪裏的米價一夜之間漲至十五文一斤。


    鹽從三十文一斤漲至五十文一斤。


    目前都還有上漲趨勢。


    這個消息對遊學的四人來說人非常不好。


    他們不能再在長留村待著了。


    五月二十三


    宋歡四人整理好了物什,同高叔一家以及裏正辭別。


    阿弟對著高三郎說道,“你看好我種下的那一片番麥地,它們若是能在七月上旬成熟,你們就能種第二季番麥。”


    高三郎很認真的點頭,“我會的!你放心!”


    事關肚子的問題,他不會馬虎的!


    高三郎不放心說道,“現在外麵亂得很,你們還是趕緊回家去吧,不要再在外麵了。”


    阿弟點頭,“我們會的!”


    阿弟雖然這麽說,但其實他們出了長留村之後並沒有往陽江府的方向去,而是繼續前往丹陽郡。


    加賦這個問題影響不到宋歡一行。


    至於糧價上漲,他們當下還能承受,畢竟不是受災,糧價上漲不會太過瘋狂,當然這種情況也不是不可能出現,但是這取決於戰爭,就目前來說,南方受到的直接影響會比北方小。


    再說,丹陽郡有鹽場,不知道那裏會不會受到的影響少些。


    而且,他們都已經到了會稽郡,不日就能到達丹陽郡。若是就此返回陽江府,那對傅淵之和阿弟都是一個很大的遺憾。


    阿弟已經決定和傅淵之一起進京趕考,那麽他就得在明年一月之前回到陽江府進行鄉試,今年十月,他們就得回陽江府了。


    如今還有五個月左右的時間,與其現在回陽江府,還不如到丹陽郡看上一看,體察一下這次戰事間接給各地百姓帶來的影響。


    與其聽別人說,不如自己親身去體會來得深刻且真實。


    鹽稅屬於工商稅收。


    太祖稱帝時,立鹽法,實行征稅製,令商人販賣,稅率為二十分之一,所得鹽稅以充軍餉。


    待天佑朝建立後,實行專賣之製。


    天佑朝鹽的產製,製鹽民戶稱灶戶,按戶計丁,稱鹽丁。


    按丁規定產鹽定額,也稱為正鹽。


    正鹽之外所餘之鹽,稱餘鹽。


    天佑朝初年,為鼓勵鹽的生產,朝廷注意優恤灶戶,給灶戶劃撥草場,以供樵采。


    可耕之地,許灶戶開墾,並免灶戶雜役。


    之後,鹽場設立總催官,負責辦鹽課,督促生產。


    總催官多刻剝灶戶,致使鹽丁貧乏,天佑十年,灶戶不堪總催官的剝削,紛紛逃亡,流移轉徙,鹽產量大減。


    鹽法漸壞,鹽利日減。


    天佑朝的鹽專賣主要實行民製→官收→就場專賣辦法。


    開中法就是其中一種專賣製度。


    開中法——鹽引代幣。


    它就是招募鹽商們送運糧食到邊關,再從各個封疆大吏的手中換取他們手中的鹽引。


    實行這個法的目的在於充實邊疆的糧食儲備。


    天佑五年,八月。


    幽州以代郡所儲之糧,自青州平壽縣運至幽州太和嶺,路遠而費用巨繁,建議令商人於代郡倉輸米一石,太原倉輸米一石三,事後給淮鹽一小引。


    鹽引,就是鹽商向朝廷繳納貨幣或實物,由官府發給引票,然後憑引就場支鹽販鬻。


    大引四百斤,小引二百斤。


    這事之後,天佑朝自此始行開中法,這二十多年以來各邊境地區,亦多效仿。


    開中法實行之後,國家節省了大量的轉運之費,邊疆糧餉也得到了保障,史稱“有天佑鹽法,莫善於開中。”


    由於開中法行效顯著,於是,不僅是糧食,凡屬朝廷急需物資,皆令商人輸納中鹽,由此而衍生出許多新的製度,如納馬中鹽,納布中鹽等等。


    總之,朝廷需要什麽,就開中什麽,鹽隨時隨地成為朝廷與商人交易的媒介。


    凡事都有兩麵性。


    開中法有利也有弊。


    主要原因在於一直無法杜絕的官吏貪賄。


    開殘鹽夾帶好鹽,不法商賈便以低價購買上等好鹽,侵占鹽課,也壞了鹽法。


    不止如此,還有官宦利用開中未盡的剩鹽,以及罰沒灶戶交售的餘鹽等名目搜刮鹽利。


    此外,若官府人員不按時開中,便會致使米價騰貴,鹽價增長,灶戶工本不及鹽價十分之一。


    灶戶納鹽課,正鹽每引四百斤,得工本米,折合銀錢發放為二兩又五百文。部分地區,如建安郡發放銀錢為二兩。


    會稽郡與丹陽郡中間隻隔著一個吳郡。


    這次他們不再像之前那樣不緊不慢,也不會像標行押標一般那麽趕路,是介於兩者中間。


    五月二十七,一行人進入吳郡範圍內的宜城,補充一些物資。


    宜城的糧價比他們出發時的越城糧價高出了五文。


    中途隻間隔了四天時間。


    阿弟充分發揮自己社牛的本質向他人打探情況,得出宜城比越城得到的消息還要早,漲價的時間也比越城早,不過相差不大,也就是兩天而已。


    宜城五月十九漲價,越城五月二十一漲價。


    如此看來,八天(越城漲價兩天後離開的長留村)的時間漲了五文,速度也不算特別快。


    比受災好很多。


    目前也還沒發現囤積居奇者。


    六月初三,一行人終於是到了目的地——丹陽郡


    占地麵積以及繁華程度都不是建安郡可以比的。


    街道寬廣可容六輛馬車並駕齊驅,兩旁的酒樓店鋪櫛次鱗比,酒旗迎風招展,一陣陣飯香、酒香和著時斷時續的歌舞聲音傳向四方,令人不禁有些心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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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13點見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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