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虎王
魔獸:我的血條有點長 作者:黑河穀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現在已經是傍晚時分了,孫不慫又接到多倫上尉發布的任務,不過這個時間點去儲藏室,也就是地下秘密基地可不是個好主意。
在晚上礦洞裏可是會點滿蠟燭的,這對他的行動有很大的阻礙,於是他很果斷的放棄今天晚上去坑洞的想法。
牛頭人走了,現在就剩下他一個人,反正也閑的無聊,孫不慫就騎上馬遊覽一下荊棘穀的風光。
人還沒走出去多遠呢,休瑪被人欺負了!
“幾個意思啊?誰把你打成這個逼樣的?”看到休瑪現在的樣子,孫不慫差點忍住笑。
一身的黑色毛料不知道是被誰給燒了,而且尾巴上的皮都掉了,骨頭都可以看的到。
“走,帶我去看看,我去幫你報仇!”
休瑪現在已經不像剛開始那麽膽小怕死了,已經死過一次的它現在膽子大了很多,也知道打不過就回來找主人了。
傍晚的荊棘穀下起了下雨,這讓這片熱帶雨林更是蒙上了一層神秘的薄紗。
等休瑪帶著孫不慫來到挨揍的地方後,孫不慫仔細一看,竟然發現了自己的同族(沒辦法,大家都不承認他是人類,哪怕個子再高,長相再想同),一群矮人族!
既然是同族,那可就不好下手了,還是先問問情況吧!
“什麽人!”
還沒有走到營地呢,旁邊的樹上就傳來了一聲大吼。
孫不慫朝著聲音的來源一看,一個背著獵槍的矮人族獵人蹲在樹上,眼睛盯著他很是緊張。
“喂!你看不出來嗎?我這身高,我這體形,我這臉龐,你再仔細看看!”
對方沒有用槍指著自己,那就證明他沒有多大的惡意。
“你有什麽事嗎?我的朋友!”
嗯,確定了他認出來了,口氣都變了,自己絕對是矮人族!
“哈哈,我沒想到竟然在這裏看到了自己的同胞,所以我帶了點酒過來,怎麽樣,歡迎我嗎?”
孫不慫的背包裏可是常備各種酒類,這絕對不是他被錯認成矮人的證明,隻因為不管是寒椅老爹還是重錘大師,他們都喜好這一口。
“哈哈哈,我親愛的兄弟,你等等我,等我從樹上下來,我這就帶你去營地找他們!”
沒一會兒,這位哨兵就被酒水給勾引了下來,連崗都不站了!
巴尼爾帶著孫不慫來到營地後就開始給他介紹。
“歡迎來到荊棘穀!來到我們的營地,也許你沒有注意到,那邊的那位矮人就是聯盟的大英雄、頂級獵手赫米特·奈辛瓦裏的兒子。和他父親一樣,他並不歡迎陌生人來這個營地,不過你看上去應該是見過大世麵的人,戰士。去和他談一談吧,或許他能教你些狩獵的技巧。”
這家夥說這話的時候,眼睛就盯著赫米特,這哪裏是介紹啊,分明是舔啊!
用一瓶酒把巴尼爾打發走以後,孫不慫直接來到了赫米特的身邊。
“我叫孫不慫,很冒昧的來打擾你,我看到一些同族在這裏,於是就不請自來了,希望你不要生氣。”
對麵的家夥帶著一副高端的瞄準眼睛,看樣子應該是名很出色的獵人。
“很高興認識你,孫不慫。已經很久沒有戰士來過這裏了。我來這裏隻有一個目的:就是獵殺更大更狡猾的野獸。既然你是我的同胞,我也很樂意讓你參加這裏的狩獵,但首先你必須得證明自己的能力。
我會教你如何獵殺迅猛龍。艾耶克會教你如何獵殺老虎。而艾爾加丁爵士則是一位優秀的獵豹者。證明了你的能力之後,我將會允許你參加這次大狩獵。”
咦!
事情發展的好像和他想象的不一樣。
“哦,抱歉,我不是來參加你們的狩獵大會的,我隻是看到有同胞在,想過來和你們喝上一杯,順便把我的寵物介紹給你們,它剛才可是被什麽人揍了一頓。”
孫不慫急忙解釋了一下,順帶著還拿出了兩瓶酒,把休瑪也從潛伏狀態下顯現了出來。
“哈哈哈,我早就看到你的這隻獅子了,這種寵物在這裏可是很少能遇到的,它應該是從卡利姆多大陸那邊過來的,你的家族很有勢力啊,能從那邊給你帶回寵物!”
赫米特笑著和休瑪打了個招呼,然後順手拿走了孫不慫手中的酒,沒有一絲的猶豫和不自然。
打開瓶蓋,他拿起來就灌了一口。嘖嘖嘖....
“這酒真棒!我的兄弟,我可是好久都沒有嚐到家鄉的酒味了!”
喝完一口酒後,赫米特給孫不慫解釋了一下休瑪的傷勢。
原來這家夥是自己不小心,跑到別人設置的陷阱裏被傷到的,而且它還是被這幫人給放出來的。
做為專門狩獵野獸的隊伍,他們能夠一眼就區分開野獸和家養寵物的區別,沒想到這隻小獅子竟然會告狀,還把自己的主人給帶過來找事。
“哈哈哈,我就說嗎,這家夥還會找我幫它做主了。”
一番愉快的話語中,孫不慫就醉倒在了狩獵人營地裏。
第二天一早。
“兄弟,既然你還要在這裏待一段時間,那你完全可以參加我們的狩獵大會,前三名可是有獎勵的!”
赫米特見到孫不慫要走,於是喊住了他。
“哦?那獎勵的是什麽東西?”
“獎勵的是一張地圖,荊棘穀裏所有稀有銀英怪物它們的洞穴和行徑位置圖。”
孫不慫一聽就來勁了,標記了所有稀有銀英的地圖,這可是天大的獎勵,休瑪想要進階就必須要吸收銀英怪物的靈魂能量。
這個獎勵他要定了。
“好吧!既然你盛情相約,那我就不好推辭了,這是我的報名費。”
“哈哈哈哈,我就知道你一定會參加的,記住每次把擊殺掉的野獸屍體都要帶回來啊,不然不好統計戰利品!”
“放心!我知道該怎麽做!”
...
離開了奈辛瓦裏遠征隊,孫不慫就返回到反叛軍營地。
“任務不著急,你一定要注意安全和休息,但是等任務完成後,你一定要在第一時間來找我啊。”
這家夥生怕孫不慫耽誤了他的前程。
尤瓦中士看到孫不慫一夜未歸,還以為他死在庫爾森營地了呢。
“是!中士,我今天一定完成任務!”
...
這次的任務,是要去秘密基地裏殺掉6名庫爾森精英和4名庫爾森副首領,等孫不慫再次殺進地下基地後,發現這些庫爾森精英和庫爾森副首領的級別都是37級,並且在地下基地裏還有庫爾森巫醫。
高風險的殺戮獲得的殺戮值也是非常可觀的。
昨天他拆掉了一座庫爾森兵營,擊殺掉了528名士兵,獲得殺戮值4552點,生命值提高了1056點。
他把這些殺戮點全都換成了力量屬性點,現在他的生命值為63391,力量值509點!
荊棘穀直接就是他的天堂,而且他還接受了赫米特二世的狩獵任務,等他結束這裏的事,他的血量怕是要過十萬了!
...
他又一次從地下秘密基地裏殺了出來,這一次多倫上尉親自接見了他。
“你一次又一次地證明了自己的能力,而你的足智多謀略似乎甚至能與庫爾森媲美。如果……如果你願意徹底投身到與庫爾森鬥爭的事業中去的話……也許你將成為我們反抗軍的新首領!”
“他就躲在那個名叫“儲藏室”的洞穴深處發號施令。你必須進入那個洞穴,幹掉他身邊的保鏢,最終把庫爾森和他的副官們都給除掉。出發吧,孫不慫!我們的生命與希望,如今都已經全部掌握在你的手中了。”
不過這次孫不慫可不著急完成任務了。
庫爾森必須要幹掉,他可是強占了錦衣衛的地下秘密基地,而且那裏還是一個存儲量巨大的金礦。
不過多倫上尉也必須死!
那就演一場好戲,讓他們兩同歸於盡吧!
不過這種事,一定要有妥善的計劃,所以孫不慫決定先去完成狩獵大會的任務,把這裏的稀有銀英幹掉,為休瑪的進階鋪路。
等三天後,路飛他們到了再著手金礦的事項。
狩獵大會的第一項任務就是獵殺豹子,這些黑豹幼崽的級別隻有30級。
挑戰大賽的規矩是,在接到比賽開始的信號槍響以後,所有人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在兩個小時內,擊殺數量最多的人勝利!
這個對孫不慫來說,還不是小兒科,他帶上休瑪直接衝進了黑豹的老巢,別管有多少隻豹子,他全都給擊殺掉。隻有在老巢裏的黑豹幼崽才是最多的,一隻隻的去找多麻煩。
兩個小時以後,他獲得了第一名,擊殺掉了220隻黑豹幼崽!
接下裏他又接到要去獵殺荊棘穀猛虎的任務,比賽規則還是在兩個小時內擊殺數量最多的人獲勝。
荊棘穀猛虎的級別就高了一點它們已經是33級的野獸了,還是老規矩,直接殺進猛虎巢穴。
這一次他擊殺掉了190隻,還是第一名!
狩獵比賽第三項,是去獵殺35級鞭尾迅猛龍。
毫無意外,孫不慫又是第一,這次他擊殺了120隻。
“哈哈哈,我就知道,憑你的酒量一定可以成為這次狩獵大賽的第一名!”赫米特見到孫不慫後就上來一個熊抱。
這酒量也能成為衡量狩獵大賽第一名的標準了!
“兄弟,今天的狩獵大賽裏,所有的項目我可全是第一名,那地圖什麽時候才給我啊?”
孫不慫現在就惦記標有銀英怪的地圖。
“哪裏有那麽快的,明天才是決勝塞,你今天晚上就陪我喝酒,到了明天賽委會就會把比賽要求發下來,到時候你就知道要獵殺什麽了!”
“還有這規矩啊,你也不知道明天要狩獵什麽嗎?”孫不慫以為自己已經成為第一了,結果明天還有一場比賽呢。
“明天一共有10位選手參加,即便我是組織者,我也不清楚明天要獵殺的目標是什麽,不過你還用擔心這些嗎?第一一定是你的!來!喝!”
又過了一晚上。
“各位!你們現在已經成為了一位夠格進入我們狩獵隊的獵手了。無論是洛丹倫的戰場還是危機四伏的叢林,我在哪裏都沒有見過有誰能像你們這樣擁有如此強大的戰鬥能力。”
“你們成功地殺死了黑豹幼崽,荊棘穀猛虎和鞭尾迅猛龍。但對於這片叢林中的獵人們來說,虎王邦加拉什的頭才代表著至高無上的榮耀,不過虎王神出鬼沒,居無定所,想要找到他非常困難。如果你們中的誰,能殺死虎王邦加拉什,那麽你!無疑是這裏最優秀的獵人。你就是第一名!”
“這次你們一共有十名參賽隊員,誰先擊殺虎王拿回它的頭,誰就是第一!就可以獲得荊棘穀所有銀英怪的位置地圖。”
“那麽,現在請你們出發吧!”
...
其他的獵人聽到開始的信號,嘩的一下就四散而去,隻有孫不慫一臉的懵逼留在原地。
這可把孫不慫給為難住了,虎王邦加拉什難不難殺這不是他要考慮的問題,他現在難為的事,怎麽把虎王給找出來!他可沒有那些獵人的追蹤技能。
而就在他難為的時候,休瑪卻表現的有一些異常。
它叼住孫不慫的褲腳想要讓他跟著自己走。
“休瑪!你是不是知道虎王在什麽位置?”它的反常表現讓孫不慫有一種不確定的直覺。
“吼噢!”
哎.反正自己也找不到虎王,那就活馬當死馬醫。
孫不慫跟在休瑪的身後就快速而去。
沒想到這次休瑪真的找到了虎王的位置!這小子每天晚上都不休息,專門去一些危險的地方尋找獵物,它的主要目標是那些能讓它進階的強大稀有銀英,而虎王雖然不算是稀有銀英,可虎王的戰鬥力一點都不弱,所以被它無意中找到了位置。
這是一座很高的石山,孫不慫剛到的時候就發現這裏盤踞這一些38的荊棘穀雌虎,這些母老虎可比他就殺掉的那些荊棘穀猛虎大多了。
他沿著石山邊緣一邊走一邊躲,這些母老虎現在可不能殺,一旦虎王覺察到有人到來並且擊殺了雌虎,那它第一反映就是逃跑。
別問為什麽虎王不給雌虎報仇,問了我也不知道!
來到了石山上麵,孫不慫一眼就看到了傳說中的虎王邦加拉什。
這是一隻黑白紋混色的大家夥,43級的精英,血量直接達到了16000,它趴在地上都有一米多高,身長足有八米,一條和孫不慫大腿一樣粗的尾巴,在無意識的亂甩。
虎王邦加拉什正在睡覺,孫不慫抽出了斧子,準備偷襲,就當他走進虎王不到兩米的位置時,那雙藍色冰魄般的眼睛睜開了。
一聲虎嘯,震得孫不慫耳膜都有點疼,接下來就是一場強強對決。
虎王的攻擊力驚人的可怕,每一擊都能打掉孫不慫500多點生命值,這幾乎有點不合邏輯,孫不慫的防禦力可是要達到2000了,這要是換成個其他人,光憑這一爪子,那人就的嗝屁。
在晚上礦洞裏可是會點滿蠟燭的,這對他的行動有很大的阻礙,於是他很果斷的放棄今天晚上去坑洞的想法。
牛頭人走了,現在就剩下他一個人,反正也閑的無聊,孫不慫就騎上馬遊覽一下荊棘穀的風光。
人還沒走出去多遠呢,休瑪被人欺負了!
“幾個意思啊?誰把你打成這個逼樣的?”看到休瑪現在的樣子,孫不慫差點忍住笑。
一身的黑色毛料不知道是被誰給燒了,而且尾巴上的皮都掉了,骨頭都可以看的到。
“走,帶我去看看,我去幫你報仇!”
休瑪現在已經不像剛開始那麽膽小怕死了,已經死過一次的它現在膽子大了很多,也知道打不過就回來找主人了。
傍晚的荊棘穀下起了下雨,這讓這片熱帶雨林更是蒙上了一層神秘的薄紗。
等休瑪帶著孫不慫來到挨揍的地方後,孫不慫仔細一看,竟然發現了自己的同族(沒辦法,大家都不承認他是人類,哪怕個子再高,長相再想同),一群矮人族!
既然是同族,那可就不好下手了,還是先問問情況吧!
“什麽人!”
還沒有走到營地呢,旁邊的樹上就傳來了一聲大吼。
孫不慫朝著聲音的來源一看,一個背著獵槍的矮人族獵人蹲在樹上,眼睛盯著他很是緊張。
“喂!你看不出來嗎?我這身高,我這體形,我這臉龐,你再仔細看看!”
對方沒有用槍指著自己,那就證明他沒有多大的惡意。
“你有什麽事嗎?我的朋友!”
嗯,確定了他認出來了,口氣都變了,自己絕對是矮人族!
“哈哈,我沒想到竟然在這裏看到了自己的同胞,所以我帶了點酒過來,怎麽樣,歡迎我嗎?”
孫不慫的背包裏可是常備各種酒類,這絕對不是他被錯認成矮人的證明,隻因為不管是寒椅老爹還是重錘大師,他們都喜好這一口。
“哈哈哈,我親愛的兄弟,你等等我,等我從樹上下來,我這就帶你去營地找他們!”
沒一會兒,這位哨兵就被酒水給勾引了下來,連崗都不站了!
巴尼爾帶著孫不慫來到營地後就開始給他介紹。
“歡迎來到荊棘穀!來到我們的營地,也許你沒有注意到,那邊的那位矮人就是聯盟的大英雄、頂級獵手赫米特·奈辛瓦裏的兒子。和他父親一樣,他並不歡迎陌生人來這個營地,不過你看上去應該是見過大世麵的人,戰士。去和他談一談吧,或許他能教你些狩獵的技巧。”
這家夥說這話的時候,眼睛就盯著赫米特,這哪裏是介紹啊,分明是舔啊!
用一瓶酒把巴尼爾打發走以後,孫不慫直接來到了赫米特的身邊。
“我叫孫不慫,很冒昧的來打擾你,我看到一些同族在這裏,於是就不請自來了,希望你不要生氣。”
對麵的家夥帶著一副高端的瞄準眼睛,看樣子應該是名很出色的獵人。
“很高興認識你,孫不慫。已經很久沒有戰士來過這裏了。我來這裏隻有一個目的:就是獵殺更大更狡猾的野獸。既然你是我的同胞,我也很樂意讓你參加這裏的狩獵,但首先你必須得證明自己的能力。
我會教你如何獵殺迅猛龍。艾耶克會教你如何獵殺老虎。而艾爾加丁爵士則是一位優秀的獵豹者。證明了你的能力之後,我將會允許你參加這次大狩獵。”
咦!
事情發展的好像和他想象的不一樣。
“哦,抱歉,我不是來參加你們的狩獵大會的,我隻是看到有同胞在,想過來和你們喝上一杯,順便把我的寵物介紹給你們,它剛才可是被什麽人揍了一頓。”
孫不慫急忙解釋了一下,順帶著還拿出了兩瓶酒,把休瑪也從潛伏狀態下顯現了出來。
“哈哈哈,我早就看到你的這隻獅子了,這種寵物在這裏可是很少能遇到的,它應該是從卡利姆多大陸那邊過來的,你的家族很有勢力啊,能從那邊給你帶回寵物!”
赫米特笑著和休瑪打了個招呼,然後順手拿走了孫不慫手中的酒,沒有一絲的猶豫和不自然。
打開瓶蓋,他拿起來就灌了一口。嘖嘖嘖....
“這酒真棒!我的兄弟,我可是好久都沒有嚐到家鄉的酒味了!”
喝完一口酒後,赫米特給孫不慫解釋了一下休瑪的傷勢。
原來這家夥是自己不小心,跑到別人設置的陷阱裏被傷到的,而且它還是被這幫人給放出來的。
做為專門狩獵野獸的隊伍,他們能夠一眼就區分開野獸和家養寵物的區別,沒想到這隻小獅子竟然會告狀,還把自己的主人給帶過來找事。
“哈哈哈,我就說嗎,這家夥還會找我幫它做主了。”
一番愉快的話語中,孫不慫就醉倒在了狩獵人營地裏。
第二天一早。
“兄弟,既然你還要在這裏待一段時間,那你完全可以參加我們的狩獵大會,前三名可是有獎勵的!”
赫米特見到孫不慫要走,於是喊住了他。
“哦?那獎勵的是什麽東西?”
“獎勵的是一張地圖,荊棘穀裏所有稀有銀英怪物它們的洞穴和行徑位置圖。”
孫不慫一聽就來勁了,標記了所有稀有銀英的地圖,這可是天大的獎勵,休瑪想要進階就必須要吸收銀英怪物的靈魂能量。
這個獎勵他要定了。
“好吧!既然你盛情相約,那我就不好推辭了,這是我的報名費。”
“哈哈哈哈,我就知道你一定會參加的,記住每次把擊殺掉的野獸屍體都要帶回來啊,不然不好統計戰利品!”
“放心!我知道該怎麽做!”
...
離開了奈辛瓦裏遠征隊,孫不慫就返回到反叛軍營地。
“任務不著急,你一定要注意安全和休息,但是等任務完成後,你一定要在第一時間來找我啊。”
這家夥生怕孫不慫耽誤了他的前程。
尤瓦中士看到孫不慫一夜未歸,還以為他死在庫爾森營地了呢。
“是!中士,我今天一定完成任務!”
...
這次的任務,是要去秘密基地裏殺掉6名庫爾森精英和4名庫爾森副首領,等孫不慫再次殺進地下基地後,發現這些庫爾森精英和庫爾森副首領的級別都是37級,並且在地下基地裏還有庫爾森巫醫。
高風險的殺戮獲得的殺戮值也是非常可觀的。
昨天他拆掉了一座庫爾森兵營,擊殺掉了528名士兵,獲得殺戮值4552點,生命值提高了1056點。
他把這些殺戮點全都換成了力量屬性點,現在他的生命值為63391,力量值509點!
荊棘穀直接就是他的天堂,而且他還接受了赫米特二世的狩獵任務,等他結束這裏的事,他的血量怕是要過十萬了!
...
他又一次從地下秘密基地裏殺了出來,這一次多倫上尉親自接見了他。
“你一次又一次地證明了自己的能力,而你的足智多謀略似乎甚至能與庫爾森媲美。如果……如果你願意徹底投身到與庫爾森鬥爭的事業中去的話……也許你將成為我們反抗軍的新首領!”
“他就躲在那個名叫“儲藏室”的洞穴深處發號施令。你必須進入那個洞穴,幹掉他身邊的保鏢,最終把庫爾森和他的副官們都給除掉。出發吧,孫不慫!我們的生命與希望,如今都已經全部掌握在你的手中了。”
不過這次孫不慫可不著急完成任務了。
庫爾森必須要幹掉,他可是強占了錦衣衛的地下秘密基地,而且那裏還是一個存儲量巨大的金礦。
不過多倫上尉也必須死!
那就演一場好戲,讓他們兩同歸於盡吧!
不過這種事,一定要有妥善的計劃,所以孫不慫決定先去完成狩獵大會的任務,把這裏的稀有銀英幹掉,為休瑪的進階鋪路。
等三天後,路飛他們到了再著手金礦的事項。
狩獵大會的第一項任務就是獵殺豹子,這些黑豹幼崽的級別隻有30級。
挑戰大賽的規矩是,在接到比賽開始的信號槍響以後,所有人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在兩個小時內,擊殺數量最多的人勝利!
這個對孫不慫來說,還不是小兒科,他帶上休瑪直接衝進了黑豹的老巢,別管有多少隻豹子,他全都給擊殺掉。隻有在老巢裏的黑豹幼崽才是最多的,一隻隻的去找多麻煩。
兩個小時以後,他獲得了第一名,擊殺掉了220隻黑豹幼崽!
接下裏他又接到要去獵殺荊棘穀猛虎的任務,比賽規則還是在兩個小時內擊殺數量最多的人獲勝。
荊棘穀猛虎的級別就高了一點它們已經是33級的野獸了,還是老規矩,直接殺進猛虎巢穴。
這一次他擊殺掉了190隻,還是第一名!
狩獵比賽第三項,是去獵殺35級鞭尾迅猛龍。
毫無意外,孫不慫又是第一,這次他擊殺了120隻。
“哈哈哈,我就知道,憑你的酒量一定可以成為這次狩獵大賽的第一名!”赫米特見到孫不慫後就上來一個熊抱。
這酒量也能成為衡量狩獵大賽第一名的標準了!
“兄弟,今天的狩獵大賽裏,所有的項目我可全是第一名,那地圖什麽時候才給我啊?”
孫不慫現在就惦記標有銀英怪的地圖。
“哪裏有那麽快的,明天才是決勝塞,你今天晚上就陪我喝酒,到了明天賽委會就會把比賽要求發下來,到時候你就知道要獵殺什麽了!”
“還有這規矩啊,你也不知道明天要狩獵什麽嗎?”孫不慫以為自己已經成為第一了,結果明天還有一場比賽呢。
“明天一共有10位選手參加,即便我是組織者,我也不清楚明天要獵殺的目標是什麽,不過你還用擔心這些嗎?第一一定是你的!來!喝!”
又過了一晚上。
“各位!你們現在已經成為了一位夠格進入我們狩獵隊的獵手了。無論是洛丹倫的戰場還是危機四伏的叢林,我在哪裏都沒有見過有誰能像你們這樣擁有如此強大的戰鬥能力。”
“你們成功地殺死了黑豹幼崽,荊棘穀猛虎和鞭尾迅猛龍。但對於這片叢林中的獵人們來說,虎王邦加拉什的頭才代表著至高無上的榮耀,不過虎王神出鬼沒,居無定所,想要找到他非常困難。如果你們中的誰,能殺死虎王邦加拉什,那麽你!無疑是這裏最優秀的獵人。你就是第一名!”
“這次你們一共有十名參賽隊員,誰先擊殺虎王拿回它的頭,誰就是第一!就可以獲得荊棘穀所有銀英怪的位置地圖。”
“那麽,現在請你們出發吧!”
...
其他的獵人聽到開始的信號,嘩的一下就四散而去,隻有孫不慫一臉的懵逼留在原地。
這可把孫不慫給為難住了,虎王邦加拉什難不難殺這不是他要考慮的問題,他現在難為的事,怎麽把虎王給找出來!他可沒有那些獵人的追蹤技能。
而就在他難為的時候,休瑪卻表現的有一些異常。
它叼住孫不慫的褲腳想要讓他跟著自己走。
“休瑪!你是不是知道虎王在什麽位置?”它的反常表現讓孫不慫有一種不確定的直覺。
“吼噢!”
哎.反正自己也找不到虎王,那就活馬當死馬醫。
孫不慫跟在休瑪的身後就快速而去。
沒想到這次休瑪真的找到了虎王的位置!這小子每天晚上都不休息,專門去一些危險的地方尋找獵物,它的主要目標是那些能讓它進階的強大稀有銀英,而虎王雖然不算是稀有銀英,可虎王的戰鬥力一點都不弱,所以被它無意中找到了位置。
這是一座很高的石山,孫不慫剛到的時候就發現這裏盤踞這一些38的荊棘穀雌虎,這些母老虎可比他就殺掉的那些荊棘穀猛虎大多了。
他沿著石山邊緣一邊走一邊躲,這些母老虎現在可不能殺,一旦虎王覺察到有人到來並且擊殺了雌虎,那它第一反映就是逃跑。
別問為什麽虎王不給雌虎報仇,問了我也不知道!
來到了石山上麵,孫不慫一眼就看到了傳說中的虎王邦加拉什。
這是一隻黑白紋混色的大家夥,43級的精英,血量直接達到了16000,它趴在地上都有一米多高,身長足有八米,一條和孫不慫大腿一樣粗的尾巴,在無意識的亂甩。
虎王邦加拉什正在睡覺,孫不慫抽出了斧子,準備偷襲,就當他走進虎王不到兩米的位置時,那雙藍色冰魄般的眼睛睜開了。
一聲虎嘯,震得孫不慫耳膜都有點疼,接下來就是一場強強對決。
虎王的攻擊力驚人的可怕,每一擊都能打掉孫不慫500多點生命值,這幾乎有點不合邏輯,孫不慫的防禦力可是要達到2000了,這要是換成個其他人,光憑這一爪子,那人就的嗝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