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瘋子’像是要衝過來和紅先生趙夫子幹一架,就像他們真的欺負了他媳婦了似的。
這倆人都無語了,事實上不光這倆人,其他人也跟著無語了。
也就阿美和莉莉莎小姐依舊氣憤填膺。
這種事兒可能就隻有女子才能感同身受,這種事情真的非常惡劣。
阿美來自於二十一世紀末,莉莉莎女士來自於二十二世紀初,雖然她們的世界有著不同的發展曆史,但是有一點是一樣的,那就是女子解放的進程。
她們來自於更開放的後世,那個時候束縛女子的觀念已經解放,女子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穿衣打扮不再被束縛,她們可以參加工作,也可以選擇回歸家庭,她們有了選擇的權利,也不會再把‘女人應該怎樣怎樣’這樣的話套在那些女子身上,也不講究所謂的貞潔。
但是麵對這種情況,她們依舊很憤怒。
沒有女子能笑著麵對侵犯,事後再說一句沒事。
不管在什麽時期,這對女子來說都是極大的傷害。
而更讓人覺得憤怒的一點還在於,這是古代,貞潔如天條一般束縛於女子身上的古代。
所以就在阿美氣憤,莉莉莎同樣生氣,紅先生趙夫子想要勸和的時候,一些‘奇怪’的聲音出現了。
“我看見了,那女的確實被二狗子摸了。”
“我的老天爺,被男人當街摸了身子,要是二狗子不要她她隻能投河了。”
“也不知道是誰家的姑娘居然這麽不小心,二狗子她娘肯定會多要嫁妝。。這姑娘也太不懂事了,這不是給家招禍嘛。”
“可不是,一個姑娘在外麵跑什麽,拋頭露麵的,若是她安分一些留在家裏是不是就不會這樣了。”
“哎呦,看看啊,現在居然還和外男摟摟抱抱的,嘖嘖嘖,這女的可不能要,一看就是個不檢點的,娶回家也是個不安分的。”
“嘿,這小娘皮看著不錯,那腰那屁股那胸,長得也水靈,哥幾個……(汙言穢語自動和諧)”
房主的身體各項素質都有提升,基本能做到所有房主耳清目明。
所以這些看熱鬧的人說的那些話他們都聽見了,阿美甚至氣的眼睛都紅了。
這位姑娘是個剛強的,她進入邪神遊戲前是個網紅主播,當時年少不知事,和家裏吵架後非要自己出來‘賺筆大’的回去打爸媽的臉。
隻是網紅事業不溫不火,後來看到一個主播報道奇葩拐賣團夥落網的消息火了,就起了這樣的心思。
當時阿美才剛成年,便在大街上晃想要拍攝被拐賣的過程。
她沒想真的被拐賣,隻想引出人販子,然後上演一場糾纏的戲,最後她機智的擺脫人販子,以此來搏取流量。
誰能想到她在腦子裏計劃的好好的,卻沒想到人家人販子根本不和她玩鬥智鬥勇那一套,找到機會直接用迷藥把她迷暈了。
好在當時她一直在直播,身上有小型攝像頭,她昏迷後手機被沒收了,但是小型攝像頭卻沒被發現,因此被直播間的觀眾及時報警。
隻是就算報警及時,在不知道主播所在地的情況下也花費了五個小時才把阿美解救下來,而這個時候的阿美已經在直播鏡頭下過失殺人了。
起因便是綁架她的歹徒見色起意想欺辱她,那時她已經被綁架三個多小時了,迷藥的勁兒過了大半,她拚命抵抗,最後打死了那個歹徒。
阿美那時候小,有點中二,學過一些一些防身術,下手也黑。
她手上會帶一些小飾品,比如軟蛇一樣的手環,金屬的戒指。
這些東西稍微扭一扭就能變成凶器,在應激反應下,那人販子真不是她的對手。
事實上若不是警察來得及時,一共六個人販子,四男兩女都要被她打死了。
雖然,當時的阿美同樣奄奄一息。
阿美真不是個怕事的姑娘,這個時候的她連屠城的心思都有了。
尤其是眼看著這一切發生而毫不作為的官兵,他們隻是看著,一副看起的模樣,甚至上下打量阿美的目光都不幹淨。
女子在古代是弱勢群體,有一部分女子的家裏人不讓她們出門真的是為她們好,因為大環境下對女子的惡意真的很大。
“放開我!”阿美怒到了極點,就算回去就要被抹殺今天這口氣她也要出了!
她再次翻騰起來,紅先生和趙夫子根本控製不住她,直接被他甩了出去,不過對待身為女子的莉莉莎女士,她還是手下留情了。
“放開我莉莉莎,我今天就要弄死他們!”阿美口中的他們可不光指那個二狗子,她是想把那些說話的都宰了。
莉莉莎卻沒鬆手,她能感同身受阿美的憤怒,因此她也是真的著急。
她一方麵也覺得屈辱,另一方麵也是不想讓阿美去死。
“阿美聽我說,你不要衝動,我們去報官,就說他欺辱你。我記得法律有一條說,隻要女子說自己被欺辱了,就算沒有證據也會被判刑!女子貞潔比天大,阿美,實在不行你就把他們都告了,讓他們都去坐牢,不能坐牢就去做苦役,這不比殺了他們還要痛快。”
死了就一了百了了,哪兒有活受罪解氣!
莉莉莎女士用這種說法勸阿美,但是阿美現在已經紅了眼,她就想讓這些人死。
“放開我!我不!我要親手打死他們!”
“阿美你冷靜,你冷靜點!我幫你去,我說他們欺辱我了,這些人還有那些當兵的,他們都要被拉去修河堤修路修死他們……阿美你冷靜啊!”
莉莉莎女士說的沒錯,在古代,女子的貞潔和名聲比什麽都重要,所以遇見欺辱基本不會有女子站出來狀告,就算這女子站出來了,也會被自己的親朋扯走撤訴,因為這女子的家人親朋‘丟不起那個人’。
這也是為什麽曆朝曆代的法律都在盡可能的保全女子的利益,而實際上女子依舊被壓迫的原因。
明麵上的法律不會被用到,因此盡顯寬容和偏袒。
而莉莉莎女士不一樣,她是後世來的,她不怕‘丟人’,因此這個時代的法律能成為她手中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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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是加更不多,就不隔天了。
(本章完)
這倆人都無語了,事實上不光這倆人,其他人也跟著無語了。
也就阿美和莉莉莎小姐依舊氣憤填膺。
這種事兒可能就隻有女子才能感同身受,這種事情真的非常惡劣。
阿美來自於二十一世紀末,莉莉莎女士來自於二十二世紀初,雖然她們的世界有著不同的發展曆史,但是有一點是一樣的,那就是女子解放的進程。
她們來自於更開放的後世,那個時候束縛女子的觀念已經解放,女子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穿衣打扮不再被束縛,她們可以參加工作,也可以選擇回歸家庭,她們有了選擇的權利,也不會再把‘女人應該怎樣怎樣’這樣的話套在那些女子身上,也不講究所謂的貞潔。
但是麵對這種情況,她們依舊很憤怒。
沒有女子能笑著麵對侵犯,事後再說一句沒事。
不管在什麽時期,這對女子來說都是極大的傷害。
而更讓人覺得憤怒的一點還在於,這是古代,貞潔如天條一般束縛於女子身上的古代。
所以就在阿美氣憤,莉莉莎同樣生氣,紅先生趙夫子想要勸和的時候,一些‘奇怪’的聲音出現了。
“我看見了,那女的確實被二狗子摸了。”
“我的老天爺,被男人當街摸了身子,要是二狗子不要她她隻能投河了。”
“也不知道是誰家的姑娘居然這麽不小心,二狗子她娘肯定會多要嫁妝。。這姑娘也太不懂事了,這不是給家招禍嘛。”
“可不是,一個姑娘在外麵跑什麽,拋頭露麵的,若是她安分一些留在家裏是不是就不會這樣了。”
“哎呦,看看啊,現在居然還和外男摟摟抱抱的,嘖嘖嘖,這女的可不能要,一看就是個不檢點的,娶回家也是個不安分的。”
“嘿,這小娘皮看著不錯,那腰那屁股那胸,長得也水靈,哥幾個……(汙言穢語自動和諧)”
房主的身體各項素質都有提升,基本能做到所有房主耳清目明。
所以這些看熱鬧的人說的那些話他們都聽見了,阿美甚至氣的眼睛都紅了。
這位姑娘是個剛強的,她進入邪神遊戲前是個網紅主播,當時年少不知事,和家裏吵架後非要自己出來‘賺筆大’的回去打爸媽的臉。
隻是網紅事業不溫不火,後來看到一個主播報道奇葩拐賣團夥落網的消息火了,就起了這樣的心思。
當時阿美才剛成年,便在大街上晃想要拍攝被拐賣的過程。
她沒想真的被拐賣,隻想引出人販子,然後上演一場糾纏的戲,最後她機智的擺脫人販子,以此來搏取流量。
誰能想到她在腦子裏計劃的好好的,卻沒想到人家人販子根本不和她玩鬥智鬥勇那一套,找到機會直接用迷藥把她迷暈了。
好在當時她一直在直播,身上有小型攝像頭,她昏迷後手機被沒收了,但是小型攝像頭卻沒被發現,因此被直播間的觀眾及時報警。
隻是就算報警及時,在不知道主播所在地的情況下也花費了五個小時才把阿美解救下來,而這個時候的阿美已經在直播鏡頭下過失殺人了。
起因便是綁架她的歹徒見色起意想欺辱她,那時她已經被綁架三個多小時了,迷藥的勁兒過了大半,她拚命抵抗,最後打死了那個歹徒。
阿美那時候小,有點中二,學過一些一些防身術,下手也黑。
她手上會帶一些小飾品,比如軟蛇一樣的手環,金屬的戒指。
這些東西稍微扭一扭就能變成凶器,在應激反應下,那人販子真不是她的對手。
事實上若不是警察來得及時,一共六個人販子,四男兩女都要被她打死了。
雖然,當時的阿美同樣奄奄一息。
阿美真不是個怕事的姑娘,這個時候的她連屠城的心思都有了。
尤其是眼看著這一切發生而毫不作為的官兵,他們隻是看著,一副看起的模樣,甚至上下打量阿美的目光都不幹淨。
女子在古代是弱勢群體,有一部分女子的家裏人不讓她們出門真的是為她們好,因為大環境下對女子的惡意真的很大。
“放開我!”阿美怒到了極點,就算回去就要被抹殺今天這口氣她也要出了!
她再次翻騰起來,紅先生和趙夫子根本控製不住她,直接被他甩了出去,不過對待身為女子的莉莉莎女士,她還是手下留情了。
“放開我莉莉莎,我今天就要弄死他們!”阿美口中的他們可不光指那個二狗子,她是想把那些說話的都宰了。
莉莉莎卻沒鬆手,她能感同身受阿美的憤怒,因此她也是真的著急。
她一方麵也覺得屈辱,另一方麵也是不想讓阿美去死。
“阿美聽我說,你不要衝動,我們去報官,就說他欺辱你。我記得法律有一條說,隻要女子說自己被欺辱了,就算沒有證據也會被判刑!女子貞潔比天大,阿美,實在不行你就把他們都告了,讓他們都去坐牢,不能坐牢就去做苦役,這不比殺了他們還要痛快。”
死了就一了百了了,哪兒有活受罪解氣!
莉莉莎女士用這種說法勸阿美,但是阿美現在已經紅了眼,她就想讓這些人死。
“放開我!我不!我要親手打死他們!”
“阿美你冷靜,你冷靜點!我幫你去,我說他們欺辱我了,這些人還有那些當兵的,他們都要被拉去修河堤修路修死他們……阿美你冷靜啊!”
莉莉莎女士說的沒錯,在古代,女子的貞潔和名聲比什麽都重要,所以遇見欺辱基本不會有女子站出來狀告,就算這女子站出來了,也會被自己的親朋扯走撤訴,因為這女子的家人親朋‘丟不起那個人’。
這也是為什麽曆朝曆代的法律都在盡可能的保全女子的利益,而實際上女子依舊被壓迫的原因。
明麵上的法律不會被用到,因此盡顯寬容和偏袒。
而莉莉莎女士不一樣,她是後世來的,她不怕‘丟人’,因此這個時代的法律能成為她手中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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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是加更不多,就不隔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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