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芬格爾莊嚴的咒文中,倫道夫·卡特和校長助理並沒有任何反應,除了一臉的疑惑和些許尷尬。


    “可惜。”


    路明非遺憾地想道。


    如果能把這個傳奇調查員帶回卡塞爾,那即使找不到印斯茅斯,這一趟也不虛此行了。


    不過仔細一想,現在就讓這個傳奇調查員接觸龍族相關的事物也未必是好事。


    戰團還沒有做好應對神話時代存在的準備。


    “在安葬了船員的骨灰後之後,我就對他的來曆進行了調查,並找到了他的故鄉。”


    說完,倫道夫卡特從他的上衣口袋裏拿出了一支鋼筆和一個便簽本,在上麵寫下了一串地址。


    路明非一看,和那個船長的外祖母的故鄉在同一個區域,兩個村子相距不到五公裏。


    看來印斯茅斯就在這附近沒錯了。“感謝你的指點,倫道夫·卡特教授。希望之後還能向您谘詢神秘學和民俗學方麵的問題。”


    路明非伸出手。


    “我也很樂意和你這樣富有且慷慨的紳士聊天。”


    倫道夫·卡特調侃道。


    除開給學校的捐贈,戰團還會單獨付給他一筆谘詢費,足夠他在外麵再浪一段日子了。


    調查員都不會很窮,但也不會很富。


    因為他們總是不斷地投入,但得到的收獲卻不一定能變現。


    谘詢結束,一行人回到了伯明翰,然後婉拒了少女校董的出遊邀請,和運送裝備的船一起到了蘇格蘭。


    蘇格蘭曆史上是一個獨立王國,被英格蘭吞並後也在一直尋求獨立。


    而溫莎家族作為老英格蘭正米字旗貴族,在蘇格蘭的實力要薄弱一些。


    不過,遮掩一下他們的行動還是沒問題的。


    兩輛黑色的奔馳貨車開下了貨船,一輛裝著動力甲,一輛裝著其他人的裝備。


    在下午三點左右,他們終於抵達了倫道夫·卡特提供的地址,費斯鎮。


    這是一個典型的漁業小鎮,到處可以見到晾曬的魚幹、漁網還有各種捕魚用的器具。


    今天似乎不是出海日,鎮子裏的人不少,不過大部分都是中老年。


    即便是那些年輕人,臉上也帶著被風吹日曬出來的麻木。


    而路明非這群人的到來,他們身上澎湃的生命力就像黑暗中的篝火一樣醒目。


    一個穿著針織毛衣,戴著漁夫帽的老年人正躺在門口的椅子上抽煙,見到他們便起身迎了過來。


    他環視了一圈戰團眾人,然後把目光在路明非和楚子航之間來回逡巡。


    就算是在英國,這兩個人的身高也有點高過頭了。


    這個塊頭,在球場上就算被犯規,受傷的也隻會是對方吧。


    “你們是誰?”


    老人問道。


    “我是劍橋大學的社會學教師凱恩·威廉姆斯,他們是我的學生。”


    康尼站了出來,並拿出了證件。


    至於證件嘛,當然是真的,隻是上麵的照片被換掉了而已。


    劍橋大學在英國還是頗有幾分牌麵的,老人頓時少了幾分警惕。


    “劍橋大學的上流人士,來我們這種漁村幹什麽?”


    老人哼了一聲問道。


    “我的這些學生都是外國來的留學生,非常喜歡蘇格蘭文化。所以我趁著假期帶他們來蘇格蘭旅行,順便做社會調研。”


    康尼說出了早就準備好的台詞。


    “嗯,伱們對蘇格蘭都了解什麽?”


    老人並沒有輕信他的話。


    “我們.”


    “我沒問你,我問的是他們。”


    康尼剛準備說話,就被老人粗暴地打斷了。


    路明非凝視著老人飽經風霜的臉,種種跡象表明他在小鎮裏的地位應該不低。


    “風笛、凱利舞、方格裙、彭斯晚宴。當然,最重要的是你們的威士忌。”


    他如數家珍地說道。


    老人原本嚴肅的表情立刻鬆弛下來,就像一隻扇貝打開了它的殼。


    “很不錯,年輕人,你等一下。”


    他轉身走進了房子,很快就拿著一瓶威士忌出來了。


    “我叫尼爾,是這裏的鎮長。這十二年的格蘭多納純麥芽,幹了這杯,我就允許你們在鎮子裏調研。”


    尼爾朝路明非露出了發黃的牙齒,就像一隻年老的鯊魚。


    雖然這個年輕人看上去不好惹,但他老尼爾也不是吃麵包長大的,他可是征服過大海的男人。


    蘇格蘭威士忌大致分為三種:純麥芽威士忌、穀物威士忌和兌合威士忌。


    純麥芽威士忌是以泥煤烘烤過的大麥芽為原料,用罐式蒸餾器蒸餾出來的酒類。


    由於釀造工藝簡單,剛釀出的威士忌裏含有大量的雜質,不能直接飲用,需要陳釀時間至少五年以上。


    陳釀七年至八年的酒為成品酒,而最優質的的時間則是十年到二十年之間。


    像尼爾拿出來的這瓶十二年的威士忌,度數至少在47度以上。


    在高度酒這個度數倒不算什麽,關鍵是他拿出來的杯子。


    標準的高球杯,至少能裝下250ml。


    就算在華國那些號稱能喝的省份,能一口氣喝完二兩半的47度白酒也算是好酒量了。


    而這個量剛剛好卡在酒精中毒的上限,也不知道是不是老鎮長算好了的。


    “如果我喝完這一瓶呢?”


    路明非淡定地說道。


    “那你們就可以在費斯鎮隨便參觀,我還給你們提供免費的食宿。”


    尼爾毫不猶豫地說道。


    “好。”


    他瞬間抽走了尼爾手中的酒瓶,然後拔掉了上麵的軟木塞子。


    “嗯?”


    老鎮長有些發愣,自己的酒什麽時候到這小子手裏的?


    咕嘟嘟.


    路明非仰著頭,如長鯨吸川般將瓶中的威士忌一飲而盡。


    “這小子”


    尼爾看得目瞪口呆,那可是整整600ml。


    “喂,你沒事吧?”


    他有些擔憂地問道。


    尼爾隻是想給這些城裏人一點顏色看看,可不是想鬧出事來。


    “沒事。風味很特別。”


    路明非稱讚道。


    “當然,這可是十二年的純麥芽威士忌。”


    尼爾自豪地說道。


    要不是看這群人是劍橋大學的高材生,他才舍不得拿出來打賭。


    “不過,你真的沒事嗎?小子。你可別硬撐啊。”


    尼爾打量著路明非的臉,雖然沒有變紅,但酒量不行卻不上臉的人也有不少。


    “andsurelyi''llbeyourpint-stowp,


    andsurelyi''llbemine,


    andwe''lltakeacupo''kindnessyet”


    路明非微微一笑,吟唱起一首英文詩。


    他的聲音洪亮飽滿而富有磁性,頓時吸引起了其他鎮民的注意。


    “真是個好男人,我要是有個孫女,一定讓你做她的男朋友,可惜,我隻有兩個又醜又調皮的孫子。”


    尼爾朝他胸口錘了一拳,哈哈大笑。


    路明非念的詩叫《友誼地久天長》,是蘇格蘭著名詩人羅伯特·彭斯根據當地流傳的民歌改編的詩句,在全世界範圍內很有名。


    而這首詩也是蘇格蘭的驕傲,尤其是裏麵那句“你來痛飲一大杯,我也買酒來相陪”更是搔到了老鎮長的癢處。


    順便一提,羅伯特·彭斯本人據說也是因為常年酗酒導致心髒病惡化而英年早逝。


    “進來坐吧,我們這裏難得來外麵的客人。”


    尼爾熱情地說道。


    該說不說的,屬實有點前倨後恭了。


    在鎮民們的圍觀下,眾人表情各異地走進了鎮長的房子。


    而在圍觀的人群之中,一雙陰冷的眼睛目睹了一切。


    攏起的袖子裏,濕漉漉的手指不斷地抓撓著手臂。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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