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城,小院裏。


    秦川庖丁解牛般,將狼屍切割,用荷葉分門別類地包裹著。狼妖雖然成了妖,身體的結構和普通的狼沒有區別。


    隻是筋膜和骨頭十分堅韌,如果用蠻力,還不好切分。


    至於狼心已經被秦川用箭矢射穿。


    秦川連同狼肝一同打包好,交給鄭屠,讓他回村裏時,繞一點路,拿給龍王廟的廟祝秦四爺。


    當然,秦川嚐了嚐狼的心肝,沒有什麽特別的地方,靈氣和含量和狼肉差不多。


    這次打的黑狼,跟上次的狼,本質上沒有多大差別。


    同樣重的肉,靈氣大約隻多出兩成來。


    還沒到量變產生質變的地步。


    不過這黑狼看似凶惡,實則也不過是土地口中白狼王座下的狼統領,料來還沒真正的成氣候。


    通過土地神那裏,秦川知曉,白狼王這等有氣候的妖類,不會輕易來府城,因為此地有城隍神鎮守。


    白狼王若靠近府城,將會被視作挑釁,引起大戰。


    白狼王未必見得怕城隍,可大戰一起,勝負難料,若是動靜太大,惹來玄門修士,多半是下場不妙。故而有氣候的妖,一般不會遠離老巢,來人間的城池鬧事。


    而且秦川是殺黑狼的凶手,他留在村裏,有可能引來災禍,所以先回到城裏,乃是穩妥之法。


    等他消化完黑狼狼屍的價值,實力必能更上一層樓,到時候自然有更多的應對方法。


    即使白狼王找上門,亦未必怕了。


    從黑狼的殘魂攻擊來看,跟秦川之前猜測的一樣,精神類的攻擊神通術法,對秦川多半是很難有效果,除非威力特別大。


    因此秦川主要要應對的是妖類的物理傷害。


    故而得集中精力,提升混元童子功的進度,這門外功修煉到第二層,即可讓皮膚堅硬如牛皮,雙臂輕鬆達到千斤之力。


    正常修煉下來,肯定很難特別快,但是有狼妖的屍體相助,肯定能大大節省時間。而且他有道種內視肉身,能清晰把握修煉混元童子功的任何一個細節和關鍵。


    一邊吃肉,一邊搬運氣血,修煉混元童子功,如此一夜過去。


    感受到混元童子功的進度又前進了一截,狼肉供應充足的情況下,他應該能在月底觸摸到混元童子功第一層的瓶頸。


    這個速度已經很快了。


    第二天,天色大白。


    秦川聽到敲門聲。


    “王兄,你一大早來我這幹什麽?”秦川微感意外。


    即使他抄的那篇小說很好看,王孚也不至於急不可耐,一大早來攪擾他的清夢。


    以秦川對王孚的了解,這位賢兄應該更喜歡金瓶梅、桃花影、怡情陣之類的豔情小說。


    要知道他抄的這篇小說,全名《上錯花轎嫁對郎》,乃是清清白白的愛情故事,幾乎沒有豔情描寫。


    何況隻是個開頭,多是描寫兩位女主的性子和外貌,完全沒有脖子以下的細節描寫,實是清淡如水。


    “留仙,我本來打算用過早飯再慢悠悠地過來找你,可是我表妹實在等不及,催著我過來。你趕緊把下麵的稿子給我,有多少給多少。”


    王孚催促道。


    秦川搖搖頭,“那開頭已經是全部了,剩下的我還沒寫。而且我是打算賣書的,你幫我去賣個好價錢,到時候我分你一成?”


    王孚:“原來你留字條要找我商議的事,便是此事。沒問題,包在我身上。雖然你寫的小說,不是我常看的那種,可寫得真好,屆時肯定大賣。一成實在太多了,半成就好,我也不缺這點錢。”


    秦川微笑:“成,反正總不能讓你白忙活一趟。事成之後,我請你吃酒。”


    王孚:“嘿嘿,那你請我去紅樓喝花酒。”


    “好。”


    王孚有些驚訝,他隻是開開玩笑,沒想到秦川居然答應了。沒想到,秦川一個濃眉大眼的,看起來正正經經的書生,居然會答應請他喝花酒。


    留仙,可真是個妙人。


    “不用奇怪,食色性也,人之常情。而且我請你喝花酒,不代表我會跟你一起去玩。”


    “那倒也是,你還是童子身吧。”


    秦川微笑,他才不會解釋,他練了混元童子功,功夫大成前,可不能破身。


    何況,修行越高,再看世俗女子,總是能輕易找到瑕疵,靈敏的嗅覺,也能聞到對方的口氣或者些微汗臭、腳臭,真坦誠以待,多半是十分倒胃口的。


    修煉者,講究財侶法地。


    侶可以和財法地並列,足見十分難尋。


    當然,侶也未必是道侶,也可以是同道之友。


    總之是跟得上自己腳步的。


    長生不過是修行的起點,護道才是永恒。


    若不能護道,那麽長生也如一場幻夢,隨時可能破滅。


    王孚又犯難,“你這沒下麵的稿子,我回去也不好向我表妹交待啊。留仙你可得幫我。我這次能過縣試府試,大半是靠我姑父對我的訓導,才讓我對科舉應試一途,有所領悟。”


    他這話不假,不是姑父,他如何能領會到科考的關鍵,那就是上麵有人!


    秦川淡淡一笑,“既然王兄發話,我總得給你點東西拿回去交代。如今秋風漸起,我來了點詩興,便寫一首詩,你拿回去給表小姐,讓她鑒賞。若是她能應和一首詩出來,你再來找我取下文。”


    “好主意,她折騰出一首詩,總得一兩日功夫。我趁機去辦你的事,辦好後,再來尋你要後麵的書稿,你可得抓緊時間。”


    “嗯,你先等我一下,我去把詩文寫下來交給你。”


    “留仙,你都不請我進去喝杯水再走麽?我還沒看看小嬰寧呢。”


    “好吧,就怕你進來沒心情喝水。”


    王孚不由更加好奇,跟著秦川進屋,登時驚叫一聲。


    他看到好大一張狼皮,正在屋裏掛著,血腥味還沒散,想來還沒進行硝製。


    “留仙,你回鄉下,莫不是打獵去了。哪裏來得這麽大一頭狼,快跟我說說。”


    秦川:“說來話長,下次來了再跟你說,你先等我默寫詩文。”


    他用黑狼的尾毛製作狼毫,原本上好的狼毫用的是黃鼠狼的尾毛,但這黑狼的尾毛,卻遠比一般的黃鼠狼的尾毛品質好許多,很適合做毛筆。


    黑狼尾毛甚多,秦川分解狼屍時,順手先用了一點,製作了一隻粗糙的毛筆,後來有空,還打算精製幾支,用來留著自用,或者送人。


    王孚特想聽秦川講獵狼的故事,可惜秦川不說,他也沒辦法。


    隻得癡癡望著黝黑發亮的狼皮,想象獵狼時的威風場麵。當然,他代入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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