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母早就發現自己吃虧了,加上之前蘇母第一任丈夫賭博沒錢,平常自己一分錢都要做兩分花,根本沒錢給蘇姨媽兩個孩子買生日禮物,所以早就提出過,兩家互免,不搞這些了,但蘇姨媽就是不同意,因為她知道,她是占便宜的,所以自然要一直搞下去了。
也不用擔心蘇母買禮物的錢變少,反正不管蘇母怎麽變,蘇姨媽都隻花一份的錢,不就能賺回來了。
這投資多劃算啊,投資回報率高達百分之百,誰不願意誰傻子。
蘇母一份禮物花的錢越多,蘇姨媽賺的就越多。
現在蘇母發達了,蘇姨媽就更不會放過刷生日禮物的事了,畢竟蘇母發達了,要還像之前一樣一人隻給一千塊的禮物合適嗎?起碼得一萬甚至十萬吧?這樣她就算回一份,也能白賺蘇母一萬甚至十萬啊,所以,那是必然不能省的。
雖然蘇姨媽過的比蘇母好,但也就是在小地方好一點,對能多賺一萬甚至十萬,還是垂涎的,畢竟之前能多賺一千她都要惦記著,更甭提以後會變成一萬甚至十萬了。
蘇母看蘇姨媽被自己戳破了偽裝,不再嘰歪了,正想著蘇姨媽這些年的事,就見有一個陌生號碼響起,蘇母接通後,對方自報家門,說是星國競賽中心的,說是受她女兒委托,已給她配備了安保人員,如果她要離婚,隨時可以帶著安保人員同行,這樣就不會遭遇任何意外了。
蘇母看官方行動這樣迅速,瞬間就感受到了琳琅通過了第一關,給自己帶來的好處。
當下在感慨的同時,也激發了她想馬上離婚的念頭,因為,得趁著女兒沒出事,趕緊將這事辦成了,要不然,要是琳琅下一次闖關沒成功,官方指不定就不會看在琳琅的份上這樣保護她了,那她豈不是又要離不成婚了,然後繼承的遺產,要被汪父分走一半?
一想到汪怡父女害死了她的女兒,還能分走她的遺產,蘇母如何受的了,當下自是馬上申請安保人員同行,要去找汪父離婚。
汪父其實在看琳琅沒在第一關出事後,就有點怕了,因為他已經在網上看到了不少例子了,哪個人之前被誰欺淩,這次闖關沒死,委托官方處理那些欺淩的人,官方都處理了。
而且官方還專門發了公告,說是要維護競賽選手的合法利益,不能讓冒死參加競賽的英雄,流血又流淚,打擊一切加害競賽選手及其家人的行為。
一看到這些,汪父能不緊張麽,畢竟,琳琅是怎麽進的競賽,自己以前是怎麽威脅蘇母的,這都是有據可查的,畢竟他以前就是當著蘇家人的麵,威脅過蘇母的,這事都是公開的,官方一查便知。
至於琳琅怎麽報的名……手機和身份證,到了他手裏,他女兒再從他手裏給琳琅報了名,這個也有據可查,因為他在手機通訊裏,有提讓琳琅將手機和身份證拿給他,他要給她買健康險的事,蘇琳琅當時答應了,並將手機和身份證給了他,然後讓他一天後歸還,他有在通訊裏表示健康險已經買好了,讓她回來拿手機和身份證,這期間就是一天,而琳琅的報名時間,剛好就在那一天,所以,要麽他說是自己給琳琅報的名,要麽就得將他女兒汪怡說出來,要不然是交代不過去的。
而他怕死,自然不想幫女兒頂罪,說是自己給琳琅報的名,畢竟他可是看了,官方剛剛發出了公告,說故意拿別人的手機和身份證,替人報名星際競賽,罪同謀殺,是要判死刑的——顯然,官方應該就琳琅這個事討論結束了,所以定了這一條,當然了,也是為了防備以後還有其他人這樣幹,所以便將這樣的行為,先這樣定性了。
別說星際競賽已經開始了,不會有人這樣幹了,不說這一屆就有這樣的情況,隻說這個星際競賽可是十年一次的,所以將這樣的行為定好罪,將來是用得著的。
而汪父現在還過的好好的呢,自然不想死,既然他不想死,就不可能替汪怡頂罪。
之所以提起頂罪的事,是因為,汪怡也看到官方發的那條公告了,她怕了——害人的時候不怕,這時候倒知道怕了——所以就找了汪父,讓汪父給她頂罪。
她的理由也簡單,隻能證明,手機和身份證是在汪父這兒報的名,無法證明是她報的,所以讓汪父頂罪,不用擔心被揭穿。
而她年紀還輕,汪父年紀大,讓他頂罪替死劃算,畢竟她還年輕,大好的人生還沒開始享受,死了太可惜了。
汪父之前一直溺愛這唯一的女兒,但這會兒聽汪怡讓他頂罪去死,還說什麽他年紀大了,死了劃算,她還年輕,就這樣死了可惜,頓時就不高興了。
他再慣著她,也不可能願意代她去死啊,在他心裏,自然他自己是第一位的,要不然當初,也不會娶第二個老婆了,明知娶了新老婆,萬一是個不好的,自己女兒就要遭了殃,還是娶了,就為了有個固定的暖床工具,畢竟雖然可以在外麵找那種行業的女人,但,外麵的髒啊,長期找他也怕得病啊,還有,家裏的家務也得有人幹啊,他實在是不喜歡做那些家務,另外,有老婆也有麵子些,要不然一個光棍,逢年過節走親戚,人家看你是個光棍,眼神都要不一樣。
基於此類種種,他自然要討個老婆,也顧不上女兒了。
所以說是疼女兒,這個疼,也是有限的,要排在自己之後的。
所以這會兒汪怡說讓他去頂罪,汪父怎麽可能答應呢。
不但不會答應,汪父還開始翻起了家裏的監控,想找到當日汪怡讓自己拿琳琅的手機和身份證,然後他弄來了,便拿給了汪怡的畫麵,好證自己清白,畢竟,要是自己不答應頂罪,汪怡直接不承認她做了這樣的事,到時做這個事的,就是汪父了,那怎麽可以。
也不用擔心蘇母買禮物的錢變少,反正不管蘇母怎麽變,蘇姨媽都隻花一份的錢,不就能賺回來了。
這投資多劃算啊,投資回報率高達百分之百,誰不願意誰傻子。
蘇母一份禮物花的錢越多,蘇姨媽賺的就越多。
現在蘇母發達了,蘇姨媽就更不會放過刷生日禮物的事了,畢竟蘇母發達了,要還像之前一樣一人隻給一千塊的禮物合適嗎?起碼得一萬甚至十萬吧?這樣她就算回一份,也能白賺蘇母一萬甚至十萬啊,所以,那是必然不能省的。
雖然蘇姨媽過的比蘇母好,但也就是在小地方好一點,對能多賺一萬甚至十萬,還是垂涎的,畢竟之前能多賺一千她都要惦記著,更甭提以後會變成一萬甚至十萬了。
蘇母看蘇姨媽被自己戳破了偽裝,不再嘰歪了,正想著蘇姨媽這些年的事,就見有一個陌生號碼響起,蘇母接通後,對方自報家門,說是星國競賽中心的,說是受她女兒委托,已給她配備了安保人員,如果她要離婚,隨時可以帶著安保人員同行,這樣就不會遭遇任何意外了。
蘇母看官方行動這樣迅速,瞬間就感受到了琳琅通過了第一關,給自己帶來的好處。
當下在感慨的同時,也激發了她想馬上離婚的念頭,因為,得趁著女兒沒出事,趕緊將這事辦成了,要不然,要是琳琅下一次闖關沒成功,官方指不定就不會看在琳琅的份上這樣保護她了,那她豈不是又要離不成婚了,然後繼承的遺產,要被汪父分走一半?
一想到汪怡父女害死了她的女兒,還能分走她的遺產,蘇母如何受的了,當下自是馬上申請安保人員同行,要去找汪父離婚。
汪父其實在看琳琅沒在第一關出事後,就有點怕了,因為他已經在網上看到了不少例子了,哪個人之前被誰欺淩,這次闖關沒死,委托官方處理那些欺淩的人,官方都處理了。
而且官方還專門發了公告,說是要維護競賽選手的合法利益,不能讓冒死參加競賽的英雄,流血又流淚,打擊一切加害競賽選手及其家人的行為。
一看到這些,汪父能不緊張麽,畢竟,琳琅是怎麽進的競賽,自己以前是怎麽威脅蘇母的,這都是有據可查的,畢竟他以前就是當著蘇家人的麵,威脅過蘇母的,這事都是公開的,官方一查便知。
至於琳琅怎麽報的名……手機和身份證,到了他手裏,他女兒再從他手裏給琳琅報了名,這個也有據可查,因為他在手機通訊裏,有提讓琳琅將手機和身份證拿給他,他要給她買健康險的事,蘇琳琅當時答應了,並將手機和身份證給了他,然後讓他一天後歸還,他有在通訊裏表示健康險已經買好了,讓她回來拿手機和身份證,這期間就是一天,而琳琅的報名時間,剛好就在那一天,所以,要麽他說是自己給琳琅報的名,要麽就得將他女兒汪怡說出來,要不然是交代不過去的。
而他怕死,自然不想幫女兒頂罪,說是自己給琳琅報的名,畢竟他可是看了,官方剛剛發出了公告,說故意拿別人的手機和身份證,替人報名星際競賽,罪同謀殺,是要判死刑的——顯然,官方應該就琳琅這個事討論結束了,所以定了這一條,當然了,也是為了防備以後還有其他人這樣幹,所以便將這樣的行為,先這樣定性了。
別說星際競賽已經開始了,不會有人這樣幹了,不說這一屆就有這樣的情況,隻說這個星際競賽可是十年一次的,所以將這樣的行為定好罪,將來是用得著的。
而汪父現在還過的好好的呢,自然不想死,既然他不想死,就不可能替汪怡頂罪。
之所以提起頂罪的事,是因為,汪怡也看到官方發的那條公告了,她怕了——害人的時候不怕,這時候倒知道怕了——所以就找了汪父,讓汪父給她頂罪。
她的理由也簡單,隻能證明,手機和身份證是在汪父這兒報的名,無法證明是她報的,所以讓汪父頂罪,不用擔心被揭穿。
而她年紀還輕,汪父年紀大,讓他頂罪替死劃算,畢竟她還年輕,大好的人生還沒開始享受,死了太可惜了。
汪父之前一直溺愛這唯一的女兒,但這會兒聽汪怡讓他頂罪去死,還說什麽他年紀大了,死了劃算,她還年輕,就這樣死了可惜,頓時就不高興了。
他再慣著她,也不可能願意代她去死啊,在他心裏,自然他自己是第一位的,要不然當初,也不會娶第二個老婆了,明知娶了新老婆,萬一是個不好的,自己女兒就要遭了殃,還是娶了,就為了有個固定的暖床工具,畢竟雖然可以在外麵找那種行業的女人,但,外麵的髒啊,長期找他也怕得病啊,還有,家裏的家務也得有人幹啊,他實在是不喜歡做那些家務,另外,有老婆也有麵子些,要不然一個光棍,逢年過節走親戚,人家看你是個光棍,眼神都要不一樣。
基於此類種種,他自然要討個老婆,也顧不上女兒了。
所以說是疼女兒,這個疼,也是有限的,要排在自己之後的。
所以這會兒汪怡說讓他去頂罪,汪父怎麽可能答應呢。
不但不會答應,汪父還開始翻起了家裏的監控,想找到當日汪怡讓自己拿琳琅的手機和身份證,然後他弄來了,便拿給了汪怡的畫麵,好證自己清白,畢竟,要是自己不答應頂罪,汪怡直接不承認她做了這樣的事,到時做這個事的,就是汪父了,那怎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