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前夫這可真是想的美。


    而且……他就沒想過他想法裏的邏輯混亂嗎?


    既然他覺得,他要有幾百萬,就能找年輕漂亮的姑娘了,那他為什麽那麽自信,琳琅有幾百萬,不去找年輕漂亮的帥哥,要找他這個長的一般還出軌的老幫菜呢?


    不會他覺得,男女不一樣,男的不會一直惦記著某個女人,喜歡見一個愛一個,女的就會一直惦記著曾拋棄過自己的人,隻要渣男一回頭,還願意和好吧?


    想的也太美了。


    但原身前夫顯然不這麽想,他被幾百萬糊了眼,當下在法院門口跟琳琅分開,和小三回去後,就一直心不在焉的。


    好在小三聽法院方麵說,琳琅的資產有幾百萬之後,同樣心不在焉,所以倒沒發現丈夫的不對勁。


    小三會心不在焉,也很正常,畢竟任誰聽說被自己擠掉的原配,竟然發達有錢了,比自己混的好多了,都會接受不了。


    琳琅就更想不到原身前夫還能這樣厚臉皮,會有這樣的想法了。


    她這會兒看原身前夫官司輸了,正在想著怎麽收拾這一對狗男女呢,畢竟對方想害星星和自己,這事自然不能就這麽算了,所以哪知道原身前夫臉皮那麽厚,看自己有錢,還想跟自己複婚,占了那錢,然後找年輕漂亮的女人,她要知道的話,估計隔夜飯都要被他惡心的吐出來。


    很快琳琅就想到了收拾那對狗男女的方法。


    像對之前那對老夫妻那樣,也將他們整癱瘓,顯然是不行的,畢竟一旦癱瘓了,他們的孩子誰來養?雖然琳琅惡心他們,但也不想讓他們的孩子沒父母照顧。


    但琳琅也不可能看在他們孩子的份上,就不找他們的麻煩。


    孩子的確是無辜的,但原身前夫和小三想害星星時,就應該想到,他們這樣做,被琳琅報複後,會對自己的孩子產生什麽樣的影響。


    別說想不到,誰做壞事的時候,不會把後果想一想啊。


    明知會有惡劣的後果,卻依然做了,這說明,他們無所謂自己做的事會不會影響到孩子。


    既然他們身為親生父母都不考慮對孩子的影響,她還能考慮一下,不弄死他們,已經不錯了。


    琳琅沒讓他們癱瘓,讓他們孩子沒人照顧,已經是她最大的善心了,孩子要知道是她收拾的他父母,導致他後來的生活不夠好,要怪,也該怪他父母,誰讓他父母歹毒想害人?


    就像有人犯罪時,法院不可能因為他們家還有小孩子要照顧,就不判他們的刑,琳琅會考慮到要照顧小孩子的存在,已經不錯了。


    結果,還沒等她收拾原身前夫呢,那人竟然找上了門,跟之前告自己,想搶奪撫養權時態度完全不一樣,腆著笑臉,一副熱情的模樣,道:“琳琅,我是真的喜歡星星,想養她的,既然你不願意,那就算了,但我來看看孩子,總是行的吧?”


    原身前夫怕直接說複婚,琳琅不接受,就打算借著看孩子做借口,然後一直過來,時間久了,這感情不就又能好了?


    等感情好了,不就能複婚了?


    琳琅都不讓他進門,在可視門鈴裏看到了他,便直接道:“滾!”


    還真的喜歡星星,真的喜歡,會在原身世界一直不給星星撫養費,自己一開始要撫養費的時候,都不給,還是自己采取措施後,才不得不給?


    看來法院判了這人渣還不死心,還想過來薅星星的簽到收入呢——琳琅沒想到對方是想過來複婚,隻以為他是惦記著星星的簽到收入。


    原身前夫聽了琳琅的話,臉色難看了一會兒,但馬上又陪上了笑臉,道:“你不能這樣,那也是我的孩子啊。”


    然後便在外麵喊道:“星星!星星!爸爸來看你了……你讓你媽把門打開啊。”


    可惜星星這會兒不是不知事的小孩子了,而已經有九歲了,再加上早熟懂事,早就知道,當年她媽找她爸要她的撫養費,她爸不給,然後她媽跑人門上潑米田共的事了——她自己見過(因為當時星星還小,琳琅不放心將她一個人丟在家,去哪兒,都要將她帶著嘛),還記得這事,畢竟五歲了,這種很深刻的事,會記著也很正常。


    還有張父張母跟親戚朋友說起她的親生父親時,也說過這事,說她父親不給撫養費,還是她媽想辦法弄到的。


    所以星星知道自己的親生父親當年,連撫養費都不願意給,根本不喜歡自己,這會兒突然就這麽熱情,星星馬上就知道,事情沒那麽簡單,哪會因為親生父親來找她,就高興得不得了,讓母親開門呢?


    況且上次小三和原身前夫爭奪星星撫養權,琳琅也有跟星星說過,她之所以不讓她選擇,是不是跟著父親,是因為,她打聽到,她那個以前連生活費都不願意給的父親,突然要她撫養權,是盯上了她的簽到係統收入,然後還想把她弄過去做人質,要挾她媽媽給他、跟他那個趕走了她媽媽的新老婆錢用,不給就要打她,她怕她過去會被欺負,所以就沒同意。


    又說她要真想去,她也不會反對——因為就算星星選擇過去,琳琅也有辦法讓原身前夫在星星過去前出事,讓星星不用過去,所以她就給了星星選擇的餘地。


    星星既然已經九歲了,又不傻,聽媽媽這樣說,自然不會去了。


    再說了,跟媽媽一起住多好,跟陌生的阿姨,甚至陌生的爸爸一起住,她會害怕的,她才不要過去,所以便沒因爸爸搶奪她的撫養權,就說要跟爸爸走。


    既然知道她父親打的是什麽主意,這會兒她父親在門外這樣喊,她自然不會去見他了,當下隻當沒聽到,做自己的事。


    她倒不擔心媽媽不是父親的對手,到時爭不過父親,會把她交給父親,然後她再也沒法見到媽媽了,因為她知道她媽媽厲害著呢,會武功的——就是琳琅練的散打,在小孩子眼裏,就是武功了。


    媽媽這麽厲害,她有什麽可怕的,所以隻要不搭理父親就行了,其他的都不用操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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