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對沈聿來說,讓沈楓繼承沈老爺子的遺產,竟然比讓沈父繼承,對他還要安全,畢竟沈楓一旦繼承了遺產,除了他能給高價收購,賣給別人,別人不會給高價收購的;相反,遺產要落在沈父手上,外界的人覺得他肯定會管理沈氏,到時股價不會繼續往下跌,指不定還會漲起來,到時沈父可選擇的餘地就太多了,比如,要是讓自己管理沈氏,自己看得不到股份,不願意,沈父就能趁著外界的人不知道他不打算管理沈氏,將股價還不錯的股份賣了,換個不錯的價格。


    也就是說,沈父能拿捏得了沈聿,但沈楓拿捏不到,所以讓沈楓得到股份更安全。


    所以在原身世界,沈聿雖然死磕沈楓,為沈父奪得了股份,但最後這股份,能不能順利到他手中,還是個未知數,之後可能還要沈聿想辦法。


    但在這個世界,如果有了沈楓手上的股份,形勢就不一樣了,比在原身世界,要好多了。


    事實上,沈父沒能力,所以隻要沈楓願意答應這個條件,然後沈聿放棄死磕,不像原身世界那樣跟沈楓爭,沈父是爭不到的,畢竟,第二份遺囑雖沒公證,但遺囑就是遺囑,沒公證也是有效力的。


    在原身世界,沈聿要死磕,是因為沈老太太已經過世了,不死磕,沈氏所有股份都在沈楓手裏,到時他不見得會賣給他,但,現在沈氏大頭在大房手裏,沈楓得的是小頭,他得了也當不了董事長,所以會賣給他,換點錢,是大有可能的。


    沈楓被沈聿這一頓利誘加恐嚇嚇的,馬上表示他願意做這個交易。


    畢竟他最想要的就是如何得到更多的錢,如果這樣能得到更多的錢,他自然是願意的。


    兩人談好了交易,事情就好辦了,沈聿甚至沒去說服沈父放棄爭執,畢竟他怕沈父不同意這個方案,因為那會導致沈父手上沒多少股份,誰會願意呢。


    雖然沈聿沒說服沈父放棄,但因沒他幫忙,所以很快,打官司的結果是,沈楓的遺囑有效,沈氏一半股權進了沈楓手上。


    然後就像大家想的那樣,外界看沈氏的股權四分五裂,且沈老太太沒將分到的股份給大房,將來指不定會再分一次給沈二叔一家,那就會分的更細了,出於對沈氏未來的不看好,沈氏的股價,那是一泄千裏,快要成廢紙了。


    沈楓看了,趕緊找沈聿,說要轉移股份,他好拿到很多錢,要不然再放在手上下去,沈聿反悔不要,他這股份就要成廢紙了。


    沈聿讓他暫時不要急,說處理好他們那邊的股份就來接收他這邊的股份。


    卻說沈楓得到大頭後,沈父、沈二叔、沈放,還有一個私生子,四人就瓜分剩下的兩成。


    但,不光這四人,沈老爺子其他的兒子,包括監獄裏的兒子,也都跳出來要分這個錢。


    雖然這個錢不多,但再少也要,不能便宜了沈放等人。


    不過這些人是蹦躂不了什麽的,因為,其他人在第二份遺囑中,已經排除在繼承權之外了。


    這也是為什麽沈聿想讓沈楓的遺囑成功的原因,因為沈老爺子立第一份遺囑的時候,沈家那些破事還沒冒出來,所以第一份遺囑裏,崔如蘭等人的兒子,還是能繼承遺產的。


    但在第二份遺囑中,沈家的破事已經曝光了,所以沈老爺子在第二份遺囑中,列明了繼承人名單。


    一開始還有韓冬梅的兩個兒子,畢竟韓冬梅跟崔如蘭等人不一樣,沒背叛他,他對他們的觀感自然就不會那麽差。


    後來想了想,沈老爺子還是算了,畢竟這兩個兒子,要殺沈放,他們之前的財產已有不少了,他的遺產,就不給他們了吧。


    雖然沈老爺子不想兒子坐牢,但對他們殺沈放,還是不滿的,所以就剔除了兩人的繼承資格,這樣一來,就隻有沈父等四人繼承財產了。


    那些人跑來鬧也沒用,因為不在第二份遺囑的繼承名單中。


    很快,沈父幾人就處理好了屬於他們的遺產。


    然後沈聿按兵不動,沒跟人說,他馬上就能得到沈楓那些股份,而是讓沈父跟沈老太太談判,說沈楓得了沈氏大頭,他們這邊沒股份,股份在老太太手中,難道老太太要去當董事長?


    但她要不將股份交出來,沈聿就不會去公司,因為他不想給他人做嫁衣裳。


    而要是沈聿不去公司,再加上現在沈氏四分五裂,股價就會跌到冰點,她要再握著股份不放,沈氏要破產了,到時握著的股份也沒用了。


    沈老太太雖然的確是疼愛小兒子的,但,也的確不想看沈氏破產,到時她手上的股份不值錢了,小兒子還能分到什麽?


    於是便按著沈楓得到的股份,給了沈父差不多的份額,然後就沒多給了,反正沈父手上還有一點股份,加在一起,就能超過沈楓手上的股份了。


    至於剩下的,不用說了,她可能是要給小兒子的。


    沈父成了大股東,他沒管理公司的能力,到他手上,沈氏的股價也沒起來,於是沈父就讓沈聿管理,想讓股價回來。


    沈聿一開始沒答應,說沈氏現在四分五裂,不好管理,他不想接手這一團亂麻的公司,準備自己開公司,說到時不比呆在沈氏差,畢竟在沈氏,他又沒多少股份,勞心勞力也賺不了幾個錢,為什麽要在這兒辛苦?


    最後還是沈父他給轉了十個點的股份,表示隻要股價回來了,這十個點的股份,就相當於五百億資產了,不比他自己開公司強?


    ——從沈父在這樣的絕境下,都隻給沈聿十個點的股份,沈聿讓沈楓搶遺產是搶對了,因為絕境下,沈父都不願意將所有的股份給沈聿,更何況,他要得了大頭股份,沈氏沒四分五裂,股價較高,他沒到絕境的時候,隻怕是更不會將股份給沈聿的了。


    沈聿看沈父給他轉了十個點的股份,這才答應沈父,到時管理沈氏。


    眼看沈父成了大股東,接下來,沈聿就花錢,從沈楓手中買來了他手中的股份,自然是遠超市場價的,畢竟按市場價的話,他那點股份已經不值幾個錢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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