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原身從十八歲做裁縫,一直做到二十五歲結婚,給了家裏不少錢,後來她不能生孩子,治療要不少錢,就找父母要她存在他們那兒的錢,畢竟她給了他們不少,而張父治療可沒花那麽多,應該還有剩餘。
事實上當時張父好了,原身還一直給家裏錢後,張父張母也說了,那錢是存在他們那兒的,等以後會給她的。
結果一直沒給,原身結婚了都沒給,現在原身不能生孩子,需要花錢治療,找張父張母要,結果他們說,錢給家裏造樓房花了。
然後不高興地給了她一萬,還怪她,做孩子的給父母一點錢,還要回去。
當時原身沒說什麽,聽了還有點愧疚,但事實上,那些年錢貶值的很快,十年前的一萬塊,跟現在的一萬塊,根本沒什麽可比的,用現在的一萬塊,還當年的一萬塊,還不高興,原身這個老實人聽了父母的抱怨還愧疚,要琳琅說,琳琅肯定懟回去,也沒見你們小女兒給你們錢啊,我給了你們那麽多錢,你們還能不高興。
不知道是不是原身找他們要錢,讓他們生氣了,反正後來原身妹妹結婚買房,他們就給張芸芸十多萬讚助,但一分沒給原身,原身到這時才破防了。
因為從她找父母要自己的存款,到父母給張芸芸十多萬讚助,也就過了三年,三年時間,依那個時候的工資,他們肯定攢不下十多萬,也就是說,她找他們要自己存在他們那兒的錢治病的時候,他們身上有很多錢,但他們就是不給她,甚至她交給家裏的錢也不給她,隻甩給了她一萬塊,像打發叫花子一樣。
當時原身因為離婚,又不能生育,再嫁難了,錢也因為治療不孕花光了,窮的叮當響,看妹妹有錢買房,父母還給妹妹讚助,而且這讚助的錢裏麵,肯定有不少是自己的存款,間接地相當於,自己這個窮鬼,還要讚助有錢的妹妹買房,當下原身肯定接受不了,就去問張父,為什麽她沒有。
張父表示,她要買房,也有,他是個公平的人,一碗水端平。
然後原身就表示,她現在可憐的很,哪裏買得起房,難道她買不起房,他永遠也不會讚助自己了嗎?
張父聽了原身傷心地詢問,不說話了。
不用說了,就是這意思了。
——其實張父訂的這規則,琳琅一眼就能看的明白是怎麽一回事,張父這是不想給原身錢的意思,但又怕原身不高興,為了堵住原身的嘴,所以他製訂了一個原身無法完成但原身妹妹能完成的規則,跟體製內那些蘿卜坑工作一樣,一對一專門給某些人設置的規則,表麵上說一碗水端平,事實上就是隻想把錢給原身妹妹,把原身當傻子耍,然後還找不到抱怨的理由。
很顯然,張母不知道怎麽樣,但張父,不愛原身。
別說張父愛原身,錢在哪兒,愛就在哪兒,連錢都不願意給,還說愛,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原身不懂這些深奧的道理,但張父的這個表態,弦外之音,她還是聽出來了,自然讓原身更加破防。
為什麽她對父母這樣好,父母這樣對她;而原身妹妹對他們也就那樣,他們卻對原身妹妹更好,就因為妹妹給他們長臉嗎?
她這樣質問,反而惹的張父大怒,說她這麽大一個人了,自己不知道掙錢,還找父母要錢,好意思嗎?
前頭說了,原身是老實人,所以被張父這樣質問後,就不知道怎麽回答了,畢竟是啊,父母的錢,想給誰就給誰,她有什麽資格要。
隻是……一想到自己當年生怕家裏困難,輟學沒讀書,還辛苦工作,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省吃儉用,給父母那麽多錢,妹妹沒給,她想將錢要回來,父母還不高興,結果,父母更疼妹妹,願意給妹妹十幾萬,自己要,父母還罵她找父母要錢,不要臉,她心裏能好受嗎?
經此一事後,原身這個老實人,也終於清醒過來了,於是後來跟張父張母的聯係就少了,因為她知道,父母不喜歡她,那她何必還熱臉貼人冷屁股呢,讓他們跟妹妹相親相愛去吧,她就不摻和了。
也正因如此,所以這時張父說張芸芸回家,問她回不回去,琳琅才拒絕了。
一來,她不想看張父那嘴臉;二來,張芸芸可能有金手指,她也不想跟她接觸太多,還是離遠點好。
張父看琳琅不回去,也沒非要她回去,當下也沒說什麽,隻掛了電話。
不過琳琅估計,他是不太高興的,大概是覺得,大女兒很少回家,是白眼狼之類吧。
琳琅也懶得去想他是不是生氣了,反正是他們先對不起原身的,她還沒為他們那樣不公正地對待原身生氣呢,他們就先生氣上了,好意思麽。
再說了,她現在忙的很,因為要布置新家嘛,還有要上班——原身的工作,一個星期隻能休息一天,就算是周末,也要上班的。
而張芸芸就準備周六回老家看看,這個時間,也的確跟琳琅的工作時間衝突了。
之所以張芸芸不是周日回娘家,是因為周一就要上班了,他們想在自己家休息一天,回娘家也算短途旅行,總是辛苦的。
因琳琅沒跟任何人說買房的事,所以張芸芸自然不知道,隻以為琳琅還依然過著可憐的生活。
當下琳琅買好房子後,便跟原身老板說了辭職的事,說是準備做完這個月,就準備辭職。
畢竟這個月已做了半個月了,不做完,將錢拿了,不劃算啊。
因為是一個無關緊要的位置,所以原身老板自然也沒怎麽挽留,同意了她辭職的事。
當下琳琅便準備搬家的事。
結果等到月底,東西都打包好了,準備還剩三天,就搬家時,拆遷公告突降小區的牆上和群裏,說是原身買的房子要拆遷了。
隻拎了一些這個季節用不到的衣服到那個小區的琳琅,趕緊將衣服又拎了回來。
事實上當時張父好了,原身還一直給家裏錢後,張父張母也說了,那錢是存在他們那兒的,等以後會給她的。
結果一直沒給,原身結婚了都沒給,現在原身不能生孩子,需要花錢治療,找張父張母要,結果他們說,錢給家裏造樓房花了。
然後不高興地給了她一萬,還怪她,做孩子的給父母一點錢,還要回去。
當時原身沒說什麽,聽了還有點愧疚,但事實上,那些年錢貶值的很快,十年前的一萬塊,跟現在的一萬塊,根本沒什麽可比的,用現在的一萬塊,還當年的一萬塊,還不高興,原身這個老實人聽了父母的抱怨還愧疚,要琳琅說,琳琅肯定懟回去,也沒見你們小女兒給你們錢啊,我給了你們那麽多錢,你們還能不高興。
不知道是不是原身找他們要錢,讓他們生氣了,反正後來原身妹妹結婚買房,他們就給張芸芸十多萬讚助,但一分沒給原身,原身到這時才破防了。
因為從她找父母要自己的存款,到父母給張芸芸十多萬讚助,也就過了三年,三年時間,依那個時候的工資,他們肯定攢不下十多萬,也就是說,她找他們要自己存在他們那兒的錢治病的時候,他們身上有很多錢,但他們就是不給她,甚至她交給家裏的錢也不給她,隻甩給了她一萬塊,像打發叫花子一樣。
當時原身因為離婚,又不能生育,再嫁難了,錢也因為治療不孕花光了,窮的叮當響,看妹妹有錢買房,父母還給妹妹讚助,而且這讚助的錢裏麵,肯定有不少是自己的存款,間接地相當於,自己這個窮鬼,還要讚助有錢的妹妹買房,當下原身肯定接受不了,就去問張父,為什麽她沒有。
張父表示,她要買房,也有,他是個公平的人,一碗水端平。
然後原身就表示,她現在可憐的很,哪裏買得起房,難道她買不起房,他永遠也不會讚助自己了嗎?
張父聽了原身傷心地詢問,不說話了。
不用說了,就是這意思了。
——其實張父訂的這規則,琳琅一眼就能看的明白是怎麽一回事,張父這是不想給原身錢的意思,但又怕原身不高興,為了堵住原身的嘴,所以他製訂了一個原身無法完成但原身妹妹能完成的規則,跟體製內那些蘿卜坑工作一樣,一對一專門給某些人設置的規則,表麵上說一碗水端平,事實上就是隻想把錢給原身妹妹,把原身當傻子耍,然後還找不到抱怨的理由。
很顯然,張母不知道怎麽樣,但張父,不愛原身。
別說張父愛原身,錢在哪兒,愛就在哪兒,連錢都不願意給,還說愛,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原身不懂這些深奧的道理,但張父的這個表態,弦外之音,她還是聽出來了,自然讓原身更加破防。
為什麽她對父母這樣好,父母這樣對她;而原身妹妹對他們也就那樣,他們卻對原身妹妹更好,就因為妹妹給他們長臉嗎?
她這樣質問,反而惹的張父大怒,說她這麽大一個人了,自己不知道掙錢,還找父母要錢,好意思嗎?
前頭說了,原身是老實人,所以被張父這樣質問後,就不知道怎麽回答了,畢竟是啊,父母的錢,想給誰就給誰,她有什麽資格要。
隻是……一想到自己當年生怕家裏困難,輟學沒讀書,還辛苦工作,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省吃儉用,給父母那麽多錢,妹妹沒給,她想將錢要回來,父母還不高興,結果,父母更疼妹妹,願意給妹妹十幾萬,自己要,父母還罵她找父母要錢,不要臉,她心裏能好受嗎?
經此一事後,原身這個老實人,也終於清醒過來了,於是後來跟張父張母的聯係就少了,因為她知道,父母不喜歡她,那她何必還熱臉貼人冷屁股呢,讓他們跟妹妹相親相愛去吧,她就不摻和了。
也正因如此,所以這時張父說張芸芸回家,問她回不回去,琳琅才拒絕了。
一來,她不想看張父那嘴臉;二來,張芸芸可能有金手指,她也不想跟她接觸太多,還是離遠點好。
張父看琳琅不回去,也沒非要她回去,當下也沒說什麽,隻掛了電話。
不過琳琅估計,他是不太高興的,大概是覺得,大女兒很少回家,是白眼狼之類吧。
琳琅也懶得去想他是不是生氣了,反正是他們先對不起原身的,她還沒為他們那樣不公正地對待原身生氣呢,他們就先生氣上了,好意思麽。
再說了,她現在忙的很,因為要布置新家嘛,還有要上班——原身的工作,一個星期隻能休息一天,就算是周末,也要上班的。
而張芸芸就準備周六回老家看看,這個時間,也的確跟琳琅的工作時間衝突了。
之所以張芸芸不是周日回娘家,是因為周一就要上班了,他們想在自己家休息一天,回娘家也算短途旅行,總是辛苦的。
因琳琅沒跟任何人說買房的事,所以張芸芸自然不知道,隻以為琳琅還依然過著可憐的生活。
當下琳琅買好房子後,便跟原身老板說了辭職的事,說是準備做完這個月,就準備辭職。
畢竟這個月已做了半個月了,不做完,將錢拿了,不劃算啊。
因為是一個無關緊要的位置,所以原身老板自然也沒怎麽挽留,同意了她辭職的事。
當下琳琅便準備搬家的事。
結果等到月底,東西都打包好了,準備還剩三天,就搬家時,拆遷公告突降小區的牆上和群裏,說是原身買的房子要拆遷了。
隻拎了一些這個季節用不到的衣服到那個小區的琳琅,趕緊將衣服又拎了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