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是一種廣泛分布於大陸各處的動物。


    在特蘭西亞也有而且還不止一種,它們身體的某些部分會被煉金師作為基礎材料使用,但因為十年戰爭的緣故導致本地沒有太多獵人去捕殺,便讓這種擅長隱藏的動物在山林中都快泛濫成災了。


    豺狼人們往日最喜歡的食物是兔子、野豬和鹿,但餓極的時候如果還抓不到人類,便也會抓穿山甲這種東西充饑。


    問題在於穿山甲的鱗片很多不好處理,即便對於豺狼人的利齒來說也相當不友好。


    霍格不喜歡穿山甲的味道,就如它無法理解為什麽自己的代號會被如此稱呼。


    實際上不隻是霍格無法理解。


    前來傳達命令的阿黛爾夫人一樣無法理解為什麽墨菲主人一定要給霍格這樣一個奇奇怪怪的代號。


    如果取自隱匿者的特性,那麽叫“夜蝠”或者“蛇”豈不是更形象?而且還更符合吸血鬼們對動物的審美觀。


    雖然墨菲大人解釋說那是他昨天外出時看到了一窩穿山甲才產生的聯想,但阿黛爾猜測真相應該不會這麽簡單,作為血脈相連的子嗣,她能更清晰的感知到墨菲大人的情緒。


    主人在說出“穿山甲”這個名字的時候,他心裏明顯是帶著一種莫名其妙的愉悅感,也不知道他在樂什麽。


    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個代號絕不是亂取的。


    現在,新鮮出爐的血鷲“高級特工穿山甲”霍格同誌正在下水道三層的溶洞中等待著,它已經換上了一套被裁剪過的舊皮甲,腰間插著兩把波刃型刺客刀以及兩把割喉用的鷹爪刀。


    這身打扮的和普通豺狼人略有不同。


    一般而言,豺狼人的護甲都是自己做的,因此充滿了一種粗糙的“氏族風格”。


    不過它們雖然野蠻但也會學習。


    尤其是在第四次黑災席卷大陸之後,豺狼人從被它們掀翻大半的大陸各地學到了很多東西,這就導致一些手巧的老豺狼人製作的皮甲甚至並不比人類工匠做的差。


    但總體而言,特蘭西亞的豺狼人並沒有發展出自己的一套生存體係,這導致它們中擁有盔甲的人是相當少的。


    甲胄這玩意在豺狼人部落中也是身份的一種象征。


    而現在,霍格身後的十五個高矮胖瘦各不相同的“族人”卻人人披甲,雖然隻是從血鼠幫那裏淘來的舊貨,但已經堪稱裝備精良。


    霍格為自己挑選的族人除了豺狼人之外還有狗頭人。


    七個狗頭人精英這會混在它們之中,這些性格懦弱卻分布廣泛的異族單從外表來看並不如豺狼人那麽凶狠強大。


    它們總是佝僂著身體有長長的光禿禿的尾巴,和野狗很類似的腦袋以及一雙在黑暗中散發光芒的“大眼睛”。


    狗頭人也是個相當神奇的種族。


    它們比豺狼人還能生,一窩生十幾個每年生三四窩,這就導致狗頭人的數量到底有多少就連大陸上最博學的靈能師也說不出來。


    但狗頭人之所以能在其他種族眼皮底下好好生活是因為它們其實並不好鬥,而且擅長挖洞並滿足於居住在陰暗的洞穴中。


    它們的食物也很好獲取,雜食性的狗頭人餓極了甚至可以靠吃草過活。


    這種相當好養活的特性讓狗頭人成為了異族們最喜歡的附庸種族,而狗頭人的文明體係比氏族製的豺狼人還要落後,它們甚至沒有自己的語言和文字,因此也談不上榮辱觀和忠誠,甚至在矮人的礦坑裏都有大量的狗頭人勞工幫他們挖礦。


    不過狗頭人有個非常讓人不安的特性。


    它們懦弱的習性中有一部分和“家犬”極為相似,那就是在沒有主人的時候毫無威脅,然而一旦有了主人的指揮,狗頭人就會迅速變的好鬥且殘忍起來。


    在它們的主人死去之前,它們會奉上忠誠並且非常聽話。


    但主人一死,這些凶狠的家夥就會一哄而散,重新變得人畜無害直到下一個征服它們的主人出現。


    豺狼人氏族往往會馴養大量的狗頭人作為奴仆,幫它們挖出藏身的洞穴,幫它們冶煉粗糙的武器,幫它們在戰鬥中充當炮灰,甚至在大災之年,狗頭人也是非常不錯的“充饑食物”。


    反正養活它們的成本基本可以忽略不計。


    另外,關於狗頭人的一部分離奇傳說中有一種會觸怒矮人們的說法,據說狗頭人因為長期生活在大地之下導致它們也被大地之母蓋婭關注到,因此在數量龐大的狗頭人之中往往會誕生一些可以使用粗糙大地靈能的個體。


    這種個體會被尊稱為地占師,並往往擔任狗頭人部落的首領。


    考慮到狗頭人誇張的總數,這個比例哪怕再低,也足夠狗頭人中出現很多地占師了。還有傳言說,豺狼人秘法師們最初就是從狗頭人奴仆這裏學會了操縱靈能的方法,但這個傳言毫無根據。


    總之在大陸的曆史推進到1111年這個時間點上,豺狼人和狗頭人已經成為了一個共生的群體。


    雙方各取所需。


    哦,對了,一切關於狗頭人的傳說裏都不會缺少狗頭人與蠟燭的故事


    它們在地下生活需要照明,因此這世界上的第一顆帶來光明的蠟燭就是由狗頭人製作出來的。


    關於這一點,哪怕是自尊心最強的精靈也不能否認。


    可以說,是狗頭人為這個世界那讓人不安的黑夜裏帶來了第一縷光,這是它們對於這個世界最大的,可能也是唯一的貢獻。


    而蠟燭在狗頭人社會中是身份與地位的象征,它們總會把自己最心愛的蠟燭頂在腦袋上,隻有在必要的時候才會點燃。


    比如現在,霍格氏族裏的7個狗頭人精英就在整理著它們的寶貝蠟燭,並互相幫助將最好的蠟燭放在彼此腦袋上的奇怪帽子裏。


    那帽子上有個專門的基座用來盛放蠟燭。


    就像是一個奇怪的儀式,讓即將踏上逃亡之路的狗頭人們為此感覺到心滿意足,並迅速撫平了它們心中的恐懼。


    這是霍格從血鼠幫那裏為它們換來的“補給”,僅僅是這些又粗又大,足夠燒很久的蠟燭就足以讓這些腦子不太好用的精英狗頭人為霍格獻上忠誠。


    畢竟,其他豺狼人主人們,可不會費心思主動為狗頭人仆從們尋找蠟燭。


    “霍格,它們到底還來不來?”


    就在霍格為即將開始的“逃亡”做著準備的時候,他身旁缺了牙齒的豺狼人納什有些焦躁不安的湊上來問到:


    “這已經過去七個沙漏的時間了,它們還沒有動靜,我懷疑它們都已經死光了,不如我們先走吧。”


    納什的話立刻讓其他幾個豺狼人發出了讚同的嚎叫。


    它們都是霍格精心挑選的族人,比一般的豺狼人強大但沒有到精英頭目的程度,而且各個都有狡猾的特質,腦子要比一般的族人好一些。


    霍格喜歡這樣的豺狼人。


    它並不喜歡那些仗著力量胡作非為的蠢貨,那些家夥根本控製不了,但這些同胞就可以。


    它們聽得懂自己的計劃並能夠理解為什麽要這麽做,在意識到大家利益一致的情況下,甚至不需要霍格監督,它們自己就能把事情做好。


    霍格顯然認為這才是一個合格的氏族該有的樣子。


    “耐心點,納什,我的蠻兵首領。”


    霍格模仿著墨菲大人說話時的語調,不緊不慢的對自己焦躁的同胞們說:


    “我們當然可以現在就走,但我們這麽點人就算是活著回到安德曼丘陵也不會得到肯波特大王的重視。我們付出這麽多難道就是要回去繼續當炮灰嗎?


    不!


    我們這些失去自己氏族的可憐人重組了血爪氏族,我們已經約定要活下去,而且要活得更好。


    我們需要它們!


    更多的更能打的族人們,就像是獵手需要凶狠的鬣狗一樣。”


    它還不嫻熟的給自己的族人們畫著餅,它說:


    “如果我們每個人麾下都有三個蠻兵,那麽我們抱團起來就能不被其他族人欺負,如果我們每個人麾下有五個蠻兵,那麽我們就能讓肯波特大王另眼相看。


    大家都是在角鬥場裏熬過三場的強大戰士,這是我們的優勢,我們想要得到認可就得加強這種優勢。”


    旁邊的納什立刻發出了古怪的叫聲。


    它覺得霍格說的沒問題。


    但它現在真的不想繼續待在這裏了,這七天的時間它一直在這裏殺食屍鬼換同胞,那些惡心的爛肉已經快讓它失去吃肉的興趣了,再待下去它估計真要瘋了。


    不過七天的時間已經讓納什看到了霍格的與眾不同。


    這不是一個普普通通的豺狼人,它比一般的豺狼人都更有智慧,或許霍格一直在吹噓它的血脈來自苔蘚山穀聖地可能不是開玩笑。


    它真的來自黑暗山脈,來自神靈一樣強大的咬骨大王誕生的地方。


    這就給霍格無形中增添了一分在豺狼人們看來的“神秘正統性”,在它們粗糙狂野的世界觀裏,特蘭西亞這樣的地方隻是世界的邊緣,隻有黑暗山脈才是“世界中心”!


    至於苔蘚山穀,那裏肯定就是世界中心的聖地啦。


    “它們來啦,我聽到聲音啦。”


    血爪氏族裏的獵手“老瞎眼”嚎了一聲,這個瞎了一隻眼睛的豺狼人獵手抓起自己手中的吸血鬼獵弩瞄準前方,其他豺狼人也紛紛抓起了自己的連枷武器。


    在它們警惕的注視中,十幾個豺狼人角鬥士正從下水道二層的斷層向三層跳下來。


    “愚蠢!快去阻止它們!這聲響會引來食屍鬼!”


    納什高喊一聲。


    立刻就有兩個蠻兵衝過去接應自己可憐兮兮的同胞,它們明顯在角鬥場裏吃了苦,每個家夥都帶著血腥氣。


    但好消息是,這些家夥逃出來的時候還“順手洗劫”了角鬥士的武器庫,讓它們也有皮甲和武器在身。


    甚至帶出了一些肉幹當路上的幹糧。


    “很好,很好!”


    霍格站起身,搖晃著自己短短的尾巴。


    它在一群精英狗頭人的護衛下上前,打量著眼前這些慘兮兮的豺狼人角鬥士,其中還混著幾個被小玩家們搶走了蠟燭的委屈狗頭人。


    霍格麾下“富裕”的狗頭人們立刻上前,把自己擁有的蠟燭中最小最細的那些分給同胞,畢竟一個沒有屬於自己蠟燭的狗頭人真的太可憐了。


    “你們能來到這裏說明你們都下定了決心要逃離吸血鬼的城市,我會帶你們走地下逃出去,我們會回到屬於我們的荒野上。”


    霍格大聲說:


    “但我隻會帶我的族人離開!伱們想走就得加入我們,加入血爪氏族!”


    “我不喜歡這個名字。”


    一個拉聳著胳膊的精英蠻兵不滿的說:


    “這好像是吸血鬼才會起的名字!我討厭吸血鬼。”


    “這就是和吸血鬼有關,我的族人。”


    霍格哼了一聲,指著頭頂說:


    “你們別忘了我們是從什麽地方逃出來的,吸血鬼們給我們羞辱我們必須百倍償還!叫這個名字就是提醒我們,別忘了吸血鬼的大缺大德!”


    “好吧,那我加入,反正我的氏族已經沒了。”


    那蠻兵歎氣說:


    “我親眼看到我的酋長被吸血鬼的狗腿子砍下了腦袋,它的腦袋現在陳列在血鼠幫的倉庫裏,據說他們要用那腦袋製作一些法器。”


    “俺們也一樣。”


    其他角鬥士們這會擔驚受怕都想著趕緊跑,也不反對霍格要求它們加入氏族。


    很快,霍格的氏族就膨脹到了30多人。


    除了他之外都是在角鬥場裏混到過三場勝利的絕對精銳,再加上十個精英狗頭人,數量雖少,但質量超強。


    “走!離開這。”


    霍格一揮手,帶著自己的族人們飛快的沿著地下三層溶洞的河道向最深處跑去,它帶頭第一個跳入下方湍急的水流又憋著氣在其中尋找那條被確認存在的地下通道。


    它很快找到了那裏。


    畢竟是阿黛爾夫人拿著地圖反複給它描述的位置。


    那些吸血鬼還“貼心”的將一具骷髏鎖起來,故意擺成很奇怪的樣子掛在在通道入口下方作為標記。


    狼狽的豺狼人們在水流的推動下不斷湧入其中又沿著昏暗潮濕,布滿苔蘚的地下水道一路向前。


    它們不敢停留,隻能加快腳步。


    終於在幾十分鍾的疾行中到達了最終的出口,沿著陡峭的石洞爬上來,映入眼簾的便是黑夜之下安靜的荒野和幽靜的流過大地的卡德曼河。


    “哈,我們逃出來啦!”


    納什激動的大喊大叫。


    它揮舞著爪子,露出了肩膀上那代表角鬥士奴隸的烙印,其他豺狼人和狗頭人身上都有類似的恥辱印記。


    霍格也有。


    但那是桃樂絲女士親手為它烙上去的,它必須有這個印記才能領導這些凶狠的角鬥士。


    “好消息,我曾經來過這裏。”


    霍格裝模作樣的登高打量四周似乎是在分辨地形,隨後它對它的族人們說:


    “安德瑪丘陵就在對麵,過了河就能找到我們的族人了,走!在黎明前我們要到達那裏”


    “霍格!前麵有人!”


    老瞎眼很快發現了這處河岸附近廢棄村莊中有動靜,它抓著獵弩喊到:


    “好像是我們的人,一支遷徙的氏族,要不要過去看看?”


    “當然要過去。”


    霍格眼珠子一轉,下令說:


    “做好戰鬥準備.”


    “嗯?”


    其他豺狼人詫異的看向自己的酋長,霍格解釋到:


    “我們當過奴隸的事一旦被知道就會被族人視作笑話,我們要隱藏這個秘密,而且你看我們現在這副狼狽的樣子!你覺得我們要是過去了,那些族人會放過我們這些乞丐一樣的家夥嗎?


    弱肉強食就是豺狼人的生存法則!


    要麽我們吞並了它們給咱們每個人都配上蠻兵和奴仆,要麽它們吞並我們,把我們變成它們的奴仆。


    你們自己選!”


    “那個氏族裏肯定有雌性.一個沒有伴侶的豺狼人是會被嗤笑的。”


    納什在黑暗中呲了呲牙,低聲說了句,其他豺狼人們頓時嗷嗷叫了起來,如一群真正的狼崽子一樣雙目放光。


    “嘿,走,一人分兩個!”


    霍格一揮手。


    豺狼人角鬥士們立刻隨著它向前。


    “那邊的狗頭人奴仆所有的蠟燭都歸你們!”


    它又對自己氏族裏的狗頭人精英們喊了句,於是狗頭人們也躁動起來。


    蠟燭!


    啊,蠟燭,美好的蠟燭


    黑暗中的光,那是讓人神魂顛倒之物,為了它,狗頭人能付出一切,就如現在又餓又渴的豺狼人一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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