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六身高五尺,中年發福,穿了件普普通通的家丁服,低頭小跑時有些可愛。見到衙役,兩隻腳不停地在地上搓。


    周予安盯著他那兩隻腳搖了搖頭:“不是他!”


    “官爺,我沒去過屋前。”


    “你的確沒去過,但你有沒有看到旁人去過?”周予安審視著譚六的眼睛,他眼裏帶著驚慌卻沒有絲毫掩飾。


    “沒有!”譚六搖頭:“在我守院子的這段時間沒有,管家吩咐的事情,我一直記得。”


    “那管家有沒有到過門前?”


    周予安將譚六叫到一旁問,譚六扭頭看了管家一眼,輕輕搖頭。


    “跟我在一起的時候沒有。”


    “你是被嚇跑的?”


    譚六點頭,辯說他並非膽小,而是沒見過那個情形,一時害怕,沒管住自己的腳。因為這事兒,管家把他罵了一頓,也不讓他在院外守著了。


    原以為血腳印的真相就藏在譚六的身上,沒想到與譚六無關。芙蓉苑的院牆要比別的院子高出許多,院內隻有藥草沒有別的,想要藏身怕是不易。這個人必須是譚府的,能隨意接近院子且不被下人懷疑的。


    血腳印沒有新的線索,周予安打算去看看譚夫人的屍體,興許能從屍體上發現些端倪。


    剛要邁步,聽譚六小聲道:“有件事不知與姑娘要查的那個腳印有沒有關係。”


    問他何事,譚六猶豫了一下回道:“幾聲貓叫,聽著像是從夫人的這個院子裏傳出來的,可夫人不喜養貓,這附近也沒有野貓出入,不知那貓叫聲是從哪兒來的。”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周予安將譚六說的貓叫聲記到了心裏。


    譚夫人的房間跟先前看病時一樣,除了碎在地上的東西。


    周予安目光深幽,纖毫畢現的從譚夫人的屍身上掃過。她側躺在地上,眼睛看向窗戶的方向。衣服淩亂,有爭執,廝打和揪扯的痕跡。衣服上有血跡,以領口處的血跡最多。血跡呈噴濺狀,應該來自於另外一個人。


    略一沉吟,周予安傾身將譚夫人的外衣解開。


    “這中衣上的血怎麽比外衣上的還多?”衙役捂著鼻子蹲在旁邊:“莫不是受傷後從裏頭滲出來的?”


    “沒有受傷!”周予安用手在血跡處壓了下:“這血是噴上去的,跟地上的那些血一樣,都不是夫人的。”


    “不是譚夫人的是誰的?”衙役疑惑道:“難不成這屋裏真有另外一個被害者?”


    “我記得譚夫人有個貼身丫鬟叫玲瓏。”


    周予安摁著譚夫人的四肢,從屍體的屍僵程度來看,死亡時間超過六個時辰。譚夫人身上有大麵積的噴濺狀血跡,血跡來自於外部,且這個人就站在譚夫人的對麵。


    於是,周予安的腦海裏出現了這樣的場景。


    正在與譚夫人撕扯的譚老爺被人割斷喉嚨,因為慣性,譚老爺向前撲去,譚夫人下意識後退,抱住了譚老爺的頭,血瞬間染紅了她的衣裳。未等他反應過來,譚老爺就被人拖到一旁,譚夫人四肢癱軟,跪在地上一動不動。


    “不是玲瓏!”沈崇明脫下譚夫人的鞋子遞到周予安麵前:“是她的丈夫譚豐源。”


    聞言,周予安看向鞋子,衙役也將眼睛懟過來,疑惑道:“這鞋子上有答案?”


    “繡鞋上有半個腳印,腳印寬大,是男子的。”沈崇明將鞋子放到地上。


    周予安補充道:“譚夫人死前與譚老爺發生過爭執,譚老爺的腳踩在了譚夫人的鞋子上。繡鞋上有血跡,血跡分布在腳印旁邊,說明血濺出來時,譚老爺他仍踩著譚夫人的腳。”


    “那這譚老爺是譚夫人殺的?”衙役反複地查看著那隻繡鞋:“夫妻爭執,怒從心來,譚夫人用花盆砸死了譚老爺。譚夫人無心殺夫,看到夫君的慘狀後被嚇死了。有可能,以前也判過這樣的案子,隻不過是丈夫失手殺了妻子。可這譚老爺的屍身去哪兒?莫不是被譚公子給藏起來了?”


    “譚夫人的確是被嚇死的,但凶手不是她。”周予安掰開譚夫人的手:“夫人的手很幹淨,沒有抓拿花盆的跡象,且那個花盆那麽大,用一隻手是拎不起來的。”


    “兩隻手?”衙役比劃了一下。


    “你可以試一下。”沈崇明以眼神指了指碎在地上的花盆。


    衙役站在譚夫人的位置,模仿著譚夫人生前的一舉一動,隻一下他就發現了問題所在。


    首先,站在他的那個位置,是沒有辦法拿到放在架子上的花盆的。


    其次,就算他拿到了花盆,也沒有辦法用一隻手拎起來。兩隻手倒是可以抱起花盆,但爭執中的譚夫人哪有兩隻手?譚夫人比譚老爺要矮一些,就算抱起了花盆,也沒有辦法將譚老爺砸倒。


    最後,就算譚夫人將譚老爺砸倒了,那血也不應該噴到譚夫人的身上。


    “現場還有第三個人,而那第三個人就是凶手!”


    “沒錯,現場還有第三個人!”周予安看向窗戶的位置:“一個讓譚夫人忽略,讓譚老爺不會起疑,且趁機殺了譚老爺的人。”


    周予安撿起一塊兒花盆碎片:“凶手是聽見爭吵聲進來的,他最初的目的是勸架。”


    譚夫人身後有個架子,架子上放著不少醫書,其中一本是專門記載草藥的。那本書,周予安看過,每次都放在架子的第二層,第三個位置。


    現在,不光架子被挪動了,擺在上麵的那本醫書的位置也變了。方才驗看譚夫人的屍體時,周予安習慣性的掃了眼,醫書上有踩踏的印子。


    架子是被撞歪後扶正的,醫書是被踩踏過後撿起來的。做這件事的不可能是譚老爺和譚夫人,事發時,他們正忙著爭吵。也不可能是作案後的凶手,除了譚老爺的屍體外,他沒有清理現場的任何可疑物。


    所以,架子是凶手扶的,醫書是他擺的,擺放時還順手撫平了被踩折的書角。能做這件事的人不多,除了管家外,就隻有譚老爺與譚夫人的親生兒子譚行知。


    “不可能,這凶手怎麽會是譚公子。”衙役搖頭:“案發時,公子還在外麵應酬,是接到下人的通稟後回來的。這下人不可能說謊,譚公子也不可能同時出現在兩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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