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童被綁在柴房裏,外頭站著看守土地廟的那兩名衙役。與之前的懈怠不同,此時的他們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唯恐出現紕漏。


    沈崇明離開後,周予安吹滅燈燭,打開窗戶上了房頂。離開客棧的沈崇明上了馬車,不多會兒就消失在周予安的視野裏,她於背街裏吹了聲口哨,一匹黑馬“噠噠噠”地跑了過來。


    翻身上馬,隻一會兒功夫便消失在了夜色裏。


    小楊村,寒風刮進柴房,書童縮著脖子往柴火堆裏擠了擠。脖子突地一涼,睜開眼,看到站在跟前的周予安。


    “姑娘!”


    書童叫著,眼睛往窗外瞄了瞄。


    “放心,人已經睡了。”


    周予安用劍挑了挑書童手上的繩結,蹲下來問他:“是按照我教你的話回答的嗎?”


    “是!”書童點頭:“全是按照姑娘教的說的,一字不差。姑娘沒交代的,小的全充了啞巴。”


    “不後悔嗎?”周予安側著臉看書童:“人的命隻有一條,丟了便是丟了。”


    “爛命一條,何足掛齒。”書童釋然地笑了笑:“姑娘答應我的事莫要忘了。”


    “不會忘。”周予安給了他一顆毒藥:“我知你不怕死,牢獄之苦卻未必受的。”


    “多謝姑娘,隻這牢獄之苦,應由我受。”書童整了整衣裳,跪在地上:“離去之前,有一事懇請姑娘,我行之事莫要告訴她,我不想讓她心裏難受。此事乃是我一人所為,她不必為我承受什麽。”


    “於她而言,我隻是大夫。”周予安將藥丸放在一旁,打開柴門,走了出去。


    書童看著她的背影,拿起藥丸用力碾碎。


    柴房外,兩名立得直直的衙役突然睜開眼睛。一陣寒風襲來,不約而同打了個噴嚏。在他們耳後,各有一個針眼,針眼很小,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來。


    今夜風很大,將柴門吹得卡哢嚓擦。衙役回頭,見書童靠在柴火上,以為柴門是被風吹開的,撿了根樹枝將門別上繼續站崗。


    再熬一個時辰,天就亮了!


    離開柴房的周予安直奔土地廟。縣令的屍體已被挪走,隻剩下那張浸著屍氣的竹床。確認四周沒有動靜,周予安一笑,打開火折,點亮土地廟中的油燈,從竹床的縫隙中拿出一樣東西。


    油紙包,疊成小小一團,泛著濃鬱的屍臭味兒。


    展開,是半張藥方,字寫得很小,需得仔細辨認才能看清。


    反複看了兩遍,確認記下藥方上的內容後,周予安將它投進了油燈裏。紙油加火油,劈劈啪啪,一幹二淨,隻留下那股熏人的氣味。


    農舍裏,沈崇明將披風遞給執劍,拿起放在桌上的卷宗。卷宗共有兩摞,一摞是遇害的那位縣令帶來的,一摞是執劍從別處調來的。


    打開其中一份,邊看邊問:“書童何在?”


    “關在村長家的柴房裏,由青陽縣的那兩名衙役看守。爺放心,土地廟那事兒沒與他們計較,他們心裏有數,絕不敢再出紕漏。”


    沈崇明點頭,繼續瀏覽卷宗。


    書童本是乞丐,是在街上乞討時遇見的縣令。那會兒還小,不過七八歲,被旁的乞丐摁在地上打。即便斷了胳膊,也死死護著懷裏的東西,咬破唇角不吭一聲。


    縣令看不過眼,命隨從驅趕,把受傷的書童帶到藥鋪。


    一路上,書童幾次三番想逃都被縣令拎了回來,事後才知,他是怕付錢。


    他懷裏護著的是個錢袋,錢袋是他撿的,裏麵的銅板是他乞討來的,銅板是他拿去給婆婆看病的。


    婆婆與書童並無血緣關係,是在破廟避雨時遇見的。彼時書童正餓,婆婆將她剩下的食物全都拿了出來。書童知恩圖報,在婆婆患病後,四處乞討,湊巧幫她買藥。


    銅板是他一個一個攢的,好容易攢夠了買藥的錢,卻被別的乞丐盯上了。


    那是婆婆的救命錢,他死不鬆手,就算斷了一條胳膊,他也死死護著。


    知他是個仁義的孩子,縣令不光給他看好了胳膊,還讓大夫跟書童一起去破廟裏給婆婆看病。


    三日後,書童跪在縣令家門口說是報恩,縣令見他可憐就將其留了下來。


    至此,他便成了縣令跟前唯一隨從。


    單看這些,著實找不出他殺害縣令的理由,直到沈崇明看見他的口供。


    婆婆不是旁人,是縣令的曾外祖母,是帶著外孫女到湖州投親的。遇見書童那日,是她們祖孫兩個到達湖州的第一日。


    原以為到了湖州有親可依,這才將隨身的東西全都給了書童。


    小小善心,救了書童一命。


    “既是投親的,為何病在破廟裏?”執劍摸著鼻子問:“莫不是這裏頭出了什麽變故,正是這變故導致了書童殺主。”


    “依證詞所言,那女孩兒是縣令的母親離開青陽縣之前所生,應是未婚先孕。怕人知曉,由她的母親送到了外祖母,也就是縣令的曾外祖母處。假銀票案發生後,她逃離青陽,抵達湖州,做了繼夫人,生了縣令。原以為當初的事情無人知曉,哪知事過多年,她的外祖母竟帶著她的女兒來尋她。”


    沈崇明放下卷宗。


    “她不認親,是怕這突然冒出來的親戚影響了縣令的前程,影響了她的好日子。”


    “這女人的心也是夠硬的,再怎麽說,那都是她的親外祖母,是她的親生女兒,就算不認,也得把他們的生活安置好。”執劍道:“大不了當親戚處唄。”


    “當親戚固然好,可縣令的母親未必願意。此事與她而言,既是見不得光的過往,更是容易被人拿捏的把柄。”沈崇明將卷宗疊到一起:“從證詞來看,她不光將自己的外祖母與女兒趕出家門,還花錢雇了人去害她們。得知真相的外祖母一病不起,死在了破廟裏,至於她的那個外孫女,證詞中並無交代,想來是不在人世了。”


    “書童是在為自己的恩人報仇?”執劍琢磨著:“既是報仇,為何早不報,晚不報,偏偏選在這個時候報?”


    “將書童提來。”沈崇明壓下卷宗:“有問題當麵問,這卷宗上寫的,證詞裏說的,未必全是真的。”


    “就像爺糊弄周姑娘?”執劍往沈崇明跟前湊了湊:“爺那衣裳分明是被睡姿不好的周姑娘給扯亂的,爺那麽誤導,是想要周姑娘為爺的清白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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