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


    “你這個律師,眼睛瞎了啊!”


    “你心是黑的吧,怎麽能昧著良心說這種話!”


    旁聽席上聽到辯方要做無罪辯護。


    一個個都是非常憤怒的姿態。


    直接對著丁莊強怒道。


    畢竟這是擺在眼前的事。


    而且各方麵證據都明確指向對方。


    你做無罪辯護這不是在惡心人嗎?


    “無罪?”


    蘇凡整個人也十分詫異。


    這律師瘋了吧?


    還是說費湘紅母子瘋了。


    這種情況下不是應該考慮減刑嗎?


    她們該不會以為高雙雙死了,自己這波死不認罪有用吧?


    蘇凡以本場案件的受害者出席,此時坐在公訴人旁邊,他大感震驚。


    “安靜,安靜,大家安靜!”


    法官此刻開口道。


    現場群起憤昂的旁聽這才安靜了下來,但仍是感覺被惡心了一陣。


    “那現在請辯方律師提出陳辭。”


    現場安靜了下來,隻見到此刻的法官對著開口道。


    “各位,控方律師認為本案我的兩位當事人證據確鑿,並提出故意傷害罪、強製猥褻罪、敲詐勒索罪、誹謗罪、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非法拘禁罪、妨礙公務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罪等八項罪名,但我方認為不妥。”


    隻見到丁莊強硬著頭皮開口道。


    後悔。


    當初為毛要接這個單子。


    這單之後他不但要被業界鄙視,怕還得被人用唾沫星子淹死。


    說實話,對方證據確鑿,這種罪名你別說把製定法律的那個叫來了,你就算把天王老子叫來也辯護不了無罪啊!


    “請辯方律師提交證據。”


    法官開口道。


    旁聽席位上,眾人也都非常好奇。


    對方能拿出什麽證據出來。


    而高雙雙的母親更是直勾勾的盯著丁莊強。


    那個黑盒子裏的視頻她看了。


    強行撐著身子看完,結束之後直接暈厥了過去。


    她至今想不通,女兒生前在遭遇那些非人折磨的時候,她究竟是怎麽樣忍受下來的。


    當狗一樣關在籠子裏!


    毆打!


    虐待!


    她現在甚至都不敢閉上眼睛。


    因為一閉上,就會想起自己女兒的笑臉和那些非人折磨的畫麵。


    “我方……無證據。”


    丁莊強苦笑著開口道。


    這種事他哪去找證據。


    真像費湘紅所說的,整個假人證過來。


    證明那天晚上確實是蘇凡推下去的?


    關鍵警方有母子二人的錄音啊。


    並且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


    你咋個推翻?


    做這些是會把他給送進去的。


    還三百萬到手給你一百萬呢。


    幸好提前收了十二萬多。


    要不然這波可能虧大發。


    “法官先生,雖然我們沒有證據,但我們母子是冤枉,而且控訴的這些罪名也子虛烏有,敲詐勒索三百萬是因為他推我兒子下河!至於那些什麽虐待之類的更是離譜,他們就是正常的情侶關係,性癖罷了。”


    隻見到此刻被告席戴著手銬的費湘紅開口道。


    被關了好多天。


    她此刻人也瘦削了不少。


    但她忍受不了被關十幾年二十幾年。


    所以她還是決定為自己和兒子做無罪辯護。


    一旦成功了,就是無罪釋放。


    失敗了那就上訴!


    她也了解過,庭審是可以有一審二審的。


    反正她不能坐牢。


    更不能坐那麽長時間的牢!


    “做無罪辯護?無證據?”


    在場的眾人有些懵。


    “??”


    蘇凡也滿頭是問號。


    這律師路子挺野。


    是奔著重判去的吧。


    辯方律師丁莊強聽到這話,隻能默默的看著。


    法官要是信你還真有鬼了。


    說真的,要是對方積極點,至少這麽多項罪名他還是有機會幫對方減輕刑罰的。


    結果非要這樣弄出一個笑話,他能咋辦。


    法律不是兒戲。


    不過雖然荒謬。


    但這一場庭審還是持續了四個多小時,中間還伴隨著一次休庭。


    下午三點。


    “經過原告被告雙方檢舉提證以及辯護陳訴,我和陪審團經過充分的討論之後根據事實情況給本案做出如下判決。”


    所有人此時全體起立。


    “被告人費湘紅,女,48歲。


    1、敲詐勒索300萬事實清晰證據充分,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數額巨大且為犯罪集團主犯不知悔改並造成惡劣影響,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


    2、為獲得賠款,以暴力及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犯誹謗罪且情節嚴重,判處有期徒刑3年。


    3、拿著醫院的傷情鑒定過來報故意傷害假案企圖讓他人受到刑懲,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犯誣告陷害罪,且情節嚴重,判處有期徒刑1年。


    4、毆打他人至耳膜穿孔、輕微腦震蕩犯造成輕傷,根據刑法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賠償11萬元。


    5、拒捕,妨礙公檢人員執法,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犯妨礙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五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2年,責令限期退賠被害人蘇凡經濟損失120000元,欠條作廢,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法官對此宣布道。


    “22年,我還得賠錢!我不服!!”


    費湘紅聽到這話!


    頓時怒了!


    直接對著喊道!


    22年,她都七十歲了!


    她不能接受這個結果!


    “請安靜,被告人費湘紅,你是不是還要增加一條藐視法庭罪?”


    看著費湘紅一臉激動的模樣。


    此刻的法官開口道。


    “委托人費女士,有什麽事情請等宣判完在抗議。”


    丁莊強摸了摸腦門。


    也頗為無奈的開口道。


    費湘紅這才不滿的閉上了嘴!


    “被告人洪立天,男,22歲。


    1、敲詐勒索300萬事實清晰證據充分,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數額巨大判處有期徒刑10年。


    2、以暴力、威脅手段違背婦女意願,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犯強製猥褻罪,且情節嚴重,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賠償受害者10萬元。


    3、非法拘禁他人,且有毆打、侮辱等嚴重情節,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處三年有期徒刑,並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4、公然製作、售賣淫穢物品,並獲利一萬元整,根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規定,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萬元。


    5、毆打受害者至耳膜穿孔、腦震蕩、腹壁軟組織腫脹挫傷、陰部流血、全身多處淤傷,根據刑法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6、為獲得賠款,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犯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綜上綜合裁定,六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3年,並賠償經濟損失110萬元,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宣布完了這一對母子。


    檢方還以偽證罪、敲詐勒索罪脅從犯起訴了高雙雙。


    法院最終做出判決,判處高雙雙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兩年,但因為對方人已身亡,故而不執行。


    判決出來。


    皆大歡喜。


    兩個全都是二十年往上。


    而高雙雙的母親段蓮此時心口那一口氣終於緩了出來。


    在醫院的洪立天接到判決通知書。


    人直接懵了。


    他居然被判了23年!


    他老媽不是說沒事的嗎?


    ……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別叫我小兄弟,請叫我原告!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秦月漢時關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秦月漢時關並收藏別叫我小兄弟,請叫我原告!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