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對方連滾帶爬逃跑,本來蘇凡是打算去追的。


    但看到慕憶之的手臂在流血,且蘇凡也不知道對方還有沒有同夥。


    所以他也就沒追出去。


    畢竟慕憶之現在受到了不小的驚嚇。


    至於這個犯案者。


    入室、打人、破壞財物甚至還圖謀不軌,對於這樣的人他相信春江的警察。


    抓住對方是遲早的事!


    “慕憶之同學我帶你到醫院看看吧,還能走嗎?需要叫救護車不?”


    隻見到此刻的蘇凡對著慕憶之問道。


    “戰友我們先報警吧,一會兒再去醫院。”


    慕憶之此刻對著蘇凡說道。


    她現在還心有餘悸。


    如果不是蘇凡剛剛衝上來的話,她不知道會被這個瘋子怎麽樣。


    “也行。”


    蘇凡直接撥打了報警電話。


    而慕憶之此時則像是丟了魂一樣坐在沙發上。


    “戰友,如果不是我纏著你學了防身術,或許今晚就……”


    慕憶之的眼睛都紅透了。


    眼淚嘩啦啦的往下掉。


    如果被扯住衣服的時候,自己身手不敏捷,沒反手踹那人一腳。


    她怕是要直接被摁在客廳了。


    繼續呼救的話,甚至被一拳打暈也有可能。


    然後,後邊的事她連想都不敢想。


    還有被椅子砸過來的時候。


    很大程度上也是防身術的功勞。


    讓她得以靈活避過。


    不然被椅子砸中也好不到哪裏去。


    “慕憶之同學,你認真的告訴我你真的不認識他嗎?或者有沒有在什麽時候接觸過這個人?”


    蘇凡也能理解慕憶之。


    畢竟突然被這麽一個人衝進家裏,又拿凳子砸又是撞門的。


    一個女孩子被嚇到也是正常。


    不過現在也不是討論防身術的時候。


    蘇凡現在很想知道慕憶之是否在某個時刻與這個人接觸過,或者無意間在某個地方得罪了對方。


    所以這個人才會這麽瘋狂。


    或者說並不是得罪,而是此人是她的某個學齡段的同學,暗戀許久,看到對方獨居動了歪心思想要強奸。


    其實他還是比較傾向後邊這種。


    因為剛剛對方說是她的男朋友,如果是尋仇,肯定不會說這些。


    所以他還是希望慕憶之好好的回憶回憶。


    “不認識!我真的不認識他!我跟他最早一次見麵是一個月前,那時候我坐電梯回家然後就碰到了他,他跟我在同一個樓層,b區。”


    慕憶之淩亂的頭發,瘋狂地搖頭道。


    “一個月前?同一樓層的b區?”


    蘇凡聽到這一句話眸子微微一凝,還跟慕憶之住同一個樓層?


    那這個人就更容易找了。


    b區就三戶人家。


    “嗯嗯,他應該跟我是同一個樓層的,之前幾乎每一天都能見到他,然後今天他突然就過來說要跟我借手機,我說了叫他等一會兒,他就直接硬闖了進來,然後做了一係列暴力的事。”


    慕憶之點了點頭。


    “每一天都能見到?”


    聽到這蘇凡眸子微微一凝。


    這太不正常了。


    他們這種商品房,同一層就六戶人家。


    有時候一個禮拜都見不到鄰居一回。


    這每天都能見到,這很不對勁。


    “嗯嗯,基本上每一天都能見到,要麽我剛回來,然後他從b區走出來,要麽我出門在等電梯,他也出來等電梯。”


    慕憶之點了點頭。


    她跟這個人實在是太巧合了。


    “那這一次你回來的時候對方也在等電梯?”


    蘇凡再度問道。


    “嗯,我上來的時候對方也在等電梯。”


    慕憶之點了點頭。


    “那這還真巧!”


    蘇凡冷笑一聲。


    如果隻有一兩次那玩意叫巧合。


    但現在這種情況明顯不像是巧合,更像是監控!


    也就是說對方時刻在監視慕憶之的動向。


    要不然對方怎麽知道慕憶之家裏沒人?知道對方獨居?知道她回來了?


    至於借手機估計也是一個借口罷了。


    這怕是一場是蓄謀已久的強奸未遂!


    看來回頭他得仔細找找,說不定有新發現。


    “誰報的警?”


    幾分鍾之後警察來到了現場。


    “是我。”


    蘇凡此刻起身對著說道。


    “蘇凡先生?”


    來的是陳海和鬱書芸。


    他們知道樓下是蘇凡,但沒有想到樓上竟然也是蘇凡。


    這什麽情況?


    而且怎麽感覺這地上一片狼藉。


    女的還受了傷。


    隻見此刻的蘇凡和慕憶之將之前發生的事重新交代了一遍。


    “那這是強奸未遂啊!蘇凡先生,你這也是見義勇為!值得鼓勵的行為!”


    聽完蘇凡與慕憶之的敘述。


    隻見到此刻的鬱書芸開口道。


    同時她對那個戴口罩的男人也是極度的憎惡!


    “蘇先生,如果這事屬實的話,我們龍湖派出所將給你申請見義勇為。”


    陳海此時也十分認真的對著蘇凡說道。


    “見義勇為的事先不著急,重點是將這個人給找到。”


    蘇凡此時對著說道。


    “你放心,我們明天就會聯係這三家業主,並調去他們租住人員的名單。”


    剛剛他們去敲了一下門。


    發現對麵並沒有人開門。


    好像燈也是黑的。


    不過明天他們可以從房子的業主身上著手調查。


    隻要對方租了這裏的房子,再結合他的身形圖片,基本上很快就能知曉對方個人信息,緊接就是通緝和捉拿歸案。


    畢竟在他們的轄區發生了這種事。


    這個人不管跑到哪他們一定給抓回來!


    就這樣,做了相關的筆錄之後警察離開了。


    對方所涉及的罪名有,強奸未遂、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毀壞他人財物,並以此進行刑事立案。


    至於是否達到故意傷害的標準,得先看傷情鑒定。


    警車搭載。


    蘇凡陪同慕憶之來到了附近的意願。


    在這裏做傷情鑒定。


    並且辦理了入院手續。


    經過檢查慕憶之後背被砸傷、呈現淤青。


    而手臂則是被甩棍打出了數道淤青。


    甚至還有一處還出了血。


    不過做傷情鑒定的醫生表示,這未達到輕傷的標準隻是輕微傷。


    輕微傷堅定標準中,四肢損傷。


    一,手、足骨骨折。


    二,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三,肢體軟組織挫傷麵積在15cm??以上或者擦傷麵積在20cm??以上;


    四,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創口長度在1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以及軀幹損傷。


    慕憶之剛好達到輕微傷的標準。


    也就是說關於受傷這一塊隻能以尋釁滋事處罰。


    但這也是幸運。


    畢竟要真被打成輕傷也不是什麽好事。


    “戰友,謝啦,你趕緊回去休息吧。”


    十二點。


    慕憶之躺在病床上。


    她在春江的親戚過來照顧她。


    所以她也不敢過分的麻煩自己戰友這個大忙人了。


    “那行,你注意好好調養,至於那個人交給警方就行。”


    蘇凡點了點頭。


    深夜十二點半,回到了家裏。


    不過他卻並沒有睡下。


    而是來到了樓上慕憶之所在的樓層。


    【叮!檢測到宿主經曆的事件,臨時任務色膽包天激活成功,接受任務宿主將得到一份提示。】


    【任務要求:懲戒作惡者。】


    【任務獎勵:完成即可得抽獎*1、20萬現金,其餘後續根據懲戒程度獲得。】


    就在蘇凡沿著樓梯往上走的時候。


    忽然他的腦海中傳來一道聲響。


    而麵前也多出了一條提示。


    “任務?領取!”


    蘇凡直接領取了任務。


    他想知道,自己將會得到一份什麽提示。


    忽然下一秒,他的腦海中出現了一道如同播放電影一般的畫麵。


    裏邊是一個一米八,一百七左右的男人。


    對方在樓梯的一處隱蔽角落。


    好像放了一個什麽不知名的東西。


    還有b區麵向電梯與慕憶之家方向的一扇門上以及慕憶之家正門口的位置。


    果然!


    蘇凡看到這些。


    目光頓時寒了下來。


    跟他想的一樣。


    這個男的果然是裝了攝像頭,而且還是針孔攝像頭。


    如果沒有係統這一道提示的話,自己估計得找好長一段時間。


    甚至折騰到淩晨都不一定。


    現在的話,他直接根據提示的位置去找就行。


    果不其然蘇凡很快在樓梯處發現了一個攝像頭。


    緊接著又在b區一扇門上發現了攝像頭,最後蘇凡又在慕憶之家門口正前的管井門邊上發現了一個攝像頭。


    都是針孔。


    這人果然是色膽包天啊。


    居然對慕憶之進行了全方位的監控,難怪會有這麽多巧合,也難怪敢直接衝進人家的家裏。


    那些說辭甚至都是早預想好的吧?


    比如男女朋友關係。


    我們這是自己的小矛盾。


    要是別人插手,他就說對方偷人,我們自己家的事你們別管!


    別人聽到這話,真有可能會不敢插手。


    而慕憶之的手機對方給廢了。


    一旦別人走後,慕憶之的下場可想而知。


    對於這樣的瘋子。


    運氣好慕憶之能報警,他強奸之後進去。


    運氣不好慕憶之連報警的機會都沒有,就好似那鎖在地窖裏的女人。


    找到三個攝像頭,蘇凡回來洗了個澡。


    打算明天找專業的人士破解一下。


    然後把此當成證據。


    就這樣,蘇凡便睡下了。


    時間很快來到了第二天早上。


    九點,蘇凡終於將讀書筆記給發送了出去。


    緊接著在哼著小曲做早餐。


    “咚咚咚。”


    剛做好早餐。


    蘇凡的門外忽然傳來一道敲門聲。


    當他打開門。


    發現竟然是兩位陌生的警察。


    因為去龍湖派出所的次數比較多。


    不說所有的警察都認識吧,但麵熟還是有的。


    但這兩位明顯很陌生。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穿著黑色西服的男人。


    看上去好像是同行!


    像是個律師。


    不知道這麽一個組合來找自己幹嘛。


    難道是申報見義勇為?


    可上次救人的時候也沒有這種事來著。


    “請問你是蘇凡嗎?”


    隻聽此刻一道聲音響起,對方就這麽直勾勾的看著蘇凡,表情十分嚴肅。


    “我是蘇凡,警官你們找我有什麽事嗎?”


    蘇凡看著這兩名警官眼中帶著疑惑問道。


    “你涉嫌一起嚴重的故意傷害,跟我們走一趟吧。”


    其中一名警官此刻開口對著蘇凡說道。


    “啊?我涉嫌故意傷害,你們搞錯了吧?我什麽時候涉嫌故意傷害了!”


    聽到這話蘇凡是懵逼的,自己什麽時候故意傷害了。


    “你昨晚將我的委托人歐海洋先生踢至重傷二級,這是醫院出具的傷情鑒定書。”


    那一名律師模樣的男人拿出一份醫院鑒定書。


    而出具這一份鑒定書的是春江市隔壁省份一個市醫院的鑒定書。


    “你的當事人歐海洋十二指腸破裂了?我踢的?可我壓根不認識他啊!”


    蘇凡此刻看向對方。


    完了,自己不會是惹到哪個大公子了吧!


    畢竟異地的警察!


    還帶上了律師!


    這是準備來個跨省抓捕?


    不過這玩意好像是違規操作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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