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讀者想看這個、想看那個,我再次強調一下。


    我是按時間軸寫的,即隨著時間的推移,一步步推演。


    古代一個事件,假設按照小說的元素:目標、鋪墊、高潮、轉折、結尾,時間跨度至少幾個月,甚至長達一兩年。


    這可不是現代,過程是非常漫長的。


    所以寫古代的高潮事件,你不可能完整不破碎地盯著一件事寫到底,因為時間跨度太長。


    比如,328年1月做了甲事開頭的準備,然後年中7月開始具體實施,329年1月有初步成果,年中6月達到高潮,年底塵埃落定。


    整個跨度長達兩年。


    你不可能兩年隻寫這一件事,現實中也不可能,古代帝王將相人家都是多件事同時操作,甲乙丙丁幾件大事並存,而且往往都很重要,慢慢等結果。


    再比如有人說奪嫡,假設某個皇子做一件事,被申斥了,或者自己覺得不妥當,很可能就暫緩幾個月乃至一年,這幾個月難道一下子跳過去了?


    再比如戰爭,動輒對峙一年半載的不在少數,然後迎來勝利高潮。


    但問題是,這一年半載的時間你怎麽辦?難道直接跳過去了?直接寫結果?


    老實說,我不知道其他曆史作者怎麽處理的。


    或者直接跳過一年,等下一次再跳一年,下下次再跳一兩年?強行跳過時間bug?


    或許模糊時間線,讓讀者摸不著現在是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故意隱藏時間bug?


    又或者把兩三年才能出結果的布局,強行壓縮到一個月內?


    我不打算這麽寫。


    我第一本書《南美》、第二本書《晚唐浮生》,還有正在連載的這本,都是按時間線來寫。


    打個仗,行軍可能就幾個月,我實在想不通怎麽那麽快就跳到結果,都有超時空傳送能力麽?


    本書剛結束的征討涼州戰役,從327年開國前就開始布局,接見涼州使者,然後我寫別的去了,把這件事放下,因為幾個月內不會有結果的。


    然後到了年底,穿插一筆,任用涼州士人為官。


    然後我又放下了,寫別的事情,因為接下來幾個月不會有結果。


    再到328年三月,前線開始出兵,一個多月打完,這時候我是連貫寫下去的,從三月一直寫到五月。


    再然後就是主角西巡,做戰後安撫、分贓,這沒幾個月不可能結束,光來回走路都要兩三個月,然後接見、許諾、封官,這段我就沒細寫,一筆帶過,而是用張碩打壽春來代替,因為這是同時進行的另一件大事。


    如果換別的寫法,恨不得定策後就出兵,然後抵達戰場,大戰一番,勝利結束,時間壓縮得極短,整個事件過程細究下來,連行軍的時間都不夠。


    但有人覺得這樣流暢啊,一兩年才能完成的事我壓縮到一兩個月,是不是讀得爽?


    如果有人問兩個月行軍都不夠,準備、輸送資糧還要幾個月,怎麽這麽快?


    別問,問就是有時空傳送術,可傳送物資,也可傳送兵員。


    但我不能這麽寫。


    我在寫一個事件時,腦子裏就在拆解,這個步驟要多長時間,那個步驟要多長時間,其實本書的事件過程已經壓縮過時間了,再壓縮就不禮貌了。


    所以到最後,按時間軸寫是難免的。


    但這樣也是有壞處的,完整事件過程會被分割,即目標、鋪墊、高潮、結尾沒法一氣嗬成寫完,爽點大大降低。


    而且多個事件相互穿插,按照時間軸推進,會略顯淩亂,也顯得比較流水賬。


    就像當下在寫的打淮南的劇情,顯然已到結尾,接下來幾個月就是對峙乃至各方扯皮,我抓緊這個時間空擋,盡可能用其他事件將其串起來,然後再回到淮南乃至建鄴。


    而且我還見縫插針,寫了多年來草原風貌的細微改變,這是主角幾年前定下的決策的反饋,這很重要,不能不寫。


    製定一個政策,不是穿越者一下令,馬上就有結果的,這不可能。


    整個過程持續很久,可能影響未來幾十年,而這種影響是細微改變的,幾個月、一年內看不出太大變化,非得拉長到兩三年、三五年才有一定變化,所以我每隔一段時間,見縫插針,給個反饋,讓讀者看到主角政策的後續影響。


    我看到有些人寫這種改革劇情,居然幾個月、一年內就出了別人幾十年才有的成果,不明覺厲。


    我是不會這麽寫的。


    還有人說主角買奴隸異想天開。


    魏晉、南北朝、隋唐可是草原酋豪大規模販賣奴隸啊。


    即便後來北周廢奴,實際上呢?


    到了唐代,還存在大規模的奴隸買賣行為,政策是政策,實際是實際。


    以至於半島那邊都遣使至長安,要求唐朝禁止買賣新羅婢。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市場不消費了,那麽奴隸販子就不會去抓人了。


    唐代山東沿海可是住著好幾萬新羅人,你以為他們都是商人或漁民嗎?


    就本書這個時代,公卿豪族買胡人當奴隸再正常不過了。


    你以為誰去抓的?


    石勒是奉誰的命令去抓奴隸?


    一整條黑色產業鏈,最上層是一州刺史、都督,中層是各級官員、軍將,下層是胡人酋帥,消費市場是莊園主和塢堡主。


    他們買人過去種地、放牧或當兵,古來有之。


    魏晉、北朝幾次討伐草原,抓來的人丁怎麽處理的?


    一部分編為軍戶,一部分當奴婢種地,一部分作為福利分賜官員軍將。


    唐代幾次征高句麗,李靖還是誰都說府兵到草原上搶奴隸回中原販賣(也有自用)。


    征高句麗,府兵搶了很多奴隸,李世民都出錢贖買過一批,安置幽州為百姓。


    你說奴隸需求大不大?


    還有都護府之事,這可不是我發明。


    事實上,當地酋豪兼任幕職並不鮮見。


    最典型的是唐代在西域於闐國,駐軍在尼雅綠洲一帶屯墾,國中大批唐人官員,到了後期,連司法、收稅都是唐人在搞,這就是溫水煮青蛙。


    這種統治,除非有外力相助,比如吐蕃,不然靠自己內部很難推翻,因為形成新的利益團體了,於闐王但內裏坐,外事有唐官處置。


    真正不能靠這種方法對付的,其實是居無定所的部落,唐代在他們身上是失敗的,政策隻管用一段時間。


    但隻要存在定居屬性,基本都逃不過這種套路,除非中原朝廷自己崩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有些人沒聽說過,就覺得震驚,你異想天開。


    最後再強調一下:我還是按時間軸來寫,因為時間是一條清晰的主線,貫穿主角個人、子女、各項政策、世家大族乃至整個天下。


    各條支線都會涉及,我一步步推演,沒有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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