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風吹城頭,烈陽亂人心。


    平曠無邊的道路上,出現了一小隊人馬。


    人有五個,四大一小。


    馬有四匹,三駿一駑。


    四馬成隊,沿路前行。


    隊伍逐漸靠近城門,眾人也看到了馬隊後方的旗幟。


    旗幟沒有什麽特殊標記,唯一特殊的是繡著一杆大槍。


    這是大王鏢局行鏢時用的鏢旗。


    從鏢旗往下看,城中的人也有些愣神。


    因為馬隊最前方,是一個偉岸男人。


    麵容五十上下,虎背熊腰,鷹眼龍眸。


    隻是簡單的坐在高頭大馬上,便如同一尊怒目金剛,令人不敢輕視。


    而在眾人眼裏,更難以忽視的,是他手中的那杆長槍。


    槍身為純鋼打造,長一丈三尺,重七十斤。


    霸王槍。


    一槍擎天,王萬武。


    王萬武多年沒有出門,什麽貴重鏢貨,值得他親自出山?


    ‘王萬武’後麵,又是一匹駿馬。


    馬背上坐著一大一小兩個女孩子。


    大一點的女子,身著一身青衣,讓她看起來水靈靈的。


    眼若新月,麵如白瓷,笑語嫣嫣。


    隻是一眼,便令人移不開眼睛。


    小一點的女童,一身粉彤彤的衣服。


    在青衣女子懷裏來回張望的姿態,盡顯天真可愛。


    兩女之後,是一匹駑馬。


    駑馬坐著一名白衣劍客,麵容略顯消瘦,表情極為落寞。


    似乎遇到了什麽傷心事,無處可以對人傾訴。


    而最後一匹馬背上,也是一個妙齡女子。


    隻是此女一身黑白相間的俠女衣服,眼神威武,滿麵寒氣。


    人在馬背上,卻敢單手持旗。


    一看就是個不好惹的姑娘。


    有人。


    有旗。


    有槍。


    除了人手少了一些,卻也滿足了一個鏢局走鏢時該有的一切。


    而押鏢的人少,不代表弱。


    隻要霸王槍在,便能震懾一切江湖宵小。


    所有人注視著‘王萬武’帶隊進入了城中,隨後下馬走進客棧。


    等人馬徹底消失無影,不遠處的茶樓裏也開始談論著能讓霸王槍親自出馬的鏢貨到底是什麽?


    看隊列,被‘王萬武’護在身後的兩個女子最可疑。


    一看就是貴人出身,一個花顏月貌,一個天真浪漫。


    若是出錢夠多,請大王鏢局總鏢頭護鏢也是可能.


    這個猜測剛剛出口,人群中就傳來了一陣駁斥之聲。


    “狗屁,都是狗屁。”


    “王萬武在江湖上是什麽身份,會為了錢給兩個小娘皮當護衛,還使上了鏢旗?”


    提出兩女便是鏢貨之人聽見反駁,也是看了過去,見是一個樣貌方正的年輕男子,也是笑著解釋起來。


    “常言道,有錢能使鬼推磨,江湖名聲又換不來米糧。”


    “就王萬武連朋友的麵子都不給的剛烈脾氣,興許大王鏢局早就揭不開鍋了。”


    “這人一旦餓急了,莫說護送兩個女子前往關外,就是俯身給人當狗,也是要當的。”


    年輕男人聽到此人如此貶低心中英豪,更是握緊拳頭,雙眼圓瞪的吼道。


    “江湖人從來是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你再滿嘴噴糞,我答應,我的拳頭卻不會答應。”


    眼見要鬧將起來,年輕男子的朋友也是趕緊伸手拉住,同時笑著勸道。


    “小馬,大家都隻是在猜測,心中沒有惡意,你莫衝動。”


    小馬的朋友似乎很喜歡笑,但他的笑不是高興時才會出現的笑容,更像是一副永遠長在臉上的笑容。


    他叫丁喜。


    聰明的丁喜,也叫討人喜歡的丁喜。


    他和憤怒的小馬是一對好朋友,也是兩個靠打劫商隊為生的強盜。


    同時,他們也是江湖人,心中也有俠義之心。


    這個世界就是這麽奇怪,隻要不欺淩弱小,強盜也是能當大俠的。


    哪怕出手打劫商隊,如丁喜這種強盜,也隻做劫富濟貧的勾當。


    劫別人的富,濟自己的貧。


    如何不是劫富濟貧了?


    隻要不沾那害人性命和汙人清白的勾當,很多強盜依舊理直氣壯的把自己當江湖人,而不是作惡多端的江湖匪類。


    鏢局和強盜從來是敵人,但大王鏢局的王萬武在小馬心中是特別的。


    因為王萬武拒絕了“五狗鏢局”的招攬。


    人是不該當狗的,哪怕為了吃飽肚子也不行。


    哪怕聯營鏢局把自己的“五犬開花旗”說成白狗,那也是一條狗。


    狗就是狗,狗仗人勢,狗眼看人低,狗改不了吃屎。


    可現在有人把一個不想當狗的英雄說成了狗,讓小馬立刻憤怒起來。


    丁喜開口,小馬也努力放下拳頭,但雙眼卻沒有從多嘴之人的臉上挪開。


    小馬雖然沒什麽腦子,做事也衝動,但他終究是尊重朋友的。


    江湖人講氣節,沒腦子的小馬就更講江湖氣節了。


    本來議論得熱火朝天的茶館被小馬這麽一鬧,便也沒有說東道西的興致,很快就散了大半。


    而丁喜看著小馬,也是笑著對周圍拱了拱手,隨後帶著小馬徑直離開了茶館。


    靠守株待兔打劫商隊的強盜,是最低層次的路匪。


    隻要稍微聰明點,便要懂得混在人群密集的茶樓酒館裏聽閑話,得到更準確的消息。


    隨著兩人遠離茶館,小馬也是看向帶路的丁喜,語氣憤怒問道。


    “你剛才攔我作什麽,就這種胡謅八扯的廢物,我打了又能怎滴?”


    丁喜滿臉笑意的回道:“你也知道他們是在胡謅八扯,就這點小事,也值當出手?”


    說完之後,也不管小馬接不接受,丁喜又是笑道。


    “小馬,咱們多久沒開張了?”


    強盜這種生意向來不穩定,那些攔路打劫的路匪一個個看起來凶神惡煞,卻多是一天餓三頓的主。


    所以一旦遇到路過的商隊,總能如狼似虎,喊殺震天。


    畢竟餓極了,人是什麽事情都能幹得出來的。


    而丁喜這種懂得用腦子的強盜,日子倒是比路匪過的舒服。


    劫商隊這門生意,倒是能做到一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


    可得錢容易的人,花起錢來也會變得大方。


    尤其是對丁喜和小馬這對好朋友而言,很多時候他們自己都不清楚錢花到哪裏去了。


    但以他們的身手,總有辦法弄到吃的,倒是沒有餓死街頭。


    隻是窮日子不能一直過,都放下身段當強盜了,總不能還三天餓九頓。


    小馬聽到丁喜的話,拍了拍空蕩蕩的肚子,剛剛灌滿肚皮的茶水早已不頂事,也是問道。


    “你這邊有門路了?”


    丁喜笑著望向‘王萬武’帶人歇腳的客棧,笑著答道。


    “那不就是門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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