禦史台的長官林昔就不說了,早早被打上近臣的標簽,刑部尚書雖非後族一係,卻如陶葆儀一樣,在嚴慎看來,是個“冥頑不化”之徒,事實上他之前極盡遊說能事,仍不能爭取刑部尚書與他一同上諫,現下皇後當眾問此二人決議,又怎有奇跡發生?
事態也確如嚴慎所料,另二位完全不讚同他的見解,並毫不諱言,偏向賀湛是被汙篾。
而那些有權以風聞劾事的言官,自然也拿不出實據證明賀湛叛國,這原本就是毀謗,又怎有任何實據?
但大周近五十年來的朝堂,可從未強調過證據,尤其對於叛國、謀逆等大罪,天子一直堅持寧錯三千不放一例的“法則”,甚至英宗帝時,謀逆之罪更是成為君帝名正言順處死“叛臣”的手段,因為這根本不需罪證確鑿,隻要天子覺得臣公可能謀逆,那麽就該當處死。
不過正如十一娘當初不能為賀湛的“貪賄”罪名辯護,嚴慎也同樣不敢悍然主張謀逆不用罪證,因為這無疑是將所有士大夫的生死,送呈執政者任意決斷。
嚴慎作為士大夫其中一員,又怎敢損毀“集體利益”?
說到底,皇後主張按實證判罪,對於絕大多數官員而言,其實是增加了保障。
如馮繼崢等等,為何敢於暗中挑釁皇權?其實也是看準了包括韋太後在內的執政人,雖有生殺予奪大權,但仍注重聲名。
謀逆大罪,隻能用來對付不得不除的障礙,否則執政在位期間,朝臣動輒謀逆,誰都知道是在濫殺無辜,執政者死後,也休想能得好評。
這樣或許能夠解釋,秦二世當年,明明已知天下大亂,卻自欺欺人,就是不肯承認地方已經叛逆,反把上報官員以妖言惑眾的罪名處死這等變態心理了。
但胡亥畢竟不是常態,連韋太後雖具胡作非為的潛質,終究還是要受禮法所限,就更不說當今帝後了,也便可以想象嚴慎如若主張“無據可殺”,會引起多少士大夫的斥罵。
十一娘深知林昔,但並不深知刑部尚書,不過因為這樣的利害攸關,對於今日這場唇槍舌戰,她有七成獲勝把握。
但當然會有人助拳嚴慎,故而當馮繼崢舉笏出列時,十一娘絲毫不覺意外,甚至產生“這就對了”的感想。
“臣稟皇後,雖未經三司決議,然嚴寺卿擔任主審之職,請諫將嫌犯鞫問審訊並非罪責……”
“本宮何曾說過嚴寺卿有罪?隻是對於嚴卿目的,稍有狐疑,方加質詢,難道馮侍郎認為,本宮沒有資格質詢刑司?”
馮繼崢:女流竟然胡攪蠻纏,這可是朝堂之上!!!
他深深吸一口氣,平息怒火:“賀侍郎受賄之罪,已證確鑿……”
十一娘仍然不讓馮繼崢把話說完:“因其受賄,本宮已經下令停職待審,連嚴寺卿,上報案情也無非受賄而不枉法,依周律,處徒刑一年,可用銅贖,並適用八議之則,賀侍郎於八辟之中,至少占五,即親、故、賢、能、功。依此禮法,小過可以不論,一年徒期於小過之內,馮侍郎可有異議?”
這不僅是要保賀湛性命,甚至不會追究過責了!
馮繼崢忍無可忍:“議親,釋為皇親國戚;議故,釋為聖人故舊;此兩條賀侍郎確然符合,然則,德高望重、才能卓越、功勳著綽,賀侍郎怎有資格擔當?!”
按大周通行的律法,親、故之議,可免刑,卻不能免於罷黜,但加上賢、能、功就不同了,因為後三條無關人情,卻涉及功德,禮律兼備,小過自然應當不受刑責,就連犯死罪,按例也應罪減一等。
馮繼崢也是擲地有聲:“賀澄台涉嫌叛國,另有失職等等罪行,一來不備資格,享獲賢、能、功三議;再者十惡之罪,雖免斬首,理當處以絞刑!”
“這麽說,馮侍郎也認為賀侍郎叛國之罪,乃罪證確鑿?”十一娘追問。
“空穴來風,未必無因!”
“好個未必無因,本宮今日召開殿議,也想察察漏風之穴。”十一娘冷笑道:“我就先與眾卿論論叛國之罪!”
皇後拍案而起,踱步座前:“今日朝堂之上,十之八/九官員,當國都淪陷異族之時,身在何處?彈劾賀侍郎等言官,竟無一留守長安,更無一人,諫阻太後棄城!如今你們口口聲聲質疑賀侍郎私通突厥,憑據僅是風聞賀侍郎曾與劉氏交往密切,本宮承認,賀侍郎確然與劉氏交往密切,不僅賀侍郎,連本宮都曾喬裝,對劉氏討好奉承!”
“因為當時隻能取信劉氏,才可麵見阿史那奇桑,才能勸阻屠民暴行,才能為多少無辜受辱之民婦,甚至顯望閨秀,討回公道!才能,誤導奇桑,製造機會,助益聖上挫逐蠻夷,挽回滅國之危!”
跟著就是一連串點名,皆為舉劾賀湛叛國者,再加上馮繼崢、嚴慎二人:“諸卿當時在做什麽?你們其中哪一位,當時站在長安城頭,組織民勇抗擊突厥?你們當中哪一位,因柴取獻城,恥辱被俘,還念念不忘無辜慘遭屠殺,強忍卑躬屈膝之辱,諫阻蠻夷濫殺國民?!現今,你們隻憑風聞,便敢彈劾賀侍郎叛國?我告訴你們,賀侍郎當時是為我指使,如若他有罪,我這皇後也自當死有餘辜!”
又再說那些欲加之罪:“竟有人彈劾賀侍郎主張工徭令,理由是賀侍郎當初未曾阻止,我問問你們,同樣在朝為臣,當初可曾阻止?又有人彈劾賀侍郎擔任巡察時,出入青樓妓坊,這便是失職,我再問諸卿,聖上厲行變法之時,爾等可有一位敢於膽當?稅製改革一年以來,除權奸地霸以外,頌聲四起不絕,賀侍郎何曾失職?出入妓坊若算罪責,很好,本宮立即可以傳召北裏妓家,當堂辨認,在座諸卿,有誰麵生。”
“馮侍郎,你與賀侍郎品級相等,本宮今日當眾問你,你認為你有何德功勞績,足以勝任職務?”
皇後言下之意,就你這樣,竟還敢質疑賀湛,當不得賢、能、功三議?
馮繼崢麵紅耳赤,但更讓他難堪的是,如王淮準、榮國公,以及今日皇後特意詔請的九望族老——這其中甚至包括了京兆韋!
他們全都為賀湛擔保,證實絕無叛國之行。
甚至就連陶葆儀,後來也附議:“如皇後批駁,微臣當初尚還趨從流俗,故而不能留守京都,並不知原來潼關大捷,還有這麽多人暗中舍生忘死輔助,微臣相信九望族老證辭,賀侍郎確然於君國社稷,功不可沒,罪官汙告,不能信以為真。”
馮繼崢恨不能從眼睛裏長出一雙獸爪來,把陶葆儀這姻親扼殺當場。
但也隻能忍住,於是凶狠的目光便給了一個黨羽。
那黨徒雖然心驚膽顫,也隻好硬著頭皮提出:“賀侍郎畢竟還犯受賄之罪……”
“本宮這裏有不少文書。”十一娘示意江迂,讓其呈上老高一摞文薄:“這都是察有實據。”
先找出一本,讓宦官交給那黨徒:“這是你受賄錄薄。”
那人搖搖欲墜,險些沒有當場暈倒。
“馮侍郎、嚴寺監,這是關於你二人錄薄。”十一娘竟親手將實證交予,但並無追究之意:“眾卿也看到了,案牘上,還有一疊,滿朝官員,竟當真找不出幾個清廉之人,不過這並不值驚異,若非腐敗於此,聖上又何必決意革新呢?今日借此殿議,我不妨再重申法則,小過可以既往不咎,隻要改過自新,過往一筆勾銷,然,殺傷人命之罪,本宮仍然不會寬饒,本宮今日的確是為賀侍郎辯白,才召開殿議,今後諸卿若對某案心存疑惑,縱然並非嫌犯親屬,也大可為其鳴冤,是非黑白,自有公論。”
又極為“公允”地詢問:“馮侍郎、嚴寺監若無異議,那麽本宮可就下令,開釋賀侍郎,並讓其官複原職了。”
馮繼崢與嚴慎因為皇後察實,並當眾公布二人受賄的證據,此時至少有兩魂三魄都不在肉體,哪裏還有立場據理力爭?正惶惶不知如何,又突生變故,原來是竟有上千平民,現下長跪丹鳳門前,力證賀湛絕非叛逆,懇求皇後還賀湛公道。
“諸位臣公若仍不有服,那麽便隨本宮一道,聽聽這上千百姓,是什麽說法。”十一娘看似詢問臣公主意,已經率先前往,自然沒人膽敢揚長而去。
而丹鳳門前果然膝跪一片,這並不是出於十一娘的部署,所以她也暗暗好奇,難道是十四郎早就安排了後著?
不過無論如何,賀湛的刑獄生涯僅僅不夠一日,便宣告終結,而且得以官複原職。
他愁眉苦臉麵見皇後,果然劈頭便挨怒斥。
賀湛隻能申辯:“我哪想到還有這等奇招,這完全不符權謀之術嘛!我的確也做了不少壞事,心想這也算自取其咎……”
“賀十四,如果你死有餘辜,那我更該千刀萬剮,你屢常勸我,殊不知你自己身上也有甚多負累。”十一娘歎道,忽又豎起眉頭:“好了,你現在也算國民英雄,今後可不能再吊兒郎當,尤其青樓妓家,你都快當祖父之人,難道還不能戒除惡習?你可得給我小心著些,省得引火燒身。”
“魚兒都不知自己媳婦在哪,我有這麽快當祖父?!”賀湛瞪圓一雙鳳眼,憤憤不平。
“你就胡攪蠻纏吧,你知道我言下之意。”十一娘揮揮手,把“快滾”二字表達無遺。
事態也確如嚴慎所料,另二位完全不讚同他的見解,並毫不諱言,偏向賀湛是被汙篾。
而那些有權以風聞劾事的言官,自然也拿不出實據證明賀湛叛國,這原本就是毀謗,又怎有任何實據?
但大周近五十年來的朝堂,可從未強調過證據,尤其對於叛國、謀逆等大罪,天子一直堅持寧錯三千不放一例的“法則”,甚至英宗帝時,謀逆之罪更是成為君帝名正言順處死“叛臣”的手段,因為這根本不需罪證確鑿,隻要天子覺得臣公可能謀逆,那麽就該當處死。
不過正如十一娘當初不能為賀湛的“貪賄”罪名辯護,嚴慎也同樣不敢悍然主張謀逆不用罪證,因為這無疑是將所有士大夫的生死,送呈執政者任意決斷。
嚴慎作為士大夫其中一員,又怎敢損毀“集體利益”?
說到底,皇後主張按實證判罪,對於絕大多數官員而言,其實是增加了保障。
如馮繼崢等等,為何敢於暗中挑釁皇權?其實也是看準了包括韋太後在內的執政人,雖有生殺予奪大權,但仍注重聲名。
謀逆大罪,隻能用來對付不得不除的障礙,否則執政在位期間,朝臣動輒謀逆,誰都知道是在濫殺無辜,執政者死後,也休想能得好評。
這樣或許能夠解釋,秦二世當年,明明已知天下大亂,卻自欺欺人,就是不肯承認地方已經叛逆,反把上報官員以妖言惑眾的罪名處死這等變態心理了。
但胡亥畢竟不是常態,連韋太後雖具胡作非為的潛質,終究還是要受禮法所限,就更不說當今帝後了,也便可以想象嚴慎如若主張“無據可殺”,會引起多少士大夫的斥罵。
十一娘深知林昔,但並不深知刑部尚書,不過因為這樣的利害攸關,對於今日這場唇槍舌戰,她有七成獲勝把握。
但當然會有人助拳嚴慎,故而當馮繼崢舉笏出列時,十一娘絲毫不覺意外,甚至產生“這就對了”的感想。
“臣稟皇後,雖未經三司決議,然嚴寺卿擔任主審之職,請諫將嫌犯鞫問審訊並非罪責……”
“本宮何曾說過嚴寺卿有罪?隻是對於嚴卿目的,稍有狐疑,方加質詢,難道馮侍郎認為,本宮沒有資格質詢刑司?”
馮繼崢:女流竟然胡攪蠻纏,這可是朝堂之上!!!
他深深吸一口氣,平息怒火:“賀侍郎受賄之罪,已證確鑿……”
十一娘仍然不讓馮繼崢把話說完:“因其受賄,本宮已經下令停職待審,連嚴寺卿,上報案情也無非受賄而不枉法,依周律,處徒刑一年,可用銅贖,並適用八議之則,賀侍郎於八辟之中,至少占五,即親、故、賢、能、功。依此禮法,小過可以不論,一年徒期於小過之內,馮侍郎可有異議?”
這不僅是要保賀湛性命,甚至不會追究過責了!
馮繼崢忍無可忍:“議親,釋為皇親國戚;議故,釋為聖人故舊;此兩條賀侍郎確然符合,然則,德高望重、才能卓越、功勳著綽,賀侍郎怎有資格擔當?!”
按大周通行的律法,親、故之議,可免刑,卻不能免於罷黜,但加上賢、能、功就不同了,因為後三條無關人情,卻涉及功德,禮律兼備,小過自然應當不受刑責,就連犯死罪,按例也應罪減一等。
馮繼崢也是擲地有聲:“賀澄台涉嫌叛國,另有失職等等罪行,一來不備資格,享獲賢、能、功三議;再者十惡之罪,雖免斬首,理當處以絞刑!”
“這麽說,馮侍郎也認為賀侍郎叛國之罪,乃罪證確鑿?”十一娘追問。
“空穴來風,未必無因!”
“好個未必無因,本宮今日召開殿議,也想察察漏風之穴。”十一娘冷笑道:“我就先與眾卿論論叛國之罪!”
皇後拍案而起,踱步座前:“今日朝堂之上,十之八/九官員,當國都淪陷異族之時,身在何處?彈劾賀侍郎等言官,竟無一留守長安,更無一人,諫阻太後棄城!如今你們口口聲聲質疑賀侍郎私通突厥,憑據僅是風聞賀侍郎曾與劉氏交往密切,本宮承認,賀侍郎確然與劉氏交往密切,不僅賀侍郎,連本宮都曾喬裝,對劉氏討好奉承!”
“因為當時隻能取信劉氏,才可麵見阿史那奇桑,才能勸阻屠民暴行,才能為多少無辜受辱之民婦,甚至顯望閨秀,討回公道!才能,誤導奇桑,製造機會,助益聖上挫逐蠻夷,挽回滅國之危!”
跟著就是一連串點名,皆為舉劾賀湛叛國者,再加上馮繼崢、嚴慎二人:“諸卿當時在做什麽?你們其中哪一位,當時站在長安城頭,組織民勇抗擊突厥?你們當中哪一位,因柴取獻城,恥辱被俘,還念念不忘無辜慘遭屠殺,強忍卑躬屈膝之辱,諫阻蠻夷濫殺國民?!現今,你們隻憑風聞,便敢彈劾賀侍郎叛國?我告訴你們,賀侍郎當時是為我指使,如若他有罪,我這皇後也自當死有餘辜!”
又再說那些欲加之罪:“竟有人彈劾賀侍郎主張工徭令,理由是賀侍郎當初未曾阻止,我問問你們,同樣在朝為臣,當初可曾阻止?又有人彈劾賀侍郎擔任巡察時,出入青樓妓坊,這便是失職,我再問諸卿,聖上厲行變法之時,爾等可有一位敢於膽當?稅製改革一年以來,除權奸地霸以外,頌聲四起不絕,賀侍郎何曾失職?出入妓坊若算罪責,很好,本宮立即可以傳召北裏妓家,當堂辨認,在座諸卿,有誰麵生。”
“馮侍郎,你與賀侍郎品級相等,本宮今日當眾問你,你認為你有何德功勞績,足以勝任職務?”
皇後言下之意,就你這樣,竟還敢質疑賀湛,當不得賢、能、功三議?
馮繼崢麵紅耳赤,但更讓他難堪的是,如王淮準、榮國公,以及今日皇後特意詔請的九望族老——這其中甚至包括了京兆韋!
他們全都為賀湛擔保,證實絕無叛國之行。
甚至就連陶葆儀,後來也附議:“如皇後批駁,微臣當初尚還趨從流俗,故而不能留守京都,並不知原來潼關大捷,還有這麽多人暗中舍生忘死輔助,微臣相信九望族老證辭,賀侍郎確然於君國社稷,功不可沒,罪官汙告,不能信以為真。”
馮繼崢恨不能從眼睛裏長出一雙獸爪來,把陶葆儀這姻親扼殺當場。
但也隻能忍住,於是凶狠的目光便給了一個黨羽。
那黨徒雖然心驚膽顫,也隻好硬著頭皮提出:“賀侍郎畢竟還犯受賄之罪……”
“本宮這裏有不少文書。”十一娘示意江迂,讓其呈上老高一摞文薄:“這都是察有實據。”
先找出一本,讓宦官交給那黨徒:“這是你受賄錄薄。”
那人搖搖欲墜,險些沒有當場暈倒。
“馮侍郎、嚴寺監,這是關於你二人錄薄。”十一娘竟親手將實證交予,但並無追究之意:“眾卿也看到了,案牘上,還有一疊,滿朝官員,竟當真找不出幾個清廉之人,不過這並不值驚異,若非腐敗於此,聖上又何必決意革新呢?今日借此殿議,我不妨再重申法則,小過可以既往不咎,隻要改過自新,過往一筆勾銷,然,殺傷人命之罪,本宮仍然不會寬饒,本宮今日的確是為賀侍郎辯白,才召開殿議,今後諸卿若對某案心存疑惑,縱然並非嫌犯親屬,也大可為其鳴冤,是非黑白,自有公論。”
又極為“公允”地詢問:“馮侍郎、嚴寺監若無異議,那麽本宮可就下令,開釋賀侍郎,並讓其官複原職了。”
馮繼崢與嚴慎因為皇後察實,並當眾公布二人受賄的證據,此時至少有兩魂三魄都不在肉體,哪裏還有立場據理力爭?正惶惶不知如何,又突生變故,原來是竟有上千平民,現下長跪丹鳳門前,力證賀湛絕非叛逆,懇求皇後還賀湛公道。
“諸位臣公若仍不有服,那麽便隨本宮一道,聽聽這上千百姓,是什麽說法。”十一娘看似詢問臣公主意,已經率先前往,自然沒人膽敢揚長而去。
而丹鳳門前果然膝跪一片,這並不是出於十一娘的部署,所以她也暗暗好奇,難道是十四郎早就安排了後著?
不過無論如何,賀湛的刑獄生涯僅僅不夠一日,便宣告終結,而且得以官複原職。
他愁眉苦臉麵見皇後,果然劈頭便挨怒斥。
賀湛隻能申辯:“我哪想到還有這等奇招,這完全不符權謀之術嘛!我的確也做了不少壞事,心想這也算自取其咎……”
“賀十四,如果你死有餘辜,那我更該千刀萬剮,你屢常勸我,殊不知你自己身上也有甚多負累。”十一娘歎道,忽又豎起眉頭:“好了,你現在也算國民英雄,今後可不能再吊兒郎當,尤其青樓妓家,你都快當祖父之人,難道還不能戒除惡習?你可得給我小心著些,省得引火燒身。”
“魚兒都不知自己媳婦在哪,我有這麽快當祖父?!”賀湛瞪圓一雙鳳眼,憤憤不平。
“你就胡攪蠻纏吧,你知道我言下之意。”十一娘揮揮手,把“快滾”二字表達無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