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擔帶著疲憊不堪的鄭非,步伐緩慢的來到顧家小院。


    推開院門,一道身著龍袍的身影赫然就坐在院中石桌一旁。


    見到顧擔回來,啟誌帝連忙起身問好。


    「不必多禮。」


    顧擔的目光看向鄭非。


    鄭非的眼神不好,卻也不能算是真的瞎子,隻是無法看的非常清楚,數丈之外一切都會逐漸模糊下來,看不真切。


    但此時啟誌帝已經走了過來,他再不濟也總能認清楚龍袍。


    當下大驚,鄭非連忙鞠身行大禮,道:「拜見夏皇。」


    除了特別重要的場合之外,例如祭祖等食物,夏朝是沒有規定見到皇帝必須跪拜的,非正式場合更是如此。


    至於夏皇這個稱呼,才是啟誌帝真正的身份,‘啟誌二字說是年號,卻也不用,隻是將他和承平帝、王莽去區分開來,告訴世人夏朝已經換皇帝了。


    從始至終,他有且僅有的唯一身份,便是夏皇,夏朝的皇帝。


    啟誌帝目光打量著鄭非。


    被扣押在囚牢中三個月的時間,用不修邊幅來形容此時的鄭非都顯得有些誇讚之嫌,此時鄭非渾身散發著一股略顯混臭的味道——還好顧家小院一直都很香,輕而易舉的便能將他身上的味道給盡數壓下。


    但即使隻看外表,此時的鄭非不能說是相貌堂堂吧,隻能說是憔悴不堪。


    蒼白的臉上胡子拉碴,雙眸更是無有眼瞳,盡是灰白之色,屬於盯著看都讓人渾身不適的那種類型。


    這樣的人丟到人群中都會被人分外嫌棄,能夠在夏朝當個小吏,都算他本事過關。


    「前幾個月,你不是還敢向朕擲劍麽?怎今日再見,竟如此客氣,沒有了巡街使的威風?」


    啟誌帝腦袋一揚,做傲然之態。


    很可惜,此舉對鄭非來說無異於拋媚眼給瞎子看,鄭非連人都不怎麽看得清楚,遑論臉上細微的表情了。


    不過,表情雖看不真切,聲音中的意味,卻並非不能傳達。


    鄭非一本正經的說道:「數月之前,我見有人當街乘騎凶獸,便先去嗬斥。嗬斥之下無動於衷,方才投擲隨身之劍,亦是對獸而非對人,怎麽能算對您擲劍呢?


    夏朝律法有規定,不聽從勸告者,可以先將其降服、拿下後再發落。凶獸行走於街,自當先行製服,免得傷人。」


    「這腦袋瓜不挺好使的?」


    啟誌帝樂。


    對青牛擲劍和對他擲劍,從根本上來說就不是一個性質。


    若那柄劍是向著啟誌帝飛過去,別管中沒中,一個刺殺王架的名頭是絕對跑不了的。


    但鄭非本身就看不清楚,投擲出的長劍也正中青牛,沒有偏斜,再算上他眼睛不好使,的確沒發現青牛背上的人有個夏皇,這事兒倒也不是沒有別的說法——當然,最重要的原因還是顧先生樂意,以及順帶他也不是什麽暴君。


    「被扣押三個月,要不要再治一治我的罪責?」


    啟誌帝摸著下巴,擺明了要好好刁難一下鄭非,「畢竟你例行公事,朕卻擾亂治安,還將你未經審理就丟到了牢房裏。」


    「冒犯皇帝威儀,非罪有應得。」


    這一次鄭非卻不再頭鐵。


    跟皇帝有關的罪名有很多,包括但不限於刺殺王架、冒犯皇帝威儀、阻撓皇帝命令......等等等等,不一而足,總有一款適合他。


    法家自己人做事要依循律法,可法家從沒說過皇帝也必須要走律法的程序。


    換句話說,夏朝的皇本身就有逾越出律法程序的權利。


    至於夏皇


    違逆律法被抓到這件事,到底該怎麽去做......這個倒是真的不清楚。


    起碼商還在的時候,兩任夏皇,無論是承平帝還是啟誌帝,都沒有冒犯過夏朝的律法,就算背地裏真有,也沒人捅出來過。


    鄭非幹的這件事,才算是破天荒的頭一遭。


    他真切的在大街上抓到了夏皇違逆夏朝律法一事!


    正是因為這是破天荒的頭一遭,第一次發生在夏朝的皇帝與律法之間的衝突,鄭非才死都不肯認罪。


    死則死矣,律法事大。


    千裏之堤,不能毀在他的身上。


    他寧願死,也不想在自己的身上開了夏朝律法的口子,即使對方是皇帝也一樣。


    商即使不在廟堂,鄭非也要讓世人知道,法家的門徒就是如此,皇帝都不能幸免,那何人還敢試圖挑釁律法呢?


    墨者用生命來捍衛兼愛非攻,鑄就了墨家的光輝。


    儒生用錢財和努力來證明自身仁愛,讓世人知道儒家的理念。


    那法家的鷹犬,為何不能用自己的命,去告訴世人,法家的嚴苛?


    人這輩子,總要有些比命更加重要的東西吧?


    如果真有一個人要因為秉公執法而死,鄭非可以讓自己去死。


    「這不想的挺明白的,朕若想讓你死,你根本見不到第二天的太陽。」


    啟誌帝走到鄭非得身前,拍了拍他的肩膀,並未嫌棄他身上髒兮兮的,「來,坐吧。」


    「還有一事,請夏皇明斷。」


    鄭非卻沒有挪動腳步,而是低頭說道。


    「什麽事?」


    「還請夏皇繳納一甲的罰金。」


    鄭非說道。


    當街縱凶獸,未曾傷人者,擾亂治安,罰一甲。


    一甲當然不是真的鎧甲,要真能拿出來交上去,可就是天大的事兒了,私藏甲胄之罪是真正的大罪,一個說不好九族一起消消樂。


    所謂罰一甲,其實是鑄造一具甲胄的錢,這已經很多了,但一般人也沒那個能力縱容凶獸不是?


    當得起凶獸名頭的,起碼也得是野狼、毒蛇,乃至於猛虎那種級別,尋常人家不太可能那樣做,紈絝子弟可就不一定了。


    這一條律法,就是為了警告那些整天吃飽了沒事兒幹,手裏有錢又有閑,淨想著怎麽出風頭的紈絝子弟,他們真幹得出那樣的事兒,隻是不巧正撞在了啟誌帝的身上而已。


    「你——」


    啟誌帝倒吸一口涼氣。


    此子沒完了是吧!


    「是兩甲,還有我的那份。青牛是我帶回來的,嚴格來說他隻是乘騎了一下。」


    顧擔補充道。


    「好吧。」


    顧擔都發話了,啟誌帝還能有什麽想說的?隻能點頭應是。


    顧先生說啥都是對的,如果不對,那就是他自己錯了。


    交兩甲的錢,代表的是對夏朝律法的尊重,對商的尊重。


    「先坐下再說。」


    幾人來到石桌旁的凳子上落座,已經長大不少的柳樹樹蔭籠罩,為這裏增添一份蔭涼。


    「鄭非啊,你覺得,律法是什麽東西?」


    坐在石凳上,顧擔率先開口問道。


    「律法是保證公平,維護世道的手段。」


    鄭非毫不遲疑的說道。


    「對,也不對。」


    顧擔先是點頭,然後輕輕搖頭,「律法維護世道,你說的對。但律法從來都不保證公平,無論何時、何地、何處,律法都不保證公平,你要切記這一點。」


    夏朝現在還並沒有


    ‘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這種規矩,這一點絕不是商想不到,隻是他刻意沒有去定下來。


    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


    鄭非的堅持是因為:當夏朝律法連皇帝都要遵循,否則要被判罰之後,夏朝律法的嚴苛性必然大大提升,也會讓世人更好的明白,夏朝律法的威嚴不容冒犯。法家的烙印將無比清晰,且有例可尋。


    但這絕不是理所當然的一件事,也從沒聽說過抽馬的鞭子還得給自己兩下。


    隻是因為顧擔願意點頭,隻是因為啟誌帝很給他麵子。


    如果將這當成一件正常的,合乎情理的一件事,那個人一定很天真。


    「我來告訴你律法是什麽。律法是因人而異的,是統治國家的工具,是上層的人對底層意誌的體現。


    從律法誕生的那一天起,它就不是為了公正,更不是為了公平。律法最大的作用,其實是警戒後人,其中的所有懲罰,皆是因此而來。」


    顧擔盡量選擇能讓鄭非聽懂的言辭將這些東西說的明白。


    如果沒有天地劇變,如果沒有靈氣複蘇,他完全可以讓鄭非自己去想,那比他直接說出來應該更有收獲一些。


    但,時間已經不太允許了。


    距離天地劇變才過去幾年啊?


    如今的變化已是快到了顯而易見的程度,遠比不周山脈中的小打小鬧更劇烈的多的多,恍如雲泥之別。


    他和商出去一趟,就遇到了一隻足以稱得上是靈獸的青牛。


    這世間還有多少他暫且未曾看到,但已經得到了造化的生靈呢?


    舊時代即將迎來最大的衝擊,這個時候如果還抱著過去的理念不撒手,對夏朝而言絕對不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情。


    商告老辭官而去,他真的沒有精力再應對廟堂的事情了麽?


    這隻是一部分的原因。


    還有一部分原因,正是因為商也看到了天地間新的變化,可他的壽元,已經不足以支撐著他完成對夏朝的第二次改造,更適宜全新環境的改造。


    既然如此,固守舊法也沒什麽意思,幹脆出去看一看新的世界,將廟堂交給後來者。


    經過他的考驗,鄭非的決心和毅力,顧擔已經認同。


    畢竟他不可能事事親力親為,提點一下後輩這種事情,還是能做的,且一直在做。


    從他手中誕生出來的聖賢,如何不算濟世之舉呢?


    「律法,從本質上來說,代表的便是能夠行使他權利的人。而在夏朝,那個是夏皇,是皇親國戚,是百官百僚,甚至是一個像你一樣的小吏......他們彼此間的重量當然不一樣,但這就是權力。」


    顧擔的聲音古井無波,不帶有任何的情緒,「夏朝能有如今這個麵貌,離不開很多人的努力,這其中也有你一份。但這件事的關係你要搞清楚,律法本身就不是為了公平。誰掌握了律法,就相當於誰掌握了別人的命運,這份權利你想要讓製定他的人交出去,可能麽?


    別的不說,今日在此院中,若他將你給砍了,你覺得明日是否會有拿這件事出來狀告夏皇呢?」


    顧擔的手指向啟誌帝。


    毫無疑問,不會。


    不僅不會,說不定還會痛斥鄭非的不長眼,有眼無珠——不僅是字麵意義上的有眼無珠。


    這才是真正的現實。


    不留情麵、鮮血淋漓,鮮花著錦之下,埋藏的都是斑駁的血痕與屍骨,無論說的再怎麽好聽,事實就擺在那裏,無法否認。


    必須真正的正視問題,才能找到解決的方法。


    這一通輸出下來,鄭非的臉色分外難看。


    他在囚籠中的思考遠沒有這種透徹,或者說不敢這麽透徹。


    因為夏朝是一個充滿希望的地方,在這裏有著一個個聖賢,一個個僅憑名字就能讓人熱血沸騰、拋頭顱撒熱血之輩。


    所以他可以天真的以為,夏朝和別處不一樣。


    但總有些東西,是一樣的。


    無法更改的。


    再華麗的言辭,再絢爛的辭藻,再溫和的語氣,都不能抹除本質上的差異,越是追求其中的公平,越能夠發現其中的漏洞。


    希望啊、夢想啊什麽的,當然可以脫口而出,為此而死也不算什麽,但真正要去做實事,就必須要想明白。


    「律法,豈是如此肮髒之物?」


    鄭非有些接受不能。


    「不,律法並不肮髒。


    恰恰相反,正是因為律法的威力,才使得夏朝能步入如今的繁華景象。


    難道一柄菜刀砍了豬肉,所以就不能再切青菜了不成?隻要刀是好刀,無非是看菜下刀而已。


    但你卻想用砍豬肉的力度去砍青菜,甚至去砍精鐵,那率先磨損的,定是刀刃了。」


    顧擔鄭重的說道:「對於尋常百姓來說,他們有機會動用這柄刀,砍向應該砍的地方,便已經是最大的幸運。


    可你現在想要做的事情,是讓握著這柄刀的人去砍自己,就算有那麽一兩個人樂意用這柄刀剃下自己的汗毛,又如何呢?那已經不是律法所能做到的事情了。」


    「那要怎麽做才能做到呢?」


    鄭非不敢有一絲的耽擱,著急忙慌的問道,像是希冀在夜晚見到太陽的人。


    「做最大的規則。」


    顧擔說道。


    「最大的規則?」


    鄭非一愣,似有所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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