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下後,紀思安和羅莉跟隨劉東來到一個私人會所。
劉東口中的茶館竟是在這裏。羅莉在心裏暗暗叫苦,這家夥是想向她們展示他的財力讓她們知難而退嗎?這麽有錢,什麽樣的律師請不到……
羅莉偷偷看向紀思安,見她一副氣定神閑的模樣,也漸漸靜下心來,不管什麽樣的情況總之離不開案子,涉及到專業,除了經驗差點,其他的她們也不虛。
雖然做足了心理準備,等見到劉東請的人時,她們還是吃了一驚。這人居然是她們律所那個近幾年保持百分百勝率的金牌律師羅佑。羅佑這個名字不僅是在她們律所,就是在整個城隍都是傳說一樣的存在。
紀思安心神一緊,之前做得競爭什麽的心理建設完全沒用,在他麵前這場案件討論演變成了一場考試……她已經很久沒有這種答辯似的感覺了,羅佑的到來讓她夢回大學。
羅莉強自鎮定地將她們目前的調查情況介紹一遍。紀思安額角已沁出細微的汗珠,她們掌握的線索太少了。
羅莉介紹完情況,劉東依舊是那副笑麵孔,羅佑也還是保持著開始時一臉嚴肅的樣子。
幸好這兩個家夥養氣的工夫不錯,如果他們在麵上就露出不滿,自己還真有點下不來台,紀思安在心裏暗自琢磨著。
“我們是新手處理這種案件時經驗不足,請前輩多多指教。能跟前輩學習是我們的榮幸。”羅莉將姿態放得很低,一臉真誠。
配合著羅莉的話,紀思安起身為劉東和羅佑象征性地倒了些茶水,神情和動作都很恭敬。
不知是不是錯覺,她們覺得羅佑的撲克臉似乎鬆動了些。他說道:“新來的小姑娘做到這樣已經很不錯了。你們缺的主要是經驗和人脈。”
然後他轉向劉東客氣地說道:“我把我調查的情況也跟您匯報一下。”
在得到劉東的點頭同意後,羅佑取出一堆材料開始介紹他調查的情況。
昨天晚上23時15分左右,110報警台接到群眾報警說有人落水。民警到現場後,報警人稱看到有兩個人在對岸撕扯,然後其中一人落水。
警察經過大半夜的打撈,於次日清晨找到了死者潘鳳霞。經屍體表麵的初檢發現死者麵部有挫傷,脖頸處、手臂處以及手部都有抓傷,顯然死者生前有打鬥跡象。再結合報警人的描述,警方初步認定為他殺屬於刑事案件。
在現場勘驗過程中,警察從河邊的蘆葦叢中找到死者的挎包,裏麵的手機上最後一通電話正是打給當事人於娜的。
警察在跟於娜了解情況時得知她與死者潘鳳霞確實發生爭吵並動手。據於娜說她離開現場時間是22時45分那時潘鳳霞還活著,但沒人為她證明,周邊現場也沒有監控能證明她的說法。
今日搜查於娜在花苑小區的住址時警察帶走其昨夜穿的連衣裙和高跟鞋,另外他們還從她的車裏帶走了一套運動衣和運動鞋……
於娜真的有運動衣和運動鞋,聽到這個消息紀思安不自覺地皺緊眉頭。
羅佑沒有理會她們的驚訝,繼續介紹道:“目擊者是一對情侶,他們給警方提供的證詞中說看到兩個女人在河邊撕扯,嫌疑人長發著運動衣比死者高半個頭……這個身高跟於娜的也相符合。”
聽到這裏紀思安和羅莉一陣心驚,如果羅佑說得是真的,這些證據足以定罪。
羅佑沒有停頓而是又打開一份材料。“屍檢報告對我們也很不利。死者係溺水死亡,她的指甲裏提取到於娜的dna,衣服上的部分血跡也被證明是於娜的……”
羅莉和紀思安越聽越絕望,這樣的證據再疊加下去可以直接判於娜的罪了。
“我目前掌握的就是這些。”羅佑終於將他手上的資料說完了。
劉東神色也不似初時的那樣輕鬆,他看向羅佑。“羅律師,您看接下來咱們該怎麽辦?”
紀思安也靜靜地看著羅佑。她明白她們與羅佑之間的差距,早已放棄爭取案子。
羅莉麵上依舊平靜,就憑羅佑能夠找到這些‘內部資料’,她們就沒法跟他比。他能得到這些警方的調查信息,在刑警隊裏肯定有人。
“我想先聽聽二位的意見。”羅佑看向紀思安和羅莉。
來了,這種考試的感覺。
羅佑的話音剛落,紀思安的大腦就觸發原始記憶開始推演整個案情,就像在答題一樣。
“我們剛剛去了現場,也考察了目擊者所在的位置,那個角度再加上昨夜的天氣、時間等因素,應該看不清楚河對岸的具體情況。也就是說目擊者不能指認出嫌疑人。這條不能做為主要指認於娜犯罪的證據。”羅莉估計羅佑沒有時間去現場,便想借此搬回點顏麵。
“不錯。”羅佑點頭表示讚同。
“隻要我們證明於娜與潘鳳霞在案發前曾經發生過爭吵打鬥,那麽潘鳳霞的衣服上和指甲裏留下於娜的dna就不能作為直接證據。”紀思安首先想到的是警方掌握的證據能否給於娜定罪。
羅佑看向紀思安示意她繼續說下去。
“在她們發生衝突時於娜穿得是連衣裙和高跟鞋,衣服上應該會留下潘鳳霞的dna。隻要在衣服上或者鞋子上檢查出潘鳳霞的dna就能證明於娜與潘鳳霞爭鬥時穿得是連衣裙和高跟鞋。那麽於娜就不是目擊者口中那個著運動衣的嫌疑人。”
大段話說下來有些拗口,但羅佑馬上明白了她要表達的意思。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於娜換上運動衣再次反回現場殺了潘鳳霞。警察帶走她衣櫃中的運動衣和運動鞋很可能就是出於這種考慮。”羅佑說道。
“我們開車從花苑小區至河邊共用時35分鍾,往返就需要1多小時,時間上不夠。而且出了秦運河的小路就會有監控,通過這些應該能確定於娜的行動路線。”
說到這裏紀思安眼睛一亮繼續說道:“於娜說她22時45分左右離開秦運河。我們可以調監控來證明她的話。”
“於娜與潘鳳霞吵架後並沒有離開秦運河,而是沿著小路在那裏哭了一會才離開。那天是她母親的忌日,她心情很不好……”
羅佑的話讓紀思安和羅莉很失望,現在所有線索都對於娜不利。
“娜娜,我最了解,她不可能殺人。你們一定要幫她洗脫罪名,至於報酬不用擔心。”劉東的話打破沉悶的氣氛。
紀思發和羅莉對視一眼。“您的意思是還讓我們參與於娜的辯護?”
(本章完)
劉東口中的茶館竟是在這裏。羅莉在心裏暗暗叫苦,這家夥是想向她們展示他的財力讓她們知難而退嗎?這麽有錢,什麽樣的律師請不到……
羅莉偷偷看向紀思安,見她一副氣定神閑的模樣,也漸漸靜下心來,不管什麽樣的情況總之離不開案子,涉及到專業,除了經驗差點,其他的她們也不虛。
雖然做足了心理準備,等見到劉東請的人時,她們還是吃了一驚。這人居然是她們律所那個近幾年保持百分百勝率的金牌律師羅佑。羅佑這個名字不僅是在她們律所,就是在整個城隍都是傳說一樣的存在。
紀思安心神一緊,之前做得競爭什麽的心理建設完全沒用,在他麵前這場案件討論演變成了一場考試……她已經很久沒有這種答辯似的感覺了,羅佑的到來讓她夢回大學。
羅莉強自鎮定地將她們目前的調查情況介紹一遍。紀思安額角已沁出細微的汗珠,她們掌握的線索太少了。
羅莉介紹完情況,劉東依舊是那副笑麵孔,羅佑也還是保持著開始時一臉嚴肅的樣子。
幸好這兩個家夥養氣的工夫不錯,如果他們在麵上就露出不滿,自己還真有點下不來台,紀思安在心裏暗自琢磨著。
“我們是新手處理這種案件時經驗不足,請前輩多多指教。能跟前輩學習是我們的榮幸。”羅莉將姿態放得很低,一臉真誠。
配合著羅莉的話,紀思安起身為劉東和羅佑象征性地倒了些茶水,神情和動作都很恭敬。
不知是不是錯覺,她們覺得羅佑的撲克臉似乎鬆動了些。他說道:“新來的小姑娘做到這樣已經很不錯了。你們缺的主要是經驗和人脈。”
然後他轉向劉東客氣地說道:“我把我調查的情況也跟您匯報一下。”
在得到劉東的點頭同意後,羅佑取出一堆材料開始介紹他調查的情況。
昨天晚上23時15分左右,110報警台接到群眾報警說有人落水。民警到現場後,報警人稱看到有兩個人在對岸撕扯,然後其中一人落水。
警察經過大半夜的打撈,於次日清晨找到了死者潘鳳霞。經屍體表麵的初檢發現死者麵部有挫傷,脖頸處、手臂處以及手部都有抓傷,顯然死者生前有打鬥跡象。再結合報警人的描述,警方初步認定為他殺屬於刑事案件。
在現場勘驗過程中,警察從河邊的蘆葦叢中找到死者的挎包,裏麵的手機上最後一通電話正是打給當事人於娜的。
警察在跟於娜了解情況時得知她與死者潘鳳霞確實發生爭吵並動手。據於娜說她離開現場時間是22時45分那時潘鳳霞還活著,但沒人為她證明,周邊現場也沒有監控能證明她的說法。
今日搜查於娜在花苑小區的住址時警察帶走其昨夜穿的連衣裙和高跟鞋,另外他們還從她的車裏帶走了一套運動衣和運動鞋……
於娜真的有運動衣和運動鞋,聽到這個消息紀思安不自覺地皺緊眉頭。
羅佑沒有理會她們的驚訝,繼續介紹道:“目擊者是一對情侶,他們給警方提供的證詞中說看到兩個女人在河邊撕扯,嫌疑人長發著運動衣比死者高半個頭……這個身高跟於娜的也相符合。”
聽到這裏紀思安和羅莉一陣心驚,如果羅佑說得是真的,這些證據足以定罪。
羅佑沒有停頓而是又打開一份材料。“屍檢報告對我們也很不利。死者係溺水死亡,她的指甲裏提取到於娜的dna,衣服上的部分血跡也被證明是於娜的……”
羅莉和紀思安越聽越絕望,這樣的證據再疊加下去可以直接判於娜的罪了。
“我目前掌握的就是這些。”羅佑終於將他手上的資料說完了。
劉東神色也不似初時的那樣輕鬆,他看向羅佑。“羅律師,您看接下來咱們該怎麽辦?”
紀思安也靜靜地看著羅佑。她明白她們與羅佑之間的差距,早已放棄爭取案子。
羅莉麵上依舊平靜,就憑羅佑能夠找到這些‘內部資料’,她們就沒法跟他比。他能得到這些警方的調查信息,在刑警隊裏肯定有人。
“我想先聽聽二位的意見。”羅佑看向紀思安和羅莉。
來了,這種考試的感覺。
羅佑的話音剛落,紀思安的大腦就觸發原始記憶開始推演整個案情,就像在答題一樣。
“我們剛剛去了現場,也考察了目擊者所在的位置,那個角度再加上昨夜的天氣、時間等因素,應該看不清楚河對岸的具體情況。也就是說目擊者不能指認出嫌疑人。這條不能做為主要指認於娜犯罪的證據。”羅莉估計羅佑沒有時間去現場,便想借此搬回點顏麵。
“不錯。”羅佑點頭表示讚同。
“隻要我們證明於娜與潘鳳霞在案發前曾經發生過爭吵打鬥,那麽潘鳳霞的衣服上和指甲裏留下於娜的dna就不能作為直接證據。”紀思安首先想到的是警方掌握的證據能否給於娜定罪。
羅佑看向紀思安示意她繼續說下去。
“在她們發生衝突時於娜穿得是連衣裙和高跟鞋,衣服上應該會留下潘鳳霞的dna。隻要在衣服上或者鞋子上檢查出潘鳳霞的dna就能證明於娜與潘鳳霞爭鬥時穿得是連衣裙和高跟鞋。那麽於娜就不是目擊者口中那個著運動衣的嫌疑人。”
大段話說下來有些拗口,但羅佑馬上明白了她要表達的意思。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於娜換上運動衣再次反回現場殺了潘鳳霞。警察帶走她衣櫃中的運動衣和運動鞋很可能就是出於這種考慮。”羅佑說道。
“我們開車從花苑小區至河邊共用時35分鍾,往返就需要1多小時,時間上不夠。而且出了秦運河的小路就會有監控,通過這些應該能確定於娜的行動路線。”
說到這裏紀思安眼睛一亮繼續說道:“於娜說她22時45分左右離開秦運河。我們可以調監控來證明她的話。”
“於娜與潘鳳霞吵架後並沒有離開秦運河,而是沿著小路在那裏哭了一會才離開。那天是她母親的忌日,她心情很不好……”
羅佑的話讓紀思安和羅莉很失望,現在所有線索都對於娜不利。
“娜娜,我最了解,她不可能殺人。你們一定要幫她洗脫罪名,至於報酬不用擔心。”劉東的話打破沉悶的氣氛。
紀思發和羅莉對視一眼。“您的意思是還讓我們參與於娜的辯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