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的庭審暫時告一段落,雙方依舊沒有分出勝負。


    根據舉證清單顯示,雙方所剩證據已經不多,布魯克林預計,明天應該就能見分曉了。


    帶著這份說不上是期待還是解脫的心情,布魯克林宣布休庭,返回內庭。


    還有半個小時時間下班。


    “嘿。”


    人來人往的走廊中,本·斯通叫住了蘿拉。


    “蘿拉女士。”


    他伸手與蘿拉握了握手,朱口不言。


    蘿拉會意,轉身叮囑蒙莉卡兩句什麽,目送蒙莉卡被獄警帶走,然後跟著本·斯通來到一個偏僻的拐角處。


    “5年。”


    本·斯通直接開口道。


    “雖然我們無法拿到現場錄像,大家都知道,就是蒙莉卡幹的。如果她認罪,我們會考慮建議法官刑期定在5年。”


    蘿拉搖搖頭,從包裏掏出一盒女士香煙,想了想,又放了回去。


    “蒙莉卡會被無罪釋放。”


    “得了吧。”本·斯通連連搖頭“她不可能被無罪釋放的。光憑現有的證據,就已經足夠讓陪審團推定她有罪了。”


    “最重要的是,她得罪了法官。”


    本·斯通指指樓上“你應該了解過她都對自己的法官做過些什麽。”


    “她已經向布魯克林法官道過歉了。”


    麵對本·斯通施加的壓力,蘿拉表現依舊冷靜,絲毫不見慌亂。


    本·斯通這時候抬出布魯克林來,其目的就是向蘿拉施加壓力,暗示她法官對她不利。


    “道歉可不能解決所有問題。”本·斯通道“上一個要當庭毆打他的人,剛剛被追加了10天的拘留時間,以及1000美金的罰款。”


    “蘿拉,你應該明白這是什麽意思吧?”


    “一旦按照正常庭審程序結束,依照現有證據,陪審團大概率會認定她有罪,一旦她被認定為有罪,即便她是未成年人,我想我們的布魯克林法官也不會輕判。”


    “5年已經是個不錯的選擇了。”


    本·斯通勸說道。


    蘿拉再次掏出女士香煙,抽出一根點燃,深深地吸了一口,緩緩吐出,香煙夾在手指間,衝著本·斯通微微一笑。


    本·斯通的勸說聽起來天衣無縫,邏輯自洽。


    他先通過傑瑞檢察官的事情,向她證明布魯克林法官不會輕饒得罪過他的人,然後依據這一點,順理成章地推導出蒙莉卡會被判很長的刑期。


    聽起來很合理!


    但蘿拉不會被他蒙到。


    本·斯通一切的‘邏輯自洽’都基於布魯克林法官不會輕饒得罪過他的人,布魯克林法官的個人情感傾向會超越公正與法律在他心中的地位。


    “我收集整理過你代理過的案件,本·斯通檢察官。”蘿拉沒有立即給出回應,而是選擇另開一個話題。


    “在過去你代理的近千起案件中,隻有147起案件你選擇使用推論性結論進行質證,這147起案件中,最終被無罪釋放的高達108起。剩餘39起中,23起選擇簽署辯訴交易,僅16起最後被判有罪。”


    “剛剛在庭上,你也用了推論性結論,本·斯通法官。”


    “這意味著我有73.5%的幾率獲勝,15.6%的幾率獲得更輕的刑期,敗訴的幾率僅僅為10.9%。”


    “既然我有很大幾率獲勝,為什麽要讓我的當事人去服5年的刑期呢?”


    蘿拉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反手就向本·斯通拋出一個一模一樣的邏輯陷阱。


    她的邏輯看起來同樣天衣無縫,並且她用數據說話,有大量切實的統計數據,聽起來比本·斯通的推論人性理論更可信。


    可她所有邏輯的基礎是一個本身並不確定的事情——本·斯通的辯護策略。


    通過統計一個人過往全部參與的案件,進而分析出一條此人勝訴的規律,這種方法或許可行,規律或許也的確能被總結出來。


    但這條規律一定不會是‘采用推論性結論’。


    統計數據固然可靠,數學固然不會說謊,但有些統計數據其實很無用。


    “3年。”本·斯通聽懂了蘿拉這番話的意思,當即改口道


    “3年是我們的底線。”


    “8個月。”蘿拉掐滅香煙,開口‘還價’道


    “她隻是個未成年人,社會理應對她報以寬容。”


    “寬容不等於縱容她的犯罪行為,蘿拉。3年,我不可能讓步。”


    本·斯通寸步不讓地道。


    蘿拉盯著他看了會兒,低頭看了看時間,開口道


    “我們去內庭找布魯克林法官,我需要一份dpa協議。”


    蘿拉與本·斯通對視著,緩緩說道


    “有關艾瑪·吉爾森的。”


    ……………………


    內庭,布魯克林辦公室。


    他已經穿戴整齊,準備3分鍾後衝進電梯,開上車子與大衛的搭檔波爾的妻子匯合,一起去看房子。


    雷的培訓快結束了,為上班方便,他決定跟布魯克林共同承擔房款。


    有了雷的加入,布魯克林的預算一下子寬鬆了不少。


    23日那天,波爾的妻子打電話告訴他,有幾處合適的房子,要他們約個時間一起去看看。


    他們約的就是今天。


    就在布魯克林心情不錯地準備下班時,本·斯通與蘿拉聯袂而來,破壞了他的好心情。


    “還有2分40秒下班,女士,先生,伱們有什麽事最好在2分35秒內說完。”


    布魯克林掐著表說道,自己卻已經放下文件包,脫掉外套,重新坐回椅子上。


    他心裏清楚,沒有特殊原因,律師跟檢察官是不會打擾法官休息的。


    尤其是他這個‘小心眼兒’法官。


    昨天晚上,abc電視台放出了他加罰一名年輕檢察官的新聞。


    新聞稱:紐約司法界的新星,布魯克林法官,近日疑似針對一名年輕有為的檢察官。該名檢察官因不服從布魯克林法官的‘高壓統治’,‘不畏強權’地‘爭取言論自由’,毅然決然地進行反抗。


    最終該名年輕檢察官被暴怒的布魯克林法官以藐視法庭、仇視法官的名義處以7天拘留。


    如果事情到此為止,該裁決尚在理解範圍內,因為該檢察官固然初衷是好的,但那畢竟是法庭,法官具有不可侵犯的絕對權威,冒犯法官的權威,就要做好被罰的準備,就像中世紀的奴隸不能冒犯主人一樣。


    但兩日後,事情出現了新的變化。


    布魯克林法官再次加重,將7天延長至17天,並加罰1000美金的罰金。


    這明顯是布魯克林法官餘怒未消!


    報道最後,他被abc的主持人稱為‘小氣鬼’跟‘小心眼法官’。


    看完這條新聞第二天,布魯克林就委托一家律師事務所向abc及那位主持人送上了律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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