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藍模特公司門外。
伍月兒和畢小蓮剛走過來,便見到了不少進進出出的年輕模特,以女模居多,還有攝影、化妝等工作人員出入,公司內部顯得忙忙碌碌。
伍月兒這才心下鬆了口氣:這是家正規公司。
前台得知兩人來意後,給李璿打了個電話,隨後引領她們前往副總辦公會,這時李璿已經走到門口迎接她們。
在李璿看來,迎麵而來的女孩屬於氣質很好那種,她做經紀人很多年,見過的模特不少,比這女孩漂亮的也有,但那種溫潤的氣質確實是僅見。
眼前這少女一看就是有潛力的模特類型。
外界對選拔模特有誤會,以為那種網紅臉的女孩易受青睞,但實際上這種臉型反而最不容易簽約,原因在於雷同感太強,難以給人留下深刻印象。
反而是那種長相好,還容易被人記住的,容易被簽約。
眼前這女孩就是,她那種讓人容易親近的氣質才是最獨特的。
也不知道老總是從哪裏知道這個女孩的,但無疑,這個女孩是個不錯的模特苗子。
李璿將她們迎進辦公室以後,很親切地和伍月兒聊天,介紹公司情況讓她了解,連畢小蓮都沒有落下。
最後她承諾會重點培養伍月兒,然後又補充了一句:
“公司不會強迫你接任何不願意的工作,平時除了基礎工作量以外,其他事項都按你自己的意願安排。”
這一條讓伍月兒受寵若驚,模特公司基本不會給出這種承諾,給出這種承諾說明她們很重視自己。
之後拿出的合同也很寬鬆,簽約期限3年,每月有保底月薪,而且還不低,是2萬元。
這也是模特公司很少給出的好處,模特簽約公司,拿錢一般是按接單來分成,沒有底薪,幹得多賺得多,不幹就一分沒有,國內隻有頭部或出名的模特,才可能拿到這種級別的保底。
顯然這種超常規待遇,是來自公司老板的照顧。
伍月兒有點不好意思,她覺得自己好像比公司別的模特特殊了。
李璿看出了她的想法,笑著說:
“無須擔心,簽你是老板拍板的,他是受人之托,還叮囑我一定要照顧好你,所以你盡可放心。”
隨後她又單獨把畢小蓮約到一間會議室,隨後拿出一份合同,問她願不願意進公司拍攝組。
這也是楊一斌想起來專門打電話過來囑咐的,那幾個通過郵件發過來的條款就是給她準備的。
這些條款之古怪,當時便看的李璿心裏直犯嘀咕。
畢小蓮表達了謝意,之後便拿起合同讀了起來。
合同上規定她的職務是新人助理攝影師,實習期3個月,期間月薪是8k,轉正後為10k,如果做出了成績,還會有獎金。
這個待遇已經是超常了,正常入門攝影師給5k算不錯了。
合同中她的工作安排比較簡單,平時在公司拍攝組工作,學習攝影和後期製作技術;一旦伍月兒出外場,她需要全程陪同,像助理勝過像攝影師,而且規定伍月兒的短視頻運營暫時交給她主導。
顯然這是楊一斌刻意安排的,怕伍月兒在外麵沒有體貼人照顧。
所以,合同上對什麽是做出了成績也有很古怪的規定:
“外出照顧好同行的模特(即伍月兒),不出意外即算有成績,就有相應的獎金,每年底統計次數一並發放,每次發放獎金額度不低於6萬元。”
下麵還專門列了一類完成特殊任務,即可獲得特殊獎金發放的項目:
“1.當同行模特遭受到意外事故、傷害時,能夠挺身而出,給予保護,即有最低20萬,上不封頂的特殊獎金;
2.保護同行模特不受異性(也包括特殊取向的同性)的騷擾,每次即有最低1萬,最高100萬,個別情況下上不封頂的特殊獎金。
以上兩種情況都需要有同行模特的背書才生效,嚴禁本人加戲。”
……
這個特殊條款也是專為伍月兒設置的,原因是月兒幹的這行坐車外出多,接觸的人也雜,他有點不放心其出行安全,也怕她被人惦記上。
她想做工作來養活自己,那楊一斌肯定支持,不會否定她的意願,畢竟沒有誰是誰的附庸。
但不放心也確實是不放心,所以總得做點什麽。
用金錢來激發畢小蓮這小機靈鬼的鬥誌,讓她替自己照顧伍月兒便是其中之一。
當然,這隻是一道防線,後續他會以公司的名義安排經紀人、助理乃至保鏢跟著伍月兒,這樣才能做到比較保險。
……
說實話,這份合同看的畢小蓮都懵逼了。
傳說中的合同,我拿到的第一份合同,居然是這樣子的?
以前不都是說合同是很嚴肅的,很認真的嗎?這份合同嚴肅在哪裏?!
唯一值得稱道的是,她一年至少能拿到手18w,這一點就讓她對公司很認同。
當然奇怪的地方還是那麽奇怪。
比如說,對她的工作安排也罷了,模特外出,攝影師隨行也算正常,可為何隻有伍月兒出行才需要自己陪同?別的模特就不是人?或者別的攝影師就不適合同行?
別誤會,不是不滿意,她當然巴不得跟月兒一起出門,隻是這裏透著古怪。
這裏的意思是說,有且隻有伍月兒外出,自己才會外出,怎麽感覺像個專職保姆呢?
而且,拿獎金的情況更古怪了。
你看我的職業是攝影師,給我的工資也是按這個職位給的。
但獎金就跟這個無關了,攝影工作做的再好,條款隻有一條很含糊的規定:酌情給予一定金額的獎勵。
相比起來,自己隻要陪月兒往外跑一趟,再全須全尾地回到公司,不用創造性地工作,就有獎金,這獎金每個月最低也不低於5000塊(一年最低6萬)。
這要是月兒有半年時間偷懶了,那自己一分錢的活都不用幹,就白得3萬塊。
要是月兒往外跑的勤,她的獎金會更高。
摔!
這哪裏是讓自己幹活,這分明是給伍月兒雇了個全職保姆嘛。
還有什麽是特殊獎金?
這還真是她第一次見到,她現在的感覺是自己成了保鏢兼流氓阻止者。
你聽聽這措辭——保護同行模特不受異性(也包括特殊取向的同性)的騷擾。
措辭還很嚴謹,蕾絲邊都沒落下。
這份合同之古怪,感覺就像是某人給女友雇了個全天候、全方位的保姆+警衛+衛道士+見義勇為之士。
然後,畢小蓮古怪地看了一眼等在門外一臉茫然,什麽也不知道的伍月兒,又看了一眼表情古怪的李璿。
然後問了一句:
“李總,這是給我的合同嗎?確定沒拿錯吧。”
李璿也有些尷尬,說道:“恩,是的,就是這份,沒拿錯。你有權拒絕簽署這份稍顯‘獨特’的合同,不過我個人還是建議你再考慮一下,更慎重地做出決定……”
伍月兒和畢小蓮剛走過來,便見到了不少進進出出的年輕模特,以女模居多,還有攝影、化妝等工作人員出入,公司內部顯得忙忙碌碌。
伍月兒這才心下鬆了口氣:這是家正規公司。
前台得知兩人來意後,給李璿打了個電話,隨後引領她們前往副總辦公會,這時李璿已經走到門口迎接她們。
在李璿看來,迎麵而來的女孩屬於氣質很好那種,她做經紀人很多年,見過的模特不少,比這女孩漂亮的也有,但那種溫潤的氣質確實是僅見。
眼前這少女一看就是有潛力的模特類型。
外界對選拔模特有誤會,以為那種網紅臉的女孩易受青睞,但實際上這種臉型反而最不容易簽約,原因在於雷同感太強,難以給人留下深刻印象。
反而是那種長相好,還容易被人記住的,容易被簽約。
眼前這女孩就是,她那種讓人容易親近的氣質才是最獨特的。
也不知道老總是從哪裏知道這個女孩的,但無疑,這個女孩是個不錯的模特苗子。
李璿將她們迎進辦公室以後,很親切地和伍月兒聊天,介紹公司情況讓她了解,連畢小蓮都沒有落下。
最後她承諾會重點培養伍月兒,然後又補充了一句:
“公司不會強迫你接任何不願意的工作,平時除了基礎工作量以外,其他事項都按你自己的意願安排。”
這一條讓伍月兒受寵若驚,模特公司基本不會給出這種承諾,給出這種承諾說明她們很重視自己。
之後拿出的合同也很寬鬆,簽約期限3年,每月有保底月薪,而且還不低,是2萬元。
這也是模特公司很少給出的好處,模特簽約公司,拿錢一般是按接單來分成,沒有底薪,幹得多賺得多,不幹就一分沒有,國內隻有頭部或出名的模特,才可能拿到這種級別的保底。
顯然這種超常規待遇,是來自公司老板的照顧。
伍月兒有點不好意思,她覺得自己好像比公司別的模特特殊了。
李璿看出了她的想法,笑著說:
“無須擔心,簽你是老板拍板的,他是受人之托,還叮囑我一定要照顧好你,所以你盡可放心。”
隨後她又單獨把畢小蓮約到一間會議室,隨後拿出一份合同,問她願不願意進公司拍攝組。
這也是楊一斌想起來專門打電話過來囑咐的,那幾個通過郵件發過來的條款就是給她準備的。
這些條款之古怪,當時便看的李璿心裏直犯嘀咕。
畢小蓮表達了謝意,之後便拿起合同讀了起來。
合同上規定她的職務是新人助理攝影師,實習期3個月,期間月薪是8k,轉正後為10k,如果做出了成績,還會有獎金。
這個待遇已經是超常了,正常入門攝影師給5k算不錯了。
合同中她的工作安排比較簡單,平時在公司拍攝組工作,學習攝影和後期製作技術;一旦伍月兒出外場,她需要全程陪同,像助理勝過像攝影師,而且規定伍月兒的短視頻運營暫時交給她主導。
顯然這是楊一斌刻意安排的,怕伍月兒在外麵沒有體貼人照顧。
所以,合同上對什麽是做出了成績也有很古怪的規定:
“外出照顧好同行的模特(即伍月兒),不出意外即算有成績,就有相應的獎金,每年底統計次數一並發放,每次發放獎金額度不低於6萬元。”
下麵還專門列了一類完成特殊任務,即可獲得特殊獎金發放的項目:
“1.當同行模特遭受到意外事故、傷害時,能夠挺身而出,給予保護,即有最低20萬,上不封頂的特殊獎金;
2.保護同行模特不受異性(也包括特殊取向的同性)的騷擾,每次即有最低1萬,最高100萬,個別情況下上不封頂的特殊獎金。
以上兩種情況都需要有同行模特的背書才生效,嚴禁本人加戲。”
……
這個特殊條款也是專為伍月兒設置的,原因是月兒幹的這行坐車外出多,接觸的人也雜,他有點不放心其出行安全,也怕她被人惦記上。
她想做工作來養活自己,那楊一斌肯定支持,不會否定她的意願,畢竟沒有誰是誰的附庸。
但不放心也確實是不放心,所以總得做點什麽。
用金錢來激發畢小蓮這小機靈鬼的鬥誌,讓她替自己照顧伍月兒便是其中之一。
當然,這隻是一道防線,後續他會以公司的名義安排經紀人、助理乃至保鏢跟著伍月兒,這樣才能做到比較保險。
……
說實話,這份合同看的畢小蓮都懵逼了。
傳說中的合同,我拿到的第一份合同,居然是這樣子的?
以前不都是說合同是很嚴肅的,很認真的嗎?這份合同嚴肅在哪裏?!
唯一值得稱道的是,她一年至少能拿到手18w,這一點就讓她對公司很認同。
當然奇怪的地方還是那麽奇怪。
比如說,對她的工作安排也罷了,模特外出,攝影師隨行也算正常,可為何隻有伍月兒出行才需要自己陪同?別的模特就不是人?或者別的攝影師就不適合同行?
別誤會,不是不滿意,她當然巴不得跟月兒一起出門,隻是這裏透著古怪。
這裏的意思是說,有且隻有伍月兒外出,自己才會外出,怎麽感覺像個專職保姆呢?
而且,拿獎金的情況更古怪了。
你看我的職業是攝影師,給我的工資也是按這個職位給的。
但獎金就跟這個無關了,攝影工作做的再好,條款隻有一條很含糊的規定:酌情給予一定金額的獎勵。
相比起來,自己隻要陪月兒往外跑一趟,再全須全尾地回到公司,不用創造性地工作,就有獎金,這獎金每個月最低也不低於5000塊(一年最低6萬)。
這要是月兒有半年時間偷懶了,那自己一分錢的活都不用幹,就白得3萬塊。
要是月兒往外跑的勤,她的獎金會更高。
摔!
這哪裏是讓自己幹活,這分明是給伍月兒雇了個全職保姆嘛。
還有什麽是特殊獎金?
這還真是她第一次見到,她現在的感覺是自己成了保鏢兼流氓阻止者。
你聽聽這措辭——保護同行模特不受異性(也包括特殊取向的同性)的騷擾。
措辭還很嚴謹,蕾絲邊都沒落下。
這份合同之古怪,感覺就像是某人給女友雇了個全天候、全方位的保姆+警衛+衛道士+見義勇為之士。
然後,畢小蓮古怪地看了一眼等在門外一臉茫然,什麽也不知道的伍月兒,又看了一眼表情古怪的李璿。
然後問了一句:
“李總,這是給我的合同嗎?確定沒拿錯吧。”
李璿也有些尷尬,說道:“恩,是的,就是這份,沒拿錯。你有權拒絕簽署這份稍顯‘獨特’的合同,不過我個人還是建議你再考慮一下,更慎重地做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