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楊一斌回到四季酒店時,已經是晚上接近9點鍾了。
金智秀並沒有回自己的住所,還在等他回來。
這麽說好像也不太正確。
楊一斌跟她打電話說自己回來了,她開心地跑出來給他開門。
雖然隻分開了幾個小時,金智秀就覺得好像分開很久了——
“歐巴,我感覺你都快離開一個世紀了,太可怕了,我心裏已經演完了一部200集的人生愛情劇。”
這丫頭的腦補能力也是超強,電視連續劇怕也演不了這麽快吧。
金智秀嘴巴撅的能掛油瓶,這時候不能講道理,得以吻服人。
兩人很快就跟連體人一樣又抱在了一起。
“歐巴,抱我回去。”論撒嬌,這姑娘絕對牛皮。
楊一斌把她攔腰抱起,這姑娘身高161,體重45公斤,很輕,而且她身材好,抱著很舒服。
直到抱起來,才發覺這姑娘沒有穿鞋,是赤著腳跑過來給他開門的。
此刻,她的一雙白嫩秀氣的小腳,因為被抱起來而不由地弓著,蜷縮在一起,腳背很漂亮,腳趾的指甲像一顆顆的小豌豆,看起來就讓人想去撫摸。
“怎麽不穿鞋?”楊一斌問她。
“恩,在家時喜歡赤著腳,習慣了,在這裏沒注意就這樣了。”這姑娘私下裏活的挺真實,沒有多少偶像包袱,從來都是怎麽舒服怎麽來。
如果是日常生活,她都是不怎麽化妝,或者簡單化個淡妝。
就這點來說,她挺被粉絲所喜愛的。
好吧,這樣也挺好,楊一斌也方便自己做個足控。
他伸手去摸她的腳,金智秀小腳擺動個不停,笑嘻嘻地不讓他碰到。
“歐巴原來是個色狼,哈哈,”她又開始編起了童謠,“歐巴是個大色狼,想摸我的小腳腳,可是我不讓……”
行了,本來是個隱蔽的事,現在你一唱,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了。
楊一斌笑著把她放到沙發上,隨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抓住了她的一隻腳,施展拳頭按摩戰術,用指關節按摩她的腳心位置。
金智秀笑的上氣不接下氣,整個人都縮成一團,掙紮著想把腳從手裏擺脫出來。
風清月瑩,天然標韻,自是閨房之秀。
曾到東風最上頭,低雲閣雨接溪流。隻應縞袂閨房秀,尚帶天香汗漫遊。
這是閨中樂事,從某種意義上也能促進兩人之間的情感緊密度。
兩人笑鬧了一會兒,之後便一起趴在沙發上玩遊戲。
金智秀喜歡玩一款名叫乞丐養成的遊戲,此刻帶著自豪的心情教楊一斌裏麵好玩的地方。
這是一類模擬人生類的遊戲,主角是一名乞丐,玩家要做的就是讓乞丐從零開始,一步步從解決溫飽,到賺錢,到投資,再到收集各種有用的東西,最終目的就是把乞丐培養成成功人士。
恩,活脫脫的一部《都市億萬富翁養成之從做乞丐開始》這樣的都市爽文風,遊戲標榜的“活下去不是目的,活出精彩才是人生”,正是這種屌絲逆襲文風的真實寫照。
這姑娘要是生在華國,肯定是女頻都市爽文的鐵杆讀者。
隻能說全世界yy的夢想都是相似的,無非就是翻版的上流社會的愛情、財富、成功三要素之米國夢。
這姑娘一玩起來就入迷,躺在沙發上,蹙著小眉毛在那裏按著手機。
楊一斌問她:
“智秀,你要不要泡澡?要的話我給你放水?”
“要,我馬上就來。”
楊一斌聽信了她的話,幫她把浴缸放滿了熱水,提醒她去洗澡。
她滿嘴答應著,一動不動。
楊一斌前前後後提醒了三次,姑娘才抱著手機進了衛生間。
“水是涼的,老公,老公,水是涼的。”
她滿臉委屈地從主臥衛生間出來。
可不是嘛,水都放好半小時肯定涼了。
楊一斌歎了口氣,又給她重新放好。
她這才抱著手機進了衛生間。
等了有20分鍾,金智秀又在衛生間叫他。
楊一斌進去,發現姑娘繼續躺在浴缸中,舉著手機玩遊戲。
見他進來,便跟他說:
“老公,我想穿你的t恤,或襯衫。”
“為啥?”
“覺得好看。”
這理由很強大,行,你贏了。
楊一斌在這裏沒有t恤,不過襯衫倒是有幾件。
他把其中一件豎紋格子的淺色襯衫拿給金智秀。
如果兩人相處更久,這姑娘能讓他替自己擦幹水痕,不過現在嘛,她還是短暫放下了遊戲,收拾一番才出來。
楊一斌的襯衫顯然大了不少,以至於襯衫直接遮到了大腿位置。
而且也顯得有點肥,穿在她身上咣咣當當的。
不過金智秀顯然很喜歡這樣打扮,因為感覺穿著隨意,沒有太多約束,比較自由。
“老公,我洗完了,我先躺著了。”她很快就躺在床上,繼續她未競的遊戲大業。
感覺智秀有點像長不大的孩子,多少需要他多操心。
“智秀,你要吃宵夜嗎?”
“要,我要吃炸醬麵和炸雞,謝謝老公。”
這麽吃的話,是不是容易發胖?
楊一斌也沒多想,很快就打電話讓酒店服務人員送上來一份豐盛的宵夜。
好家夥,等東西送上來後。
楊一斌第一次體會到喂飯的“樂趣”。
“老公,我要吃那個年糕。”智秀靠在床頭上,嘴裏隻要有食物,她的眼睛就粘在手機的遊戲上。
楊一斌故意把一份烤腸喂給她,問道:
“智秀,年糕好吃嗎?”
智秀漫不經心地吃著,連聲說好吃。
這傻妮子,大概都食不知味了。
楊一斌又喂了一個蝦餃,繼續問道:
“魚糕好不好吃?”
“嗯嗯,魚糕好吃。”
“炸茄子好不好吃?”
“……好吃。”
不過等智秀吃好了,拒絕接受投喂之後,才說道:
“老公,我要吃年糕,你給我吃烤腸,我要吃魚糕,你給我吃蝦餃,這樣真的好嗎?”
……
感情你都知道。
楊一斌問她:
“那你都知道,怎麽不拆穿我啊?”
“不能拆穿,拆穿了就沒有人喂飯了,嘻嘻,謝謝老公。”
一直以為智秀是傻瓜,沒想到傻瓜竟是我自己。
智秀把遊戲打到一個關口,總算是想起關心他來了——
“老公,你想吃什麽?我喂你。”
楊一斌把她抱在懷裏,低聲在她耳邊說:
“我想吃你……”
智秀開心地直晃腦袋,嘻嘻笑道:
“那老公不能因為我暴露了本性而嫌棄我,好不好?以後還要這樣寵我好不好?”
“好!”
這幼稚鬼馬上就把被子拉過來,把兩人都蓋住,笑著說:
“那老公咱們玩捉迷藏。”
不知道這捉迷藏是怎麽玩的,咱也沒玩過,咱也不敢猜。
總之沒過一會兒,便聽到智秀很溫柔地說道:
“老公,嗯~,qing點……”
金智秀並沒有回自己的住所,還在等他回來。
這麽說好像也不太正確。
楊一斌跟她打電話說自己回來了,她開心地跑出來給他開門。
雖然隻分開了幾個小時,金智秀就覺得好像分開很久了——
“歐巴,我感覺你都快離開一個世紀了,太可怕了,我心裏已經演完了一部200集的人生愛情劇。”
這丫頭的腦補能力也是超強,電視連續劇怕也演不了這麽快吧。
金智秀嘴巴撅的能掛油瓶,這時候不能講道理,得以吻服人。
兩人很快就跟連體人一樣又抱在了一起。
“歐巴,抱我回去。”論撒嬌,這姑娘絕對牛皮。
楊一斌把她攔腰抱起,這姑娘身高161,體重45公斤,很輕,而且她身材好,抱著很舒服。
直到抱起來,才發覺這姑娘沒有穿鞋,是赤著腳跑過來給他開門的。
此刻,她的一雙白嫩秀氣的小腳,因為被抱起來而不由地弓著,蜷縮在一起,腳背很漂亮,腳趾的指甲像一顆顆的小豌豆,看起來就讓人想去撫摸。
“怎麽不穿鞋?”楊一斌問她。
“恩,在家時喜歡赤著腳,習慣了,在這裏沒注意就這樣了。”這姑娘私下裏活的挺真實,沒有多少偶像包袱,從來都是怎麽舒服怎麽來。
如果是日常生活,她都是不怎麽化妝,或者簡單化個淡妝。
就這點來說,她挺被粉絲所喜愛的。
好吧,這樣也挺好,楊一斌也方便自己做個足控。
他伸手去摸她的腳,金智秀小腳擺動個不停,笑嘻嘻地不讓他碰到。
“歐巴原來是個色狼,哈哈,”她又開始編起了童謠,“歐巴是個大色狼,想摸我的小腳腳,可是我不讓……”
行了,本來是個隱蔽的事,現在你一唱,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了。
楊一斌笑著把她放到沙發上,隨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抓住了她的一隻腳,施展拳頭按摩戰術,用指關節按摩她的腳心位置。
金智秀笑的上氣不接下氣,整個人都縮成一團,掙紮著想把腳從手裏擺脫出來。
風清月瑩,天然標韻,自是閨房之秀。
曾到東風最上頭,低雲閣雨接溪流。隻應縞袂閨房秀,尚帶天香汗漫遊。
這是閨中樂事,從某種意義上也能促進兩人之間的情感緊密度。
兩人笑鬧了一會兒,之後便一起趴在沙發上玩遊戲。
金智秀喜歡玩一款名叫乞丐養成的遊戲,此刻帶著自豪的心情教楊一斌裏麵好玩的地方。
這是一類模擬人生類的遊戲,主角是一名乞丐,玩家要做的就是讓乞丐從零開始,一步步從解決溫飽,到賺錢,到投資,再到收集各種有用的東西,最終目的就是把乞丐培養成成功人士。
恩,活脫脫的一部《都市億萬富翁養成之從做乞丐開始》這樣的都市爽文風,遊戲標榜的“活下去不是目的,活出精彩才是人生”,正是這種屌絲逆襲文風的真實寫照。
這姑娘要是生在華國,肯定是女頻都市爽文的鐵杆讀者。
隻能說全世界yy的夢想都是相似的,無非就是翻版的上流社會的愛情、財富、成功三要素之米國夢。
這姑娘一玩起來就入迷,躺在沙發上,蹙著小眉毛在那裏按著手機。
楊一斌問她:
“智秀,你要不要泡澡?要的話我給你放水?”
“要,我馬上就來。”
楊一斌聽信了她的話,幫她把浴缸放滿了熱水,提醒她去洗澡。
她滿嘴答應著,一動不動。
楊一斌前前後後提醒了三次,姑娘才抱著手機進了衛生間。
“水是涼的,老公,老公,水是涼的。”
她滿臉委屈地從主臥衛生間出來。
可不是嘛,水都放好半小時肯定涼了。
楊一斌歎了口氣,又給她重新放好。
她這才抱著手機進了衛生間。
等了有20分鍾,金智秀又在衛生間叫他。
楊一斌進去,發現姑娘繼續躺在浴缸中,舉著手機玩遊戲。
見他進來,便跟他說:
“老公,我想穿你的t恤,或襯衫。”
“為啥?”
“覺得好看。”
這理由很強大,行,你贏了。
楊一斌在這裏沒有t恤,不過襯衫倒是有幾件。
他把其中一件豎紋格子的淺色襯衫拿給金智秀。
如果兩人相處更久,這姑娘能讓他替自己擦幹水痕,不過現在嘛,她還是短暫放下了遊戲,收拾一番才出來。
楊一斌的襯衫顯然大了不少,以至於襯衫直接遮到了大腿位置。
而且也顯得有點肥,穿在她身上咣咣當當的。
不過金智秀顯然很喜歡這樣打扮,因為感覺穿著隨意,沒有太多約束,比較自由。
“老公,我洗完了,我先躺著了。”她很快就躺在床上,繼續她未競的遊戲大業。
感覺智秀有點像長不大的孩子,多少需要他多操心。
“智秀,你要吃宵夜嗎?”
“要,我要吃炸醬麵和炸雞,謝謝老公。”
這麽吃的話,是不是容易發胖?
楊一斌也沒多想,很快就打電話讓酒店服務人員送上來一份豐盛的宵夜。
好家夥,等東西送上來後。
楊一斌第一次體會到喂飯的“樂趣”。
“老公,我要吃那個年糕。”智秀靠在床頭上,嘴裏隻要有食物,她的眼睛就粘在手機的遊戲上。
楊一斌故意把一份烤腸喂給她,問道:
“智秀,年糕好吃嗎?”
智秀漫不經心地吃著,連聲說好吃。
這傻妮子,大概都食不知味了。
楊一斌又喂了一個蝦餃,繼續問道:
“魚糕好不好吃?”
“嗯嗯,魚糕好吃。”
“炸茄子好不好吃?”
“……好吃。”
不過等智秀吃好了,拒絕接受投喂之後,才說道:
“老公,我要吃年糕,你給我吃烤腸,我要吃魚糕,你給我吃蝦餃,這樣真的好嗎?”
……
感情你都知道。
楊一斌問她:
“那你都知道,怎麽不拆穿我啊?”
“不能拆穿,拆穿了就沒有人喂飯了,嘻嘻,謝謝老公。”
一直以為智秀是傻瓜,沒想到傻瓜竟是我自己。
智秀把遊戲打到一個關口,總算是想起關心他來了——
“老公,你想吃什麽?我喂你。”
楊一斌把她抱在懷裏,低聲在她耳邊說:
“我想吃你……”
智秀開心地直晃腦袋,嘻嘻笑道:
“那老公不能因為我暴露了本性而嫌棄我,好不好?以後還要這樣寵我好不好?”
“好!”
這幼稚鬼馬上就把被子拉過來,把兩人都蓋住,笑著說:
“那老公咱們玩捉迷藏。”
不知道這捉迷藏是怎麽玩的,咱也沒玩過,咱也不敢猜。
總之沒過一會兒,便聽到智秀很溫柔地說道:
“老公,嗯~,qing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