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莫一個小時過去。
星海唱片演藝部,周麗萍的辦公室。
齊洛坐在沙發上,手裏端著茶杯,偶爾一小口一小口喝著茶。
就在剛才,周麗萍給他上了一課,內容之豐富是他進入娛樂圈半年來之最。
此時。
齊洛也明白過來。
他的率性而為看似是開心了。
但後果很嚴重。
首先公司會提高投資他的風險評價。
其次是這麽做隻能是吸引更多人來抹黑他、吃他的流量。
然後是敗壞路人緣,因為華人接受的文化並不傾向於認可太有個性的人。
最後的結果就是齊洛要麽和光同塵,要麽就是走一條前人走過但走不通的路。
“阿洛,盧正算天才吧?他前期也是任性得很,最後呢?天王苗子變一線,一線變糊咖,現在就依靠版權收入混飯吃,偶爾去錄錄節目捧新人。”
“你再數一數華娛樂壇的巨星,哪一個會像你這麽任性?”
周麗萍總結起來,還舉了例子說明。
盧正,九十年代的最強新人,星海唱片永遠的痛。
當年他出道也是聲勢嚇人、自己更是才華橫溢,最後得罪的圈內人太多、路人緣也很一般,最紅的時候也隻是成就一線。
放眼華語歌壇,周麗萍就看不到個性十足的天王巨星。
齊洛認同這一點。
但……
“萍姐,你是覺得我有成為天王的可能?”
齊洛突然問道。
周麗萍:???
她說的是這個意思嗎?
她說的是:齊洛這麽搞下去,原本一線的期望會被調低到二線,二線就……還是二線?
嘶~~
這麽一看,形象和原創歌曲打底的齊洛,在這個幾乎不可能出現天王天後的時代,還真就有任性妄為的資格。
再努力也是一線,再擺爛也起碼是個二線,為什麽不活得開心點?
齊洛的邏輯,簡直無懈可擊。
但周麗萍頭皮有點麻:“話不是這麽說的,機會再小,那也是機會啊,而且你這麽做,你反而會吸引到更多人來抹黑你,伱樹敵會越來越多。”
“我如果忍了,那麽我自己憋屈,我會不開心;我不忍,別人雖然也會來抹黑我,我也會煩躁,但我開心了,那我為什麽要忍?”
齊洛很認真。
他從小到大就是這個性格。
還有。
半年的娛樂圈生涯讓齊洛對這個行業有了自己的看法,他沒有係統的時候都敢經常頂著領導“釋放本性”,有了係統,那還用想?
“你是拿自己的前途在賭!”
周麗萍發現辯不過齊洛,氣得小胖臉都紅了:“你這麽做,公司的宣發很難做,程總那邊說不定……”
話還沒說完。
周麗萍辦公室的電話就響了起來。
“程總?”
“你不能這樣,資金不是已經批給我了嗎?”
“阿洛?您聽我說,阿洛這件事也不是很嚴重……”
“我懂,但《勳章》之後,我們還有《歲月神偷》可以銜接上。”
“您這話我就不愛聽了,哪個搞藝術的沒點脾氣?阿洛就是性子急了點,他比那些胡來的偶像好多了。”
“我不管,你批的資金我已經花出去了,財務給乙方打款就行。”
接起電話。
周麗萍恨不得給自己的烏鴉嘴一巴掌。
她一發現齊洛出事就連忙離開程建武,喊來齊洛之後還沒溝通就開始“撒錢”,沒想到還是來不及。
掛斷電話之後。
周麗萍整個人癱坐在沙發上:“程總要你去他的辦公室。”
“行。”
齊洛也不囉嗦。
事情的後果之嚴重確實是他沒想過的。
但齊洛還是有自信麵對這些後果。
可惜的是。
齊洛還是低估了程建武此時的決心。
他一進門,還沒落座,聽到的第一句話就是:“齊洛,公司需要和重新簽訂合約。”
……
“砰!”
幾天之內,齊洛第三次從總監辦公室摔門而出。
“阿洛?”
等在外麵的周麗萍被嚇了一跳。
“萍姐……”
齊洛欲言又止。
“程總怎麽說?”周麗萍是真的擔心。
“他要我簽新合約。”
齊洛咬了咬牙,腳步不停,朝著公司外麵走出。
周麗萍連忙跟上:“新合約?條款不行嗎?不可能啊!”
“提高分成、增加宣發資源、延長年限、違約金翻倍、還給我簽約金。”
齊洛一邊走一邊說。
“這不是很好嗎?”
到了電梯門口,周麗萍都淩亂了。
旗下歌手的價值可能在合約期內超過違約金,星海唱片自然是要重新和歌手簽訂合約,但作為業內龍頭,公司真沒有什麽壓低分成之類的騷操作,而是想要選擇雙贏。
齊洛為什麽不答應?
沒道理啊。
但。
“他要在合約裏添加七條限製條款!”
齊洛氣得牙癢癢。
程建武倒是想得美。
如果他齊洛簽了新的合約,以後敢親自上場和樂評人對線、或者發一發“別粉我、沒結果”的言論,一整年賺的錢可能都要賠回給星海唱片。
程建武要的是齊洛以後乖乖聽話,而且程總不相信齊洛了,他要把這些條款明明白白的寫進合約裏。
齊洛不聽話,那就“賠償公司損失”。
這怎麽能忍?
這是把齊洛當傻子呢。
哪個歌手會允許這些賠償性條款存在於合約裏?
出了公司,齊洛在路上把程建武給的條款一個個說給經紀人萍姐聽,想知道對方怎麽看、是不是站在他這一邊。
“娛樂圈沒有類似這種條款,因為很難界定是否違約,你的收益又都是由公司發放……”
周麗萍也看明白了,她嚴肅的說道:“阿洛,你不能簽。”
“廢話,他是想給我拴上一條狗鏈,他想讓我當狗!”
齊洛肺都快氣炸了。
娛樂圈的合約有很多坑。
其中一種最大的坑就是“賠償性質條款”。
比方說。
齊洛說出了損害公司利益的公開言論,什麽叫“損害公司利益”?
到時候還不是強勢的甲方公司說了算?
歌手怎麽反抗?隻能打官司。
官司一打就是長年累月,哪個歌手敢這麽做?
所以哪個歌手都不會允許合約裏麵存在過分的“懲罰性條款”。
如果隻是類似於“齊洛違法犯罪就要賠償”這種條款,他敢簽。
像這種模糊的合約條款,齊洛用“拴狗鏈”來形容是再貼切不過的。
但。
齊洛腦海裏又不由得浮現出程建武的威脅。
鑒於他齊洛這段時間的表現、鑒於星海唱片的品牌公信力,由星海唱片來約束齊洛是程建武能接受的。
他敢不接受,星海唱片就會停下他最近的宣發,俗稱:雪藏。
“這是成名的最後一道坎。”
跟著齊洛回到小公寓宿舍,周麗萍默默幫著齊洛倒了杯茶,心裏麵浮現出這個評價。
最後的坎,邁過去就海闊天空,邁不過去就是淒慘的打工人。
讓周麗萍可惜的是——齊洛原本是有資格不需要挑戰這一道坎的。
星海唱片演藝部,周麗萍的辦公室。
齊洛坐在沙發上,手裏端著茶杯,偶爾一小口一小口喝著茶。
就在剛才,周麗萍給他上了一課,內容之豐富是他進入娛樂圈半年來之最。
此時。
齊洛也明白過來。
他的率性而為看似是開心了。
但後果很嚴重。
首先公司會提高投資他的風險評價。
其次是這麽做隻能是吸引更多人來抹黑他、吃他的流量。
然後是敗壞路人緣,因為華人接受的文化並不傾向於認可太有個性的人。
最後的結果就是齊洛要麽和光同塵,要麽就是走一條前人走過但走不通的路。
“阿洛,盧正算天才吧?他前期也是任性得很,最後呢?天王苗子變一線,一線變糊咖,現在就依靠版權收入混飯吃,偶爾去錄錄節目捧新人。”
“你再數一數華娛樂壇的巨星,哪一個會像你這麽任性?”
周麗萍總結起來,還舉了例子說明。
盧正,九十年代的最強新人,星海唱片永遠的痛。
當年他出道也是聲勢嚇人、自己更是才華橫溢,最後得罪的圈內人太多、路人緣也很一般,最紅的時候也隻是成就一線。
放眼華語歌壇,周麗萍就看不到個性十足的天王巨星。
齊洛認同這一點。
但……
“萍姐,你是覺得我有成為天王的可能?”
齊洛突然問道。
周麗萍:???
她說的是這個意思嗎?
她說的是:齊洛這麽搞下去,原本一線的期望會被調低到二線,二線就……還是二線?
嘶~~
這麽一看,形象和原創歌曲打底的齊洛,在這個幾乎不可能出現天王天後的時代,還真就有任性妄為的資格。
再努力也是一線,再擺爛也起碼是個二線,為什麽不活得開心點?
齊洛的邏輯,簡直無懈可擊。
但周麗萍頭皮有點麻:“話不是這麽說的,機會再小,那也是機會啊,而且你這麽做,你反而會吸引到更多人來抹黑你,伱樹敵會越來越多。”
“我如果忍了,那麽我自己憋屈,我會不開心;我不忍,別人雖然也會來抹黑我,我也會煩躁,但我開心了,那我為什麽要忍?”
齊洛很認真。
他從小到大就是這個性格。
還有。
半年的娛樂圈生涯讓齊洛對這個行業有了自己的看法,他沒有係統的時候都敢經常頂著領導“釋放本性”,有了係統,那還用想?
“你是拿自己的前途在賭!”
周麗萍發現辯不過齊洛,氣得小胖臉都紅了:“你這麽做,公司的宣發很難做,程總那邊說不定……”
話還沒說完。
周麗萍辦公室的電話就響了起來。
“程總?”
“你不能這樣,資金不是已經批給我了嗎?”
“阿洛?您聽我說,阿洛這件事也不是很嚴重……”
“我懂,但《勳章》之後,我們還有《歲月神偷》可以銜接上。”
“您這話我就不愛聽了,哪個搞藝術的沒點脾氣?阿洛就是性子急了點,他比那些胡來的偶像好多了。”
“我不管,你批的資金我已經花出去了,財務給乙方打款就行。”
接起電話。
周麗萍恨不得給自己的烏鴉嘴一巴掌。
她一發現齊洛出事就連忙離開程建武,喊來齊洛之後還沒溝通就開始“撒錢”,沒想到還是來不及。
掛斷電話之後。
周麗萍整個人癱坐在沙發上:“程總要你去他的辦公室。”
“行。”
齊洛也不囉嗦。
事情的後果之嚴重確實是他沒想過的。
但齊洛還是有自信麵對這些後果。
可惜的是。
齊洛還是低估了程建武此時的決心。
他一進門,還沒落座,聽到的第一句話就是:“齊洛,公司需要和重新簽訂合約。”
……
“砰!”
幾天之內,齊洛第三次從總監辦公室摔門而出。
“阿洛?”
等在外麵的周麗萍被嚇了一跳。
“萍姐……”
齊洛欲言又止。
“程總怎麽說?”周麗萍是真的擔心。
“他要我簽新合約。”
齊洛咬了咬牙,腳步不停,朝著公司外麵走出。
周麗萍連忙跟上:“新合約?條款不行嗎?不可能啊!”
“提高分成、增加宣發資源、延長年限、違約金翻倍、還給我簽約金。”
齊洛一邊走一邊說。
“這不是很好嗎?”
到了電梯門口,周麗萍都淩亂了。
旗下歌手的價值可能在合約期內超過違約金,星海唱片自然是要重新和歌手簽訂合約,但作為業內龍頭,公司真沒有什麽壓低分成之類的騷操作,而是想要選擇雙贏。
齊洛為什麽不答應?
沒道理啊。
但。
“他要在合約裏添加七條限製條款!”
齊洛氣得牙癢癢。
程建武倒是想得美。
如果他齊洛簽了新的合約,以後敢親自上場和樂評人對線、或者發一發“別粉我、沒結果”的言論,一整年賺的錢可能都要賠回給星海唱片。
程建武要的是齊洛以後乖乖聽話,而且程總不相信齊洛了,他要把這些條款明明白白的寫進合約裏。
齊洛不聽話,那就“賠償公司損失”。
這怎麽能忍?
這是把齊洛當傻子呢。
哪個歌手會允許這些賠償性條款存在於合約裏?
出了公司,齊洛在路上把程建武給的條款一個個說給經紀人萍姐聽,想知道對方怎麽看、是不是站在他這一邊。
“娛樂圈沒有類似這種條款,因為很難界定是否違約,你的收益又都是由公司發放……”
周麗萍也看明白了,她嚴肅的說道:“阿洛,你不能簽。”
“廢話,他是想給我拴上一條狗鏈,他想讓我當狗!”
齊洛肺都快氣炸了。
娛樂圈的合約有很多坑。
其中一種最大的坑就是“賠償性質條款”。
比方說。
齊洛說出了損害公司利益的公開言論,什麽叫“損害公司利益”?
到時候還不是強勢的甲方公司說了算?
歌手怎麽反抗?隻能打官司。
官司一打就是長年累月,哪個歌手敢這麽做?
所以哪個歌手都不會允許合約裏麵存在過分的“懲罰性條款”。
如果隻是類似於“齊洛違法犯罪就要賠償”這種條款,他敢簽。
像這種模糊的合約條款,齊洛用“拴狗鏈”來形容是再貼切不過的。
但。
齊洛腦海裏又不由得浮現出程建武的威脅。
鑒於他齊洛這段時間的表現、鑒於星海唱片的品牌公信力,由星海唱片來約束齊洛是程建武能接受的。
他敢不接受,星海唱片就會停下他最近的宣發,俗稱:雪藏。
“這是成名的最後一道坎。”
跟著齊洛回到小公寓宿舍,周麗萍默默幫著齊洛倒了杯茶,心裏麵浮現出這個評價。
最後的坎,邁過去就海闊天空,邁不過去就是淒慘的打工人。
讓周麗萍可惜的是——齊洛原本是有資格不需要挑戰這一道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