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歌壇、甚至世界歌壇沒落就有“翻唱逼死原唱”這種現象的原因。
特別是那些沒背景、靈感爆炸寫出一首好歌的草根,他們很多時候都保不住自己歌曲的翻唱權,然後就被上演了一出“翻唱比原唱紅”的尷尬境地。
齊洛簽約的是星海唱片,還展現出超絕的天賦,星海唱片肯定會在這一塊把他保護得很好。
但大公司也會出現力有未逮的時候。
比如說祝憲海的運營團隊隻是想做宣發、順便報複一下星海唱片這幾天對他們的報複。
不料。
這一條微博引發了一群圈內人的下場。
竇晉琛:“隻要不用在商業盈利上麵,個人認為發布翻唱版本並不應該受到限製。”
劉義庭:“商演不唱、上綜藝也不唱、在各種舞台更不會唱,隻是出於喜愛錄製自己的版本,我覺得還是可以接受的。”
林林詩諾:“嗬嗬,製作自己的翻唱版本,說的是不謀取商業利益,但發布到各大平台還不是為了圈粉?”
張毅涵:“我個人還是覺得必須獲得授權,當然,如果是普通聽眾就可以接受。”
一開始表態的是簽約藍田娛樂的竇晉琛和劉義庭,兩人都是一線歌手,後者還是號稱“創作才子”的、留學歸來的聲樂高材生。
再接著是林詩諾、張毅涵出來為齊洛說話,他們是星海唱片一係。
最後就是……
“不拿去賺錢的翻唱,那就是私下的娛樂。”
“對啊,齊洛出數字專輯的話,我肯定會買,我買了我還不能唱著玩嗎?”
“諾姐都說了,其他歌手翻唱阿洛的歌就是為了圈粉,你們還睜著眼睛說瞎話?”
“那齊洛怕什麽?他唱得好,他就不需要擔心別人唱了能超過他。”
“臥槽,這一波我支持拳王,人家辛辛苦苦寫出來的歌,憑什麽給其他歌手拿來翻唱圈粉?”
歌迷下場,大家分為兩派。
一派就是翻唱有理,我買你專輯,我還不能唱了?而且我不是為了賺錢而翻唱,這是不分路人和明星的。
另一派就是認為公眾人物進行翻唱就必須取得版權,因為他們發布自己的翻唱版本是為了圈粉,圈粉就是為了賺錢,這裏麵有商業利益。
等齊洛知道這消息,微博已經吵了起來。
他一眼就看出這件事背後有推手。
業內都默認隻要出道的歌手,進行翻唱就必須獲取授權。
現在這群強詞奪理的歌手是真的不要臉。
但默認就隻是默認,這算潛規則,人家不想遵守,星海唱片就隻能發現一例就發一封律師函。
律師函發得多了,感覺就好像星海唱片在“破壞”歌壇的一團和氣,就顯得犯錯的反而是他們。
這就……
“阿洛,你千萬別表態,這件事由公司來處理就行。”
齊洛正想著給出反應的時候,經紀人周麗萍迅速趕來。
看到齊洛已經捧起手機,周麗萍先是膽顫,再發現微博上麵還沒有齊洛的回應,她才鬆了口氣。
“誰搞我?”
齊洛這段時間接觸到了很多娛樂圈的齷蹉,第一句話就問到了關鍵。
“藍田娛樂、麥穗音樂,還有奇異果和魔都衛視都偏向於你給《最強新聲代》的選手進行授權,這件事很複雜……”
周麗萍巴拉巴拉說了一大堆。
齊洛則是皺了皺眉頭,陷入短暫的沉默。
這種事其實也和他的風頭太盛有關。
如果齊洛隻是一首好歌發出來,其實歌壇認可這種一曲成名的事情。
但抵不住他連發好三首,把新歌榜前三壟斷了還沒完,總榜那邊也啟動了衝刺。
還有就是。
業內人都知道他齊洛除了這三首歌之外還有一些好歌等著發行。
誰頂得住?
誰能不眼饞?
你齊洛都這麽多好歌了,為什麽不給大家翻唱個一兩首?
大家這可是在幫你出名、幫伱讓歌曲更有知名度。
用齊洛的角度看去,這就是一群蒼蠅看到蛋糕,它們忍不住想要撲上來。
如果他進行翻唱授權,不需要兩三天就會有一大堆“翻唱逼死原唱”的人跳出來。
然後呢?
翻唱的版本多了,很多聽眾可能就連原唱是誰都不知曉。
到了那個時候,齊洛能獲得的收益會近乎腰斬。
他傻了才會放開翻唱授權。
隻是……
“魔都衛視?”
齊洛先問道。
經紀人點了點頭。
他再問道:“奇異果視頻?”
周麗萍又點了點頭。
“嗬,他們想要什麽?”
齊洛心裏有一股怨氣。
他和魔都衛視的合作一直很不錯,而奇異果也是吃了《藍白對抗》的“油漆”熱度,這兩家竟然都下場想推動他鬆口授權翻唱,這絕對算得上背後插了他齊洛一刀。
“不算是魔都衛視,是孟導想讓你把歌曲授權給節目組其他選手使用,最好是能夠讓你每一期的對手都唱你的歌和你pk。”
周麗萍皺著眉頭:“奇異果的要求很過分,他們要求在《一張專輯的誕生》之中加入一些歌手,這些歌手可以獲得你的歌曲翻唱授權。”
“我知道了。”
齊洛再拿出手機,心裏在思索著。
周麗萍一看就知道壞菜:“阿洛,你這次千萬別任性,這裏麵也有宣發的因素。”
“嗯。”
齊洛把手機當做玩具甩來甩去,敷衍式的回了一聲,然後打開係統界麵。
巨星補償係統——
玩家:齊洛
粉絲:847191
積分:1654
功能:【抽獎】
物品:歌曲-《給所有知道我名字的人》、歌曲-《如果有來生》、歌曲-《易燃易爆炸》……
隻是一天過去,他的粉絲就又漲了過萬。
積分卻隻是多了一千出頭。
而且。
【您的粉絲數量-1,您獲得了1點積分。】
【您的粉絲數量-1,您獲得了1點積分。】
……
這些積分大多數是這一輪“翻唱”爭論帶來的,齊洛的粉絲群體裏麵竟然有一大批“翻唱有理”的擁護者。
這一秒。
齊洛就有點蠢蠢欲動了。
他本人、甚至他認為整個音樂圈隻要是正常人,都理應認同“普通聽眾不拿來賺錢就可以隨便翻唱、公眾人物就必須尊重原創”的觀點。
原創者如果是每寫出一首有走紅趨勢的歌曲就被大明星拿去所謂的“不盈利性質的翻唱”,然後不僅沒有注明原唱還整天宣傳著“某某某唱xx歌猶如天籟”這種通稿,那就是殺人於無形。
這是不對的!
如果原唱都不願意授權翻唱,一群所謂的明星還跑來利用普通聽眾進行倒逼,那就不僅僅是壞,還有點流膿。
“希寧先生有詩曰: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我又能表明心跡又能賺點積分,我難道還不敢開炮?”
“勞資管你個屁的宣發!”
齊洛還是看清了自己的內心。
他沒得係統之前就認為應該尊重原創,得了係統沒道理放過這個“勸退”三觀不合粉絲的好機會。
在周麗萍變得惆悵擔憂的注視下,齊洛登錄了自己的微博大號。
特別是那些沒背景、靈感爆炸寫出一首好歌的草根,他們很多時候都保不住自己歌曲的翻唱權,然後就被上演了一出“翻唱比原唱紅”的尷尬境地。
齊洛簽約的是星海唱片,還展現出超絕的天賦,星海唱片肯定會在這一塊把他保護得很好。
但大公司也會出現力有未逮的時候。
比如說祝憲海的運營團隊隻是想做宣發、順便報複一下星海唱片這幾天對他們的報複。
不料。
這一條微博引發了一群圈內人的下場。
竇晉琛:“隻要不用在商業盈利上麵,個人認為發布翻唱版本並不應該受到限製。”
劉義庭:“商演不唱、上綜藝也不唱、在各種舞台更不會唱,隻是出於喜愛錄製自己的版本,我覺得還是可以接受的。”
林林詩諾:“嗬嗬,製作自己的翻唱版本,說的是不謀取商業利益,但發布到各大平台還不是為了圈粉?”
張毅涵:“我個人還是覺得必須獲得授權,當然,如果是普通聽眾就可以接受。”
一開始表態的是簽約藍田娛樂的竇晉琛和劉義庭,兩人都是一線歌手,後者還是號稱“創作才子”的、留學歸來的聲樂高材生。
再接著是林詩諾、張毅涵出來為齊洛說話,他們是星海唱片一係。
最後就是……
“不拿去賺錢的翻唱,那就是私下的娛樂。”
“對啊,齊洛出數字專輯的話,我肯定會買,我買了我還不能唱著玩嗎?”
“諾姐都說了,其他歌手翻唱阿洛的歌就是為了圈粉,你們還睜著眼睛說瞎話?”
“那齊洛怕什麽?他唱得好,他就不需要擔心別人唱了能超過他。”
“臥槽,這一波我支持拳王,人家辛辛苦苦寫出來的歌,憑什麽給其他歌手拿來翻唱圈粉?”
歌迷下場,大家分為兩派。
一派就是翻唱有理,我買你專輯,我還不能唱了?而且我不是為了賺錢而翻唱,這是不分路人和明星的。
另一派就是認為公眾人物進行翻唱就必須取得版權,因為他們發布自己的翻唱版本是為了圈粉,圈粉就是為了賺錢,這裏麵有商業利益。
等齊洛知道這消息,微博已經吵了起來。
他一眼就看出這件事背後有推手。
業內都默認隻要出道的歌手,進行翻唱就必須獲取授權。
現在這群強詞奪理的歌手是真的不要臉。
但默認就隻是默認,這算潛規則,人家不想遵守,星海唱片就隻能發現一例就發一封律師函。
律師函發得多了,感覺就好像星海唱片在“破壞”歌壇的一團和氣,就顯得犯錯的反而是他們。
這就……
“阿洛,你千萬別表態,這件事由公司來處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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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齊洛已經捧起手機,周麗萍先是膽顫,再發現微博上麵還沒有齊洛的回應,她才鬆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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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麗萍巴拉巴拉說了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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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頂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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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這可是在幫你出名、幫伱讓歌曲更有知名度。
用齊洛的角度看去,這就是一群蒼蠅看到蛋糕,它們忍不住想要撲上來。
如果他進行翻唱授權,不需要兩三天就會有一大堆“翻唱逼死原唱”的人跳出來。
然後呢?
翻唱的版本多了,很多聽眾可能就連原唱是誰都不知曉。
到了那個時候,齊洛能獲得的收益會近乎腰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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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
“魔都衛視?”
齊洛先問道。
經紀人點了點頭。
他再問道:“奇異果視頻?”
周麗萍又點了點頭。
“嗬,他們想要什麽?”
齊洛心裏有一股怨氣。
他和魔都衛視的合作一直很不錯,而奇異果也是吃了《藍白對抗》的“油漆”熱度,這兩家竟然都下場想推動他鬆口授權翻唱,這絕對算得上背後插了他齊洛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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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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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麗萍一看就知道壞菜:“阿洛,你這次千萬別任性,這裏麵也有宣發的因素。”
“嗯。”
齊洛把手機當做玩具甩來甩去,敷衍式的回了一聲,然後打開係統界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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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847191
積分: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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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歌曲-《給所有知道我名字的人》、歌曲-《如果有來生》、歌曲-《易燃易爆炸》……
隻是一天過去,他的粉絲就又漲了過萬。
積分卻隻是多了一千出頭。
而且。
【您的粉絲數量-1,您獲得了1點積分。】
【您的粉絲數量-1,您獲得了1點積分。】
……
這些積分大多數是這一輪“翻唱”爭論帶來的,齊洛的粉絲群體裏麵竟然有一大批“翻唱有理”的擁護者。
這一秒。
齊洛就有點蠢蠢欲動了。
他本人、甚至他認為整個音樂圈隻要是正常人,都理應認同“普通聽眾不拿來賺錢就可以隨便翻唱、公眾人物就必須尊重原創”的觀點。
原創者如果是每寫出一首有走紅趨勢的歌曲就被大明星拿去所謂的“不盈利性質的翻唱”,然後不僅沒有注明原唱還整天宣傳著“某某某唱xx歌猶如天籟”這種通稿,那就是殺人於無形。
這是不對的!
如果原唱都不願意授權翻唱,一群所謂的明星還跑來利用普通聽眾進行倒逼,那就不僅僅是壞,還有點流膿。
“希寧先生有詩曰: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我又能表明心跡又能賺點積分,我難道還不敢開炮?”
“勞資管你個屁的宣發!”
齊洛還是看清了自己的內心。
他沒得係統之前就認為應該尊重原創,得了係統沒道理放過這個“勸退”三觀不合粉絲的好機會。
在周麗萍變得惆悵擔憂的注視下,齊洛登錄了自己的微博大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