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藝術的人都比較感性。


    林詩諾在很多人眼裏並不討喜。


    因為她浪費自己原本很好的天賦、眼睛裏總是盯著錢看,大部分人都覺得她就是個賺錢機器。


    齊洛也是這麽想的,當林大姐湊近過來的時候,他很懵。


    “你很討厭我!”


    林詩諾語氣中有很多怨氣:“為什麽?我就那一次錄歌做得不好,後麵已經道歉了,還幫你站台做一專宣發。”


    “我們個性不同吧。”


    事到如今,齊洛也是明白林詩諾在攤牌,他也不藏著掖著:“但我現在不排斥跟諾姐你正常合作。”


    “我們有什麽不同?”


    林詩諾又倒了一杯紅酒,盤起腳坐在沙發上,姿勢中有一絲慵懶,但神情之中滿滿都是攻擊性。


    不等齊洛回答,她就自嘲道:“你是想說,你看不上我這種鑽到錢眼裏的女人,你覺得我在敷衍伱的作品,對吧?”


    “不算看不起,隻是生活態度不同。”


    齊洛不是藏頭露尾的人。


    沒錯。


    他就是覺得林詩諾這個人太勢利了,像一朵外表鮮豔內裏卻充滿銅臭味的花兒。


    這種花,齊洛真心不想去接觸,也不想去剝開來看到一定會失望的一幕。


    誰料。


    林詩諾能成天後,要說她完全是沒實力沒天賦,那也是假的。


    一樣米養百樣人,林詩諾愛錢不假,但她認真的時候也是一個好歌手。


    “傑哥,話筒給我,《易燃易爆炸》!”


    林詩諾看了齊洛一眼,卻是不再說話,而是站起身來對著鄭宵傑說道。


    今晚的她準備火力全開。


    剛才說的話、喝的酒,林詩諾也有為接下來的演唱做準備的意思。


    她又不是什麽都不懂的“技術型”歌手,她會唱歌,她很有天賦,她隻是為了賺錢而放棄了大部分的藝術追求罷了。


    她對著齊洛打明牌。


    她確實是看重齊洛的音樂天賦才蹭過來交朋友的。


    但她能證明自己足以唱好齊洛的歌。


    林詩諾閉上眼睛。


    等到前奏響罷。


    “盼我瘋魔”


    “還盼我孑孓不獨活”


    ……


    嘩~~


    不僅是齊洛,就算是莫昱、鄭宵傑這群星海唱片的同事,此刻也聽得出林詩諾的用心。


    如果說齊洛的版本有一種絕世獨立、睥睨、不忿和傲然的姿態。


    那麽林詩諾唱的《易燃易爆炸》就是幽怨之中帶著堅定、堅定之中又帶著一絲迷茫,是很複雜的女性心態。


    一曲唱罷。


    林詩諾坐回到齊洛身邊,挑了挑眉:“怎麽樣?”


    “厲害。”


    齊洛給對方鼓了鼓掌。


    隻聽剛才的歌曲,林詩諾確實展現了天後的實力。


    “我們合作吧。”


    林詩諾興奮了起來:“我知道你不喜歡跑宣發跑商演這些,但我可以啊,你如果有適合女聲演繹的歌曲,你可以交給我,以我的人氣和實力,你的收益絕對不會少。”


    林詩諾遞出了橄欖枝。


    她就是這麽一個人,碰到看好的音樂人,她就會用心結交,然後用自己的天賦和產生的利益來做交換。


    齊洛有好歌,她林詩諾有拚勁,大家合作一把,肯定是雙贏的局麵。


    這個提議一說出來,林詩諾就看到齊洛陷入了思考。


    從齊洛的角度分析,事情就確實是這樣。


    天後很拚,他齊洛發了一專之後名氣和實力也是圈內人極為認可。


    而且他懶,他還開掛,係統的庫存之中還真就有不少歌曲適合林詩諾演繹。


    兩個人合作,確實可以是雙贏。


    那麽……


    “詞曲編,30%,盈利性演出唱到這首歌,我也要抽成,具體比例詳談。”


    齊洛提出了自己的條件。


    他是想給係統庫存的女聲歌曲找演唱者,但他也不會賤賣。


    林詩諾愣住了。


    你齊洛不是藝術家性格嗎?


    剛才我們倆不是合作得很好嗎?


    你這就談錢?很傷感情的呀!


    還有。


    現在國家雖然關於詞曲版權侵權賠償判定標準是詞作者8%、曲作者12%,但業內合約不是這麽簽的,而且編曲這個崗位拿不了分成。


    盈利性演出還要抽成就更過分。


    現在的華語歌壇,哪個歌手會在盈利性演出的時候給詞曲作者分錢?


    “你這太獅子大開口了吧!”


    林詩諾氣得臉都紅了。


    她這一段時間可是退了好幾步,今晚還特意調整了狀態展現出自己的實力,齊洛連歌曲都沒拿出來,就要求這個比例,那何止是獅子大開口,簡直是在破壞圈內規矩。


    頂級詞曲作者才能在銷售利潤這一塊切下20%,這是極少數人的權利,齊洛要把編曲都算進去,切的是30%。


    這也就算了。


    歌手要的是人氣,是利用歌曲賺到人氣、保持曝光率之後去跑商演錄節目參加活動和接代言。


    齊洛要求在盈利性場合也要收授權費,林詩諾怎麽敢答應?她要是答應了,其他詞曲作者也會跟著提出要求,說不定圈內會引起風浪。


    “我不可能答應這些條件。”


    林詩諾快瘋了,語氣卻是斬釘截鐵。


    “會有人答應的。”齊洛也是很鎮定。


    《易燃易爆炸》是確實適合找“外援”幫著做宣發,但原唱授權的歌曲,他還是選擇相信係統出品的質量。


    況且這是齊洛第一次授權出去的原唱歌曲,他必須立下標準。


    如果林詩諾得到的條件太寬鬆,其他人呢?


    星海唱片真就沒什麽劉詩諾、王詩諾之類的人嗎?


    不可能的!


    隻要敢放開授權,隻要這些歌的成績不錯,齊洛接下來就會見識到“歌手邀歌的100種方式”。


    所以他必須立下標準,因為對係統歌曲的信心,這個標準還必須盡可能的高。


    “就算有人答應,別人有我的人氣高嗎?”


    林詩諾可是“為錢而生林天後”,從她手裏賺錢的難度那簡直是猶如登天。


    她咬了咬牙,道:“除非你的歌曲真的是誰唱誰紅,不然連二線歌手都不可能答應你這些條件,這是壞規矩的。”


    齊洛卻是早就有了心裏準備。


    他眨了眨眼,道:“艾莉是在簽在諾姐你的旗下吧?”


    林詩諾:???


    她心態有點崩。


    憑什麽哦。


    老娘豁出去來這邊邀歌,最後是工作室的李艾莉撿了便宜?


    還有。


    齊洛這小子算盤打得劈啪響。


    有李艾莉的合約在手,他把歌曲授權過來,林詩諾這個天後也得含淚幫著宣發。


    這一波就是齊式雙贏:他要贏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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