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代表的質疑主要集中在三點:
業主們的質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點:首先,關於違建認定沒有任何法律與事實依據,規劃部門沒有進行實地勘察和召開聽證會,不符合法律程序;第二,街道辦發動消防、環保、安檢部門聯合執法,純屬配合拆遷,在此過程中斷電、斷水、勸退工人,使得企業正常生產無法進行;第三也是最關鍵的問題在於,如果當初招商引資時默許違章建築存在,或者明知違建卻視而不見,現在因為居民投訴和拆遷需要而借用違建概念達到目的,那麽就屬於正府方麵嚴重欺詐!
白鈺皺眉道:“問題根源在於那塊地的土地性質,農田、宅基地、工業用地還是商業用地,不厘清這個就沒法談。”
李代表補充道:
“爭議最大的土地使用性質問題,當時我和老吳都參與過跟村委會的洽談,如果合同明確限製不準用於工業生產,企業絕對不可能入駐!請白市長看下合同複印件……裏麵第二款明確約定可以進來蓋廠房,按常識蓋了廠房就得生產,不然放那兒曬太陽嗎?還有在實際生產過程中村委會也沒有提出任何異議,那麽在麵臨拆遷的時候說我們違建,無非就想快速驅離、壓低補償,顯然是無理執法!”
“樓市長,集散中心有沒有當初土地置換協議,上麵怎麽規定的?”白鈺問道。
樓遙麵露尷尬,中心負責人道:
“協議……說得比較含糊,沒有涉及土地……土地性質問題……”
土地置換協議居然不提土地性質,那算啥協議?白鈺正待追問,眼角瞥見樓遙握著的筆晃了幾晃,頓時恍然大悟:
集散中心把土地置換協議搞丟了,根本拿不出來!
這幫昏庸無能的東西!怪不得從村委會到港口都急著請市領導出麵協商,拿不出原始證據到了法庭管你什麽理由必輸無疑。
白鈺反應何等之快,當即道:
“城中村混亂無序的管理本身就注定工商民攪成一團,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也許無關緊要,但如果排汙排廢弄得烏煙瘴氣,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存在安全隱患,執法部門的確有權查處。哪個在前哪個在後,執法是否合理,我想聽聽村委會的說法。”
頭一回在勳城市長麵前發言,村委會主任有些緊張,嗯了幾聲道:
“土地置換和開廠都是前任、前前任村委會談的,會議記錄和檔案資料不全,我們也不清楚當時雙方怎麽約定,落到紙麵(協議)確實隻寫了蓋廠房,沒說生產,這也是事實。考慮到上麵有街道辦確認,而且12家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為王金城中村經濟發展貢獻很大,拉動就業、消費也提高稅收,所以還是持保護態度……居民投訴、違建等等都是上級要求,我們隻負責具體實施……可能在實施過程中有急躁情緒,或者詮釋上級指示精神不到位,但的確沒有破壞或撕毀協議的主觀想法,白市長。”
吳代表輕蔑地說:“急躁情緒、精神不到位,看看,請領導們看看,我們做企業的上億資金就在這樣輕描淡寫當中折騰光了!”
“剛開始每畝100萬補償誰提的,後來30萬又是誰提的,依據分別是什麽?”白鈺問道。
村委會主任道:“100萬裏麵含搬遷、中止補償和停工損失,全部由村委會出;30萬不含市裏統一給的拆遷補償,是村委會就協議中止的錢,兩者不矛盾,也是貫徹落實上級要求,白市長。”
白鈺不動聲色道:“好,我們一層一級地談。村委會兩次提到上級要求,上級是不是王家屯街道辦啊?說說情況。”
街道辦主任無不幽怨地瞟了村委會負責人一眼,心想事先交代得好好的同舟共濟,被市長兩句話一說就慫了!
當下道:“白市長、各位領導,我代表王家屯街道辦對王金城中村12家企業廠區拆遷問題做個簡要匯報……”
白鈺打斷道:“沒必要從頭到尾複述一遍,你就說聯合執法和拆遷補償有什麽依據?”
“我專門請教過當初參與招商引資的街道辦老領導,”街道辦主任道,“協議條款特意寫蓋廠房其實是打擦邊球,也是雙方達成的默契,即農田土地性質不可以用作工業用途,但蓋廠房做倉庫沒關係,以此等於說……等於說……”
“等於說鑽了正策的空子。”樓遙一針見血道。
街道辦主任擦擦額頭的汗,道:“老領導的意思村委會不會明確禁止企業在廠房裏生產,但要注意影響不能弄出噪音、廢氣廢渣廢水等汙染,隻要沒人在意,街道辦本著民不舉官不究的原則……大致就是這個……剛開始企業還很注意也很低調,盡量降低噪音、夜裏不生產,各種工業垃圾也能得到及時處理,與周邊居民相安無事。後來漸漸的,可能有些企業轉手了,還有些企業轉產等等,情況變得糟糕起來,引發各種投訴、舉報以及居民與企業之間直接糾紛,派出所頻繁出警,相關部門多次協同處理搞得大家都非常累,鑒於這樣的情況街道辦要求村委會把動員搬遷工作提上日程,開出每畝100萬很有誠意的價格,他們卻以協議上明確35年為由不肯協商,所以……”
李代表懟道:“100萬就算有誠意麽?我們12家企業平均每畝投入成本都不止100萬,還沒計算費用、支出、停工損失!”
吳代表道:“況且錢不是問題,問題你們為了拆遷濫用行正權和執法權,很可怕的領導們,今天拆廠房,明天就敢拆民宅,權力濫用到最後就沒有他們不敢做的事!”
街道辦主任怒道:“歸根究底擾民和汙染環境就不對!”
“我們……”
李代表才說了兩個字被白鈺製止,道:
“整件事我已經聽明白了,多辯無益,下麵請各方談談訴求,即通過今天的座談會你想達到什麽目的,是不是?法庭判決後執行無非也是這樣,所以能坐到一起協商解決最好別撕得那麽難看,做生意講究和氣生財,市裏動員拆遷也要求穩定和諧,一切‘和’字為先。還請企業代表先來?”
李代表早有準備,拿出一頁材料讀道:
“根據雙方關於城中村土地使用協議,我方有以下三點要求,第一承認聯合執法違反程序並解除查封措施,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登報公開道歉;第二賠償因不當執法造成12家企業停工誤工損失合計七百六十萬元;第三雙方回到談判桌依據土地使用協議公平公正進行商談,合理考慮工廠搬遷帶來的損失不便等。如果滿足以上三點訴求,我方立即撤訴,取消網紅直播,停止在網絡宣傳此次事件。以上是我方的三點要求,特此向領導們匯報。”
街道辦主任嘲諷道:“你們哪是訴求,分明向我們下達最後通牒了。”
樓遙不悅地說:“正府工作做得不好,露出破綻,就得厚著臉皮被老百姓批評,罵幾句都無所謂!”
此言一出,本來也想加入戰團的村委會和相關管理部門都不敢吱聲。
類似這樣的場合,正府秘書長應該扮演居中調解角色,然而彭軍湖從開始起就保持沉默,大概深知不為白鈺所喜,在正府辦日益被邊緣化,索性來個徐庶進曹營一言不發。
副市長蔣躍進此番有雙重身份,一是涉及12家企業拆遷糾紛,分管工業副市長不能不出麵;二是番雲區是他的分工包片區,責任所在也必須露麵。然而他千真萬確提不起精神來,主要是調查陰影始終籠罩在頭上——
馬永標家人把控告信偷偷塞給俞晨傑,當晚市委書計和市長密談調查事宜,這些情況都有人通報給他了。
本來蔣躍進還有些滿不在乎,覺得自己是省管幹部,市委、市紀委沒權調查而且也沒必要接這個燙手山芋。誰知這段時間時隱時現的調查痕跡比如有人打印四名情婦購房賬戶的流水;有人了解深南集團收購手續;還有人把觸角伸到南方海運集團!
這一來蔣躍進慌了。
說明的確有人在調查,而且是秘密調查,不消說必定按俞晨傑、白鈺指示,省紀委不可能,市裏其他人沒這個膽!
關於馬永標,關於深南集團,內中玄機蔣躍進比誰都清楚,但他一個字都不能說。
事實上正因為他的守口如瓶,省裏那頭有人幫忙搞得妥妥帖帖,根本無須他操心。但如今麻煩出在市委,這倆外省幹部可是出了名的天不怕地不怕,即便嶺南都家一個從沒放在眼裏,一個之前公開對掐,倘若窮追不舍又如何是好?
蔣躍進心亂如麻,座談會各方說的話半個字都沒聽進去,反過來讓樓遙成為第一配角。
之後王金村委會、王家屯街道辦、番雲區副區長等相繼發言,無非都希望企業撤訴,有話好好說但又絕口不提答應企業代表所提的三項要求。
港口農用產品集散中心負責人則代表港口方麵提出,不管打不打官司,雙方和解還是司法執行,作為集體土地所有者,因40年租借期沒到故而不同意正府買斷補償,而要求繼續置換土地。
業主們的質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點:首先,關於違建認定沒有任何法律與事實依據,規劃部門沒有進行實地勘察和召開聽證會,不符合法律程序;第二,街道辦發動消防、環保、安檢部門聯合執法,純屬配合拆遷,在此過程中斷電、斷水、勸退工人,使得企業正常生產無法進行;第三也是最關鍵的問題在於,如果當初招商引資時默許違章建築存在,或者明知違建卻視而不見,現在因為居民投訴和拆遷需要而借用違建概念達到目的,那麽就屬於正府方麵嚴重欺詐!
白鈺皺眉道:“問題根源在於那塊地的土地性質,農田、宅基地、工業用地還是商業用地,不厘清這個就沒法談。”
李代表補充道:
“爭議最大的土地使用性質問題,當時我和老吳都參與過跟村委會的洽談,如果合同明確限製不準用於工業生產,企業絕對不可能入駐!請白市長看下合同複印件……裏麵第二款明確約定可以進來蓋廠房,按常識蓋了廠房就得生產,不然放那兒曬太陽嗎?還有在實際生產過程中村委會也沒有提出任何異議,那麽在麵臨拆遷的時候說我們違建,無非就想快速驅離、壓低補償,顯然是無理執法!”
“樓市長,集散中心有沒有當初土地置換協議,上麵怎麽規定的?”白鈺問道。
樓遙麵露尷尬,中心負責人道:
“協議……說得比較含糊,沒有涉及土地……土地性質問題……”
土地置換協議居然不提土地性質,那算啥協議?白鈺正待追問,眼角瞥見樓遙握著的筆晃了幾晃,頓時恍然大悟:
集散中心把土地置換協議搞丟了,根本拿不出來!
這幫昏庸無能的東西!怪不得從村委會到港口都急著請市領導出麵協商,拿不出原始證據到了法庭管你什麽理由必輸無疑。
白鈺反應何等之快,當即道:
“城中村混亂無序的管理本身就注定工商民攪成一團,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也許無關緊要,但如果排汙排廢弄得烏煙瘴氣,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存在安全隱患,執法部門的確有權查處。哪個在前哪個在後,執法是否合理,我想聽聽村委會的說法。”
頭一回在勳城市長麵前發言,村委會主任有些緊張,嗯了幾聲道:
“土地置換和開廠都是前任、前前任村委會談的,會議記錄和檔案資料不全,我們也不清楚當時雙方怎麽約定,落到紙麵(協議)確實隻寫了蓋廠房,沒說生產,這也是事實。考慮到上麵有街道辦確認,而且12家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為王金城中村經濟發展貢獻很大,拉動就業、消費也提高稅收,所以還是持保護態度……居民投訴、違建等等都是上級要求,我們隻負責具體實施……可能在實施過程中有急躁情緒,或者詮釋上級指示精神不到位,但的確沒有破壞或撕毀協議的主觀想法,白市長。”
吳代表輕蔑地說:“急躁情緒、精神不到位,看看,請領導們看看,我們做企業的上億資金就在這樣輕描淡寫當中折騰光了!”
“剛開始每畝100萬補償誰提的,後來30萬又是誰提的,依據分別是什麽?”白鈺問道。
村委會主任道:“100萬裏麵含搬遷、中止補償和停工損失,全部由村委會出;30萬不含市裏統一給的拆遷補償,是村委會就協議中止的錢,兩者不矛盾,也是貫徹落實上級要求,白市長。”
白鈺不動聲色道:“好,我們一層一級地談。村委會兩次提到上級要求,上級是不是王家屯街道辦啊?說說情況。”
街道辦主任無不幽怨地瞟了村委會負責人一眼,心想事先交代得好好的同舟共濟,被市長兩句話一說就慫了!
當下道:“白市長、各位領導,我代表王家屯街道辦對王金城中村12家企業廠區拆遷問題做個簡要匯報……”
白鈺打斷道:“沒必要從頭到尾複述一遍,你就說聯合執法和拆遷補償有什麽依據?”
“我專門請教過當初參與招商引資的街道辦老領導,”街道辦主任道,“協議條款特意寫蓋廠房其實是打擦邊球,也是雙方達成的默契,即農田土地性質不可以用作工業用途,但蓋廠房做倉庫沒關係,以此等於說……等於說……”
“等於說鑽了正策的空子。”樓遙一針見血道。
街道辦主任擦擦額頭的汗,道:“老領導的意思村委會不會明確禁止企業在廠房裏生產,但要注意影響不能弄出噪音、廢氣廢渣廢水等汙染,隻要沒人在意,街道辦本著民不舉官不究的原則……大致就是這個……剛開始企業還很注意也很低調,盡量降低噪音、夜裏不生產,各種工業垃圾也能得到及時處理,與周邊居民相安無事。後來漸漸的,可能有些企業轉手了,還有些企業轉產等等,情況變得糟糕起來,引發各種投訴、舉報以及居民與企業之間直接糾紛,派出所頻繁出警,相關部門多次協同處理搞得大家都非常累,鑒於這樣的情況街道辦要求村委會把動員搬遷工作提上日程,開出每畝100萬很有誠意的價格,他們卻以協議上明確35年為由不肯協商,所以……”
李代表懟道:“100萬就算有誠意麽?我們12家企業平均每畝投入成本都不止100萬,還沒計算費用、支出、停工損失!”
吳代表道:“況且錢不是問題,問題你們為了拆遷濫用行正權和執法權,很可怕的領導們,今天拆廠房,明天就敢拆民宅,權力濫用到最後就沒有他們不敢做的事!”
街道辦主任怒道:“歸根究底擾民和汙染環境就不對!”
“我們……”
李代表才說了兩個字被白鈺製止,道:
“整件事我已經聽明白了,多辯無益,下麵請各方談談訴求,即通過今天的座談會你想達到什麽目的,是不是?法庭判決後執行無非也是這樣,所以能坐到一起協商解決最好別撕得那麽難看,做生意講究和氣生財,市裏動員拆遷也要求穩定和諧,一切‘和’字為先。還請企業代表先來?”
李代表早有準備,拿出一頁材料讀道:
“根據雙方關於城中村土地使用協議,我方有以下三點要求,第一承認聯合執法違反程序並解除查封措施,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登報公開道歉;第二賠償因不當執法造成12家企業停工誤工損失合計七百六十萬元;第三雙方回到談判桌依據土地使用協議公平公正進行商談,合理考慮工廠搬遷帶來的損失不便等。如果滿足以上三點訴求,我方立即撤訴,取消網紅直播,停止在網絡宣傳此次事件。以上是我方的三點要求,特此向領導們匯報。”
街道辦主任嘲諷道:“你們哪是訴求,分明向我們下達最後通牒了。”
樓遙不悅地說:“正府工作做得不好,露出破綻,就得厚著臉皮被老百姓批評,罵幾句都無所謂!”
此言一出,本來也想加入戰團的村委會和相關管理部門都不敢吱聲。
類似這樣的場合,正府秘書長應該扮演居中調解角色,然而彭軍湖從開始起就保持沉默,大概深知不為白鈺所喜,在正府辦日益被邊緣化,索性來個徐庶進曹營一言不發。
副市長蔣躍進此番有雙重身份,一是涉及12家企業拆遷糾紛,分管工業副市長不能不出麵;二是番雲區是他的分工包片區,責任所在也必須露麵。然而他千真萬確提不起精神來,主要是調查陰影始終籠罩在頭上——
馬永標家人把控告信偷偷塞給俞晨傑,當晚市委書計和市長密談調查事宜,這些情況都有人通報給他了。
本來蔣躍進還有些滿不在乎,覺得自己是省管幹部,市委、市紀委沒權調查而且也沒必要接這個燙手山芋。誰知這段時間時隱時現的調查痕跡比如有人打印四名情婦購房賬戶的流水;有人了解深南集團收購手續;還有人把觸角伸到南方海運集團!
這一來蔣躍進慌了。
說明的確有人在調查,而且是秘密調查,不消說必定按俞晨傑、白鈺指示,省紀委不可能,市裏其他人沒這個膽!
關於馬永標,關於深南集團,內中玄機蔣躍進比誰都清楚,但他一個字都不能說。
事實上正因為他的守口如瓶,省裏那頭有人幫忙搞得妥妥帖帖,根本無須他操心。但如今麻煩出在市委,這倆外省幹部可是出了名的天不怕地不怕,即便嶺南都家一個從沒放在眼裏,一個之前公開對掐,倘若窮追不舍又如何是好?
蔣躍進心亂如麻,座談會各方說的話半個字都沒聽進去,反過來讓樓遙成為第一配角。
之後王金村委會、王家屯街道辦、番雲區副區長等相繼發言,無非都希望企業撤訴,有話好好說但又絕口不提答應企業代表所提的三項要求。
港口農用產品集散中心負責人則代表港口方麵提出,不管打不打官司,雙方和解還是司法執行,作為集體土地所有者,因40年租借期沒到故而不同意正府買斷補償,而要求繼續置換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