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敏小姐,您這是要出門兒嗎?什麽時候回來呢?”
“恩,打算出去走走,歸期不定。”
我拖著行李箱,有些感慨的望著身後的房子,這裏是我成長的地方,這裏有我美好的童年,苦澀的初戀,甚至,我昨天在這裏受到了第一次的求婚。
我今年才二十六歲,說起來,自從那一次的失戀之後,我從沒想過要這麽早結婚,畢竟,美世姐姐也是三十歲才結婚呢,結婚當年就生了個大胖兒子出來,聽說現在過得很幸福。
可是對於這次的被求婚,我有些頭暈腦脹,不知道要如何應對,畢竟這個人不是別人,是張振武。當初大家也是十分熟悉的,可是那時候的我滿心滿眼都是燦民哥,又怎麽可能看得見別人呢?
“秀敏,我送你。”
張振武的年紀比我還小一歲,現在滿打滿算也不過剛剛二十五歲,剛服完了兵役,大學畢業。麵容卻是不見稚嫩,就連原本的淩厲也收斂了些,看起來穩重而又冷靜。
“振武?你怎麽來了?”
我從來都是驕傲的,小時候的我因為是家裏有了兩個兒子之後的第一個女兒,所以頗為受寵。照奶奶的話來說,也是我乖巧可人,自小兒就嘴甜聰穎,抱出去人人都隻有誇的,沒有人不羨慕柳家大小姐美貌聰慧,甜美可愛。
即使後來權家的那個獨生閨女生了出來,分得了我的幾分高高在上,可是後繼無人的權家,又怎麽可能比得上柳家呢?還別說我比權靜雅聰明,比權靜雅漂亮,比權靜雅麵麵俱到。
到我長大一些,認識了燦民哥,也從來都是受矚目的焦點。即使是最優秀,最穩重,最冷靜的燦民哥,對我,也是頗有好感的,那時候的我驕傲的仿佛是隻小孔雀,每天昂著頭走來走去,生怕別人不知道我的出眾。
我也有驕傲的資本,不菲的家世,又極受家人寵愛;靚麗的相貌,可人兒的讓人心生憐惜;聰明的腦袋,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廚房。
可是要是我這一生就能這麽驕傲的活下去,也就詮釋不了‘世事無常’了,那一天天氣很好,我跟燦民哥正商量著教授布置下來的論文,可是那個女子就那麽突兀的出現在了那裏,讓我極受打擊。
“不是想出去轉轉嗎?我送你去機場。”
那一天我跟燦民哥明明已經經過了那輛停在路邊的車,可是燦民哥卻偏偏突然看到了車牌,又拐了回去。當車窗搖了下來,那個並不十分美麗的女子叫燦民哥‘老公’的時候,我甚至覺得天都要塌下來了。
直到現在,我也想不出來,那一天的我有沒有失禮,那一天的我狼不狼狽,甚至那一天的我,詮釋的是不是向來完美的我。
可是我清晰的記得,那一天,那個女子穿著一身兒亮橘色的娃娃連衣裙,很好的掩蓋住了那已經微微凸起的肚子,腳上穿的是雙銀白色的淺口軟底兒小皮鞋,手上拿著果綠色的不大的手拿小包,長發高高的紮起,除了無名指上的婚戒,一點兒的首飾也沒戴。
那個女子卻是掛著淺淺的笑,告訴燦民哥,她要去做產檢,問燦民哥要不要跟她一起去。
“振武,其實你不用這樣的,我,我······”
那一天,直到燦民哥跟著那個女子離開了,我才失魂落魄的自己出了校門,不知道遊蕩到了哪裏。
有時候我冷靜下來,細細的回想過去的時候,會覺得有些不可思議,也許從那個時候起,我就應該放下了,應該死心了,應該不再強求了。可是後來還是發生了那麽多的事情,即使我從來不曾受到傷害,我也不對那個女子抱有愧疚,可是當初的我還是太過年輕了,不知道當初隻要一點兒不對,就是萬劫不複。
我去裴氏參加燦民哥母親的祭日祀,即使知道這樣做有些失禮,可是當初我還是硬著頭皮去了,我不停的告訴自己,我是被邀請的,是被邀請的。
所以即使燦民哥的弟弟妹妹對我很是不滿,就連燦民哥的父親也不見多麽熱情,我還是上了燦民哥的車,去了那個至今讓我印象深刻的裴氏祖宅。
“別多說了,我都知道。走吧。”
那個在首爾看來並不十分出色的女子,站在裴氏祖宅的牆外,就那麽靜靜的迎著我們一行人,夕陽落在她的身後,仿佛給她渡上了一層金,並不灼目,卻是一樣的耀眼。
我清晰的感覺到了燦民哥的情緒波動,那是麵對我的時候,從來沒有過的。就算是過了好些年,現在我也敢用人頭保證,當初就算是裴仁雅沒有大聲叫嚷著讓燦民哥停車,燦民哥也會停下的,因為不舍得他的老婆那樣站在車窗外。
那一年我十九歲。十九歲的我知道了什麽是自信,打敗對手最好的方式不是讓她一敗塗地,而是讓她生不起一丁點兒的不服。也是在那一年的那一天,我才知道,那個女子是把我當成對手來對待的,即使她明明知道我迎不下她的一招半式。
我即使不甘願,卻也心服口服。我離開了燦民哥,看見了更廣闊更燦爛的人生,即使我再也沒有談戀愛,可是我覺得我比以前更清醒,更冷靜,也更幸福。
我輕輕的揉了揉有些暈脹的腦袋,細細的打量這個坐在我的左側開車的男人。昨天因為他的求婚,我一晚上也沒睡好,這會兒就有些頭疼起來,下意識的喝了一口不知道什麽時候被塞到手裏的牛奶。
好像以前我從來沒有這麽仔細的看過他,他長的很好,比燦民哥更有男人味兒,以前的他還是有些淩厲,看起來像是出鞘的利刃,讓人不敢直視,這會兒卻是收了這份淩厲,整個人穩重又冷靜,即使隻有二十五歲,也讓人不敢輕視。
這樣仔細想來,才發現,原來他一直都是陪在我身邊的,即使向來不多說話,即使向來不曾表明他的關心,可是一點一滴積累下來,原來早已成了汪洋。
“振武。”
“恩?”
我想出去走走,不知道是一年還是半年,趁著還沒結婚,還沒有孩子,我想恣意的玩一場,沒有人嘮叨,沒有孩子的哭泣,我不能停留,我要前進。
“振武,等我回來,好嗎?”
等我回來,我們一定會幸福的,我不會走遠,隻是想出去看看,等我。
“······好,我等你,等你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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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拖著行李箱,有些感慨的望著身後的房子,這裏是我成長的地方,這裏有我美好的童年,苦澀的初戀,甚至,我昨天在這裏受到了第一次的求婚。
我今年才二十六歲,說起來,自從那一次的失戀之後,我從沒想過要這麽早結婚,畢竟,美世姐姐也是三十歲才結婚呢,結婚當年就生了個大胖兒子出來,聽說現在過得很幸福。
可是對於這次的被求婚,我有些頭暈腦脹,不知道要如何應對,畢竟這個人不是別人,是張振武。當初大家也是十分熟悉的,可是那時候的我滿心滿眼都是燦民哥,又怎麽可能看得見別人呢?
“秀敏,我送你。”
張振武的年紀比我還小一歲,現在滿打滿算也不過剛剛二十五歲,剛服完了兵役,大學畢業。麵容卻是不見稚嫩,就連原本的淩厲也收斂了些,看起來穩重而又冷靜。
“振武?你怎麽來了?”
我從來都是驕傲的,小時候的我因為是家裏有了兩個兒子之後的第一個女兒,所以頗為受寵。照奶奶的話來說,也是我乖巧可人,自小兒就嘴甜聰穎,抱出去人人都隻有誇的,沒有人不羨慕柳家大小姐美貌聰慧,甜美可愛。
即使後來權家的那個獨生閨女生了出來,分得了我的幾分高高在上,可是後繼無人的權家,又怎麽可能比得上柳家呢?還別說我比權靜雅聰明,比權靜雅漂亮,比權靜雅麵麵俱到。
到我長大一些,認識了燦民哥,也從來都是受矚目的焦點。即使是最優秀,最穩重,最冷靜的燦民哥,對我,也是頗有好感的,那時候的我驕傲的仿佛是隻小孔雀,每天昂著頭走來走去,生怕別人不知道我的出眾。
我也有驕傲的資本,不菲的家世,又極受家人寵愛;靚麗的相貌,可人兒的讓人心生憐惜;聰明的腦袋,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廚房。
可是要是我這一生就能這麽驕傲的活下去,也就詮釋不了‘世事無常’了,那一天天氣很好,我跟燦民哥正商量著教授布置下來的論文,可是那個女子就那麽突兀的出現在了那裏,讓我極受打擊。
“不是想出去轉轉嗎?我送你去機場。”
那一天我跟燦民哥明明已經經過了那輛停在路邊的車,可是燦民哥卻偏偏突然看到了車牌,又拐了回去。當車窗搖了下來,那個並不十分美麗的女子叫燦民哥‘老公’的時候,我甚至覺得天都要塌下來了。
直到現在,我也想不出來,那一天的我有沒有失禮,那一天的我狼不狼狽,甚至那一天的我,詮釋的是不是向來完美的我。
可是我清晰的記得,那一天,那個女子穿著一身兒亮橘色的娃娃連衣裙,很好的掩蓋住了那已經微微凸起的肚子,腳上穿的是雙銀白色的淺口軟底兒小皮鞋,手上拿著果綠色的不大的手拿小包,長發高高的紮起,除了無名指上的婚戒,一點兒的首飾也沒戴。
那個女子卻是掛著淺淺的笑,告訴燦民哥,她要去做產檢,問燦民哥要不要跟她一起去。
“振武,其實你不用這樣的,我,我······”
那一天,直到燦民哥跟著那個女子離開了,我才失魂落魄的自己出了校門,不知道遊蕩到了哪裏。
有時候我冷靜下來,細細的回想過去的時候,會覺得有些不可思議,也許從那個時候起,我就應該放下了,應該死心了,應該不再強求了。可是後來還是發生了那麽多的事情,即使我從來不曾受到傷害,我也不對那個女子抱有愧疚,可是當初的我還是太過年輕了,不知道當初隻要一點兒不對,就是萬劫不複。
我去裴氏參加燦民哥母親的祭日祀,即使知道這樣做有些失禮,可是當初我還是硬著頭皮去了,我不停的告訴自己,我是被邀請的,是被邀請的。
所以即使燦民哥的弟弟妹妹對我很是不滿,就連燦民哥的父親也不見多麽熱情,我還是上了燦民哥的車,去了那個至今讓我印象深刻的裴氏祖宅。
“別多說了,我都知道。走吧。”
那個在首爾看來並不十分出色的女子,站在裴氏祖宅的牆外,就那麽靜靜的迎著我們一行人,夕陽落在她的身後,仿佛給她渡上了一層金,並不灼目,卻是一樣的耀眼。
我清晰的感覺到了燦民哥的情緒波動,那是麵對我的時候,從來沒有過的。就算是過了好些年,現在我也敢用人頭保證,當初就算是裴仁雅沒有大聲叫嚷著讓燦民哥停車,燦民哥也會停下的,因為不舍得他的老婆那樣站在車窗外。
那一年我十九歲。十九歲的我知道了什麽是自信,打敗對手最好的方式不是讓她一敗塗地,而是讓她生不起一丁點兒的不服。也是在那一年的那一天,我才知道,那個女子是把我當成對手來對待的,即使她明明知道我迎不下她的一招半式。
我即使不甘願,卻也心服口服。我離開了燦民哥,看見了更廣闊更燦爛的人生,即使我再也沒有談戀愛,可是我覺得我比以前更清醒,更冷靜,也更幸福。
我輕輕的揉了揉有些暈脹的腦袋,細細的打量這個坐在我的左側開車的男人。昨天因為他的求婚,我一晚上也沒睡好,這會兒就有些頭疼起來,下意識的喝了一口不知道什麽時候被塞到手裏的牛奶。
好像以前我從來沒有這麽仔細的看過他,他長的很好,比燦民哥更有男人味兒,以前的他還是有些淩厲,看起來像是出鞘的利刃,讓人不敢直視,這會兒卻是收了這份淩厲,整個人穩重又冷靜,即使隻有二十五歲,也讓人不敢輕視。
這樣仔細想來,才發現,原來他一直都是陪在我身邊的,即使向來不多說話,即使向來不曾表明他的關心,可是一點一滴積累下來,原來早已成了汪洋。
“振武。”
“恩?”
我想出去走走,不知道是一年還是半年,趁著還沒結婚,還沒有孩子,我想恣意的玩一場,沒有人嘮叨,沒有孩子的哭泣,我不能停留,我要前進。
“振武,等我回來,好嗎?”
等我回來,我們一定會幸福的,我不會走遠,隻是想出去看看,等我。
“······好,我等你,等你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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