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我已經出來了。”


    “嗯嗯,我沒事。”


    “好的,謝謝經理,我休息半天,明天會按時上班的。”


    掛掉電話的林默轉身看了一眼身後的街道派出所,眼神複雜。


    他剛剛才從裏麵放出來,沒錯,他是被抓進去的。


    別多想,不是什麽大事,完全是因為工作原因。


    林默,22歲,剛剛大學畢業不到半年,現在在商都一家房地產有限公司做房屋管家。


    工作內容主要就是房屋代理,招攬租戶,收房租,處理客戶糾紛。


    簡單來說就是大家常說的租房中介,嗯,黑中介。


    嗬,感覺黑中介進派出所很正常是吧?但是,今天這事還真不是林默的錯。


    作為一個房屋管家,林默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開發新房源,尋找新租戶。


    一般的工作流程就是,早上九點上班,開完早會九點半,半個小時的時間在網上發些求租和出租的帖子,然後就開始大街小巷的貼小廣告。


    廣告內容一般就是什麽,單間出租,押一付三,精裝修,免費看房,拎包入住,等等。


    這些你在路邊看到的小紙條一般都是林默這種中介貼的,真正的房東貼出來的出租廣告不是被中介撕了就是被中介搶先低價托管然後高價往外出租。


    為什麽租房的房價那麽貴?就是因為黑中介在其中搞鬼。


    比如房東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隻想租個一千四五,黑中介直接拿下,然後租給真正需要租房的客戶,最低兩千。


    這還算是比較有良心的中介,真正黑心的中介是這樣幹的。


    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跟房東簽個兩三年的合同,然後把客廳改成房間,兩室變三室,一間一間的往外出租,主臥一千,次臥九百,客廳隔斷八百。


    看,一千五的房子就這樣生生變成了兩千七,再加上中介費,管理費,一套房子每月的租金利潤在百分之百左右。


    房屋中介就是這樣黑,但租戶還是不得不租,為什麽?因為租戶根本找不到房東直租的房子。


    市麵上所有的低價房源都被各家中介公司收攏了。


    沒有被中介托管的房子,要不就是位置太差跟本租不出去,要不就是房東給的價格比中介還黑。


    當租客在街上轉了一天又一天,發現除了黑中介他們別無選擇的時候,就隻能任人宰割了。


    坑人,黑中介是專業的。


    話題扯遠了,林默今天之所以進了派出所,就是因為在街上貼小廣告的事情。


    小廣告是城市的牛皮癬,那麽林默這種中介人員就是牛皮癬的生產者。


    不過,這種小事情一般都是街道辦事處的人處理,用不著驚動我們每天忙忙碌碌兢兢業業的人民警察。


    畢竟警察同誌們還要忙著抓小偷什麽的。


    之所以,今天林默不是在跟街道辦事處的人在大街小巷裏玩躲貓貓,是因為今天他被坑了。


    也不知道是哪個坑爹的小朋友,或者說是早就心懷不滿的環衛工人,把林默貼在路邊電線杆上的出租廣告揭了下來,然後貼到了路邊停著的轎車的車牌上。


    一般車主遇到這種事情,最多臭罵兩句然後把廣告揭下來扔掉就算了,最多打一下林默留在廣告上的電話把林默臭罵一頓。


    但是,今天林默遇到了個奇葩車主,這家夥一沒把小廣告直接揭下來扔掉,二也沒有打電話臭罵林默。


    反而是裝作要租房子的房客把林默誑了過來,張口就讓林默賠他八百塊錢。


    理由是什麽呢?理由就是車主之前就遇到過這種事情,不知道誰的小廣告貼在了他車牌上,他沒注意開車上路被交警逮到了。


    故意遮擋號牌,一般是要罰款二百,然後駕照扣十二分,就需要重新考一下科目一理論考試了。


    這位車主給交警塞了八百塊錢才把這事擺平,沒有被扣分。


    【這算賄賂吧?】


    所以,今天逮到機會了,車主就想從林默身上把這損失的八百塊錢找回來。


    事情就是這麽個事情,林默聽完車主的話,委屈的想哭。


    他從小因為家庭的原因,性格就比較自卑內向,畢業以後因為一時找不到工作才來這家中介公司上班的。


    因為這種中介公司人員流動性比較大,隨時都在招人,也不看學曆,也不需要經驗,隻要願意來的人當天就可以上班。


    林默做這份工作也沒有多久,也就不到三個月。


    他其實對這種滿大街貼小廣告的行為很排斥,但是,公司強製要求每個業務員都要這樣做,經理還每天都檢查。


    所以,為了那點可憐巴巴的底薪,他也隻能不情願的每天到處貼小廣告招攬租戶。


    林默的原則就是能少貼就少貼,能不貼就不貼,盡量在網上招攬租戶。


    唉,沒想到今天還是遇到了這種倒黴的事情。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的林默真的不知道該怎麽處理,他跟經理打電話詢問。


    經理的回複就是讓他跟車主好好道歉,讓他自己處理,如果賠償,這個錢公司是不會出的。


    車主才不管林默委屈不委屈,也不聽林默的道歉和解釋,就一個要求,賠錢,八百。


    林默哪有錢賠啊!他這個人不善言談,又不想坑客戶,租給客戶的房子都是公司報價的最低價,也就沒什麽業績,沒業績也就沒提成。


    每個月隻有那麽可憐的一千五的底薪,還要扣除使用58,趕集,網絡端口的費用,再加上房租,剩下的那點錢連吃飯都成問題。


    最後,在林默快哭了的情況下,車主還是打了報警電話,然後林默就被警察叔叔直接帶到了派出所。


    現在林默剛剛做完筆錄,寫了一份保證書,按完手印就被放了出來。


    林默雖然覺得很委屈,但是也沒什麽可抱怨的,要怪就怪自己命不好吧!


    也許會問,既然工作不開心,為什麽不換份工作?


    嗬嗬,剛畢業的學生,除了賣車賣房賣衣服賣保險這些銷售工作,能找到什麽好工作?


    再說了,林默大學上的隻是普通大專,學的還是什麽見鬼的應用電子技術專業,對口工作大概就是電子廠的車間工人吧!


    出來找工作的時候,林默隻帶了不到兩千塊錢,連租房子的房租都不夠,在中介小哥的忽悠下就進了這家中介公司。


    至少,公司提供住宿啊!雖然隻是集體宿舍,上下鋪,每個月還要從工資裏扣三百塊錢的住宿費。


    但是,這對差點露宿街頭的林默來說已經很不錯了。


    遇到了這麽一檔子事情,經理還算有點良心,給林默放了半天假,林默不想回那個憋屈擁擠的集體宿舍。


    他轉身去了網吧,準備上會網,玩會遊戲,放鬆一下抑鬱的心情。


    十二月的天氣,已經冷的讓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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