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怒氣的腳步聲逐漸遠去後,安瀾撲通跪在墓碑前,兩行清淚悄然滑落,她狠狠的在地上磕了一個頭,道:“哥哥,對不起......我真的知道錯了,從十幾年前,我就錯了!”


    她抬起頭來,額頭紅腫一片,蓄滿淚水的眼眸看著墓碑,哭泣道:“哥,我不明白。不明白一切為什麽會變成這樣,為什麽封煜會變得這麽冷血無情......”


    安瀾哭著,滿是霧氣的眼睛失神的看著前方,想起了自己與封煜的過往。


    從她記事開始,便記住了一個漂亮哥哥,他的名字叫做封煜。


    還記得第一次看到他的時候,安瀾便跑過去抓著人家的手,叫道:“漂亮哥哥,你好漂亮哦,比我爸爸和哥哥都好看,你叫什麽名字?我們可以做朋友嗎?”


    封煜大她幾歲,稚嫩的臉蛋已看得出帥氣,他臉上揚起陽光的笑容,摸摸她的頭道:“小妹妹,你說錯了,形容男生不應該用漂亮,應該用帥,我叫封煜,你可以叫我煜哥哥。”


    “煜哥哥,你好帥好帥啊!那從今天起,我們就是朋友了嗎?對了,我叫安瀾,是不是很好聽?”安瀾忽閃著純真的大眼睛,手緊緊抓住他的手,生怕這個新認識的帥哥哥朋友跑了。


    “好聽,這個名字跟你很配,瀾瀾,很高興認識你!”


    從此之後,封煜身後便跟著一個叫做安瀾的小尾巴。


    她那巴不得24小時都粘著他的勁頭,連安爸爸看了都不由得搖頭,取笑她。


    “瀾瀾,你這麽喜歡封煜哥哥嗎?那長大以後,嫁給他當新娘子好不好呀?”


    “新娘子是什麽?好吃嗎?”安瀾歪著頭問,隨後揮揮小手道:“不管好不好吃,我都要跟著煜哥哥,我這輩子都要跟他玩!”


    安爸爸說者無心,安瀾聽者有意。


    她心裏一直記著父親,說讓她給封煜當新娘子,所以直到後來長大,她明白新娘子的含義後,還認認真真的把這句玩笑當真。


    童年的純真時光總是過得很快,安瀾的每一天都過得很快樂,因為她每天都能見到煜哥哥。


    當年,封家和安家是世交,生意上也有合作,所以兩家關係很好,兒女們來往也很密切。


    長得水靈又可愛,嘴巴也甜的安瀾,也深得封家父母喜歡,他們自然樂得能夠跟兒子成一對。


    所以,安瀾從小很長時間基本都住在封家。難得的是封煜對她也特別寵愛,嗬護有加,對於小他幾歲的安瀾,擁有非凡的耐心。


    安瀾還記得她七歲那年,因為貪玩自己跑出去,結果被野狗攆上,狗嘴咬上她手臂的那一刻,她痛得大哭出聲。


    一聲怒吼從耳邊傳來,她睜開眼睛。


    淚眼迷蒙的看著那個半大少年,拿著木棍趕野狗,不顧危險衝上去跟野狗搏鬥的畫麵。


    那一刻深深的印在她的腦海裏,封煜趕走野狗後跑到她身邊,滿頭大汗自責又心疼的看她的手臂,從身上撕下衣服給她包紮,背著她一路走到醫院。


    被野狗咬傷的地方需要消毒,縫針,還要打針。


    從小安瀾便特別怕針,她尖叫抗拒著醫生護士的靠近,封煜跑過來緊緊抱著她,安撫她。


    “瀾瀾乖,煜哥哥在,我保護你,不痛的不痛的......”


    他溫柔的聲音在耳邊一遍遍徘徊著,細長的手指緊緊捂著她的眼睛。


    她從眼縫裏看到,封煜低著頭輕輕的吹著她的傷口,為她減輕痛楚。


    後來,傷口好了,可是她的手臂卻留下淺淺的疤痕。安爸爸想讓她做植皮手術,可是安瀾卻拒絕了,她輕撫著傷疤,說:“不,我要留著它。”


    那時候,年幼的她還不知道什麽是愛情。


    但是,她就想留著封煜送給她的一切,包括那個他嗬護過的疤痕。


    可是,老天爺總是喜歡跟人們惡作劇。


    一如平常的日子,安瀾坐在校門口等待著封煜來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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