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


    程聿舟看著對麵的蔣越,看他不安、看他恐懼、看他故作鎮定,偏偏少了一種重要情緒。


    蔣越對他沒抵觸,一分一毫也沒有,不合常理。


    “我沒殺人,程律師,你相信我!”蔣越率先打破沉默氣氛,眼底紅血絲分明,爬滿眼白,厚厚鏡片也蓋不住。


    “警方在你獨居的公寓裏,發現帶血的毛巾,經過比對,證實是蘇韻的血;還發現帶血的衣物,有唐姍的dna……”


    “我是被陷害的!”


    “我是被陷害的……”


    握成拳的雙手痙攣一般,不受控製,泄露蔣越心底最真實情緒,他一遍又一遍重複,到最後,已經分不清是為自己辯解,還是自我催眠。


    眼下證據確鑿,這其實是個沒有贏麵的案子,蔣家又負債累累,聰明如程聿舟,竟然破了自己的規矩,接下這個案子。


    他似乎生來就不適合做好人,即便無利可圖,也要和惡人為伍。


    獨角戲蔣越唱了很久,唱至嗓音沙啞,終於得到程聿舟回應。


    “10月26號上午,你為什麽會出現在懷黎?”程聿舟理了理袖扣,眼神冷靜,分毫不受蔣越情緒的感染。


    喉嚨本能做吞咽反應,呼吸也逐漸粗重,蔣越側臉線條崩起,變得生硬。


    “我根本就不認識那個女孩兒。”蔣越死死閉上眼睛,嘴巴同樣閉得嚴實,不再泄露任何信息。


    10月26號,淩晨四點半,他開車去往懷黎方向,五點半……拋屍,原本一切順利,忽然之間,眼前一黑。


    等蔣越再次醒來,發現口袋裏少了一樣東西,他身上財物毫無損失,唯獨缺了一把鑰匙,是他獨居公寓的鑰匙。


    “我承認,拋屍是我做的,但我沒殺人!”蔣越一雙眼猩紅,手背上青筋暴起,仿佛下一秒,血管就會爆裂,如同他此刻不受控的情緒,“本來一切都很順利,我五點到懷黎,誰知道拋屍之後,我就被人打暈,再醒過來,我口袋裏少了公寓那把鑰匙。”


    他當即預感不詳,卻怎麽也沒想到,那把不起眼的鑰匙,最後能置他於死地。


    “拋屍之後,你為什麽會打電話報警?”


    蔣越拋屍後,主動打電話報警,一直在現場等到警察來,這點說不通。


    “等我醒過來,天已經亮了,當時村子裏有人朝我這個方向走過來,一旦他們發現屍體,我就成了嫌疑人,報警是唯一能脫身的辦法。”他沒犯任何錯,要不是因為背後那一小塊血跡,不會被識破。


    程聿舟沒立刻回應,顯然,在審度蔣越一番話可信度有多少。


    有人慣會撒謊,七分真話三分謊言,倒比真相聽起來,更叫人信服。


    “3月16號,你去過哪裏,見過什麽人?”程聿舟忽然抬眸,眉骨下銳利目光牢牢鎖住蔣越神經,“想清楚再回答。”


    3月16號上午9點,第一名死者蘇韻失蹤,當晚11點,蘇韻曾經報警,她足夠努力勇敢,為自己生命抗爭過,卻沒能改變結果。


    第二天淩晨,蘇韻死亡;死後,被拋屍西郊。


    “我不記得,時間太久了……”蔣越拍打自己頭部,越用力越急躁,惡性循環。那段時間,他因為公司和家裏的事情焦頭爛額,東奔西跑,怎麽可能獨獨記得,3月的某一天做過什麽。


    無奈命運最喜歡作弄人,對他來說微不足道的一天,是另一個女孩生命中最後時刻,而今時今日,這一天又能決定他生死。


    “那就說最近的,10月23號中午到10月25號晚上,你在什麽地方,公寓?有沒有人見過你?”


    蔣越此時已經鎮靜下來,閉上眼睛,反而沒了剛才的失控狀態,認命一般,“公寓,那幾天我沒出門,沒人見過我。”


    片刻冷場,程聿舟話鋒一轉,突然問道,“你剛才說有人陷害你,讓你拋屍之後報警,還要一直留在原地……”


    “我不認識那個人!”蔣越打斷程聿舟未完的話,“我從來沒見過他,那個人一直是用電話跟我聯係的,他說隻要我拋屍,就會解決我爸公司所有的麻煩,公司要破產了,我爸住院幾個月,身體越來越差,我老婆還要帶著兒子跟我離婚,我家裏亂成一團,我一時糊塗,以為隻是拋屍,就能解決所有的問題,誰知道會搞成這樣……”


    眉尾輕輕一挑,是程聿舟耐心用盡的標誌。


    “蔣越,你想有機會看你兒子長大成人麽?”程聿舟放慢語速,每個字咬得清晰至極,低沉嗓音,在蔣越耳邊回蕩,是他心底的聲音。


    他想有機會看兒子長大成人、娶妻生子組建家庭麽?


    他想有機會看蔣家東山再起麽?


    他想,當然想!


    “半真半假的話,到此為止,如果你認為自己足夠聰明,這個案子能靠說謊話全身而退,那好……”程聿舟未說完,已經起身準備離開。


    “程律師。”


    “程律師!”


    “我說實話,我說……”


    精神已被徹底擊潰,蔣越何嚐不知道,自己現在沒退路、沒生路,他在懸崖峭壁攀爬,一步不慎,摔下去就是萬丈深淵。


    “你認識唐姍?”


    這一次,程聿舟的問題,莫名其妙,讓蔣越一時之間,反而不知道該怎麽回答。


    不認識?


    他是唐姍被害案的犯罪嫌疑人,怎麽可能不認識,可怪就怪在,程聿舟明明知道答案,這個問題,根本不該提。


    左右不過兩三個字,蔣越卻斟酌半晌,才慎重回答,“認識。”


    “警察從我家裏搜出來她的衣服,之後我才知道有這麽個人。”


    蔣越補上一句。


    換句話說,他之前不認識唐姍。


    *


    路邊,停一輛黑色suv。


    手機屏幕由閃爍到熄滅,始終沒得到程聿舟關注,心有不甘,卻隻能落寞退場。


    程聿舟左手搭在方向盤上,方形袖扣在日光下熠熠生輝,折射光線竟有幾分刺目,像剛剛看守所裏蔣越的眼神,令人不願直視。


    蔣越最開始看見他,沒絲毫抵觸情緒,如果蔣越是殺害唐姍的凶手,必然對唐姍有所了解,沒理由不知道唐姍和他從前的關係。


    知道了,必然對他會有防備、會抵觸。


    可是,蔣越通通沒有。


    隻不過單憑這一點,不夠分量下結論,如果蔣越早知道他和唐姍的關係,卻裝作若無其事,恰恰說明蔣越演技絕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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