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


    悉尼的時間比國內快兩個多小時,在葉楓和沈裕幾個人敘舊的時候,林銳正坐在一家夜場酒吧的卡座上。


    這家酒吧是悉尼最豪華的一家酒吧之一。


    可容納一千多人。


    林銳的英語並不怎麽好,到了悉尼也是人生地不熟,不過林銳有著自己的方法,到了悉尼第一天,他先是找到了王一童的公司。


    王一童在悉尼並不是無名之輩。


    早在來悉尼之前,林銳就仔細調查了王一童的背景,世紀老板王承誌的兒子,而王承誌在悉尼很有名氣,著名的澳大利亞籍華人。


    當年和明星李豔在悉尼結婚,也成為了很多人的焦點。


    隻是伴隨著李豔退出娛樂圈之後,王承誌也漸漸的從大眾的眼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王承誌的兒子王一童。


    燕京四少之一。


    和娛樂圈知名影後也有著戀愛曆史。


    最出名的一次要數他在燕京二環路上麵對首富葉楓拿出槍了,當時轟動整個燕京和國內,一直到後來有關方麵刻意壓製這方麵的新聞,以及王一童的出國,這才讓當年的槍擊事件逐漸淹沒在了互聯網中。


    來悉尼之前。


    林銳也深思熟慮過,他在悉尼一點背景都沒有,誰也不認識,所以他這一次來悉尼,並不打算驚動王一童。


    而是先打算摸清王一童的行動軌跡。


    最起碼得知道王一童的公司在哪,家住哪裏,又喜歡去哪裏玩。


    所以林銳到了悉尼之後,第一件事情做的就是找到王一童的公司地址,也是一家房地產公司,隻不過現在很少開發項目了。


    早在九十年代初期的時候,王承誌就已經把事業的重心轉移到了燕京,也定居在那邊,而澳大利亞這邊留了一個澳大利亞國籍。


    這一點林銳也不奇怪,90年代初期不僅僅是下海潮,更是外來企業撈金的絕佳地方,所以王承誌把事業重心轉移到燕京也是正常的事情。


    在摸清了王一童公司地址之後,林銳第二件事情做的就是找一個女朋友。


    沒錯。


    林銳剛到這邊第二天就找了個女朋友,說是女朋友,倒不如說是工具人更適合一點,因為林銳英語不怎麽好,在這邊又人生地不熟的,所以他需要一個“女朋友”來充當他的導遊,最起碼不讓他在悉尼這邊兩眼一抹黑。


    他找女朋友的方式也很簡單粗暴。


    到了王一童經常去的酒吧開了一個卡座,酒選最貴的點,沒多久就有自稱留學生的女孩上來跟林銳搭訕了。


    林銳也很大方。


    第一天跟女的開了房,第二天就給女的買了一輛白色寶馬3係,和國內不同,這邊的寶馬3係也挺便宜的。


    隻有20多萬。


    掛女的名字,但是車是林銳在用。


    用林銳的話來說,他要在悉尼待幾天,等他離開悉尼之後,車再給女的,對於女的來說,這也是穩賺不賠的事情,車都在他名下了,她還有什麽好擔心的?


    幾天下來。


    林銳摸清了王一童的行動軌跡。


    公司他不怎麽去,基本上是在酒吧和家裏兩點一線,家是悉尼富人區的一棟別墅,環境很好,房子也很貴。


    差不多那裏的每套房都要上千萬一套。


    卡座上。


    林銳和新交的女朋友坐在沙發上喝著酒,隻不過林銳更多的注意力一直集中在一張不遠的卡座那邊。


    那裏王一童正和幾個朋友在那邊喝著酒,桌子上有男有女,邊上站著兩個保鏢,身高全部在一米八以上,黑衣黑褲,跟電影裏的造型差不多,也不知道是不是王一童從國內逃回來之後,特意找的兩個保鏢防身。


    林銳找的女朋友叫陳曼麗,悉尼大學留學生,家裏的條件不怎麽好,原本來悉尼留學的初衷,是想著有了更好的學曆,然後可以有更好的發展。


    但是當陳曼麗到了悉尼大學留學不久之後發現,原來有些人生下來就是跟她不同的,那些同樣從國內過來留學的同學,他們生下來就有了車,別墅,以及數千萬以上的資產。


    可是她呢?


    一無所有。


    甚至連生活費都磕磕巴巴的。


    再加上都是國人,在異國他鄉自然都容易走到一起,陳曼麗也不例外,很快的成為了小集體中的一員。


    跟著去旅遊。


    跟著去夜場玩樂。


    跟著去參加海上遊艇派對。


    慢慢的,陳曼麗就從剛考上悉尼大學時候的驕傲變成了後來的自卑,心理失衡,以及對金錢和奢華生活的渴望。


    於是也就有了和林銳在一起的現在。


    從林銳的口中,陳曼麗知道林銳家裏是山西煤老板的兒子,家裏很有錢,而從林銳的出手闊綽程度上麵。


    陳曼麗也相信了林銳應該真是煤老板的兒子。


    同學聚會的時候,陳曼麗也聽說過,山西有錢的暴發戶煤老板特別多,所以這也增加了可信度,畢竟林銳出手的錢是真的,給她買的車也是真的。


    並且林銳還許諾過,回國之後再送她一輛卡宴。


    這可是陳曼麗夢寐以求的豪車。


    不過陳曼麗也發現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就是林銳似乎很喜歡夜場,並且每次來這家酒吧的時候,都會盯著一個人看。


    那人陳曼麗也認識。


    王承誌的兒子,王一童,據說他老爸是億萬富豪,不過這種級別的人,待價而沽的陳曼麗也不敢去接觸。


    她怕自己駕馭不住這樣的人。


    相反,像林銳這種沒有底蘊的暴發戶才是她的菜。


    “你認識小王總嗎?”


    陳曼麗見林銳坐在沙發陰暗處盯著遠處的王一童看,終於忍不住的問了起來。


    林銳聞言扭頭看了他一眼:“你和他認識?”


    “聽說過他,但不熟。”


    陳曼麗生怕林銳誤會她和王一童之間有過什麽,連忙撇清了關係。


    林銳聞言,也沒當回事,深深的看了一眼三五成群在那喝酒的網易頭,接著轉過頭來,笑嗬嗬的看著陳曼麗,說道:“我也不認識他,不過這個b欠我錢,一直不還,所以我從國內追過來了。”


    “小王總他欠你錢?不會吧?”


    陳曼麗聞言睜大了眼睛,眾所周知,小王總是澳大利亞華人圈有名的富豪,他怎麽會欠別人錢呢?


    林銳見陳曼麗不信,也不惱,似笑非笑的看著她:“你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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