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我們最常聽到的話,卻也是被誤解最深的一個字。


    第一, 把依賴當成愛。


    有一個朋友因為公事需要經常出差,每次在外麵總是接到女朋友的電話:“你現在好不好啊?有沒有想我啊?”如果朋友回答說好得很,挺開心,他的女友就很傷心:“你都不想我……你一個人都這麽開心!”他非常困惑——難道必須說:“我現在糟透了!?”


    我們很多時候把依賴當成了愛,覺得愛就是兩個人甜甜蜜蜜,誰也缺不了誰。當看到別人沒有自己也活得很好的時候,內心就會莫名其妙地生氣,覺得對方不愛自己了。這種人往往也很難自己一個人很好地獨處——因為他/她要的不是愛,而是依賴對方。真正的愛,是給對方自由,也給自己自由。像詩人非馬的詩歌:打開籠門


    打開籠門


    讓鳥兒飛走


    把自由還給


    鳥籠


    你是不是那個費勁巴拉的鳥籠呢?


    第二, 把愛自己當成了愛別人。


    有沒有過這樣的情況?你發一條短信給你的女朋友,說“小紅,我好愛你”!但是發過去一點消息都沒有,於是你開始著急,一分鍾看三次手機……你是在表達你的愛嗎?如果是,為什麽你這麽焦慮呢?還是其實你是在等待她回短信說“小明,我也很愛你”?這就是把愛自己當成了愛別人的人。


    你有沒有對別人說過:“我對你這麽好,你卻都不聽我的話?”


    你的父母有沒有對你說過:“我這樣為了你,你卻讓我這麽傷心。”這些話聽上去是愛的表達,其實是一種要求與責備。翻譯過來就是:“我對你這麽好,所以你必須聽我的話!”“我這樣為了你,你不能讓我傷心。”怎麽樣,是不是打著愛的旗號索取的人?


    第三, 把喜歡與愛搞混。


    你的孩子得了一百分,你很高興,對他說:“你得了一百分,媽媽好愛你啊!”但是當他得60分的時候,你又會說什麽呢?你會不會生氣地說:“怎麽這麽低?媽媽不喜歡你了!”


    你的孩子很快就會學會:媽媽不是愛我,而是愛我的分數。他也會把“喜歡”和“愛”混為一談。


    其實喜歡是指向行為的,而愛則是指向一個人的本身。不是所有行為都值得喜歡,但是這個世界,卻是所有人都可愛。


    所以你可以不喜歡你朋友抽煙,不喜歡他的一些想法。但是要記得,你可以討厭一些行為,同時你可以愛著這個人。


    我們天天在說“愛”,但是對於愛,我們真的知之甚少。每天你覺得自己在“愛”的那些時候,有多少是真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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