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525年,張居正出生於江陵。幼年時期,張居正就聰穎過人,並且成了荊州府遠近聞名的神童。公元1536年,張居正報考生員,其機敏伶俐深得荊州知府李士翱的憐愛,並且囑咐他要從小立大誌,長大後盡忠報國。4年之後,才高氣傲的張居正又順利通過鄉試,成為一名少年舉人。湖廣巡撫顧璘對他十分賞識,曾對別人說“此子將相才也”,並解下犀帶贈與居正說:“希望你樹立遠大的抱負,做伊尹,做顏淵,不要隻做一個少年成名的人。”


    1547年,23歲的張居正考中二甲進士,被授庶吉士,步入官場,開始登上政治舞台。作為一個剛剛登上政治舞台的新科進士,他還無法左右當時的政局。當時的社會現實是奸臣當道,尤以嚴嵩為首。張居正並未得到重用,有些心灰意懶,於是在公元1554年以請假養病為由,毅然離開北京回到故鄉江陵。


    公元1557年,張居正懷著革新政治的理想,由江陵再次回到北京,投入到激烈爭鬥的政治旋渦中。公元1559年農曆五月,徐階晉升為吏部尚書,次年又由少傅晉升為太子太師。張居正也由翰林院編修晉升為右春坊右中允,兼國子監司業,高拱為國子監祭酒。這時嚴嵩與徐階的矛盾日益激化。由於嚴嵩年事漸高,工作中常常出現漏洞,世宗皇帝頗為不滿,嚴嵩逐漸失去寵信。之後,當禦史鄒應龍上疏揭發嚴嵩父子罪行時,世宗皇帝便毫不留情地把嚴嵩罷職。


    嚴嵩垮台後,徐階繼任為內閣首輔。張居正大喜,因為張居正任庶吉士時,徐階是翰林院掌院學士,在翰林院的名分,可以說是張居正的老師。而且徐階對張居正的為人處世和聰明才智也很讚賞並且寄予很大的期望,視他為國家的棟梁之才,張居正自然是竭盡全力輔助徐階工作。公元1566年,明世宗去世後,徐階和張居正又以世宗遺詔的名義,革除弊政,平反冤獄,頗得人心。


    明世宗去世後,隆慶帝即位。次年二月,張居正晉升為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入閣參與機要政務。這時高拱因為與徐階不和而離開內閣,所以朝廷大事總體上均由徐階和張居正管理。張居正如魚得水,使自己的聰明才智得以盡情發揮,令朝中官員另眼相看。


    1567年,張居正入內閣參政後,韃靼首領俺答汗率軍直逼山西中部,北京危急,雖然後來敵兵在大肆掠奪之後又退了回去,但皇上和大臣都認識到邊防需要徹底整頓了。當時任內閣首輔的是徐階,而張居正是徐階所重用的人。在內閣中主持整頓薊、遼,鞏固邊防的重任自然落到了張居正身上。張居正從整頓邊防著手,正式開始了他醞釀已久的改革事業。


    明朝開國以來,一直與蒙古處於敵對關係和戰爭狀態。張居正接手邊防後,一方麵整修邊防,大膽地起用了一批才智雙全的將領,給予他們充分的信任,並且委以重任,使有才之士都願意為他所用。他所重用的譚綸、戚繼光、李成梁、王崇古、方逢時等人都大顯身手,充分發揮了他們的聰明才智。經過幾年努力,長期以來邊防鬆弛的局麵終於得到扭轉。戰鬥和守備力量大增,蒙古犯邊之事也逐年減少。另一方麵,張居正也主張與蒙古和睦修好,積極尋求改善蒙漢關係的途徑。他命令沿邊將帥要抓住一切有利時機,積極發展同蒙古的友好往來,有一線的和平希望也不要輕易兵戎相見,一切為廣大人民的生命財產及生活安寧著想。總督王崇古多次派遣同蒙古有關係的人,深入蒙古內部,發表文告:“番漢軍民凡由蒙古投奔漢族地區者,一律以禮相待,接納安置。”這在蒙古地區果然引起巨大反響,投奔人口越來越多。這樣一來,邊防廢弛的局麵得到改變,蒙漢關係也得到了改善,符合曆史發展趨勢和各族人民共同願望。


    1568年農曆七月,徐階被迫辭官,高拱入閣兼掌吏部事,執掌了內閣大權。但是,高拱為人傲慢,剛愎自用,又不聽取下級意見。因此,張居正雖然有幸在內閣任職,但有高拱在他之上,他想施盡才華,大幹一場,又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好在形勢不久就發生了轉折。


    1573年,隆慶帝去世,太子朱翊鈞繼承帝位後,大太監馮保因此得勢。馮保與高拱素來不和,因而與高拱展開了一場暗中較量。他向皇帝推薦張居正,貶低高拱。在馮保的左右下,張居正不斷得到提拔。在高、馮鬥爭中,張居正趁機聯合馮保,擠走高拱,循序升為首輔。他本是小皇帝的老師,又是唯一健在的顧命大臣,因此得到皇帝的完全信賴。在他以後主政的10年間,實際上掌握明朝的大權,這為他實行改革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


    張居正從1573年出任內閣首輔開始,便掀起了一場以整頓吏治、財政、鞏固邊防等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浪潮,從而使本已衰頹的明王朝統治一度出現了中興的景象。


    張居正的改革是在明王朝統治機構接近解體、財政瀕於破產的局麵下進行的一場挽救王朝統治危機的運動。他主力進行經濟方麵的改革,經濟改革主要有賦稅製度和土地改革。“一條鞭法”是中國封建社會賦役史上的重大變革,也是張居正在經濟改革方麵的重要內容。明朝初年的賦稅以糧為主,銀絹為輔,分夏秋兩季征收,此外,還規定農民要服各種徭役,並交納特殊的土貢,等等。複雜的賦稅製度使得民力殫竭,不得安生。私家日富,公家越來越窮困,到了非革弊整治的時候了。“一條鞭法”的推行,使明政府的財政收入有了顯著的增加,財政經濟狀況也有不少改善。


    所謂“一條鞭法”,是把國賦、徭役及其他名目繁多的雜稅、雜征、雜差統統合為一體,依據各家各戶的具體境況重新核實編訂,將有丁無糧的編為下戶,有丁有糧的編為中戶,糧多丁少和丁糧都多的編為上戶。在總數確定後,按照丁、糧比例,將所有賦役攤派到丁、糧裏麵,再統一征收。公元1581年,張居正采納了張四維和呂調陽的建議,正式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將一部分戶丁銀攤入地畝征收,減輕戶丁征派,加重土地負擔,是有利於社會經濟發展的。在地主製經濟高度發展的明代,土地絕大部分在地主手裏,戶丁絕大多數在農民一邊。把戶丁銀轉入土地攤派,實際上是由對勞動力的直接榨取轉化為對地租的再分配,也就是從地主收取的地租裏分一杯羹。


    這樣使國家放鬆了對勞動力的直接控製,為工商業的發展提供了便利條件。一般工商業者並不占有土地或很少占有土地,也就擺脫了繁重的征派。“一條鞭法”推行以後,商業資本向土地投資的現象大大減少,很多人就算有閑置資金也不買田產。“一條鞭法”關於賦役折銀繳納的規定,既是商品經濟發展的表現,反過來又進一步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同時它還正式肯定了白銀在賦役征收中的法定地位。所有這些,最終都促進了資本主義萌芽和社會進步。


    明中葉以來,隨著土地兼並的發展和吏治的腐敗,地主豪強和地方政府互相勾結,大量隱瞞土地,逃避賦稅,使朝廷的賦稅大量流失。


    張居正看到了這一點,責成戶部尚書張學顏親自主持清丈,對莊田、民田、職田、蕩地、牧地,全部進行丈量,限時3年完成。所丈量的土地,除皇上賜田外,一律按地辦納糧差,不準優免。


    由於清丈田畝觸及了官僚、貴族、豪強地主的利益,所以遭到了他們的抵製和反抗。有些地方官在清丈田畝時很不認真、很不得力,有的甚至公開庇護豪強,遲遲打不開清丈局麵。張居正運用考成法,嚴厲督察各級官員認真清丈,對妨礙清丈的宗室、豪強嚴加懲治。最終清丈田畝工作衝破重重阻力,在全國範圍內推廣開來。


    張居正的改革使國家的經濟狀況有了改善,財政收入有所增加,國防力量也得到了加強。但由張居正個人主導的這場改革的成功,也預示其身後隱伏的危機。


    張居正的改革無疑也觸動了貴族階級的利益,自然得罪了不少人,他們千方百計要與其作對。也有的人與張居正政見相反,甚至忌妒他的才能和權力。他們認為張居正以宰相自居,事無大小都要聽他的命令,實在專橫霸道。種種不滿和矛盾不斷地困擾著張居正,給他的改革帶來了相當的阻力。


    1582年6月,張居正病逝。沒過幾個月,明神宗的態度就大變,在反對改革的官僚和貴族中引起強烈反映。明神宗下令恢複那些被張居正在改革中廢止的舊東西。


    張居正推行的一條鞭法是中國稅賦製度史上繼唐代兩稅法後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簡化了賦役的項目和征收手續,使賦役合一,並出現了“攤丁入畝”。它的施行,改變了當時極端混亂、嚴重不均的賦役製度,不但減輕了農民的賦役負擔,而且限製了官吏的舞弊,還使明朝的財政狀況有了進一步的好轉。張居正的改革是為了維護大明王朝的統治,改革措施符合當時的社會實際,促進了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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