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嘉誠案例


    “一定要給合作夥伴留有足夠的利潤空間。”這是李嘉誠一直強調的合作精髓。隻有你弄明白了“合作夥伴”這幾個字的意思,你才懂得了“合作夥伴”對自己有什麽用,也就知道這樣做的原因了。


    無論哪個行業,如果能有幾家關係好的合作夥伴,這對誰都是極其有利的。“雙贏”是合作夥伴長期合作的基礎,因此,合作雙方都要為對方的利益考慮。如果,由於私心而自己占便宜讓合作夥伴吃虧的話,這種合作關係將難以長久維持,最終雙方的利益都會受損。


    合夥人之間是一種相互補充、相互扶持的良性關係,隻有充分發揮了每一方的優勢才能為雙方都帶來利益。如果雙方將利潤平分,合作關係就會很好地保持下去。因為,各占一半,都心服口服。但是,如果一方願意吃虧,讓對方拿60%利潤,而自己隻要40%,從短期看自己肯定吃虧了,可是,從長遠來看,吃虧的一方卻永遠獲得了合作夥伴的信任和好評,為企業贏得了良好的信譽。良好的信譽將會為企業贏得源源不斷的利潤,是企業基業長青的法寶。


    李嘉誠常常教育自己的兒子。他說:“做人要留有餘地,不要把事情做絕。有錢大家賺,利益大家分享,這樣才有人願意合作。假如拿10%的股份是公正的,拿11%也可以,但是如果隻拿9%的股份,就會財源滾滾。”


    這個看似簡單的道理,卻是好多人不明白的。李嘉誠很早就看透了這一點,所以,他結交了無數商界朋友,贏得了廣大股東和員工的信賴,同時也為自己贏得了無數的商機。


    李嘉誠深受傳統文化的影響,對“道義”和“金錢”的關係理解得很透徹。他也一貫堅持自己做個正直的人的原則,對於子女的培養也更注重美德方麵。他經常告誡兒子,不要貪圖別人的便宜。李澤楷曾說:“我父親教會我們很多做人的道理,他特別強調要做一個正直的商人,並且要處理好與合夥人的利益關係。”


    ● 李嘉誠智慧


    讓別人先獲利,這是李嘉誠主張的一種大商人的經商理念,李嘉誠認為商人之間的交往應當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如果商人一味地追名逐利,不肯放棄手邊的任何一點兒利益的話,那這個生意就做不長久。


    俞敏洪在做演講時,說到關於分享的一個話題:“比如說現在你有六個蘋果,你有兩個選擇。第一,你一口把它們全部吃掉,但你也可以自己吃一個,給別人分五個。表麵上你丟了五個蘋果,實際上你一點兒也沒丟,因為你獲得了五個人的友誼。當你有困難的時候,他們就很願意來幫助你。我吃了你一個蘋果,當我有橘子的時候,無論如何我要分你一個橘子。你用這種方式收集了另外的五種水果。”


    這是一個簡單的道理,但很多企業家卻並不能看到其重要性,在利潤紅利麵前,很多人都想多拿多得,根本不想和別人分享。可獨享的後果就是與夥伴斤斤計較,最後吵翻。一位成功的企業家,在經曆了十幾年的奮鬥後,終於將自己的公司做上市。


    但在麵對股權如何分配的問題上,他和他的合夥人產生了分歧。這個企業家認為自己的功勞最大,是自己把公司一手做起來的,理應拿75%的股份,剩下25%的股份給餘下的五位合夥人分。


    但那五位合夥人認為企業家所占股份太多,不公平,應當重新分配股權。本來公司上市後,應當繼續將公司做大做好,可幾個股東糾纏在股權的問題上,無心管理公司,使公司的經營開始出現問題,企業家將責任怪在那幾個合夥人身上。


    幾個人之間的裂隙越來越大。最後,與企業家一起打拚的五個合夥人離開了公司,又去開了一家新的公司,還帶走了公司很多客戶。公司的業務一下子掉了下去,企業家著急救火。他許諾誰能拉到大客戶,誰就能分到公司的股票,但他之前與合夥人之間的股權之爭已經在公司傳開了,大家都不相信他能夠分享股權。最後,公司經營陷入困境。


    這就是獨享財富,不肯分享的結果。企業家不肯分享成果,最終,自己也沒有享受到好成果。馬雲不獨享公司的財富,將其分享給公司的員工,他明白隻有幫助別人賺到錢,別人才能更多地幫助自己賺到錢。馬雲說過:“阿裏巴巴發現了金礦,那我們絕對不自己去挖,我們希望別人去挖,挖了金礦給我一塊就可以了。很多人喜歡牢牢守住金礦。我們去幫助別人發財,別人發財,我們才能發財,因為我們所需的並不多。”


    摒棄自私貪心的行為,與別人一起享用自己擁有的,看似付出,其實也是得到,分享的過程中,能夠找到我們需要的更多東西。李嘉誠與人合作,不會為了自己多得利益就和合作夥伴爭起來。他總是會讓合作夥伴賺得足夠的利潤,讓自己的合作夥伴和自己合作愉快。這也是李嘉誠教給兒子們的人生道理:一個人不要為了錢而迷失自己的理性,在與人合作時要先考慮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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