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的墨謹在墨涵紋眼裏,就是一棵生在牆角磚縫裏的狗尾巴草,長得又幹又瘦又磕磣,把她放在角落裏,一天下來連吭都不吭一聲,讓人根本就想不起來,牆角下還蜷縮著她這麽個玩意。
是的,七年前,十歲的墨謹在同樣十歲的墨涵紋眼裏,就隻一個玩意兒而已。
連人都算不上。
然而七年後,這個當年毫不起眼的“玩意兒”,卻成了墨涵紋的眼中釘,肉中刺。
天遙國有雙姝,一個是天朝家的十一公主,君天舞;另一個,就是逍遙侯家的小女兒,墨涵紋。
能與皇家的公主並稱雙姝,這是多大的榮耀。不過,這天下獨一份的榮耀落在墨涵紋身上,也不算是太過分。
因為這個少女,確實是挺漂亮的——至少,天遙國都裏不到比她更美的了。
這天下漂亮的女子不少,但是像十一公主跟墨涵紋這般,又漂亮家世又顯赫的,卻是不多。
隻是,這天下人卻很少有人知道,逍遙侯家,除了那個三年前已經家做人婦的大女兒墨涵萱跟同十一公主並稱天遙雙姝的墨涵紋之外,還有一個女兒。
她跟墨涵紋同歲,名字叫做墨謹。
關於墨涵紋把自己當做眼中釘這事,墨謹從來都沒放在過心上,她本來就是個慢吞吞的人,就算是火燒著了眉毛,也未必會抬一下眼皮,更何況區區一個墨涵紋。
隻是她總是有些鬧不明白,為什麽墨涵紋會看她那麽不順眼。
墨涵紋生了一雙水靈的眼睛,黑黝黝的,像是兩顆黑曜石,看著人的時候,眼睛裏都浮著水光,侯府裏養出來的皮膚,是真正的貴族小姐才有的水嫩,這樣一個青春鮮活的少女,沒有一個人能說她是不美的。
然而這樣美的女孩子實在是太多了,俗話說得好,京城裏,便是片葉子掉下來,砸到的也都是三品的官兒,而這個三品的官兒背後,便跟著三四個這樣千嬌百媚的女孩兒。
墨涵紋實在是算不上特殊。
然而墨謹卻是不一樣的,她沒有墨涵紋那種如同春天裏盛開的桃花瓣粉嫩的肌膚,也沒有總是含情脈脈的眸子和笑不露齒的櫻唇,她總是穿著比府中仆人更加樸素的衣服,梳著長得能蓋住眼睛的劉海,低著頭,行走在府中花草深幽的小路上,很少會出現在人前,以至於幾乎沒有人知道她的存在。
因為長年的不見陽光,她的皮膚有些蒼白,帶著點病弱的感覺;眉目很淡,淡的讓人看一眼都記不住,像是浸在了江南煙雨裏的水墨畫,隨時都會化開,然而看過之後,卻又會忍不住去看第二眼,第三眼,第四眼……到最後,便再也移不開目光。
這也許跟本就不算一種美麗,但是卻依舊讓人留戀。
在墨謹心裏,根本就不覺得跟天朝的十一公主並稱天遙雙姝是件多麽榮耀多麽值得自豪的事兒,這種男人們逗樂子取出來的稱號,到底有什麽好?
更何況,比墨涵紋漂亮的女人不多,但是跟她一樣漂亮的,卻比比皆是,隻是誰都沒有一個逍遙侯的爹在背後撐腰罷了。
墨謹自認為,她不過是那些比比皆是裏的一個而已,實在是沒有什麽被當做眼中刺的資本——這樣的想法或許有些張狂了,但是墨謹卻不是個張狂的人,她既然這麽想,那麽必然就是事實。
也許,是因為她跟墨涵紋一樣,也有一個逍遙侯的爹?
或許是這樣的吧,但是墨謹卻一點也不想去計較,哪怕她那位名義上的妹妹總是來時不時地找她的麻煩。
墨謹總覺得,加上自己在現代活的二十三年,如今的自己也算是個三十的人了,總不好跟個十七歲的小丫頭爭吵。
不知不覺間,她已經在逍遙侯府待了七年了,距離她橫死在北京的街頭,也有十個年頭了。
剛剛來到這裏的恐慌早已經散盡,她再也不是那個在北京的房價物價中間掙紮的小文員了。
她叫墨謹,是天遙國逍遙侯的三女兒,四歲那年被人販子拐走,直到十歲那年,被去靈華山上香的逍遙王妃給遇見,這才歸回王府。
是的,七年前,十歲的墨謹在同樣十歲的墨涵紋眼裏,就隻一個玩意兒而已。
連人都算不上。
然而七年後,這個當年毫不起眼的“玩意兒”,卻成了墨涵紋的眼中釘,肉中刺。
天遙國有雙姝,一個是天朝家的十一公主,君天舞;另一個,就是逍遙侯家的小女兒,墨涵紋。
能與皇家的公主並稱雙姝,這是多大的榮耀。不過,這天下獨一份的榮耀落在墨涵紋身上,也不算是太過分。
因為這個少女,確實是挺漂亮的——至少,天遙國都裏不到比她更美的了。
這天下漂亮的女子不少,但是像十一公主跟墨涵紋這般,又漂亮家世又顯赫的,卻是不多。
隻是,這天下人卻很少有人知道,逍遙侯家,除了那個三年前已經家做人婦的大女兒墨涵萱跟同十一公主並稱天遙雙姝的墨涵紋之外,還有一個女兒。
她跟墨涵紋同歲,名字叫做墨謹。
關於墨涵紋把自己當做眼中釘這事,墨謹從來都沒放在過心上,她本來就是個慢吞吞的人,就算是火燒著了眉毛,也未必會抬一下眼皮,更何況區區一個墨涵紋。
隻是她總是有些鬧不明白,為什麽墨涵紋會看她那麽不順眼。
墨涵紋生了一雙水靈的眼睛,黑黝黝的,像是兩顆黑曜石,看著人的時候,眼睛裏都浮著水光,侯府裏養出來的皮膚,是真正的貴族小姐才有的水嫩,這樣一個青春鮮活的少女,沒有一個人能說她是不美的。
然而這樣美的女孩子實在是太多了,俗話說得好,京城裏,便是片葉子掉下來,砸到的也都是三品的官兒,而這個三品的官兒背後,便跟著三四個這樣千嬌百媚的女孩兒。
墨涵紋實在是算不上特殊。
然而墨謹卻是不一樣的,她沒有墨涵紋那種如同春天裏盛開的桃花瓣粉嫩的肌膚,也沒有總是含情脈脈的眸子和笑不露齒的櫻唇,她總是穿著比府中仆人更加樸素的衣服,梳著長得能蓋住眼睛的劉海,低著頭,行走在府中花草深幽的小路上,很少會出現在人前,以至於幾乎沒有人知道她的存在。
因為長年的不見陽光,她的皮膚有些蒼白,帶著點病弱的感覺;眉目很淡,淡的讓人看一眼都記不住,像是浸在了江南煙雨裏的水墨畫,隨時都會化開,然而看過之後,卻又會忍不住去看第二眼,第三眼,第四眼……到最後,便再也移不開目光。
這也許跟本就不算一種美麗,但是卻依舊讓人留戀。
在墨謹心裏,根本就不覺得跟天朝的十一公主並稱天遙雙姝是件多麽榮耀多麽值得自豪的事兒,這種男人們逗樂子取出來的稱號,到底有什麽好?
更何況,比墨涵紋漂亮的女人不多,但是跟她一樣漂亮的,卻比比皆是,隻是誰都沒有一個逍遙侯的爹在背後撐腰罷了。
墨謹自認為,她不過是那些比比皆是裏的一個而已,實在是沒有什麽被當做眼中刺的資本——這樣的想法或許有些張狂了,但是墨謹卻不是個張狂的人,她既然這麽想,那麽必然就是事實。
也許,是因為她跟墨涵紋一樣,也有一個逍遙侯的爹?
或許是這樣的吧,但是墨謹卻一點也不想去計較,哪怕她那位名義上的妹妹總是來時不時地找她的麻煩。
墨謹總覺得,加上自己在現代活的二十三年,如今的自己也算是個三十的人了,總不好跟個十七歲的小丫頭爭吵。
不知不覺間,她已經在逍遙侯府待了七年了,距離她橫死在北京的街頭,也有十個年頭了。
剛剛來到這裏的恐慌早已經散盡,她再也不是那個在北京的房價物價中間掙紮的小文員了。
她叫墨謹,是天遙國逍遙侯的三女兒,四歲那年被人販子拐走,直到十歲那年,被去靈華山上香的逍遙王妃給遇見,這才歸回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