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喝醉了,不省人事。
而此刻巴厘島餐廳內,張馨也在喝酒,不過卻笑容牽強,如果再讓她選擇一次,她肯定會選擇和王旭離開。
她感覺在這個房間裏的所有人都笑得好虛偽,包括她渴望認識的大明星,一切都很做作。
她明白一個道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平白無故得到的東西總會付出一些什麽。
其實她早有這個準備,可讓她萬萬沒想到的是,這些人吃相居然如此難看,想得到的同時他們卻並不願付出代價,這讓她無所適從。
可能有些人會說她傻,放棄王旭那個富二代來追求這虛無縹緲的機會,可她頭腦比誰的都清醒,心裏比誰都明白。
她和王旭隻是交易而已,人家高興可能會扔點東西給她,不高興呢?
而且王旭在她看來也隻是富二代,富二代有錢嗎?
有錢,可錢是他父母的,不代表他有多少錢。
王旭有什麽背景?她不知道。
王旭喜歡她嗎?她也不知道。
王旭會為她付出什麽?她還是不知道。
她如果為王旭付出自己的一切,最後會有結果嗎?她認為肯定不會有。
她甚至有想過,去勾引王旭,讓他愛上自己,但是這可能嗎?
她見過比她更漂亮性感的陸淩菲,所以張馨並不認為自己有什麽優勢能讓王旭愛上她。
所以張馨比誰都清楚,一切還是要靠自己,她和王旭的關係也隻會是交易關係。
當然,這一切都是她自己的想法。要是王旭知道的話肯定會告訴張馨她的選擇錯了。
錯就錯在張馨把他的背景想得太低,也錯在張馨把他想得太無情。
王旭雖然做事很隨心所欲,可他對與自己發生過關係的女人還是會有一定的保護欲的,不然他今天也不會在門外等她那麽一會兒。
要是張馨真和他待一年時間,她這小小的願望王旭不會介意隨手幫她實現。
但路是自己選擇的,機會也是自己把握的,怪不了誰。
——————————
第二天上午十點,王旭痛苦的捂著腦袋從床上坐了起來,昨晚他喝斷片了,後麵發生了什麽完全記不得。
“這酒後勁真尼瑪大,不會是假酒吧?”
古誠比他先醒,正坐在床邊抽煙,見王旭醒來把煙派了根給他。
“假酒不至於,就15塊一瓶,有這個必要還賣假的麽?”王旭吐了口氣,呲牙道:“以後低於十萬塊錢酒別叫老子喝,瑪德,真特麽難受。”
“你還要不要碧蓮?地不是你找的麽?酒也是你叫的。”古誠打量了一眼房間,撇嘴道:“老秦家裏也不咋滴,還不如你家。”
“得了吧,你沒看整個地下車庫都被他給包圓了麽?”王旭點燃煙抽了一口:“也不便宜了,加這套房子,現在沒有一億五千萬拿不下來。”
“嗯,我要早知道魔都房價會漲成現在這逼樣以前也囤幾塊地了,現在市裏麵都沒空地,想賺點小錢都不容易。”古誠歎了口氣,轉過頭看向他:
“你說我現在去滴水湖那邊搞塊地拿來建高檔別墅如何?能賺錢嗎?”
“滴水湖那邊靠海,風景空氣都非常好,建別墅小區的話倒也不錯。但缺點也有,離市中心有點遠,開車過來都要四十分鍾,而且那邊有點偏僻,沒有陸家嘴這邊方便。”王旭突然想起了一件事,笑眯眯的說道:
“陸家嘴這邊倒有一塊寶地,你要能搞到的話肯定發大財。”
“哪裏?”古誠回想一下,可怎麽也想不起來陸家嘴那還有空地。
“黃浦公園,三十多萬平,靠江,地理位置絕對的牛逼。”王旭對他擠了擠眼:“想辦法搞下來唄。”
“搞個屁,黃蒲公園能拆?你還沒睡醒吧?絕對不可能的事。”古誠哭笑不得的看著他:“拆掉東方明珠都不可能拆黃浦公園,你別做夢了。”
“事在人為,以後的事誰又知道呢。”王旭下床穿上鞋子:“吃個飯歇會,下午陪我一起去給超跑俱樂部選地址。”
“你不提我還不餓,你一提我就餓了。”古誠穿上鞋:“走,把老秦叫起來。”
出了房間,王旭見秦奮早就在客廳坐著了,而且還和他女朋友在一起。
“咱倆先撤了,你要不要一起去吃飯?”王旭瞄了一眼秦奮女朋友,不過卻不認識。
“走,一起去。”秦奮轉頭看向他女友:“我們要出去,你在家待著,無聊可以出去逛逛。”
“去吧。”
出了門,坐上電梯直接下到地下車庫。
王旭在地下車庫見到不少車,什麽柯尼塞格、保時捷918、勞斯萊斯、邁凱倫、蘭博基尼、奔馳等等,還有一輛紅色的法拉利拉法。
“咦,你這輛車不是沒拿去修麽?這是沒修過?”王旭看向那輛法拉利拉法,前幾年秦奮撞壞的就是這輛車,不過他當時出豪言不是不修麽,現在這好好的樣子信他才有鬼!
“大哥,兩千多萬誒,你舍得賣廢鐵?”秦奮無語了。
“也是。”王旭笑了笑:“把車鑰匙給我,你開我車,我試試這輛。”
“ok。”
拉法外觀比458強多了,王旭覺得論外觀最好看的幾輛超跑中,拉法絕對能排的上號,而且拉法一共有14種顏色,王旭個人喜歡粉紅色,看起來可愛嘛,適合女孩子開,有機會他也想買一輛。
上路後王旭體驗了一會拉法速度,不過卻讓他有點小失望,加速明顯的可以感覺出不如布加迪,無論是操作舒適性還是體驗感都有所不如,不過比蘭博基尼好多了。
王旭開過幾次蘭博基尼,他覺得蘭博基尼是超跑中最難駕駛的,開慣了以舒適性為主的人不一定能習慣蘭博基尼。
隨便找了家店,王旭三人直接把車停在路邊,引得很多人圍觀拍照。
“兄弟,你這輛布加迪真不錯,給我玩幾天?”
“喜歡就拿去玩唄。”王旭無所謂的道:“過幾天馬曼林要來,到時候我再來拿。”
而此刻巴厘島餐廳內,張馨也在喝酒,不過卻笑容牽強,如果再讓她選擇一次,她肯定會選擇和王旭離開。
她感覺在這個房間裏的所有人都笑得好虛偽,包括她渴望認識的大明星,一切都很做作。
她明白一個道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平白無故得到的東西總會付出一些什麽。
其實她早有這個準備,可讓她萬萬沒想到的是,這些人吃相居然如此難看,想得到的同時他們卻並不願付出代價,這讓她無所適從。
可能有些人會說她傻,放棄王旭那個富二代來追求這虛無縹緲的機會,可她頭腦比誰的都清醒,心裏比誰都明白。
她和王旭隻是交易而已,人家高興可能會扔點東西給她,不高興呢?
而且王旭在她看來也隻是富二代,富二代有錢嗎?
有錢,可錢是他父母的,不代表他有多少錢。
王旭有什麽背景?她不知道。
王旭喜歡她嗎?她也不知道。
王旭會為她付出什麽?她還是不知道。
她如果為王旭付出自己的一切,最後會有結果嗎?她認為肯定不會有。
她甚至有想過,去勾引王旭,讓他愛上自己,但是這可能嗎?
她見過比她更漂亮性感的陸淩菲,所以張馨並不認為自己有什麽優勢能讓王旭愛上她。
所以張馨比誰都清楚,一切還是要靠自己,她和王旭的關係也隻會是交易關係。
當然,這一切都是她自己的想法。要是王旭知道的話肯定會告訴張馨她的選擇錯了。
錯就錯在張馨把他的背景想得太低,也錯在張馨把他想得太無情。
王旭雖然做事很隨心所欲,可他對與自己發生過關係的女人還是會有一定的保護欲的,不然他今天也不會在門外等她那麽一會兒。
要是張馨真和他待一年時間,她這小小的願望王旭不會介意隨手幫她實現。
但路是自己選擇的,機會也是自己把握的,怪不了誰。
——————————
第二天上午十點,王旭痛苦的捂著腦袋從床上坐了起來,昨晚他喝斷片了,後麵發生了什麽完全記不得。
“這酒後勁真尼瑪大,不會是假酒吧?”
古誠比他先醒,正坐在床邊抽煙,見王旭醒來把煙派了根給他。
“假酒不至於,就15塊一瓶,有這個必要還賣假的麽?”王旭吐了口氣,呲牙道:“以後低於十萬塊錢酒別叫老子喝,瑪德,真特麽難受。”
“你還要不要碧蓮?地不是你找的麽?酒也是你叫的。”古誠打量了一眼房間,撇嘴道:“老秦家裏也不咋滴,還不如你家。”
“得了吧,你沒看整個地下車庫都被他給包圓了麽?”王旭點燃煙抽了一口:“也不便宜了,加這套房子,現在沒有一億五千萬拿不下來。”
“嗯,我要早知道魔都房價會漲成現在這逼樣以前也囤幾塊地了,現在市裏麵都沒空地,想賺點小錢都不容易。”古誠歎了口氣,轉過頭看向他:
“你說我現在去滴水湖那邊搞塊地拿來建高檔別墅如何?能賺錢嗎?”
“滴水湖那邊靠海,風景空氣都非常好,建別墅小區的話倒也不錯。但缺點也有,離市中心有點遠,開車過來都要四十分鍾,而且那邊有點偏僻,沒有陸家嘴這邊方便。”王旭突然想起了一件事,笑眯眯的說道:
“陸家嘴這邊倒有一塊寶地,你要能搞到的話肯定發大財。”
“哪裏?”古誠回想一下,可怎麽也想不起來陸家嘴那還有空地。
“黃浦公園,三十多萬平,靠江,地理位置絕對的牛逼。”王旭對他擠了擠眼:“想辦法搞下來唄。”
“搞個屁,黃蒲公園能拆?你還沒睡醒吧?絕對不可能的事。”古誠哭笑不得的看著他:“拆掉東方明珠都不可能拆黃浦公園,你別做夢了。”
“事在人為,以後的事誰又知道呢。”王旭下床穿上鞋子:“吃個飯歇會,下午陪我一起去給超跑俱樂部選地址。”
“你不提我還不餓,你一提我就餓了。”古誠穿上鞋:“走,把老秦叫起來。”
出了房間,王旭見秦奮早就在客廳坐著了,而且還和他女朋友在一起。
“咱倆先撤了,你要不要一起去吃飯?”王旭瞄了一眼秦奮女朋友,不過卻不認識。
“走,一起去。”秦奮轉頭看向他女友:“我們要出去,你在家待著,無聊可以出去逛逛。”
“去吧。”
出了門,坐上電梯直接下到地下車庫。
王旭在地下車庫見到不少車,什麽柯尼塞格、保時捷918、勞斯萊斯、邁凱倫、蘭博基尼、奔馳等等,還有一輛紅色的法拉利拉法。
“咦,你這輛車不是沒拿去修麽?這是沒修過?”王旭看向那輛法拉利拉法,前幾年秦奮撞壞的就是這輛車,不過他當時出豪言不是不修麽,現在這好好的樣子信他才有鬼!
“大哥,兩千多萬誒,你舍得賣廢鐵?”秦奮無語了。
“也是。”王旭笑了笑:“把車鑰匙給我,你開我車,我試試這輛。”
“ok。”
拉法外觀比458強多了,王旭覺得論外觀最好看的幾輛超跑中,拉法絕對能排的上號,而且拉法一共有14種顏色,王旭個人喜歡粉紅色,看起來可愛嘛,適合女孩子開,有機會他也想買一輛。
上路後王旭體驗了一會拉法速度,不過卻讓他有點小失望,加速明顯的可以感覺出不如布加迪,無論是操作舒適性還是體驗感都有所不如,不過比蘭博基尼好多了。
王旭開過幾次蘭博基尼,他覺得蘭博基尼是超跑中最難駕駛的,開慣了以舒適性為主的人不一定能習慣蘭博基尼。
隨便找了家店,王旭三人直接把車停在路邊,引得很多人圍觀拍照。
“兄弟,你這輛布加迪真不錯,給我玩幾天?”
“喜歡就拿去玩唄。”王旭無所謂的道:“過幾天馬曼林要來,到時候我再來拿。”